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邂逅床戏在第几集:中国国企给国家分红不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2 20:28:52
央企税后利润上交比例提高5%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30日 01: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微博 ]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记者29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日前下发的《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从2011年起,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并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类型由原先的三类调整为四类,除两家粮棉储备的央企外,其余央企上交比例统一提高5%。国有金融企业未被纳入预算实施范围。
根据财政部通知,从2011年起,将教育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所属企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直属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文化部直属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公司、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公司、中国动漫集团公司,农业部直属黑龙江北大荒(12.94,-0.09,-0.69%)农垦集团公司、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以及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和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此外,通知还明确从2011年起,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具体收取比例分以下四类执行:第一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5%;第二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0%;第三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5%;第四类免交国有资本收益。新纳入企业均按第三类标准上交红利。
2007年12月,财政部曾会同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将央企上交红利分三类执行: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上交比例为10%;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交比例为5%;第三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上交比例当时表述为暂缓上交,具体3年后再定。
现在三年之期已到,根据最新的四类执行法,除纳入第四类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和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继续免交国有资本收益外,其余央企税收利润提交比例统一提高了5%
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明年起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30日 10:55  财政部网站
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企[2010]392号
教育部、文化部、农业部、广电总局、贸促会,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
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和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从2011年起,将教育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所属企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直属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文化部直属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公司、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公司、中国动漫集团公司,农业部直属黑龙江北大荒(12.94,-0.09,-0.69%)农垦集团公司、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以及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和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从2011年起,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具体收取比例分以下四类执行(企业分类名单详见附件2):
第一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5%;
第二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0%;
第三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5%;
第四类免交国有资本收益。
三、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和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等相关工作,依照《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以及《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7]309号)和《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财企[2007]304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请你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编报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的通知》(财企[2010]240号)要求,上报你单位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附件1: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企业名单
2: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分类表
财政部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企业名单
中央管理企业(2户)
1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2 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
教育部所属企业(623户)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大学
1 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31 西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 成都西南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2 重庆西南农大川牧饲料总厂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33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饲料厂 34 西南师范大学电子音像出版社
4 杨凌农科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5 重庆卓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版社 36 重庆西南大学桂园宾馆
6 杨凌农科大农城种业科技中心 37 重庆市软件评测中心
7 杨凌农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8 重庆宏业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8 杨凌农林科大校办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9 西南师范大学印刷厂
西安交通大学 40 西南农业大学科技咨询公司
9 西安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1 西南农业大学实验茶厂
10 西安交大产业(集团)总公司
湖南大学
长安大学 42 湖南大学出版社
11 长安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43 湖南湖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2 西安长大公路工程检测中心 44 湖南湖大服务开发总公司
13 西安公路交大建设监理公司 45 湖大海捷(湖南)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14 长安大学书店 46 湖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 陕西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兰州大学
16 长安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47 兰州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17 长安大学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 48 兰州兰大科技广场
18 长安大学宾馆 49 甘肃正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9 长安大学实业发展公司育才招待所 50 兰州兰大萃英科技发展中心
20 陕西西建建筑工程总承包公司 51 兰州大学合华技术应用开发中心
21 长安大学西安公路交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52 兰州大学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
22 长安大学测绘新技术研究院 53 兰州兰大小精灵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3 长安大学雁塔印刷厂 54 兰州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
24 长安大学翠华园宾馆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5 长安大学新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5 陕西西安电子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6 长安大学海威环境技术公司 56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远动技术研究中心
27 长安大学海威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57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28 长安大学海威化学技术公司
中南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58 中南大学出版社
29 陕西师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9 中南大学科技服务中心
30 西安教学仪器厂 60 湖南升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1 长沙冠华生物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93 武汉理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62 湖南中大南江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94 武汉东方交达汽车修配有限公司
63 长沙中大铁道工程公司 95 武汉理工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64 中南大学新材料工程中心 96 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65 中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华中科技大学
重庆大学 97 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66 重庆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华中农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98 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7 成都成电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99 武汉华农大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财经大学 100 武汉华大新技术公司
68 四川西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1 武汉华中农业大学科技产业开发部
69 四川西南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厦门大学
70 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102 厦门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
71 武汉中地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3 武汉华大博雅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72 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104 湖北华中师大书刊发行中心
四川大学 105 武汉华中师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73 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106 湖北华大旅行社有限公司
74 华西医科大学仪器厂 107 武汉数字媒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75 成都川大科华苑宾馆 108 武汉华中师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76 成都科技大学汽车修理厂 109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77 华西医科大学印刷厂
北京化工大学
78 成都川大商贸服务公司 110 北京朝阳三环旅社
79 四川川大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11 北京北化大投资有限公司
80 四川大学出版社
北京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12 北京北大青鸟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81 武汉市财经书店 113 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82 武汉财达商贸公司 114 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83 湖北中大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15 北京北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84 武汉财法商贸公司 116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85 武汉中南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17 北京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86 武汉大学北京研究院 118 北京宏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7 武汉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119 北京科大方兴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88 武汉弘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20 北京科大华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89 中工武大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121 北京科大印刷有限公司
90 武汉大学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2 北京科技大科教技术服务中心
91 武汉武大教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23 广东北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理工大学 124 北京科大恒兴高技术有限公司
92 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工厂 125 北京科技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26 北京科大永兴科技有限公司 161 北京中农大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127 北京科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162 北京农大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128 北京科大方兴加油站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163 人大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29 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4 北京时代网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0 北京交大铁科科技园有限公司 165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印刷厂
131 北京交大科技发展中心 166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32 北京交大印刷厂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133 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167 北京石大中油油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34 北京交大创新科技中心 168 北京石大翠宫招待所
