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魏洲 尘埃 mp3 下载:2011214155120597执法预警指标核查要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6 19:25:48

执法预警指标核查要求

 

1、登记信息完整性审核

计算口径:税务登记表从业人数、街道乡镇、行业明细、主管税务官员、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存款帐户帐号、所属责任区等为空;未及时做税种认定。

核查要求:(1)重点核查税务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尤其是计算口径中所列举的项目;(2)税种认定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尤其是新办企业(登记性质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是否按规定作所得税税种认定。CTAIS中的数据可通过决策监控系统中数据审核模块,查询审核项目获得;同时可将期间内的新办户与相应纸质资料进行核对,从中发现问题。

2注销登记准确性审核

计算口径:注销户有发票结存、有所得税税种登记户未做过汇算清缴、防伪税控设备未缴销、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规定年限未有补征企业所得税税款、优惠资格未取消的

核查要求:重点检查注销户的发票是否缴销、已开具发票是否申报纳税;所得税是否按规定进行清算。

3停业登记准确性审核

计算口径:停业登记的个体定额工商户的停业期限超过1年

核查要求:重点核查双定户的停业真实性及停业资料的完整性。数据可通过CTAIS税务登记查询取得。

4非正常户认定准确性审核

计算口径:非正常户未责令限期申报;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未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非正常户解除”与“非正常户认定”时间差在3个月内;“非正常户解除”后应未进行责令处罚,对非正常户恢复未处罚。

核查重点:1、查明纳税人“非正常”的原因?非正常户的认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认定是否准确?2、说明对非正常户未限改、未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未处罚等原因?3、企业是否正常经营?4、解除非正常户认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处罚?5、“非正常户解除”与“非正常户认定”时间差在3个月内的是否按规定进行巡查?

5、所得税按月预缴监控性审核

计算口径:前两年连续所得税入库税额超过1000万元(以征收期为准)但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中“纳税期限”不为“月”

核查要求:是否对企业进行巡查?征收方式鉴定是否按规定进行变更、维护?企业的经营状况是否正常?

6、双定户异常审核

计算口径:同一纳税年度内调低核定税额、定额核定期限超过365天;经营范围中含“家具”、“地板”、“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建材”和店名中含“专卖”、“加盟”、“连锁”的未达起征点企业;对定税清册中处于“开业”、“停业”状态、“登记注册类型”不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

核查要求:(1)重点核查从事上述大宗商品销售的纳税人核定的销售额是否未达起征点;(2)对停业的核查是否属于个体工商户,现时核查发票是否缴销、巡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7、临商代开超起征点预警

计算口径:临时纳税人(L+身份证号码)按六个月代开普通发票累计销售额(开票金额≥30000元)

核查重点:(1)核查是否存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半年),多次(超过六次)开票,开票金额低于按次征收起征点,但同一纳税期内累计金额超过月起征点,而未于达到起征点的当次一并计算征税的情形;(2)核查纳税户相关情况,如:是否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代开资料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加工设备,有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货物收、发、存情况等;(3)对确属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业户,是否已督促办理税务登记;对个体工商业户,是否已按规定实施定期定额管理;对非个体工商业户是否纳入正常管理。

8、双定户代开发票按月超定额预警

计算口径:双定户按月(三个月平均数)代开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领购发票累计销售额≥核定销售额*1.3

核查重点:(1)核查发票开具金额超过核定销售额时,是否及时申报纳税;(2)核查发票开具金额是否连续超过核定销售额三个月,超过三个月时是否主动申请申请定额,主管税务机关是否重新核定定额;(3)核查是否已超过建账标准而未建账。

9、未达起征点户领购、代开发票超过起征点预警

计算口径:单户领购定额发票累计销售金额+代开普通发票金额≥5000元或应税劳务≥3000元的双定户(六个月平均数)

核查重点:(1)核查是否在一个纳税期内,对发票开具金额超过起征点的纳税户,是否及时足额征税;对未及时申报纳税的,是否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罚款;是否存在法定免税情形;(2)核查是否已按规定进行核定定额。

10、非专用发票开票数额异常

计算口径:普通发票开票收入或不开票销售收入<0

核查重点:1、核实普通发票开票销售额负数和不开票销售额负数的原因是否正常、是否符合开具红字发票的条件、分析企业是否有人为调节收入及应纳税款的因素?2、对普通发票开票销售额负数和不开票销售额负数的核查要附情况说明及相应证据材料。

11、领购发票后申报异常

计算口径:当月领购发票后,后两个月申报销售收入=0或无申报记录(不含收购发票)

核查重点:1、查明申报异常的原因?2、发票领购后的使用是否违反《发票管理办法》及是否按规定进行申报?3、企业是否正常经营?4、对违法行为是否进行了处罚?

