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世延为什么不红:故宫博物院的道歉信也这么撼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6 19:18:28
由于我们工作的疏漏(此处“我们”显然指“故宫”,也就是下文所说的“院里”、“院领导”,而从下文来看,“我们”是被动知道的,并未主动布置保卫部门办这个事情,所以“我们”并不存在工作的“疏”和“漏”,尤其不存在“漏”),在5月13日向北京市公安局赠送(锦旗上文字显示的受赠方不是“北京市公安局”,而是“北京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所以此处应该改为“向北京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赠送”)的锦旗上出现错字(如果不是笔画错误则不能说是“错字”,只能说是“用错了字”、出现了“别字”,考虑到语言文字讲究约定俗成,所以可以说是出现了“错别字”,即,此处可改为“出现了错别字”,——另加一个“了”字),谨向公众致歉(应该是向受赠方北京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致歉,或者先说向北京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致歉,再说向公众致歉)

    此次赠送锦旗由院保卫部门负责联系、制作(“赠送锦旗由...负责联系、制作”,显然是病句),由于时间紧,从制作场地直接将锦旗带到赠送现场(谁负责“带到”?照片显示是两位院领导在赠送,所以,即使不是这两位院领导“带到”赠送现场的,即使这两位院领导是两手空空地提前到达刑警大队——跟一帮刑警大队领导和大批记者站在那里等锦旗到来,多尴尬啊,所以这是不可能的——在接过、送出锦旗过程中,这两位院领导难道瞄都未瞄一眼锦旗内容?),未再交院里检查(照片显示是两位院领导在赠送,可见“保卫部门”先把锦旗交到了院领导手里)。下午媒体播出后,院里才发现(两位院领导真的直到赠送仪式结束也未瞄一眼锦旗内容,就直接回家了?如果你们没有大张旗鼓地请媒体到场,或者媒体最后未播出,岂不发现不了了?而且正常分析,那么多媒体记者等相关人员在赠送仪式现场,肯定有个别人当场就议论了这个错误吧)把“捍”写成“撼”的严重错误。尤其错误的是,在媒体质疑(其实不是“质疑,而是”“指出”,因为媒体跟公众一样,始终坚持认为,而不是怀疑锦旗用错了字)时,该部门未请示院领导(难道请示了院领导,该部门就可以坚持错误,强词夺理了?所以此句完全多余),仍然坚持错误(不应该叫“坚持错误”,因为该部门当时也许并不知道是错误,所以此处应该改为“未认识到错误”),强词夺理,不仅误导公众(其实不存在“误导公众”,除非公众听了他们解释后,相信了他们的解释)而且使故宫声誉受到严重影响(“故宫”作为一个有几百年历史的建筑群,不存在“声誉受到影响”,“声誉受到影响”的是由你们组成的“故宫博物院”这个机构、组织,所以此处应该改为“我院声誉受到严重影响”)

    事情发生后,院里即进行认真调查(1、显然这是一个已经完成了的事情,所以应该说“进行了…”,加一个“了”字;2、这么个一看就知道错了的事,还需要“认真调查”?也许你们是想说“对这个事情产生的原因、过程进行了调查”,那也不需要“认真”调查吧,因为向“保卫部门”一问就明白了,所以此处使用“进行了调查了解”就够了)给予当事人严肃的批评教育(1、提醒一下:照片上两位院领导,也就是“我们”,也是当然的“当事人”;2、“给予…批评教育”应该改为“对…进行批评教育”的句式,而且又要记得加一个“了”字),并采取了补救措施(这是一封面向公众的道歉信,所以从公关角度,你们要么不要提“采取了补救措施”,提了就最好说一下采取了怎样的补救措施,否则公众还有可能就这个问题追问)故宫博物院(此处改为“我院”即可)现正组织全院各部门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1、上面已经说了,这个事情所曝露的,恐怕不是个“漏洞”的问题;2、考虑到下文有句“进行全面整改”,此处可改为“进一步查找漏洞”),增强工作责任心,进行全面整改。 附:

故宫向公安局赠锦旗,上书:“撼祖国强盛 卫京都泰安”

5月13日,故宫博物院向北京市公安局赠送锦旗。锦旗中,“撼”应为“捍”。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