华北电力大学 169 北京石大石工油气化工新技术有限公司
135 北京华电天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70 北京金时石油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136 北京华电天德科技园有限公司 171 北京石迎招待所
北京中医药大学 172 北京中石大新元投资有限公司
137 北京一品恒生中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173 北京中石大化学制剂有限公司
138 北京中大东方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74 北京石大油软技术有限公司
139 北京康伴医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75 北京油源恒业科技有限公司
140 北京拓新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师范大学
141 北京京港湾宾馆 176 北京师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42 北京赛莱科贸有限公司 177 北京康良实业总公司
143 北京北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8 北京三利行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邮电大学 179 北京师大加油站有限公司
144 北京北邮启阳科贸公司 180 北京师范大学光电仪器厂
145 北京北邮招待所 181 北京天韵京师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46 北京国邮建筑物资供应中心 182 中国教师杂志社
147 北京邮电函授宾馆 183 北京豪城物业管理公司
148 北京正方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84 中基教育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49 北京北邮科技文化交流中心 185 北京师大海威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0 北京北邮在线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86 北京师大励耘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1 北京北邮国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87 北京京师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52 北京鸿雁电器厂有限公司 188 北京师宏药物研制中心
153 北京布来得科技有限公司 189 北京师范大学印刷厂
154 北京邮通科贸有限公司 190 北京京师印务有限公司
155 北京北邮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91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发行部
156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192 北京师奇装饰装潢服务中心
157 北京北邮印刷有限公司 193 北京文苑科技贸易公司
中国农业大学 194 北京师范大学音像出版社
158 北京中农大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95 北京师大科技园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59 北京海淀农大书店
北京林业大学
160 北京图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96 北京鹫峰国家森林公园
197 北京北林宾馆 233 哈尔滨市东林实业有限公司
198 北京北林印刷厂 234 哈尔滨市东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99 北京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35 哈尔滨市东林建筑工程公司
200 北京林大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6 哈尔滨市东林塑钢门窗制造有限公司
201 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 237 东北林业大学工程监理部
202 北京京林加油站 238 东北林业大学工程勘察设计院
203 北京林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39 东北林业大学专家公寓
204 北京北林科技园有限公司 240 东北林业大学机械厂
205 《风景园林》杂志社 241 东北林业大学机动车检测站
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大学
206 长春东师学园科技开发中心 242 东北大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07 长春东师三林精细化工开发公司 243 东北大学出版社
208 长春东师科教仪器厂 244 东北大学音像出版社
209 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激光照排中心 245 东北大学招待所有限公司
210 英语测试报社 246 东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11 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47 东软集团有限公司
212 吉林东北师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48 沈阳东创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13 长春东师留学服务中心 249 东北大学商贸有限公司
南开大学 250 沈阳东大兴科置业有限公司
214 天津市津为建材经营服务部 251 东北大学设备诊断工程中心
215 天津市绿保农用化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52 沈阳东科印印务有限公司
216 南开大学印刷厂 253 东北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217 南开大学出版社 254 沈阳东创自动化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218 南开大学出版社高校图书代办站 255 东北大学机械厂
219 天津市天骄公关服务中心 256 辽宁省轧制工程技术中心
220 天津天高国际经济发展公司 257 沈阳东大材料先进制备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221 南开大学玻璃仪器厂 258 东北大学实业总公司
222 南开大学金工仪器厂
吉林大学
223 天津市南大润滑油经营部 259 吉林吉大控股有限公司
224 南开大学汽车修理厂
天津大学
225 天津市广告策划中心 260 天津市天大赛奇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26 南开大学劳动服务公司鸿鹄综合经营部 261 天津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27 南开大学精益教育技术装备公司 262 天津市天大北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28 天津市南开大学华兴技术开发综合公司 263 天津大学土木工程检测中心
229 天津南开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64 北洋国家精馏技术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大连理工大学 265 天津市天大天宗切焊设备有限公司
230 大连理工大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66 天津市天大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东北林业大学 267 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31 东北林业大学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268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232 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69 天津大学岩土工程设计研究所
270 天津市天大北洋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307 山东医大口腔医疗器材经销部
271 天津大学实业发展总公司 308 山东华茂实业发展总公司
272 天津市天大实验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09 济南方兴工贸公司
273 天津市天大方菱结晶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10 山东山大后勤服务公司
274 天津大学水运水利勘察设计研究所 311 山东杏林实业发展总公司
275 天津市并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312 山东大学机械厂
276 天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313 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77 天津市天大天发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农业大学
278 天津市天大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314 南京农业大学微生物实验工厂
279 天津天大天环科技有限公司 315 南京农业大学教学仪器修理厂
280 天津市天大博大科技有限公司 316 江苏环宇科教器材公司
281 天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17 江苏晶灵植物基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82 天津市天大建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18 南京农业大学种子公司
283 天津市天大现代科技有限公司 319 江苏南农芳华园艺中心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320 南京农业大学印刷厂
284 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321 南京农业大学技术服务公司
中国海洋大学 322 南京农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招待所
285 青岛海大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323 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86 中国海洋大学建设监理公司
河海大学
287 青岛海大新星计算机工程中心 324 河海大学设计院
288 青岛海大海洋仪器开发有限公司 325 河海大学印刷厂
289 青岛海大印务有限公司 326 江苏河海工程技术总公司
290 青岛海大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327 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291 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328 江苏河海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92 青岛海大科技开发中心 329 江苏河海汽车出租服务公司
293 青岛海大通用海水素厂
南京大学
294 青岛海大学术交流中心 330 南大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
295 青岛海大工程勘察设计开发院有限公司 331 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96 青岛海大科技咨询开发公司海洋仪器厂 332 南京大学地海高科技开发研究中心
297 青岛海大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333 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98 青岛海大科技咨询开发公司生物标本厂 334 南京大学仪器厂
299 青岛海大科技咨询开发公司 335 南京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
300 中国海洋大学环境保护研究中心 336 南京大学恒通电子仪器厂
301 青岛海洋船务公司 337 南京大学恒通科技开发公司
302 青岛海大建设工程检测鉴定中心 338 南京南大智能交通技术开发研究中心
303 青岛海大国际旅行社 339 南京大学科技实业(集团)公司
304 青岛海洋大学接待服务中心 340 南京大学出版社
305 青岛中国海洋大学控股有限公司 341 南京大学电子音像出版社
山东大学 342 江苏兰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306 山东大学出版社 343 南京大学生活服务中心
344 江苏南大海外教育服务中心
北京外国语大学
345 南京大学印刷厂 377 北京壹加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东南大学 378 北京外语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346 江苏东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79 北京外国语大学印刷厂
347 南京北极测绘研究院 380 北京青苹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48 南京东大测振仪器厂 381 北京银盘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349 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82 北京外研书店
350 南京东大科技实业(集团)总公司 383 北京北外宾馆
351 江苏华宁交通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384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352 南京东南大学科技服务中心
北京语言大学
353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385 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中国药科大学 386 北京北语留学服务中心
354 中国药科大学制药有限公司
中央财经大学
355 中国药科大学保健品厂 387 北京中财大印刷厂
356 江苏药大医药有限公司 388 北京财鑫宾馆
357 中国药科大学科技实业(集团)总公司 389 北京中财实业总公司
358 江苏省中国药科大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音乐学院
359 中国药科大学神农生物技术公司 390 北京乐艺中音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360中国药科大学印刷厂
中央戏剧学院
浙江大学 391 北京拾贝书店
361 浙江大学圆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362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392 中矿大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363 浙江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393 北京东方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矿业大学 394 北京矿大文化交流中心
364 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建筑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395 北京矿大能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365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366 徐州中国矿业大学教学设备厂 396 北京天成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367 徐州中国矿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97 北京京迪广珠宝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工业大学 398 北京中地大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368 合肥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99 北京地大地质科技公司
369 合肥工大复合材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400 北京捷奥斯图书有限责任公司
370 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401 北京中地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71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中国政法大学
372 合肥工业大学锦怡园宾馆 402 北京明法阁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373 合肥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374 合肥工业大学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403 北京茂达科技贸易公司
375 合肥共达印刷厂 404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江南大学
376 无锡江南大学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
中国传媒大学 440 上海申农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05 北京北广映画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441 上海交大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406 北京北广在线远程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442 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07 北京佳音广播电视发展有限公司 443 上海贝奥科技开发公司
408 北京中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44 上海教涛综合服务部
清华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409 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445 上海华理远大技术有限公司
