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在这雪地里撒点野:证券典当合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6 17:12:48

典当行的客户(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将自己名下的有价证券(一般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有价证券)作为当物,质押给典当行获得当金,并在约定时间内赎回当物的行为。

在办理典当手续时,典当双方需签订书面典当合同后,典当行才会凭合同向当户发放当金,当户凭合同从典当行获得当金。

证券典当合同-1

典当权人(质押权人)(简称甲方):____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典当人(质押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资金周转困难,自愿将其具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财产做质押,向甲方申请办理典当质押借款。为了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用作典当的质押财产为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股票、基金、债券、资金等股票帐户及资金帐户上的全部资产(详见________号股票质押协作函)。

第二条  借款金额:甲乙双方对全部质押物进行评估,估现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按评估价值的________%折价,乙方实际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及利率: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综合费用为月________‰;利率为月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支付乙方典当借款时预扣综合费用,在典当期内,乙方可以提前赎当,提前赎当不返还预扣的综合费用,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

第五条  甲方承诺合同生效后一日内将借款给付乙方。

第六条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如果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必须在合同到期五日内向甲方申请办理续当。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续当手续。办理续当手续时,乙方应付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否则,到期不予续当。续当费率在首次典当费率的基础上增加________%。

第七条  典当期满后,乙方没有在五日内赎当或办理续当手续,即为绝当。绝当后甲方有权处置乙方质押的股票及股票帐户和资金帐户的所有资产,(包括冻结股票交易,卖出所有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提取现金,收回贷款,追偿欠款)。用于偿还典当借款本息、各种费用及罚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偿还甲方后剩余部分资产甲方应当退还乙方。

第八条  绝当后,乙方与甲方协商赎当或续当时,逾期费用按日________‰计算,利率按原规定执行。

第九条  在典当期间如果乙方帐户总市值降至(人民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时,乙方必须自动地在二日内将市值补至(人民币):________ 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如果乙方在二日内未补至上述市值以上,甲方有权随时处置乙方质押资产(包括冻结股票交易,卖出所有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提取现金,收回贷款,追偿欠款)。用于偿还典当借款本息、各种费用及罚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偿还甲方后剩余部分资产甲方应当退还乙方。

第十条  当票、股票质押协作函、授权委托书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违背。甲乙任何一方认为此合同需要公证的,由公证机关公证,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双方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证券典当合同-2

 

合同编号:

甲方:典当行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即典当行)与乙方(即当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双方商定,乙方以其在______________ 证券营业部开立的证券账户内的资产质押给甲方,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归还当金;甲方在对上述资产进行评估并同意收当后,将在办理完毕典当手续后一定期限内支付乙方当金并收取一定比例费用。双方同意,上述资产作为乙方向甲方偿还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的担保。

第1条定义

1.1、本合同是一份指导性、概括性的合同,用以规范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具体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每当乙方向甲方提出典当申请,甲方即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开具当票并支付当金。每笔典当证券的质押股票情况、典当金额、典当期限、月费率、月利率等具体内容均由《质押证券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一)及《当票》另行约定。

1.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署的《当票》和《证券典当合同》,以及甲、乙双方对《当票》和《证券典当合同》所修改及变更的文本、甲乙双方补充的《续当凭证》等相关协议文本共同组成,组成各部分互为补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票》中典当须知项下内容、《续当凭证》中续当须知项下内容及《婚姻状况及财产共有声明书》或涉及乙方婚姻状况的有关证明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本合同中的“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1.4、“综合费用”是典当行提供典当服务应当收取的费用。

第2条

2.1、乙方同意将其以自己名义登记开立的证券账户(户名:__________,资金账户:_________,上海证券账户的账号:__________,深圳证券账户的账号:______________,以下统称“乙方证券账户”)下的价值(大写)__________ 万元的证券资产作为质押物质押至甲方。甲方以该质押物为乙方办理股票质押典当。,具体质押证券见质押证券清单。
  为便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操作上述证券,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账户(户名:___________ ,资金账户:____________,上海证券账户的账号:___________,深圳证券账户的账号:___________ ,以下统称“甲方证券账户”)用于发放当金、证券买卖及偿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2.2、乙方保证所质押的证券为乙方自有资产,且购买证券款项并非来自于银行贷款,乙方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与处置权,并不受第三方追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质押、债务纠纷及其他涉及法律讼诉、仲裁案件、查封等妨碍甲方行使质押权的情形。如乙方所质押证券存在上述情形而未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则视为乙方对甲方的蓄意、恶意欺诈。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3条本合同项下的:

