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费充值卡套现方法:图书馆用户是“零界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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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用户是“零界定”的吗?

(2011-03-08 10:23:50)转载 标签:

杂谈

分类: 图林·轶事

□杞人乱弹

    2011年初,被媒体争相报道的“要客入馆案”(我个人觉得“乞丐”这个词有些不妥,改用网络上的“要客”似乎更妥),让一度从公众视线中边缘化的图书馆“闪亮”起来。在媒体的“轰炸式”报道下,真感觉就像某首歌中唱的那样:“就在刹那间,发现你的脸。”“脸”已经悄悄发生了改变。 

    原来,进图书馆现在可以不付费、不交押金,可以不需要任何证件就自由阅读,不设任何门槛而能自由进入……总之人们明白了,过去那个“办证要交押金”“不许带包进入”“衣衫不整者不得入内”的图书馆已经属于过去,现在的图书馆是免费、无障碍、自由、平等的。图林内部众侠更是为之欢心鼓舞,中山大学信管系教授程焕文在其博文《“乞丐入馆案”是图书馆权利思想传播的里程碑》中认为:“这必将记入中国图书馆的发展历史,特别是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历史,因为它开启了全社会传播图书馆权利思想的新时代,是图书馆权利思想从图书馆学人在中国图书馆界业内传播正式转向民众和媒体自觉向全社会传播的里程碑。”此事件后不久,文化部、财政部规定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要实现免费开发,程焕文教授在博文又欢呼:“如今国家终于以政策的形式决定全国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这是100多年来具有公共图书馆理念的中国图书馆人为之奋斗的胜利,更是庶民的胜利!” 

    的确,这对于图书馆界和图书馆用户来说,是件大好事。首先,公众的文化权利得到进一步落实。其次,对于图书馆学术界来说,多年的辛苦经营、奔走呐喊终于有了成效;再者,图书馆的形象“靓丽转身”后,平时被忽略的图书馆人似乎有了自信和自豪的底气。但是,“繁华”背后是一些非常切实的事情需要我们思考和探讨。比如在“要客入馆案”中,出现一篇有名的博文《有一种忽悠叫图书馆向乞丐开放》,此文是在“一片力挺的声音”中罕见的质疑声,受到图林大腕的一致口诛笔伐。但它似乎没把话讲完。细看博文,就会发现其实涉及到一个问题:图书馆的用户应该是什么?或者说,图书馆的用户怎么界定?是不是说图书馆的用户等于任何一个自然人?图书馆用户是“零界定”的吗?再说了,目前究竟有多少“要客”知道自己该享有的图书馆权利?图书馆要不要,该怎样去开发这些用户?图书馆应对这些“要客”时,具体的接待规则该怎么定?图书馆界的大腕和管理者有无亲身接待“要客”的经历?可否给出普遍可行的指导性示范?还有,每一个进入图书馆的人都是读者吗?图书馆所说的“自由”,等于用户在图书馆里的行为可以不受任何规范吗?等等,这都是图书馆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需要思考和处理的。 

    以上这些思考和疑问只是我这个只有“菜鸟级”理论水平的图书馆员的一孔之见。可能对学界大腕而言,“菜鸟一思考,我们就想笑”,权当引玉的砖吧。但是《有一种忽悠叫图书馆向乞丐开放》的作者是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图书馆研究者,其很多博文的关注度远远高过一些大腕。换句话说,即便他的质疑全无道理,但在科学精神上,要允许有质疑声。当然,我也希望这些质疑和思考是“杞人自扰”,或许图书馆界的大腕和管理者早已对此“成竹在胸”,认为这不是问题,或者是解决之方很快就能公布实施——但愿如此。 

    在“要客入馆案”中,杭州图书馆馆长曾对媒体说“要把公共还给图书馆”。其实“公共”一直在图书馆,只不过落实的程度不同罢了。图林大腕和管理者们应海纳百川,兼听正方与反方的声音,搞好每一个细节的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