410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446 上海华泰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411 北京华控通力科技有限公司 447 上海华理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12 北京卓尔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448 上海伊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413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449 上海捷成系统工程部
复旦大学 450 上海伯瑞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414 上海复旦大学后勤设施技术服务公司 451 上海华友科贸实业有限公司
415 上海复旦华富科技有限公司 452 上海华理安全装备有限公司
416 上海医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53 上海瑞邦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417 上海华医贸易服务公司 454 上海浩思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18 上海复旦后勤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455 上海华化副食品经营部
419 上海复旦天欣科教仪器有限公司 456 上海华平园林工程公司
420 上海复旦旦华科技有限公司 457 华东理工大学服务公司
421 上海复旦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458 上海敏光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422 上海复旦回天聚合物工程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459 上海华凯科技贸易公司
423 上海复旦高技术公司 460 上海华理置业有限公司
424 上海复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61 上海华商企业发展智力服务公司
425 上海复旦金融与期货研究所 462 上海华顺科学器材经营公司
426 上海复旦科教器材服务公司 463 华东理工大学科技服务部
427 上海复贤劳动综合服务公司 464 上海华化生物制品厂
428 上海复旦爆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65 上海市徐汇区华化余力生活服务部
429 上海新光华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466 上海顺风自控新技术开发公司
430 上海复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67 上海华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31 上海复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68 华东理工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32 上海复旦天翼计算机有限公司 469 上海多佳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433 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470 上海华化摩擦材料有限公司
434 上海医大仪器有限公司 471 上海华明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435 上海华建医药科技公司 472 上海华力索菲科技有限公司
436 上海复旦枫林科技园有限公司 473 上海华东理工科技园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474 上海囯佳生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437 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75 上海华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交通大学 476 上海华东理工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8 上海教德综合服务部 477 上海四达石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39 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 478 上海维达实业公司
479 上海华卫装潢公司 517 上海华师证券与资产管理研究所
480 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518 上海【中小学英语教学与研究】杂志社
481 上海化立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519 上海历史教学问题杂志社
482 华东理工大学华昌聚合物有限公司(1-7) 520 上海华师学生服务社
483 上海现代中医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521 上海华立贸易公司
484 上海博商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522 上海《俄罗斯研究》杂志社
485 上海海湾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523 《中文自学指导》杂志社读者服务部
486 上海琛懋中医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24 上海《中文自修》杂志社
487 上海华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525 上海《生物学教学》杂志社
488 上海华理化学专用品有限公司 526 华东师大房屋经营管理所
489 华东理工大学催化剂厂 527 上海华师车辆修理厂
490 上海华方建筑装饰工程公司 528 华东师范大学《化学教学》服务部
491 上海合达碳素材料有限公司 529 华东师范大学华夏综合商场
492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530 上海华东师大教育技术发展公司
493 上海宝利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31 上海学特教育文化服务有限公司
494 上海华理能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532 上海华大房地产开发公司
东华大学 533 上海教育学院印刷厂
495 东华大学出版社 534 华东师范大学环境艺术装饰工程公司
496 上海东华海欣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535 上海市普陀区华新经营服务部
497 上海东华健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536 上海第二教育学院印刷厂
498 上海东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37 华东师范大学科教仪器厂
499 上海汉达染整技术有限公司 538 上海华大投资有限公司
500 上海东华镜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39 上海华东师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01 上海喜天游大酒店有限公司 540 华东师范大学印刷厂
502 上海新欣产业用纺织品开发公司 541 华东师大星辰教育科技服务公司
503 上海东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542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504 上海方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外国语大学
505 上海东大招待所有限公司 543 上海上外印务中心
506 上海东华凯悦纺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44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华东师范大学 545 上海上外经营服务公司
507 上海育师商社 546 上海上外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508 上海华师大城市规划设计事务所 547 上海上外(集团)公司
509 华东师范大学工程勘察部 548 上海上外健身中心
510 华东师范大学四达外语服务公司 549 上海上外迎宾馆
511 华东师范大学华振体育科技咨询公司 550 上海上外翻译总公司
512 上地<<地理教学>>杂志社 551 上海市青少年外语活动中心
513 华东师范大学水处理实业公司 552 上海上外国际教育交流信息中心
514 上海《全球教育展望》杂志社 553 上海上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515 上海《心理科学》杂志社 554 上海上外美食林
516 上海《大众心理学》杂志社 555 上海天峰实业公司
556 上海上外旅游公司 587 北京梅迪亚图书资料供应中心
557 上海外语音像出版社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上海财经大学 588 《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杂志社
558 上海财大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教育报刊社
559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589 北京迎凯讯实业开发公司
中山大学 590 北京中教社传媒广告中心
560 广州市中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91 北京春雨教育书店
561 中山大学北校区服务公司 592 北京中教社文化传播中心
562 广州市中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563 中山大学劳动服务公司 593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564 中山大学康乐餐厅 59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音像出版社
565 中山大学西苑宾馆 595 电大在线远程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566 广州市中大康运贸易有限公司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567 中山大学综合服务公司 596 教育科学出版社
568 中山大学高建校用家具厂 597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音像出版社
569 广州中山大学纯净水厂 598 北京市国育教育科技发展中心
570 广州中大建筑设计研究院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571 广州中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99 《中国教育信息化》杂志社
572 中山大学紫荆园 600 北京华夏育人书刊中心
573 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 601 北京育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574 广州中大逸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602 北京博汇英才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华南理工大学 603 北京网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575 广东华南理工大学造纸与污染控制国家工程中心
国家汉办
576 广州华图信息中心 604 汉考国际测试技术服务(北京)中心有限公司
577 广东华欧焊接工程研究中心 605 北京华图汉语文化服务中心
578 华南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06 五洲汉风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607 五洲汉风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579 学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中央电化教育馆
580 北京中育职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608 电化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语文书店 609 北京电教招待所
581 语文书店
中国教育电视台
教育部机关服务中心 610 北京佳易广告公司
582 北京华教佳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11 北京国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612 北京中线传媒有限公司
583 北京科明园技术有限公司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584 北京市中联教仪设备开发公司 613 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614 北京吟虹国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585 北京太学教育书刊音像中心
人民教育出版社
教育部考试中心 615 北京人教希望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86 北京奈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16 人民教育出版社印刷厂
617 北京人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618 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 623 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619 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
620 北京市人教科发工贸公司
621 人教教材中心
622 北京人教智培书社
文化部所属企业(3户)
1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公司 3 中国动漫集团公司
2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公司
农业部所属企业(2户)
1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公司 2 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所属企业(1户)
1 中国电影集团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所属企业(21户)
1 环球商务国际旅行社 13 北京赛奥企业家俱乐部
2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咨询公司
宣传出版中心
3 北京中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 北京环贸编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 北京国展国际展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5 北京环球精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5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 16 建义利联合有限公司
6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17 华美商务信息有限公司
7 中国技术投资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法律事务部
机关服务中心 18 中贸服务有限公司
8 中贸置业有限公司 19 北京中律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9 北京宝隆服务公司 20 香港德里有限公司
10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招待所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11 北京精美印刷厂 21 北京怡乐贸易商社
12 精美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附件2: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分类表
第一类
1 中国烟草总公司
9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0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3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4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12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国家电网公司
13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6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14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7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15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8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第二类
16 中国铝业公司
40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17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41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18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42 中国南车集团公司
19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43 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
20 鞍钢集团公司
44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21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45 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
22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46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23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47 中国节能投资公司
24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48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25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49 华侨城集团公司
26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公司