12、普通发票长期未缴销

计算口径:系统日期-普通发票发售日期>90日仍未缴销的发票清册

核查重点:1、上述异常信息之发票是否已按规定缴销?有无巡查记录?2、上述异常信息之发票的使用情况和申报情况?对发票违章行为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理?3、对ctais2.0中的发票使用量进行核查,看是否合理?

13、增值税普通发票免税代开数额异常

计算口径:单张代开普通发票金额≥20000且无税款缴纳纪录

核查重点:(1)核查相关资料是否真实、齐全;(2)是否属增值税免税项目范围;(3)代开普通发票是否及时申报。

14有欠税且有留抵

计算口径:两项数据同时有且>0

核查重点:1、核查产生欠税的原因?2、查明未用欠税冲减留抵的原因?3、对欠税是否采取相应的措施?

15、两税收入比对不符

计算口径:增值税申报收入>所得税申报表收入

核查重点:(1)核查纳税人是否存在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从而少申报所得税收入的行为;(2)是否存在增值税视同销售收入,而因资产所有权属未发生改变、所得税中不作收入处理的情况。

16、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与进项转出比异常

计算口径:资产负债表第12行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期末数-年初数>0但进项税额转出=0

核查重点:(1)核查损失流动资产是否属增值税条例所列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项目;(2)是否涉及相关运输费用、农产品进项等情形,相关进项是否同时转出。

17、待处理财产损失数额较大

计算口径:资产负债表第12行"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第22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本年累计数>=100000元

核查重点:(1)核查损失的流动资产是否属增值税条例所列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项目,是否涉及相关运输费用、农产品收购等情形,相关进项是否同时转出;(2)所列资产损失是否确经报批,报批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审批手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8、一般纳税人连续3月销售为零

计算口径:一般纳税人销售为零连续月份≥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第1、5、7、8行本月数合计为零)

核查重点:(1)是否按规定对企业进行巡查?(2)核查企业的资产状况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是否匹配、是否存在未开票销售不申报的情况?(3)核查企业的经营现状,核查销售为零的原因?(如:是否属于季节性生产等?)

19、一般纳税人连续3月负申报(除出口退税企业)

计算口径:一般纳税人负申报连续月份>=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第20行>0)

核查重点:(1)核查纳税人是否存在季节性经营等合理情形;(2)核查纳税人购进货物及劳务的真实性;纳税人进项发票合法性与真实性;(3)核查纳税人收入的确认是否完整、及时、准确;(4)核查管理员是否对连续三个月负申报的一般纳税人资料进行分析、核实。

20、小规模纳税人建账户一年中有6个月以上零申报

计算口径:小规模纳税人(剔除双定户)1年中销售收入零申报次数≥6

核查重点:1、是否按规定对企业进行巡查?2、核查企业的资产状况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是否匹配、是否存在未开票销售不申报的情况?3、核查企业的经营现状,核查零申报的原因?(如:是否属于季节性生产等?)

21、经营期1年以上小规模纳税人建账户年销售额低于起征点

计算口径: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建账户(小规模纳税人剔除双定户)年销售收入<60000;工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收入<36000

核查重点:(1)是否按规定对企业进行巡查;(2)核查企业的资产状况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是否匹配、是否存在未开票销售不申报的情况;(3)核查企业的经营现状,核查年销售额较低的原因;(4)所建账册是否符合总局第17号令要求,是否存在征管法所列核定税额情形。

22、进项税额转出异常1

计算口径:进项税额转出<0

核查重点:核查进项税额转出小于0的原因,是否存在运用此科目人为调节税款的情形?

23、进项税额转出异常2

计算口径:申报表免税销售收入>0且应税销售收入>0且进项税额>0但进项转出税额=0

核查重点:1、查明免税收入项目是否符合免税条件?2、核查该免税项目是否需要审批或备案?3、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进行转出?

24、征免税进项税额转出异常

计算口径:1、征免税进项税额实际转出额<应转出额。2、当月征、免项目无法划分进项税额的,免税货物及劳务进项税额应转出额=当期进项税额合计*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100%

核查重点:1、查明免税收入项目是否符合免税条件?2、核查该免税项目是否需要审批或备案?3、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进行转出?4、是否是实行“免、抵、退”税企业?

