胡军几个孩子:农民致富几多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4 05:31:44
农民致富几多难?

 

内容提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不仅仅是被绑在土地上的人了,很多人在非自愿失去土地或自愿离开土地之后并非一筹莫展。乡镇企业、个体经营或外出打工,应该说,他们比以前拥有了更多致富途径。但是,对于农民来说,并非条条致富之路都能通向罗马,很多时候,他们的致富之路不得不半途夭折。有识之士发出惊叹:农民致富几多难?

制度保护中国公民的权益,在落实的时候农民往往成为被遗忘的角落。贷款难,创业难,打工难、受教育难……农民法律地位的低下,从全国各地风起云涌的上访事件中,可见一斑。据有关资料显示,仅从2003年7月1日到8月20日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到中纪委门前上访的人员达1万多人次,群体上访453批,平均每天达100多人,最多一天达到152人,创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新高。上访不易,上访成功立案则难上加难。农民要想致富,要想增收,所要面对的,岂只是一个难题?二元结构:难以逾越制度大山

城乡二元结构及发展失衡是建国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典型特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采取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对于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迄今为止,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之间的收入水平、生活方式、生活质量、生活环境等方面的二元化格局仍较明显。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落后的局面并未根本性改变,城乡之间的结构性失衡不仅依然存在,而且城乡差别近些年还有扩大之势。

从城乡居民的收入来看,1957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的收入为235元,农民为73元,二者之比为3.22:1,1978年二者收入之比为2.37:1。20世纪80年代初,城乡收入差距一度有明显的缩小,1985年城乡之间收入之比降低为1.72:1。然而,此后,收入差距又重新扩大。1990年为2.2:1,1995年为2.71:1,1999年为2.64:1,2000年为2.79:1,2001年为2.9:1。据国家统计局的材料,200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3.4%,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476元,实际增长4.8%,两者比例是3.1:1,大于2001年的2.9:1。

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也直接导致生活水平的差别。1978年至1989年间,城乡之间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的差距一度有所缩小,但1990年以来又出现差距扩大趋势。1989年城乡恩格尔系数分别是54.4%和54.8%,2000年城市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下降为39.2%,下降了15.2个百分点,而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49.1%,只下降了5.7个百分点。从农村的消费水平来看,1990年以前,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半以上,此后逐年下降,至2001年,尽管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2.3%,但县以下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只占25.1%,加上县城也只有37.2%,62.8%的消费集中在地市以上的城市。城乡消费水平失衡。

除城乡收入和消费差距之外,农村的社会事业及生活环境也落后于城市,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福利等方面享受完全不同的待遇。我国农村中小学适龄的入学率大大低于城镇,农村学生的辍学率、流失率高于城市,农民孩子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不到城里人的三分之一。农村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与城市平均水平相差近3年。在15岁至64岁农村劳动力人口中,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不足1%,比城市低13个百分点。全国有400多个县尚未“普九”,8500万文盲半文盲,四分之三以上集中在西部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和国家级贫困县。除地区性扶贫和特困个人及家庭的社会救济外,政府提供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和价格补贴等社会福利,都远离广大农民。城市居民享受的住房、物价等各种补贴,以及医疗、失业、最低收入等各种社会保险,绝大多数农民都不能享受。不仅如此,尽管目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达9400万,他们为城市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依然难以享受市民的平等待遇。

所以,城乡二元结构是中国农民增收的最大制度性障碍,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离土离乡:就业压力日渐增大

东方不亮西方亮,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吸收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其数量甚至超过当年农村新增劳动力。这是离开土地的农民当时最为稳定的一个增收渠道。但是随着竞争的加剧,宏观环境的变化,乡镇企业的发展在1990年代之后迅速回调,大批的企业甚至面临倒闭。