50 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
27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51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8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52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29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53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30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
54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31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55 中国盐业总公司
32 彩虹集团公司
56 中国印刷集团公司
33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57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34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58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
35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59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36 东风汽车公司
60 中国工艺(集团)公司
37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61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38 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
62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9 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63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64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79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
65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80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6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81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67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82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68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83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69 珠海振戎公司
84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70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5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71 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86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72 中商企业集团公司
87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73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88 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74 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
89 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
75 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
90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76 中国医药集团公司
91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公司
77 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92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
78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93 中国林业集团公司
第三类
94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111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95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112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96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113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97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114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98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115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99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116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10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117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101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118 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
102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119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公司
103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120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公司
104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121 中国动漫集团公司
105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122 中国电影集团公司
106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
123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公司
107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124 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
108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125 教育部所属企业
109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126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所属企业
11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第四类
127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128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亚行:中国国企给国家分红不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03日 04:25  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徐蕊 韩洁)亚洲开发银行在日前发布的《2010亚洲发展展望更新》中表示,财政政策在促进中国经济转变发展方式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建议通过再分配将国有企业利润更多地用于社会开支。
亚行报告认为,目前国有企业给国家分红不足,使得不断增长的利润并没有通过再分配回馈给社会。建议国有企业向政府上缴更多红利,以缓解公共财政的紧张状况。
根据亚行的统计数据,目前,我国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方面的开支仅相当于GDP的6%,而发达国家该比重高达28%。报告指出,应将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从投资转向公共服务。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支出,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减少预防性储蓄,促进消费增加。
此外,亚行认为,引入物业税可以减少地方政府收入对土地转让的过度依赖,并为公共商品和公共服务提供可观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对此,亚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保罗·海登斯说:“通过征收物业税提高房屋持有成本,不仅解决地方政府财政融资问题,还可避免地方政府靠出卖土地来融资的模式。”
在我国加强财政转移支付方面,亚行指出,中央对省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无论从规模上还是时机上都是不可预测的,制约了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建议中央政府一方面保持对现有公共服务供给的分散化安排,另一方面增大各省融资份额,可以通过支持落后省份的再分配和均衡化机制来实现。
央企分红新政:折中与平衡
2010年06月30日 21:41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张萧然报道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的力度渐行渐大,近日又传来财政部正在加速制定提高央企利润上缴比例的消息。有专家表示,提高上缴比例是好事,但如何保证“用之于民”才是关键。
据悉,财政部提高央企税后利润上缴比例的方案正在加速制定,上调上缴比例和扩大上缴红利的央企范围是重点,将尽快报国务院,争取年内通过出台,明年正式实施。
“这说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国家作为国企的大股东和出资人,其权益一方面体现在它对企业领导人拥有的任命权,更重要的是对其出资收益的分享。如果这个方案能够实施,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时红秀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
按照2007年通过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规定,央企税后利润收取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和电信等具有资源垄断型特征的行业企业,收取比例为10%;第二类为钢铁、运输和电子等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收取比例为5%;第三类为军工、转制科研院所企业,暂不收取,3年后再定。
有财政部官员透露:“这次调整主要是提高上缴比例,目前是利润的5%和10%两档比例,最低限肯定要调高,在这一点上各方没有什么分歧。但最高比例能调到多少还没有一致意见,这个要经过测算研究和讨论来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认为,目前中央企业按20%~25%的比例上缴红利比较合适。“不同行业、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都能接受,对企业发展没有大碍。”
据了解,目前地方国资对重点国有企业的红利征收比例高于央企上缴的比例,大多在20%左右。就国际上来看,法国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上缴50%,瑞典、丹麦、韩国等国家的国有企业至少要交税后利润的1/3甚至2/3。
而接受《中国产经新闻》采访的中央财经大学财税研究所所长曾康华说:“上缴利润的比例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国企赢取利润的现状,我个人感觉,综合各种因素来考虑,这次调整幅度应该不会很大,可能会在15%左右。”
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也是本次方案的一个重要内容。也就是说本方案一旦通过,将会有更多的央企上缴红利。比如,三年免征期已过的军工企业将结束豁免历史,出现在今年上缴红利的央企名单中,按5%的比例缴纳红利。
但也有专家对如何保证全民共享红利表示担忧。因为按照目前的规定,上缴红利的用途主要有3个: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其他支出,即用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据5月11日财政部公布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显示,2007~2009年,共收取央企国有资本收益1572.2亿元,而用于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以及央企改革重组补助支出等方面的资本经营支出达1553.3亿元。也就是说,3年间,绝大部分红利又被央企内部消化了,仅有区区18亿元左右可能是用于社保等项目。
比如,在2009年央企缴纳的988.7亿元的红利中,其中电信改革用了600亿元,重点央企补充国有资本75亿元,央企灾后恢复重建139.6亿元,推进央企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等方面59亿元等。
那么,如何才能使央企红利的用途真正被人民所共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呢?打破央企红利在央企内部循环流动的怪圈呢?
国资委研究局副局长楚序平曾表示,公民目前分享央企红利的途径有3条:第一就是国有资本收益;其二是社保基金转持国有股;其三,国有企业的发展从根本上促进了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
而近期要求红利用于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使央企的经营绩效直接与全民福祉挂钩的呼声最高。这些呼声主要源于两组“一盈一缺”反差鲜明的数据。
“一盈”是指近年来央企利润数屡创新高。占全国国企资产总额55%的央企仅2009年就实现利润总额9655.6亿元。相形之下,央企在该年度上交的红利988.7亿元,约为利润总额的1/10。
“一缺”是指我国目前社保资金巨额缺口的日益增大,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缺口将在2035年左右达到高峰,每年会产生1000亿元的“赤字”。
用央企红利来填补社保资金缺口,成为呼吁央企红利“用之于民”的途径之一。有关专家指出,央企只要拿出一小部分利润,就能堵上社保资金的窟窿,同时还可以大大缩小行业收入差距,缓解收入不公平的现象。
重构“国家账本”:国资委酝酿央企分红新策
2010-04-26 22:25:00
[提要]  4月26日,一位有色金属行业央企高管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国资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提高央企税后利润上缴比例。中国铝业副总经理吕友清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中铝未收到国资委调整红利上缴政策的消息,重新调整缴纳比例存在争议。
如今,三年期限快到,对于军工企业是否应缴纳一定比例红利的讨论也越来越激烈。目前,市场已传出“军工企业将从2011年开始上缴红利”的消息。
上述国资委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军工企业是否会缴利,上缴比例多少,要根据军工企业今年的经营状况而定。
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2009年,我国军工行业经济利润超过500亿元,军工总产值年均增长28%,远高于2009年央企利润9.8%的同比增长幅度。
此外,随着经济复苏,央企整体盈利水平正在提高。据国资委公布的数据,今年一季度,央企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5302.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7%;累计实现利润2308.7亿元,同比增长1114.7亿元。
上述国资委人士表示,新央企分红政策的上缴比例将继续分档实施,新政策的原则性规定基本不会改变。
央企利润增长为提高上缴红利比例提供了条件,但最终提高多少比例,“目前尚在研究当中,并且有较大争议”。
联想董事局主席柳传志曾提议,政府要收缴一半国企利润,以增加居民消费。
然而,据本报记者了解,尽管央企90%以上利润未上缴,但部分央企的成本负担和社会负担依然较重。以中铝为例,吕友清告诉本报记者,由于是传统老国企,中铝在生产经营中面临“与生俱来的高成本,降低成本的难度很大”。
国机集团负责融资业务的一位人士也表示,大多数央企正面临转型,“转型就意味着需要资金”。
方正证券方面认为,红利的开征或提高,意味着企业可自主运用的资金以及对普通投资者的可分配利润的相应减少;在中央维持对上述企业预算不变或者预算提高额度小于上缴红利额度的情况下,相关企业就必须开拓其他的资金来源,这将导致运营成本的提高,甚至降低企业的积极性。
如何“用之于民”
央企红利,即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俗称,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国资委研究局副局长楚序平对本报记者表示,公民目前分享央企红利的途径有三条:第一就是国有资本收益;其二是社保基金转持国有股;其三,国有企业的发展从根本上促进了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
近日来,改革央企分红制度、要求央企主要分红用于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使央企的经营绩效直接与全民福祉挂钩的声音再次响起。
上述呼声直接源于两组“一盈一缺”反差鲜明的数据。
“一盈”是指,近年来央企利润数屡创新高。“一缺”是指我国目前社保资金巨额缺口的日益增大,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缺口将在2035年左右达到高峰,每年会产生1000亿元的“赤字”。
用央企红利来填补社保资金缺口,成为呼吁央企红利“用之于民”的途径之一。有关专家指出,央企只要拿出利润的1/10,就能堵上社保资金的窟窿,同时还可以大大缩小行业收入差距,缓解收入不公平的现象。