25、有免税收入申报但无优惠资格认定

计算口径:免税销售额>0且纳税人无免税资格

核查重点:1、查明免税收入项目是否符合免税条件?2、核查该免税项目是否按规定审批或备案?3、相应的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进行转出?4、未做免税资格认定的原因?是否整改?

26、用农企业进项数据异常

计算口径:(上年)13%抵扣税额占进项税额总数>=50%的企业

核查重点:1、核查企业用农状况的变动幅度是否与企业的经营状况相匹配?2、对企业取得的农副产品发票,核查其票流、物流和资金流,看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接受发票或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的情形?

27.(江苏)税务登记受理与终结在1天之内的纳税人

计算口径:注销税务登记的受理和核批日期相同的纳税人

核查重点:重点检查纳税人纸质调查表、清税、清票报告(所得税企业的清算申报)的日期是否在受理和核批日期之间,看是否存在先纸质资料后流程流转(两张皮)现象?

28.扬州滞纳金减免

计算口径:CTAIS.2.0中滞纳金查询清册—不予加收滞纳金的纳税人

核查重点

1、是否正常合法免除: (1)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2)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3)纳税人善意接受虚开、代开专用发票补缴的税款;(4)电力、烟草等年终结算的税款;(5)稽查预缴税款;(6)外税特别纳税调整,只加收利息不加收滞纳金等。

2、稽查查补加收滞纳金实际操作时产生免除情况。由于稽查查补加收滞纳金一般只加收至检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因此查补税款开票时先减免滞纳金,再将至检查通知书发出之日止的滞纳金作无税基滞纳金加收。检查此项内容时着重要看免除后是否按规定加收了滞纳金,有无不加收或少加收情况(只要加收至检查通知书发出之日止即可)。

3、当期申报逾期入库或预征税款产生的免除情况。在征收收期结束后,纳税人申报逾期入库或由于税收任务原因企业在当月预缴税款而产生的滞纳金,税务机关予以免除。

4、无理由免除。主要检查管理分局减免的滞纳金,查看有关减免审批资料,检查免除滞纳金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合法充分,程序是否规范。

主要核查免予加收滞纳金的原因及理由是否与纳税人申请的实际情况一致,免收是否合法,是否有少收行为。

29.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与终结在1天之内的纳税人

计算口径:一般纳税人认定受理日期和暂认定或正式认定核批日期相同的纳税人

核查重点:重点检查纸质《综合调查表单》、纸质约谈记录的日期是否在受理之后核批之前,看有无仓促认定或先纸质资料后流程流转(两张皮)现象?

30.未达起征点代开专用发票

计算口径:门市代开专用发票详细信息纳税人名单与未达起征点户有重叠的纳税人

核查重点:是否为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门市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31、应纳企业所得税额500元以下

计算口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应纳税所得额≤500元(取数时间为每年6月1日/按次)

核查要求:(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否申报不实,核查纳税人是否存在少报收入或多列支出;(2)税务机关是否为了考核指标,人为调整汇算清缴申报表纳税调整额,重点核查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纳税调整增加额和减少额。

32、截止日期有欠税,本月仍正常申报

计算口径:当月正常申报且新增欠税>0(2010年1 月正常申报且欠税>0,以后每月取数为当月正常申报且新增欠税>0/按月取数)

核查要求:(1)是否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的要求对欠税进行清缴,是否按规定的欠税进行公告。是否建立纳税人欠税登记台帐,登记的内容是否完整(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财产状况、税务机关采取的相关措施)。(2)对逾期未纳税款,是否及时书面进行催缴;欠税发生后,除依法公告外,是否按格式化形式依法向纳税人送达追缴欠税(滞纳金)告知书。并严格按日计算加收滞纳金,直至采取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清缴欠税。(3)对纳税人欠税是否坚持以欠抵退,是否依法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否依法参与破产企业税款清偿债务。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欠税清欠计划。(4)是否实行欠税公告制度,是否按照《欠税公告办法》的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欠税公告统计表。(5)严格执行缓缴税款审批制度,有无擅自批准纳税人欠税情形,缓缴税款到期是否及时组织入库,未能入库的是否及时纳入欠税管理。(6)严格执行滞纳金制度,是否按配比的方法加收滞纳金。有无违规只征收欠税,不加收滞纳金或两者分离等不征、少征滞纳金的情况。

