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布袋戏决战时刻op:[英]毛姆: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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瘪三

作者:[]毛姆/吴钧陶译

我常常连自己需要的时间的一半,来做自己要做的事情的一半都没有,天知道我如何感叹。我不记得哪一次有了片刻自己的时间。我常常得到一场空欢喜,期待哪怕是只有一个星期的完整的清闲。我们多数人不是忙于工作,就是忙于玩乐。骑马啊,打网球或高尔夫球啊,游泳或赌博啊。不过我发觉自己这些全都不干,却情愿在早上东游西荡,在中午逍遥偷懒,在傍晚信步闲逛。我的思想会象一块石板,经过的每一小时会象一块海绵,把感觉世界胡乱涂写在那上面的东西擦去。时间,正因为它是在飞逝,时间,正因为它一去不复返,所以是人间事物中最可宝贵的东西,浪费它,则是人可以沉湎其中的最为奇妙的消遣方法。克娄巴特拉①把一颗价值连城的珍珠融拌在酒里,但是她拿给安东尼去喝。你浪费掉短暂而宝贵的时间的时候,就是举起了珍宝已经消融其中的大酒杯,却把美酒泼洒在地。这种壮举是了不起的,正象一切了不起的壮举那样,又是荒唐可笑的。这当然不过是要那样做的借口罢了。在我允许让自己消磨的那一个星期之中,不用说,我要做的却是看书,因为对于具有这一习惯的人来说,看书是他非吃不可的药。剥夺掉他的印刷品,他就会变得五内烦躁,喜怒无常,坐立不安,于是,就象被剥夺了白兰地的酒鬼会喝虫胶②或者变质酒精一样,他就会用五年前的旧报纸上的广告作为代用品,他就会用电话号码簿作为代用品。不过,一个职业作家很少是一个漠不关心的读者。我阅读书籍只不过希望是另一种消磨空闲的方式。我曾经下过决心,要是幸运的一天终于到来,我能够不受干扰地享受闲暇,我就要完成一件倾心已久的计划。可是,就象一位探险家到一个未被发现的国土上去探险一样,我的计划至今不过是比刚刚钻进去要好一点而已。到时候我倒是会去阅读写聂克·卡特③的全部作品去了。

①即克娄巴特拉七世(Cleopatra VII,公元前69——前30),埃及女王,以美貌出名。与罗马统帅马可·安东尼(Marcus Antonius,公元前82——前30)结婚。亚克兴战役失败后两人相继自杀。相传她在亚历山大城设盛宴款待安东尼时,曾将贵重的珍珠耳坠弄碎,融入酒中。

②紫胶虫等昆虫分泌的胶汁所凝成的物质,易溶于酒精。

③弗莱德里克·凡·芮塞莱尔·戴(Frederick Van Rensselaer Dev. 1861-1922)等人写的廉价侦探小说中的主角名。这套小说有一千多篇。