长期以来,央企的高福利一直是公开的秘密。在国企利润指标全面飘红的同时,央企高达几千亿的红利十余年未上缴国家,原本应该为全民所有的这部分福利为何被截留在垄断行业内部……[评论]央企十二豪门不应“利润独享”

“豪门盛宴”之所以遭遇“非议”,是因为这种“盛宴”的“埋单者”是以国家政策和行政力量为主导的,而不是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而形成的一种收入分配秩序。就像报道中有人提出的,垄断企业职工收入跟利润挂钩,而垄断企业的利润有多少是“天帮忙”,又有多少是“人努力”的结果?[详细][评论]
作为股东的政府,理当享受分红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中国的国有企业都应该向政府上缴红利。因为,无论是是在竞争性领域中生存的国有企业,还是依靠垄断在公共产品行业里生存的国有企业,他们的产权都属于国有产权,而国有产权就应该归全民所有,代表全民作为股东的政府理当享受分红……[详细][评论]
当年不分红缘于国企惨淡经营

国有企业从1994年之后就没有给国家上交过利润,当然,主要的原因不是国家不想分红,而是当时国企经营状况惨不忍睹,国企在微观上的低效率使得企业员工的吃喝拉撒都成了很头疼的问题,社保大面积拖欠,国家对国企的问题唯恐避之不及,企业能不伸手向国家要钱解决困难已经仁至义尽……[详细]
不分红的10余年利润哪去了
财政部负责人曾指出,国有企业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企业成本费用增长过快,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加剧等。企业成本费用为何增长过快?揆诸现实,一些国企擅自抬高经营成本,或者谎称经营成本加大,或者肆意分肥,大肆发放福利,动辄提高企业工资等等,这是不争的事实……[详细]


