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利亚的本子: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事项编码
事项类别
办理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基建投资审批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办理程序
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办结
办理条件
(一)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或发展建设规划;(三)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生产等要求;(四)依法必须实行招标投标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五)符合应予审批的项目范围和权限。
需提交材料
1、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件(函)(原件2份)
2、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2份)
3、项目法人组建方案或项目业主工商营业执照(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4、项目资金筹措证明(包括财政资金承诺函、自筹资金证明、相应级别的银行贷款意向证明文件)(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设计条件指标函(划拨地块提供)(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6、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7、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意见(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8、涉及用海的、征占林地的及水土保持的还应提供海洋渔业、林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行业审查(审核)意见(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9、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行业审查意见(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10、按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1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方案核准的项目按两种类型报送有关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发展处、工业交通处、基本建设处、服务贸易处、社会事业处
办理地址
福州市南门兜斗西路21号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夏季〕;2:30—5:30〔冬季〕
联系电话
87111967
投诉电话
备注
受理方式:直接向受理机关书面申请或网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