不过我常常自以为选择到了自己的时间,处在自己喜爱的环境之中,而不以为其实是强加于我的。当我突然面对这样的时刻而无事可干,却想充分利用的时候(就象一艘轮船上的同舟之友,你在苍茫一片的太平洋上邀请他到伦敦来和你待一宿,他真的不打一声招呼就带了全部行李光临了一样),我倒是惊慌失措了。有一次,我从墨西哥市来到维拉克鲁斯港④,准备趁瓦德公司的一艘白色冷藏船到尤卡坦⑤去。使我颇感不快的是,刚巧碰上头一天晚上码头上宣布罢工,我要趁的船开不进来,只得滞留在维拉克鲁斯港了。在勤奋旅馆开了个房间,从那儿望得见下面的广场,我便闲眺这座城市的风貌,以此消磨一个上午。然后穿街走巷,东游西荡,窥望一家家奇特的庭院。我闲步穿过一座教区教堂。这座建筑物富于画趣,有怪兽形的滴水嘴和扶壁拱架,带咸味的海风和火辣辣的阳光把它粗糙雄伟的墙壁熏染上年深月久的圆熟柔美的神采。它的圆屋顶上盖着蓝白相间的瓦爿。于是,我觉得自己已经看到了所有要看的东西了,便在围绕广场的连环拱廊一处荫凉的地方坐下来,要了一杯酒。太阳把它无情的光芒炙烤着广场。椰子树灰蒙蒙的,无精打采地垂下枝叶。庞大的秃鹰烦躁不安,在椰子树上栖息片刻,然后扑击下来,从地上攫取一点儿腐肉,接着又张开笨重的翅膀飞上教堂的塔楼。我瞧着广场上来来往往的行人:黑人、印第安人、墨西哥湾的黑白混血儿,还有西班牙人——那些服饰斑驳的西班牙本土的人。他们的肤色从黑檀色到象牙色各色都有。上午渐渐过去,我周围的桌子旁都坐了人。主要是男人,他们要在午饭前喝点儿酒。多数穿白帆布裤子,然而尽管天气炎热,有些人却穿着表示有身分的职业的深色衣服。一个小乐队由一个吉他琴手、一个瞎眼的小提琴手和一个竖琴手组成,正演奏着爵士舞曲,每完一曲,吉他琴手就拿着讨钱的盘子过来兜一圈。我已经买了一份本地的报纸,正坚定不移地拒绝一个个不屈不挠地向我推销同样一份的报贩。哦,我至少还拒绝了二十次肮脏的孩子,他们死乞白赖,要替我擦我的一尘不染的皮鞋。零钱已经花光了,也只得对纠缠不休的乞丐频频摇头。他们使人不得安宁。矮小的印第安女人衣不蔽体,每一个都用布巾兜着婴儿背在背上,伸出瘦骨棱棱的手,呜呜咽咽地倾吐一大套凄苦的言语。小孩牵着瞎子到我桌前来。残缺的、跛腿的、畸形的,各各展露他们千奇百怪的创伤,是天意或是飞来横祸用这些来折磨他们。半裸的食不果腹的儿童无休无止地哼哼唧唧,乞讨铜板。不过他们警惕地睁着眼睛,提防那个胖警察,他会手执皮带,突然冲来,劈头盖脑地抽打他们。那时他们便四散奔逃,一等到用了这么大气力的警察感到精疲力尽,重新回到昏睡状态中去的时候,又返回原处。

④在墨西哥核心地区的东部,濒临墨西哥湾。

⑤墨西哥东南角的一个半岛。

    然而我的注意力忽然被另一个乞丐吸引过去。他不象其他的乞丐,也确实不象在我四周坐着的那些脸色黑魆魆的黑头发的人;他的毛发、胡子却是红得耀眼,令人惊讶。他的胡子乱蓬蓬的,拖把布似的长发象是好多个月没有梳过了。只穿着一条裤子和一件汗衫,又脏又臭,破破烂烂,差一点儿没有成为碎片。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瘦的人:他的腿,光着的胳膊,都不过是皮包骨,从汗衫的破绽里你可以看到他骨瘦如柴的身上的每一根肋骨;那一双尘土包裹的脚,你都能数得出一根根骨头。在那一伙饥饿的人群之中,他当然是最最落魄的了。年纪不大,不可能超过四十岁,我只能自己问自己他究竟怎么会落到这步田地。要是猜想他本来能够找到工作,但是他自己不愿意干,这种想法是不合情理的。乞丐当中唯有他不开口,其余的人都滔滔不绝地念叨着一本苦难经,如果这还不能换取施舍,他们就继续不断地央求,直到你用不耐烦的话把他们撵走。他一言不发。我猜想他觉得自己一副穷愁潦倒的样子就够了,就是他所需要的申诉状了。他甚至手都不伸出来,只是瞧着你,然而眼睛里带着那样悲凄无告的神色,姿态上是那样穷途末路的样子,真是可怕。他一直站在那儿,一声不响,一动不动,直愣愣地凝视着,然后,要是你不加理睬,就慢慢地移动到第二张桌子边。要是他什么也没有拿到,他既不显得失望,也不显得愤怒。要是谁给他一个分币,他就往前挪动一步,伸出爪子似的手抓住它,也不道谢一声,就木然无情地走开。我没有东西可给,他来到我跟前的时候,为了不使他白等,我摇摇头。

Dispense Usted por Dios,”⑥我说,用的是卡斯蒂利亚⑦的惯用语,西班牙人拒绝乞丐常常这么说。

⑥西班牙语:“看在上帝面上请您免了我吧。”