该怎么向垄断国企开刀?

中央拿垄断企业开刀是必然的事情,但这一刀,不能在无关痛痒的地方砍几下,必须找准垄断行业的要害,双管齐下:打破不应该存在的行政性垄断行业,对自然性垄断行业严格监管……[详细]
部分大型国企2006年净利润
公司简称
2006年净利润(亿元)
中国石化
506.00
中国电信
271.00
中国石油股份
1422.00
中国移动
660.26
中海油
309.27

烟草公司小职员的高收入

从亚洲最赚钱公司那里我们得到了多少


据国有资本预算意见,石油石化、电信、煤炭、电力、烟草五个行业的上缴红利标准为税后利润的10%;科研院所和军工企业3年内暂时不上缴;其余央企均按5%的标准上缴红利……这样的比例算多吗?[详细][评论]
每年净利润数千亿 国企分红多少才合适

由于国有企业属于一种公众信托,因此,对国有企业剩余现金留存比例应该有更严格的标准。对于一家国家100%控股的国有企业来说,合理的分红政策是将其全部利润都用于分红,除非这家公司能表明,在考虑风险情况下,它仍有可能带来合理回报的投资机会……[详细]
国企分红初期确定的比例较低
据财政部测算的数据,目前国内上市公司的分红水平一般达到15%左右。因此,国企分红初期确定的分红比例较低,大约上限不会超过这一比例,下限则可低至零。据称,一些国有控股的高科技企业能获此殊遇……[详细][评论]
国企分红议案行政色彩过重
部分国企分红议案对企业的商业品格和相关法律尊重不够。财政部这位分红者由于权力极大,并且事先根据划定的宏观布局收取红利,红利征收权高于企业财务预算权,如果一家企业属于被指定的落后行业,即便企业财务状况不好,也只得按照高比例分红……[详细][评论]
勿让分红成政府与国企博弈游戏
可以想象,无论是固定比率还是所谓改进的分红政策其实施效果很可能是3种情况:政府没有收回多少收益的尴尬、政府与国企无休止的扯皮和企业正常持续发展机制的扭曲,这是一场政府不可能胜利的游戏……[详细][评论]


对国企分红的N种担忧
中国希望通过即将实行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来取消国有企业不分红的特权、加强对大型国有企业的监管,并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这些目标能否实现?我们对此有诸多担忧……[详细]

公众几乎不能从分红中直接受益

无法判断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规模

国企垄断会不会变本加厉?


国企分红用于公共事业,乃是国企分红的终极目的,它不仅充分体现了国企的内涵所在,也有利于推动公共事业的发展,减少民众因政府公共投入不足导致的被动支出……[评论]
国企分红:警惕公众被忽悠
中国垄断国企拥有对监管当局的信息优势,他们会极力夸大自己的经营成本和发展需要,从而减少上交的利润额。而且,中国国企与监管当局还有血缘关系,本来就是一家人,而中国社会的利益制衡又远不如美国,所以中国监管者被“忽悠”的概率要高得多……[详细][评论]
关键是如何让钱分到个人手里