3.1、典当金额、综合费用、当金实付金额、典当期限起止日期、月费率、月利率等项目均以甲方向乙方开具的《当票》内容为准。

3.2、综合费用由甲方在发放当金时一次性从当金中扣除,并以甲方开具的综合费用收据作为唯一交费凭证。日费率或日利率的计算方法为月费率或月利率除以30;年费率或年利率的计算方法为月费率或月利率乘以12。

第4条当金支付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办理完毕质押且办妥当金支付手续后,甲方应按扣除有关费用后的金额将款项划入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提供给乙方交易使用的指定账户即甲方证券账户。以甲方向乙方证券账户的划款凭证或乙方签署的当金收据作为凭证。

第5条利息、赎当及逾期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当支付的利息及综合费用按日计算,利息按月支付。乙方应在当月_____日前到甲方办公地缴纳月利息,或采取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其他方法办理;

5.2、当期届满,乙方应向甲方归还当金,并付清所有的利息及综合费用。在当期未届满、且乙方完全正常履行本合同无任何违约情形出现的前提下,甲方无权扣划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中的资金;

5.3、提前赎当的,按合同约定的典当期限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如因此重新发生其他费用,则由乙方一并向甲方支付或由甲方一并扣除;甲方已向乙方收取的利息及综合费用不予退还;

5.4、当期届满后五日(含第五日)内赎当的,除应交清合同约定的当金本息及综合费用外,以所欠当金本息、综合费用之总和为基数,按逾期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第6条 续当、绝当

6.1、当期届满后五日(含第五日)内,乙方申请续当的,需确保已仔细阅读、充分了解并同意完全遵守下列须知的内容:

6.1.1、办理续当,须持当票及前期续当凭证办理,原典当契约不变。

6.1.2、续当时须结清上期当金利息。

6.1.3、赎当须凭原当票和续当凭证及当户有效证件办理手续。

6.2、甲方同意续当的,双方应当办理续当手续,签订《续当凭证》。如双方认为必要,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重新签署本合同。续当前,乙方应当结清前期利息、综合费用、逾期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否则视为绝当。

6.3、乙方于典当期限满五日后,既不赎当也不续当的,视为绝当。

6.4、由于乙方在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中购买的证券品种出现停牌或跌停、导致乙方无法依据本合同及时交易的情况,视为绝当;

6.5、出现绝当的,甲方既有权选择将乙方证券账户中的资金提取或划拨至甲方证券账户,也有权选择将乙方证券账户中的股票、基金及账户内其余的所有品种的证券产品进行平仓,或是同时采用上述两种方式进行。甲方执行金额以本合同“8.1”中所定义的全部债务金额为准。如甲方采取将乙方证券账户中的股票、基金及账户内其余的所有品种的证券产品进行平仓的,甲方有权立即平仓,也有权暂时保留乙方证券账户中股票、基金及账户内其余的所有品种的证券产品的卖出权,乙方无权干涉。因甲方行使上述权利所产生的费用、投资亏损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7条典当须知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遵守《当票》中的典当须知:

7.1、当票是典当行与当户之间的借贷契约,也是典当行收妥当物后开给当户的收据。当票不得涂改、伪造和转让。典当双方就当票以外事项进行约定的,应当补充订立书面合同。

7.2、当户凭有效证件办理典当,典当行有权要求当户出示当物来源等证明。

7.3、当物估价和当金数额由典当双方协商确定。

7.4、综合费用包括服务等费用,典当时可以预扣。当期不足5日按5日收取利息和费用。

7.5、典当期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时当户应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7.6、当期届满5日后,当户不赎当也不续当的,即为绝当。典当行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绝当物品。

7.7、当户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属逾期赎当,应当根据当期内的息费标准和实际逾期天数,补交当金利息和综合费用。

7.8、绝当后,当户与典当行协议赎当的,逾期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7.9、当票遗失需凭有效证件及时办理挂失手续,交纳一定手续费后可以补办当票。未挂失或挂失前被他人赎当的,典当行不负赔偿责任。

