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同城跑腿:汉中萃庭小区经适房建成“阔宅”销售遭质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2 20:27:59

购买对象不审查,无预售许可证公开销售 !

开发商:低收入家庭买不起

汉中市住建局:该项目存在问题属实

  近日,就汉中隆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经济适用房萃庭三期·金域曦岸项目销售不审查购买人资格,销售不阳光,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亦公开售房。报社接到反映,外地袁某夫妇交的10万元购房款不能退还。在记者再三采访后,8月19日隆地房地产公司退还了袁某交的10万元定金。
    8月1日,袁某夫妇来到萃庭小区售楼部看房,售楼小姐范秋蓉介绍整个小区占地近200亩,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房子的位置、结构、户型设计、配套设施是如何好,价格是全市最低,一字未提经济适用房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才能买。袁某夫妇签订了认购合同书,合同约定购买28号楼3单元11B套面积为117.49平方米的房子,单价为每平方米3485元,总价约41万元,并交了10万元购房款。
    袁某夫妇回家后查阅了经济适用房的概念和条件,发现萃庭小区经适房竟然是违背国家政策规定的违规项目,自己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
    8月5日,袁某夫妇来到售房部以自己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为由要求退还已交购房款,售楼部人员以已签订认购协议书及交纳的10万元定金为据,称退房要扣3万元违约金。售楼人员给袁某夫妇购房总价款打9.7折的优惠,又重新签订了总价款为39.7839万元的购房合同。
    记者在金域曦岸售楼部暗访时,售楼人员介绍28号楼盘最小户型117平方米,最大的可以达到180多平方米,小户型只剩7层有一套。
    一位张先生告诉记者,金域曦岸每套面积从115平米到180平米,超过国家经济适用房规定标准多倍,老百姓根本买不起。而且陕飞职工购买一个价,普通百姓购买一个价,团购一个价,政府官员购买又是一个价。经济适用房当商品房卖,买房根本不用审查,只要你交钱人家就卖。不知主管部门对这个项目是咋监管的呢?
    隆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副总经理杜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项目是市政府批准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之一,主要供应陕飞职工的,陕飞职工当时购买是每平米1400多元,后期抗震级别提高后,成本高了销售价格自然就高了,团购价格相对要低一些。当问到袁某夫妇购买的28号楼有无预售许可证时,杜说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只是意向性认购。对有人反映有政府官员在此购买经济适用房之事,杜说自己不主管销售,不清楚。
    8月20日,隆地房地产公司史书刚总经理给记者介绍:“翠庭小区经济适用房是汉中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之一,属政府划拨土地,原计划打造成汉中的富人区,为三线企业的知识分子创造安居乐业的条件。目前我们只挂了一个经济适用房的名号,没有完全享受优惠政策。在同片区我们的房价是较低的,因为面积大,总价又是最高的,低收入家庭是买不起的”。史并向记者出示了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60号文件,文件主要内容为陕飞科研大楼项目。既然是陕飞科研大楼项目又怎么变成经济适用房项目,且建成“阔宅”对外销售?汉中市住房建设局副局长张汉安告诉记者,该项目存在问题是事实,但有客观原因。
    有关萃庭小区经济适用房相关情况本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 李红发)

 
    图为占地近200亩的汉中萃庭小区经济适用房项目“阔宅”,普通低收入家庭买不起,现已是牛群与其相伴。
政策链接:
    汉中市城乡建设管理局汉市城建发〔2010〕53号文件第二款明确规定 凡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凡未办理预售许可的楼盘,开发企业必须停止一切通过预订、预售方式收取订金、认筹金等行为。
    陕西省经适房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和建筑面积,应坚持以中小套型为主,中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面向中低收入家庭销售,销售对象要公示。不得销售给高收入家庭,不得向单位成批或整幢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中低收入家庭,可按4-6倍的房价收入比 (即购买本地一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均工资之比)。由市、县人民政丄府合理确定中低收入家庭的标准,每年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