⑦西班牙地区名。十一到十五世纪属于卡斯提尔王国地区。一四七九年,卡斯提尔王国与亚拉冈王国联合,建立西班牙王国。

    可是他不理会这句话,还是站在我面前,时间和在别人桌前一样长,用那种悲哀的眼色盯着我瞧。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丧魂落魄的人性。他的外貌中有一种令人恐怖的东西,看来神志不是完全清楚的。最后他走了。

    一点钟的时候我用了午饭。午睡醒来,天气还是很热,不过傍晚时分有一点儿风从我终于敢打开的窗户吹进来,引得我走到广场上去。我坐在门外的拱廊下,要了一大杯酒。不久,更多的人从四面八方的街道中渗入这个露天广场上来,开在周围的饭馆的餐桌边都坐满了人,广场中央的凉亭里,乐队开始奏乐。人群越来越密。公用的长凳上人们挤坐在一起,好象紫黑色的葡萄丛生在藤蔓上。耳边一片嗡嗡的热闹的谈话声,庞大的黑秃鹰嘎然鸣叫,在人们头顶上盘旋,一看到有什么可以啄食,就从天而降,然后打从行人的脚底下匆匆溜逃。黄昏降临的时候,它们好象从城镇的各个角落蜂拥而来,飞向教堂的塔楼。它们密密麻麻地绕着它转,沙哑地叫着,吵吵闹闹,刺刺不休,烦躁不安地栖息下来。于是,擦皮鞋的又一个个来要给我擦皮鞋,报童把发潮的报纸硬塞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施舍。我又一次看见那个长红胡子的怪人,瞧着他纹丝不动地站在这张桌前,站在那张桌前,带着那种一蹶不振的可怜相。他没有在我的桌前站住。我猜想他记得早上我没有给他任何东西,因此觉得再试一次是白费劲。你不大看见一个红头发的墨西哥人,同时因为只有在俄罗斯我才看到过这样潦倒不堪的人,所以我问自己,他是否碰巧是个俄国人呢。正是和俄国人的懒散懈怠相一致,他才会让自己陷入如此堕落的深渊。然而他的脸不象俄国人的,他的憔悴的面貌是轮廓分明的,一双蓝眼睛嵌在脑袋上也不象俄国人的样子。我想他会不会是一个英国、斯干的那维亚,或者美国的水手,离船潜逃以后逐步落入如此可悲的境地。他不见了。既然没有其它什么事情好做,我就一直待在这儿,直到肚子饿。吃完了饭,便又回来坐着,直到人群稀落下来,表明就寝的时候到了。说真的,这日子似乎很长,也不知道还有多少个同样的日子我不得不在这儿消磨。

    可是我不久就醒来,再也睡不着了。房间里很闷。打开百叶窗向教堂那儿望去,没有月亮,然而明亮的星星模糊地映照出教堂的轮廓。秃鹰密密层层地排列在圆屋顶的十字架上和塔楼边上,时不时地活动一、两下,使人不禁毛骨悚然。这时候,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那个红色的稻草人又浮现在我心里。我忽然之间产生了一个奇怪的感觉,觉得自己什么时候遇见过他。那形象真是栩栩如生,一下子把我的睡意全部打消了。一准没错,我一定遇见过他。可是,什么时候?在哪儿?这可说不清。我试图描摹他可能在其中的环境,可是只能看见一个暗淡的人影映现出来,背景是一片迷雾。黎明将临,凉快一些了,我能睡觉了。

    我在维拉克鲁斯港消磨的第二天跟第一天一样。不过我留心在意着那个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靠近我的几张桌子跟前的时候,我注意地打量他。现在可以肯定,我的确在哪儿看见过他。甚至可以肯定曾经认识他,跟他谈过话,只不过还是一点也想不起那种环境。他再次经过我的桌前,不肯停留,我们两人目光相遇的时候,我深深地瞧着,要想看出点儿回忆的微光。可什么也没有。我想是不是弄错了,自以为看见过他,就好象有时候头脑里忽发奇想,你正在做什么事情的时候,忽然觉得自己是在重复过去什么时候做过的动作。他曾经在哪一片刻闯入过我的生活里来,这个印象我无法从头脑里清除。我穷思苦想。这回我肯定他要不是个英国人,就是个美国人,但又不好意思找他寒暄。我反复思索可能遇见他的机会,可怎么也想不起来,真使我心烦意乱,正象你正要想起一个名字,已经在舌头尖上了,可是又溜掉了。一天又慢慢地过去。