33、09年销售超标准未认定一般纳税人

计算口径: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销售额>50万元,其他纳税人的销售额>80万元(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销售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所属期2009年度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销售=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定期定额户)所属期2009年度销售额,每年1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取数/按次)

核查要求:(1)核实超标准单位小规模纳税人未按规定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原因,是否存在人为调节现象,未及时申请认定的是否按规定限改并按适用税率征收,对应追征税款是否按规定追缴入库并加收滞纳金,是否存在发票违章行为,有无处理;(2)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是否按规定要求建帐申报管理,是否存在发票违章情况;

34、年代开发票达标准未认定一般纳税人

计算口径: 2009年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金额较大,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销售额>50万元,其他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的销售额>80万元(普通发票信息管理系统发票代开信息管理取数,剔除09年销售超标准未认定一般纳税人中纳税人,每年1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取数/按次)

核查要求:(1)核实超标准单位小规模纳税人未按规定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原因,是否存在人为调节现象,未及时申请认定的是否按规定限改并按适用税率征收,对应追征税款是否按规定追缴入库并加收滞纳金,是否存在发票违章行为,有无处理;(2)金额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是否按规定要求建帐申报管理,是否存在发票违章情况。

35、连续三个月以上等额申报

计算口径:不同税种等额申报次数的累计(不含双定户,不含申报应纳税额=0,按同一税种比),连续等额申报≥三个月(按月取数)

核查要求:分析长期等额申报的原因,是否存在人为调节税收或变相包税的情况,是否纳税人存在有以下异常:短期经营行为,帐表不符,造成异常申报;未按规定时限做销售,漏报收入造成异常申报,形成偷税;采取以物易物和现金交易不作销售,有意隐匿应税收入,减少销项税金;销售作预收帐款等挂帐处理,而不计提税金,造成异常申报,形成偷税;确属异常的税务机关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36、2009年12月(2010年6月)入库税款50万以上次月发生留抵

计算口径:通过检查“有大额税款入库同时次月又有留抵税款”企业的申报情况,了解企业单月应纳税款过大次月抵扣税款过大的原因,是否由于税务机关人为调节的原因,造成提前征收滞后抵扣税款。

核查重点:核查企业收入确认是否及时合理,特别是一些不可分割的大宗商品收入时间的确认;核查当期材料购进与其产成品、销售收入是否配比,当期材料购进与其他月份材料购进是否均衡;是否存在季节性集中收购,导致税款入库月度间差异较大。

37、跳月申报

   计算口径:通过检查“跳月申报”企业的申报情况,了解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申报不连续的原因。

重点核查:核实是否由于纳税户定额执行期满后税务机关未进行汇总申报;核实企业的所得税税种认定有效期是否从当季1日开始,是否存在有效期认定错误形成少申报;核实核定征收的企业是否进行了所得税年度申报;核实变更经济性质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情况(如:从外资变为内资),是否有所得税漏申报现象。

38、纳税人未申报税务机关未责令限改

计算口径:该指标通过未申报未责令限改的纳税人的检查,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进行申报限改和处罚。

重点核查:核查是否对未申报户采取责令限改和处罚措施,对未准期申报户责令限改CTAIS流程操作是否存在错误;查明有无税种认定起始日期错误,产生未申报且未限改现象;查明有无纳税户定额执行期满后税务机关未进行汇总申,产生未申报且未限改现象。

39、限制性行业实行核定征收所得税

计算口径:该指标主要检查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中介事务所、享受税收优惠等企业的所得税核定征收情况。

重点核查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核实行业大类维护录入是否准确,有无对特定纳税人范围不清,把不得核定征收的特定纳税人鉴定为核定征收的现象;实地核查纳税人的真实经营范围,判断纳税人实际经营项目是否属限制性行业。

40、小型微利企业认定

计算口径:该指标主要检查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

重点核查对职工人数接近标准的纳税人进行实地核查,看其账面实际发放工资的人数与申报的人数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隐瞒人数享受优惠的现象;对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接近标准的纳税人进行核查、评估,看有无人为调节、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享受税收优惠;对资产总额接近标准的纳税人进行审核,看资产核算是否准确,是否存在相关资产不入账或滞后入账享受税收优惠的现象。

41、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一年中变化大于两次

计算口径:纳税人一年中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征收方式≥2(次年1月取数/按次)

核查要求:(1)核查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种认定征收方式变化为两次以上(含),征收方式的变化原因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2)从核定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其核定征收年度的亏损和未摊提的费用,不得在本年及以后年度结转弥补或税前扣除,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