国企分红最重要的是必须让钱分到个人手里,将这部分红利通过“减税”等途径惠及民众,让普通百姓分享到国企分红成果。这一分红模式实际上已经被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法国、德国、英国等等发达国家,无不如此……[详细][评论]
应避免上缴利润重回国企的口袋
国资委、财政部与国企之间存在着一定利益关系,这使得大部分国企红利很可能重新被投向国企,相当于转了一圈后重新又回到了国企手中,而民生领域只能在必要时,被动地、象征性地分到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这种失衡的分配格局,与公众此前对于国企分红的期待大相径庭……[详细][评论]
央企要分红,更要打破垄断
邮政资费不经任何程序就擅自上调,垄断企业的公积金等灰色福利越来越多,水厂电厂亏损,老总坐领高薪事件层出不穷……可见,垄断企业的自我生存逻辑是明确的,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们分享垄断红利的步伐。此时,政府反垄断的目标与方法也应该明确,否则让国企上缴多少红利都是徒劳……[详细]
我国重启国企向国家上交利润制度 收取比例将公布
2007年09月21日08:17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记者韩洁)1994年税制改革之际,中国政府为了“激励企业改革和发展”暂停了向国有企业收缴利润,13年后,随着国有企业总体走出困境,中国政府宣布将重新启动国企向国家上交利润政策。
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决定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07年起进行试点,2008年开始实施。
针对这一新出台的《意见》,财政部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下,国有企业总体上已走出困境,步入正常发展轨道。但由于一些企业仍存在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问题,并且不同行业企业之间国企利润水平差异较大,影响社会公平。因此国家适时出台政策,向国有企业收取投资收益。
财政部统计显示,2006年,国有企业实现利润达12193亿元,税后利润达6252亿元。今年上半年,在钢铁、石化、机械、化工、电力等行业的强力带动下,国有企业实现利润7535亿元,同比增长31.5%。
国务院出台的《意见》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部官员说,国有企业、国有股权是国家投资形成的,国家作为投资者理应收取投资收益。《企业法》规定:国有企业应依法缴纳税金、费用、利润。《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因此,国有企业向国家上交利润是其应尽的义务。
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民营部门发展首席专家张春霖20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中国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反映了实施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意图,正如国务院 《意见》中所说,“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曾表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后,国家可以把不重要的企业股权卖出去,使重要企业能够有资金进入,困难的企业则可以在改革成本的支持下退出,中央企业的资源配置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对于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安排,国务院《意见》指出,将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不同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任务,统筹安排确定。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
对于此前争论不断的国企上交利润比例问题,财政部明确,上交比例将采取区别不同行业适用不同上交比例的方式。从既有利于继续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又有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出发,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的改革发展需要,上交比例将按“适度、从低”原则确定。
财政部透露,近期将根据《意见》,拟定具体的上交比例,报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公布实施。
此外,为配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同时,财政部还将根据预算编制需要,修订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
央企向国家分红比例确定 电信等企业须缴10%利润
2007年12月12日07:18  来源:
中央企业今后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比例,将按不同行业区别执行,烟草、石油、电力、电信等企业将按利润10%的最大比例上缴国库。
昨日,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对象为中央管理的一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国家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及其他收入。
根据规定,央企拥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国有独资企业应缴利润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3类执行,烟草、石油、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型特征的企业,上缴比例为10%;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企业,上缴比例为5%;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上缴比例3年后再定。应缴利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数申报。
据了解,中国今年一直在研究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9月中旬,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明确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除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以及支付国企改革成本等之外,必要时可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等项支出。10月底,国资委下发通知,要求央企利润须上报国资委,以规范央企财务决算管理。“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是为了通过减少企业手中拥有的投资资金来减缓投资增长。”有关人士表示。
国资委副主任:中央企业境外资产超4万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7日 04:07  东方早报
国资委要求央企“出海”维护企业和国家良好形象
据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 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6日介绍说,据统计,到2009年底,有108家中央企业在境外和港澳地区设立了境外子企业和管理机构,境外资产总额超过了4万亿元。
黄丹华在第四届中外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上说,当前无论是开拓市场空间,优化产业结构,获取经济资源,争取技术来源,还是突破贸易保护壁垒,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公司,“走出去”都是一种必然选择,也是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重要标志。对中央企业来说,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海外经营活动,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符合国家“走出去”的战略要求,也是中央企业参与经济全球化和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黄丹华介绍说,经过多年努力,中国石油(11.99,0.10,0.84%)、中国石化(9.22,-0.02,-0.22%)、中国海油、中国五矿、中远集团、中国建筑(3.73,0.02,0.54%)、中国有色集团等一批中央企业的海外投资和经营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黄丹华指出,中央企业开展境外业务必须坚持长期合作、和谐共处、互利共赢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国和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依法经营,重信守约,并注意妥善处理与所在地政府、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关系,特别是主动履行好社会责任。要努力提高境外投资、工程承包的质量和效益,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树立良性竞争意识、战略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维护企业和国家的良好形象。
发改委:中国开放后吸引外资超万亿美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7日 04:03  东方早报
中国的对外开放已走过30多年历程,截至2010年9月,累计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约10600亿美元。
据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晓强6日介绍说,中国的对外开放已走过30多年历程,截至2010年9月,累计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约10600亿美元,利用贷款累计3400亿美元。
张晓强在第四届中外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上说,2009年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跨国投资大幅度下降近40%,但中国仍然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约940亿美元,基本保持了2008年的水平,位次升至全球第二位。“引进来”为中国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跨国公司和各类外国企业在中国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张晓强指出,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的对外开放战略已由“引进来”为主向“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转变。从“引进来”看,需要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水平,使外资在推动国内的产业升级、结构优化、科技创新、区域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在“走出去”上,中国将继续按照市场导向和自主决策原则,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合作,扩大在能源、资源、高科技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投资,提高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水平。