第8条质押担保
  本担保条款的效力期限与本合同一致。本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8.1、本合同所涉及的债务指:所有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相关费用(包括交易手续费、印花税、保管费、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登记费等质押资产涉及的所有费用),和甲方或甲方委托风险管理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实现质押权和追偿债权的费用等全部款项。

8.2、质押担保的范围:“8.1”中的全部债务;

8.3、质押担保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还清“8.1”中所述的全部债务后止;

8.4、质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施行妨碍甲方或甲方委托风险管理服务机构等第三方依据本合同实现质押权的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均属乙方恶意影响本合同执行、故意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将视为无效,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处置质押物,以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8.5、在担保期限内,质押物有价值急剧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或解除本合同,并处置质押物,以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8.1”中的全部债务;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偿还,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9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9.1、甲方需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当金,乙方应当按双方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时足额支付当金本息及综合费用;

9.2、如发生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或监管方式调整等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以实际发生为准;

9.3、乙方有权在有关的国家证券交易法规规定范围内,对乙方证券账户进行有限制的买卖操作,限制范围包括:

9.3.1、禁止操作st、st*等风险股票;

9.3.2、禁止操作权证等衍生金融产品;

9.3.3、禁止操作前24个月内价格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超过200%的证券;

9.3.4、禁止操作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股票;

9.3.5、禁止操作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及其它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禁止买卖操作的证券。

9.3.6券商提供的信用等级较低的目录中的股票。

9.4、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证券账户内的所有交易盈亏自负,交易手续费及其他交易成本由乙方承担;

9.5、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取或划转乙方证券账户中的全部或部分资金,否则视为故意的恶意违约;

9.6、甲方将甲方证券账户交易密码授予乙方,但甲方保留资金密码;乙方在当期未届满、且乙方完全正常履行本合同无任何违约情形出现的前提下,可以一直凭该密码进行操作;

9.7、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办理任何同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有关的挂失手续,否则视为故意的恶意违约,甲乙双方均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9.8、甲乙双方就“9.5”、“9.6”、“9.7” 共同向前述证券营业部签署并备案《授权委托书》。

9.9、合同执行期间,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不间断的联系,如果联系方式发生任何变更,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未能与甲方保持正常联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负完全责任;

9.10、除非出现本合同约定的特定情形,甲方不参与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的交易。乙方对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全部交易负责,除非乙方有明确证据证明交易系甲方所为,否则所有交易均视为乙方自己所为,所有交易盈亏由乙方自负;

9.11、如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中的资产总额(即资金余额加上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全部股票市值,但含st、st*的股票市值不计算在总市值之内)低于(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即平仓线,此情况一旦发生即视为双方已知晓),乙方需在次工作日9时30分前将上述账户内资产恢复到平仓线以上。否则,甲方不必通知乙方,有权立即介入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的交易,并采取包括将资金调拨至甲方证券账户、卖出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基金及账户内其余的所有品种的证券产品进行平仓等相应措施,以保证资金安全,避免更大的损失;

9.12、乙方有义务使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中的资产总额维持在(大写)人民币万元(即警戒线)以上。如资产总额低于警戒线(此情况一旦发生即视为双方已知晓),乙方应立即采取填补资金等措施,并于3日内将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中的资产总额恢复至警戒线以上。否则,甲方不必通知乙方,有权立即介入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的交易,并采取包括将资金调拨至甲方证券账户、卖出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票、基金及账户内其余的所有品种的证券产品进行平仓等相应措施,以保证资金安全,避免更大的损失。如在3日内出现第“9.11”所列之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中的资产总额低于平仓线情形的,甲方有权按第“9.11”的约定处理;

9.13、如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中的股票、基金及账户内其它的所有品种的证券产品发生停牌等情形导致无法交易,乙方有义务使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中的资产总额维持在警戒线以上。否则,视为乙方故意违约,则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追索乙方其他资产,以弥补“8.1”中约定的全部债务中的不足部分;

9.14、乙方需按期付清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其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9.15、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在无需经过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立即介入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的交易,卖出账户内股票、基金及账户内其余的所有品种的证券产品并将账户内资金调拨至甲方证券账户,以偿还“8.1”中约定的全部债务,并修改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的交易密码:

9.15.1、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通过任何途径从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中提款或试图提款;

9.15.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办理与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相关的任何挂失手续,危害甲方对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的监管的;

9.15.3、乙方利用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进行或试图进行违反国家证券交易有关法规规定的操作;