42、同一法人(地点)征收方式不一样(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

计算口径:纳税人法人为同一人且纳税人类型不同和纳税人法人为同一人且征收方式不同(次年1月取数/按次)

核查要求:(1)纳税人法人为同一人,核查该纳税人经营项目是否相同;(2)如经营项目相同,纳税人类型是否相同,如不同,主要核查纳税人是否通过一般纳税人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金,是否将一般纳税人销售转移到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纳税;(3)如经营项目相同,征收方式是否不同,如不同,主要核查纳税人是否存在转移利润,少缴税款行为。

43、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低于总局下限

计算口径:纳税人核定应纳所得税率低于总局规定行业应纳所得税率最低限额。具体为:农、林、牧、渔业 3%、制造业 5%、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4%、交通运输业 7%、建筑业8%、饮食业8%、娱乐业 15%、其他行业 10%。(次年1月取数/按次)

核查要求:主要核查此类纳税人登记行业、税种认定行业是否正确,如正确,应对纳税人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进行调整。

44、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与汇缴比对(小于50%且大于10万)

计算口径: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预缴率<50%且全年应纳税额>10万(次年6月取数/按次)

核查要求:通过调取企业财务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以及年度汇算清缴等资料,核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预缴方式、财务会计核算情况、年度纳税申报情况(特别关注无形资产摊销、固定资产折旧以及营业外支出、其他扣除项目以及纳税调整项目等相关内容,核实调整项目的具体内容,看调整项目、内容金额是否合法、正确,分析其预缴不足的原因,纳税人是否存在未按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应确认列入而未确认收入或虚列成本费用情况。对实行按1/4法或1/12法预缴的企业,需审看税务机关内部确认手续是否完备,对2009年预缴额明显偏低的有无及时在2010年调整预缴数额;对未按实际利润预缴的企业有无责成问题企业按《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整改。对未按规定确认收入或虚列成本费用等行为造成少预缴税款的是否按规定处理。

45、应税所得率为3%、4%、5%的企业(修改口径)

计算口径:纳税人核定应纳所得税率不等于总局规定行业应纳所得税率最低限额。具体为:农、林、牧、渔业 3%、制造业 5%、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4%、交通运输业 7%、建筑业8%、饮食业8%、娱乐业 15%、其他行业 10%。(次年1月取数/按次)

核查要求:通过调取纳税人税务登记、税种认定、核定征收资料,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以及财务核算等情况,并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核查:(1)有增值税税种认定,当增值税销售收入大于0且占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50%时,登记行业与核定行业相同且“核定行业”核定应纳所得税率大于或等于总局规定行业应纳所得税率最低限额属于正常;(2)有增值税税种认定,当增值税销售收入大于0占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50%时,登记行业与核定行业不相同且“核定行业”应纳所得税率大于或等于总局规定行业应纳所得税率最低限额属于正常;(3)有增值税税种认定,当增值税销售收入等于0,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等于0,登记行业与核定行业相同且“核定行业”核定应纳所得税率大于或等于总局规定行业应纳所得税率最低限额属于正常;(3)有增值税税种认定,当增值税销售收入等于0,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不等于0,登记行业与核定行业相同且“核定行业”核定应纳所得税率大于或等于总局规定行业应纳所得税率最低限额属于异常;(3)无增值税税种认定时,登记行业与核定行业相同且“核定行业”核定应纳所得税率大于或等于总局规定行业应纳所得税率最低限额属于正常;(4)同一区域内规模相当的同行业或类似企业的核定应纳所得税率大于总局规定行业应纳所得税率最低限额但不一致时,需分析其差异性。

46.小规模企业发票缴销金额加代开金额大于同所属期的申报销售收入,且差额大于100元

计算口径:验旧发票的开票收入加代开发票收入超过所属期申报收入100元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

核查重点:重点检查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如实申报?

47、延期申报预缴税款异常预警

计算口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延期申报预缴税款异常,满足三个条件的次序为:1、延期核定税额小于上月应纳税额;2、延期核定税额小于前三月平均应纳税额;3、延期核定税额小于上年平均应纳税额(取数时允许偏差100元)(核准延期申报期限到期次日按日生成核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和延期申报到期纳税人实际申报应纳税款信息,并生成延期申报预缴税款异常预警)

核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是否按规定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当纳税人实际申报应纳税款远远大于比照上期税额的预缴税款(金额为50万元且幅度100%以上)时,重点核查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延期申报时,是否结合纳税人本期经营情况来确定预缴税额,以防止纳税人借延期申报拖延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