国企利润上缴比例将提高 专家支持用于补充社保
作者:常红   来源:人民网  2010-11-06 15:43:00
国务院常务会议3日决定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从明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同时,兼顾中央企业承受能力和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有媒体道称,央企上缴红利比例可能提高到5%到30%不等,但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对此专家普遍认为,国有企业向政府上缴红利是国际上一种普通做法。将解决国企凭借垄断权力和国家特许权过多占有国民收入份额等不合理问题,推进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和再分配调节。这是针对十二五规划建议中“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一种比较有力的措施,将更利于社会分配公平公正。
国企上缴红利比例将提高 助于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整体经营状况改善,国有企业的利润总额规模大、增速快,已经具备了向政府分红的能力。目前,国有企业收益上缴比例偏低,涉及企业范围也偏窄,财政部也曾表示将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适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如果上缴的收益纳入公共财政并用于社会公共福利性支出,将为社会保障水平较大幅度提高提供有力支撑。
贾康分析,国有企业最开始是上缴利润的,后来利改税以后,国有企业税利分流。到1994年国家进行了税制改革,考虑到当时企业承担的离退休职工费用、办社会职能等历史包袱沉重,作为阶段性措施,国家暂停了企业上缴利润,企业应上缴的利润全部留在企业,用于其改革和发展。近年来,国家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国有企业从总体上已经走出困境,步入了正常发展的轨道。国家适时出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意见,是进一步规范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促进国有企业完善收入分配的制度。
“毫无疑问,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比例是改革的方向。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比例需要进一步探索,不是一成不变的。”贾康指出,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是国家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者应当享有的权利,而提高收取比例则有助于解决央企、国企凭借垄断权力和国家特许权过多占有国民收入份额等不合理问题,推进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和再分配调节。贾康建议,随着央企整合后数量的不断减少,国家应加强针对央企的制度建设,如为不同企业制订符合自身情况的企业法案,大的央企甚至可以“一企业一策略”,在提高企业上缴利润的基础上,用具体法案来规划企业的相关制度安排和利润分配。“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扩大,上缴红利比例将扩大。这是我国调整财富分配格局里最重要的一步。”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认为,对于国有企业,尤其是垄断行业收入过高一直是全社会诟病的问题。高利润并非因能力,而是由所处的地位所致,靠国有资本获的受益只在企业自己内部分配,这是极不公正的。效益好的国有企业应上缴更多红利,至于上缴比例可根据效益来最终决定。常凯非常认同“国企红利应投入社保”这一观点。“这笔钱直接转入社保还是先进入财政再转入社保都可以再做考虑。至于国企提高上缴红利的比例的可行性,肯定会有难度,但国家一定要下决心执行。这方面的操作空间很大,许多工作需要细化,比如对一些垄断国有企业的具体上缴比例作出规定并有效执行。”
国企上缴5%—10%利润比例偏低 应上缴90%
“社会生产要素的分配不合理,大部分资源集中在国企。”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接受采访时分析,二次分配不到位可说是政府缺钱,但一次分配不到位则是市场资源配置的结构性问题,也就是说整个市场的生产要素,在市场配置上不是很公平。”李永忠认为,国企应该更多承担社会责任。去年国企只上缴20%的利润给中央财政,“如果按照解决就业的比例来换算,国企应该上缴90%的利润,那就要交12000亿元给国家,如果把这些钱都投入到民生板块,基本上能解决我们现在的民生问题,二次分配就大大提高了。二次分配提高可以刺激消费,也可以培养全社会公民对社会的忠诚度。”
据了解,早在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开始正式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也结束了国企、央企“利润独享”的历史。同年12月11日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根据不同行业适用不同比例的方式,我国将企业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具有资源性特征行业企业,上交比例为净利润的10%;第二类为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上交比例为净利润的5%;第三类为国家政策性企业,暂缓3年上交或者免交。对于5—10%的征缴比例,一直以来很多专家认为过低。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认为,1994年税制改革后,由于很多国企亏损,国企的税后利润归企业所有。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很多垄断行业的利润大幅增加,企业管理层收入也很客观,却一直没有履行上缴红利的责任。随着改革的推进,国家应逐步提高征收央企利润的比重,让央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反哺民众。
社保资金缺口过10万亿 建议由国企利润填补
“鉴于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在10万亿以上,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要部分用于补充社保资金的来源,也就是国企利润填补社保资金缺口。”这是今年8月,全国人大财政经委调研形成社会保障工作的专题调研报告的建议。
8月20日,国资委公布了中央企业2009年度国有资产运营情况,整个央企利润达到8151.2亿元,这并不包括其他部委以及地方政府的国有企业。
“国企让全民得到了应有的回报,让民众感受到国企是与自己有关系的,这样有利于消除国企与老百姓之间的对立情绪。国企本身就是全民所有,是人民的企业、老百姓的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公司研究所一室主任孙群义说:“部分国企利润填补社保资金缺口、用于反哺民众,实际上也是拉动消费、重视民生很重要的着力点。”
“政府对社保增加的投入,应当通过增加国有企业分红来补充。”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白重恩建议,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所获得的高额利润不应完全归企业支配,而应当上缴国家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可用作政府对社保的投入。既可以有效解决社保资金的缺口,又可以控制企业投资规模,有利于资本收益与劳动收入的合理分配。
许小年:国有资产应分给13亿民众刺激消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6日 02:23  新京报
■ 收入分配
收入分配问题成为昨天论坛的焦点话题之一。素有“批评经济学家”之称的中欧商学院教授许小年、独立经济学家谢国忠以及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昨天都指出,收入分配的改革是中国经济调整、拉动内需的核心问题,许小年并建议将几十万亿的国有资产分给13亿民众以刺激消费。
调整核心是提高家庭收入
许小年认为,在过去的十几年间,社会保障体系不到位;国民收入的分配向政府倾斜,而不是向居民倾斜;在财富积累方面,国民财富的积累速度落后于国有部门的财富积累和央企财富资产的增长速度。以上因素导致了中国老百姓的储蓄率高,不愿消费。
谢国忠也指出,中国经济调整的核心并不是汇率,而是家庭收入过低的问题,如果能够把家庭收入在经济总量当中的比重提高50%,达到世界正常水平,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经济摩擦就可以基本得到解决。
“有调查显示,我们过去几年间收入的分配大多数集中在最高端的收入组别里,而中层和下层的收入组别收入增长速度远远的落后于高端组别的收入。如果不解决寻租的问题,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居民的收入分配。”许小年表示。
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指出,当前国民收入确实存在不公的情况,当社会分配差距过大的时候,富有的人有货币支付能力,却没有购买欲望,贫困的人却恰恰相反。“现在问题是投资逐年上升,最终消费率逐年下降,消费和投资比重严重失衡。”
制度刚性制约结构改革
许小年认为,要刺激消费,就要在财富和收入的分配上向居民倾斜,进行制度改革,在一次分配的市场上和二次分配的市场上体现公平的原则。
他开出的药方是,将国有资产分给民众。“我们几十万亿的国有资产可以分给13亿民众,国有资产在国资委手里管着,一分钱都不能用于消费,如果分给民众就可以变成消费购买力。有很多的政策,政府与其花4万亿扔到“铁公基”里,不如把4万亿放到社保里,与其国资委掌握几十万亿的国有资产,不如把它放到全国社保基金里,来充实我们的社会保障,使老百姓可以放心地把储蓄拿出来用于消费,来支持中国经济的增长。”许小年说。
姚景源则表示,解决分配差距问题,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把蛋糕做大,二是重新切蛋糕。他解释说,蛋糕做大就是保证整个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而切好蛋糕,则是处理好政府财政、企业利润和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的关系。“政府财政收入这么多年,20%的增长,企业利润也是20%的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是一位数的增长。”姚景源建议转变政府职能,节约财政支出。
“中国需要进行结构改革。”许小年强调,但遗憾的是“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喊了十几年仍然没有转变。制度刚性的存在制约了结构改革,只有打破这个制度刚性才能打破这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