1990年代,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减少到400万,1990年代后半期,尤其亚洲金融危机之后甚至出现了负数,1997年之后的三年,农村劳动力开始出现回流。后来,情况仍然没有明显的改善,到去年为止,乡镇企业吸纳的劳动力还没有超过1997年的水平。这之后,农民增收的另一条途经就是大量进城,只是农民工进城的路径在通货紧缩的压力下逐渐萎缩,成为近几年城乡差距持续拉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此外,农民工的大量进城,造成了城市密集型劳动力市场的绝对过剩,农民工一方面难以拿到较高的劳动薪酬,另一方面,由于生产能力过剩,有不少城市企业把一部分离土离乡的农民工解雇了。以前我们经常说,“无粮则不稳,无工则不富”,后者主要指乡镇企业的发展。原来的乡镇企业投资非常少,技术也简单,产品质量也不怎么样,但发展非常好,是因为当时工业产品比较短缺,产品很容易卖出去。1997年底出现生产能力过剩,通货紧缩以后,市场竞争加剧,乡镇企业没有办法跟1992年以后发展起来的三资企业、民营企业进行竞争。很多乡镇企业破产,不少离土不离乡的劳动力回流到农业。

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认为,离土不离乡、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就业渠道同时出现不畅。这与1929年到1932年美国出现大萧条的状况是一样的,当时美国也是通货紧缩,生产能力过剩,大量的农村劳动力难以转移到城市,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农产品的短期价格弹性很小,前几年农产品尤其粮食的价格持续下降,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大受影响,造成粮食减产而且粮食主产区的农民收入增长困难,所以一号文件,特别强调增加农民,尤其粮食主产区的农民的收入,并且,由于粮食的特殊性也强调稳定粮食产量。

乡镇企业发展到现在,已转移了1.3亿农村劳动力。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进一步发展乡镇企业。不论所有制,不论规模大小,只要企业符合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就应该促其发展。然而乡镇企业的发展壮大是一连串的事情,涉及到企业自身、政策、市场、竞争环境乃至国际环境等诸多问题,乡镇企业,如何才能一路走好?进城打工:难以通向致富之路

民工讨薪2003年年底一度成为最热门的话题。

在土地征用、乡镇企业萧条、种粮效益锐减甚至为负大环境下,很多农民涌入城市成为民工,但是由于城乡二元化、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在城市里成为了最底层:生活、消费、法律地位……辛苦一年甚至几年,却不能顺利拿到工钱,为了追讨工钱,很多农民工采取了过激的手法,甚至走上了不归路……

据全国总工会统计,目前全国共有9400万进城务工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总额可能在1000亿元左右,其中70%发生在建筑业。这对于农民工而言,何止是个天文数字?建筑业奇怪的债务链是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建设单位拖欠总包单位工程款、总包单位拖欠劳务企业劳务费、劳务企业拖欠包工头的工资、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成了这条债务链上的最终受害者。此外,年终岁末,民工工资纠纷数量很大,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有限,很难面面俱到处理。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则普遍表示,年终自己的财务状况也不好,很难凑齐民工工资。民工的合同上则大多是施工期间只发生活费,其余工资到工程竣工后一段时间发放,这一等通常就等到年末民工急着回家过年,而这时,企业所要支付民工工资的数量也聚得很大。

管理部门几乎都在强调,民工应该提高自身素质,在选择就业单位时要考察对方的资信,要签订劳动合同,要通过政府主渠道寻找务工地点等。应该说这些话都没有错,也都是民工群体亟待解决的问题。可是他们大多数来自农村,只有小学文化程度,让他们一夜之间就成为洞察秋毫、自我保护能力极强的人是不可能的(事实上要个人去鉴别一个企业的付薪能力对城市人也是不可能的)。而有关部门为什么不能替他们把那些不具有付薪能力的企业清除出市场?为什么不能告诉民工他们所具有的权利呢?

熊德明是幸运的,她遇到了温总理,不仅要回了丈夫的欠薪,同时也为广大的农民工说了一句最实在的话,掀起了为民工追讨欠薪的热潮。靳其会却不同,她的丈夫胡卫国为讨多年的薪水不明不白地死去,她虽然拿到了政府垫付的12万元人民币,但是脸上的凄楚让人心酸。有多少幸运的熊德明?又有多少不幸的靳其会呢?

值得欣慰的是,中央对民工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曾培炎要求,要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摸清欠款底数,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分析原因,加快清欠进度,建立防止欠款的长效机制。要通过严格资本金制度,建立政府工程代建制,健全建筑市场准入制,加大对恶意拖欠企业的处罚力度,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等措施,努力做到老帐要还,新帐不欠。要加强部门协调,搞好监督管理,继续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把清欠作为重要日常工作抓紧抓好。但愿民工进入城市不再那么难,但愿不用再讨薪,但愿农民打工能通向致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