9.15.4、乙方持有的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内的股票、基金及账户内其余的所有品种的证券产品被国家证券监管部门提出特别调查的;

9.15.5、乙方持有的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内的股票已转为或即将转为st股,导致甲方产生风险的;

9.15.6、乙方违反了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或由于乙方的责任或行为导致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发生风险而使甲方有遭受损失的可能;

9.15.7、出现不可抗力事由的;

9.15.8、出现其他可能导致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发生风险,从而可能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情形。

9.15.9、乙方发生违背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行为。

第10条甲乙双方的其它权利义

10.1、甲方有权对足以影响乙方还款的事件采取必要措施;

10.2、乙方充分认识到股市风险,并愿承担股市风险带来的一切后果;

10.3、甲方如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转让第三人,只需通知乙方即可,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乙方须继续向甲方的受让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转让第三方。如乙方生前未能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其继承人有义务继续偿还;

10.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10.5、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其综合情况进行调查;

10.6、乙方应尊重典当行业的特殊规定与行业习惯,承袭典当行业约定俗成的和社会公众对其的一般理解;

10.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票进行偿债、赠与、舍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不得重复设置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10.8、乙方在变更住所或通讯地址时须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0.9、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已理解其含义;

10.10、甲、乙双方均已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将要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

10.11、甲、乙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善意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10.12、甲方在与乙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及乙方的证券交易情况进行交流时,有权选择是否予以录音或录像以便事后查证;乙方对甲方的上述行为知晓并认可,因此,乙方应充分注意其与甲方的每一次交流,其录音或录像可能会成为相应证据,乙方不得以其不知晓为由对上述证据的合法性提出抗辩。

第11条法律责任

11.1、当期届满,乙方如逾期五日未办理续当、赎当手续,为绝当,乙方丧失赎回当物的权利。现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绝当后有权对甲方证券账户和乙方证券账户内所有证券进行全权处置。甲方以处置所得价款扣抵“8.1”中所述的全部债务,扣抵后剩余部分甲方须归还乙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无条件向甲方支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11.2、质押期间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在未发放当金时,有权停止向乙方发放当金;已发放当金的,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当金的本息、综合费用并按处置绝当当物的办法直接处分质押物。此外,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因合同解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11.2.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借款、质押资料的;

11.2.2、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对其综合情况进行调查的;

11.2.3、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11.2.4、乙方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11.2.5、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11.2.6、乙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11.2.7、乙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等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1.2.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偿债、赠与、舍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质押物的;

11.2.9、乙方经甲方同意转让质押物,但所得价款未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并优先用于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

11.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当金利息,则逾期超过五日时,即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选择按照以下第1项或第2项的约定执行:

11.3.1、要求乙方以所欠利息为基数,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付清欠息之日止,本合同继续履行;

11.3.2、单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当金的本息、综合费用并按处置绝当当物的办法直接处分质押物。

11.4、如果发生甲方为乙方垫付费用时,包括但不限于垫付的交易手续费、印花税、开户费、保管费及其它交易费用等,乙方应当在甲方垫付后五日内支付给甲方,否则,乙方应当以上述费用总和为基数,按照一年期银行最高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至付清之日止;

11.5、乙方因隐瞒当物存在共有、争议、债务纠纷、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类似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予全额赔偿。

第12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12.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在乙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承诺范围之外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的法院管辖。

12.2、在协商或诉讼期间,甲乙双方仍须履行本合同中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

12.3、本合同签订地为:

第13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涉及本合同“8.1”中所述的全部债务偿清后终止。

第14条 附则

15.1、根据本合同发生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均应以中文书写,所有数字均以大写为准,可以通过专人、传真、电传或邮寄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至另一方地址时视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递方式发送,需用航空挂号加确认,以寄出日后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除非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地址,则一切通知和通信应发往本合同所列地址。

15.2、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没有约定和规定,或约定和规定不明确的,双方按照行业惯例、公平诚信等原则履行。

15.3、本合同附件一为《质押证券清单》,该清单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二为《授权委托书》,该委托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前述证券营业部使用一份。

15.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本合同项下质押物的共有权人__________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质押给甲方,并同意接受本合同条款的约束。

第15条特别约定_________无___________

 

 

甲方:典当行有限公司

(公司盖章) 乙方(签字及指印):

日期:年月日

配偶(签字及指印):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其他共有人(签字及指印):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