    又是一天来了,又一个早上,又一个晚上。这天是星期日,广场上比平常更拥挤。拱廊下的餐桌旁起满坐满了。红头发的乞丐象往常一样走过来,好吓人的模样,沉默不语,鹑衣百结,愁苦得令人心酸。他正站在一张桌前,离我只有两张桌子,默默地恳求着,然而纹丝不动。接着我看见了警察,他间隔一段时间就走来,保护顾客免受叫花子的强索硬讨,这时他悄悄地兜过一根柱子,举起皮带,刷的一声对准红发乞丐猛抽。乞丐的瘦身体缩了一下,可是他既不提出抗辩,也不表示愤怒,好象是习以为常的事情那样,承受这彻骨的痛打,然后,悄然潜入渐渐笼罩这广场的暮色之中。这残酷的皮带却鞭打了我的记忆,我忽然记起来了。

    但不是他的名字,这我仍然想不起来,而是其它种种事情。他一定认得我,因为二十年来我没有多大改变,这就是为什么他打头一天早上以后,再也不在我桌前停留的缘故。对了,我认识他已有二十年了。我当时在罗马过冬,每天黄昏都在色斯蒂娜街的一家饭馆里吃饭,那地方能吃到上等的通心面,上好的瓶装酒。一小群英国和美国的美术学生和一、两个作家常常去。我们常常待到深更半夜,没完没了地争论艺术和文学问题。他常常和一个画家朋友一起来。那时候他只不过是个孩子,不会超过二十二岁,蓝眼睛,高鼻子,红头发,模样儿讨人喜欢。我记得他谈了很多中美洲的事,曾经在美国果品公司供职,可是放弃不干,因为他梦想成为一个作家。他在我们中间人缘不佳,因为他傲慢不逊,而我们那时没有一个人年纪大得能够容忍青年人的傲慢不逊。他认为我们是微不足道的家伙,而且毫不犹豫地这样说。他不愿意把大作给我们看,因为我们的赞美他不屑一顾,而我们的批评他又嗤之以鼻。他自负甚高,盛气凌人,教我们恼火,不过我们有些人不安地感觉到这或许是有道理的。难道有可能,他对于自己内在的天才的强烈觉醒,是没有根据的吗?他牺牲一切,以求成为作家。他那么自信,使他的一些朋友都受到他深信不疑的感染。

    我回想起他那时意气风发,活力满身,对于未来充满信心,那种目空一切的样子。简直不可能就是同一个人,然而确实是的。我站起身来,付了酒账,走到广场上去找他,脑子里一片混乱,给弄傻了。我曾经时不时地想到过他,凭空猜想他怎么样了。却怎么也想不到他竟然沦落到这种地步,凄惨之极。常常有成百上千个青年带着奢望投身于艰苦的艺术职业,不过大部分后来作了妥协,适应于他们的庸庸碌碌,在生活的什么地方找到一个藏身的壁龛,以避免饥饿。这是可怕的。我问自己,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是什么姗姗来迟的希望摧折了他的精神?是什么失望沮丧击溃了他?是什么失去的幻想把他碾成齑粉?我问自已是否一点忙也帮不了。

    我绕着广场走去。他不在拱廊里,要在围绕音乐台的人群里寻找他也是没有希望的。光线越来越暗,我怕自己错过了他。于是走过教堂,看见他坐在台阶上。我形容不出他看来是个多么可怜的人。生活抓住了他,把他缚在拷问台上撕裂,肢解,然后抛开,把一个鲜血淋漓的残废者抛在这教堂的台阶上。我走到他跟前。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说。

    他不动,也不回答。他毫不注意,就好象我并不站在他面前一样。他对我瞧也不瞧,空茫的蓝眼睛直盯着那些厉声尖叫的秃鹰,它们正在抢夺台阶底脚上的什么东西。我不知道如何是好。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钞票,塞在他手里。他瞧也不瞧一眼,但是手动了一动,细瘦的爪子似的手指包住钞票,弄得沙沙作响,团成一个小球,轻轻送到大拇指上,一下子把它弹到空中,掉在聒噪的秃鹰中间。我本能地转过头去,看见一只秃鹰用尖喙啄住了它,扑翅飞去,后面跟着两只尖叫的秃鹰。我再转过头来,那个人已经走掉了。

    我在维拉克鲁斯港又待了三天。我再也没有看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