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原创产品的网站:一位总理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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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总理的等待——也说赖昌星“回国”作者:耳朵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11-7-24本站发布时间:2011-7-24 20:02:03阅读量:1941次

  12年前,1999年的春天,中南海被一封长达74页检举信震惊,这封检举信的写作者署名“一群伸张正义的人”,尽管这样的署名,后来看来颇具讽刺意味,但是这份检举信,涉及内容之广,牵涉高层官员之多,给出的证据之“厚重”,令人震惊。这就是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的开端,领衔主演赖昌星,幕后导演编剧千丝万缕。随后,政治局传达精神,中纪委成立“四二O专案组”,誓言彻查此案,严厉打击走私。能够如此坚决的做出决定,很多年后我们回望历史,不得不说,当时在位的总理贡献非凡——他就是朱镕基。

  1998年7月中旬,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朱镕基在会上作了具体部署,他指出,为了把当前走私猖獗的势头打下去,必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大规模的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斗争。朱镕基严辞,要彻底查处已发生的走私案件,狠狠打击走私犯罪分子,要依法杀一批人,杀一儆百。

  正如这封检举信末尾所言,是朱镕基亲自领导批示下的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大获成功,才让检举者有了勇气来检举这一更大更广更深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

  朱镕基曾在一次打击走私的会议上说,“我绝不会为任何一个走私案件说情,我绝对不怕得罪人,不管是什么人。”他甚至还说过,“绝对不留情面,江泽民讲如果牵涉到他,也要查。那我们党内还有谁不能查?如果牵涉到我,你们也来查。”

  朱镕基总理说这样的话不是没有原因——当1999年厦门特大走私案在查处之后,赖昌星并没有立即逃离,就在中央专案组秘密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赖昌星三次进京,携款3000万。正如赖昌星后来在加拿大接受香港记者采访所说的那样,“在北京认识了这些人后,政府方面会给我方便,在中国做事就是靠这些。”他在采访中多次提到自己和高官及其秘书的亲密关系,自己曾拥有中国独一无二的防弹轿车,挂的车牌排在总参各军兵种司令之前,在北京想去哪里就去那里。这些,都是这位巨枭多年在党政军要害部位编制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可见,当时这个案子的阻力之大,牵涉之广,是共和国建立以来从未遇到过的棘手大案。要解决,很多当权者将要落马;不解决,对人民,对国家,对党危害巨大。

  早在一年前,1998年3月19日的两会上,凤凰卫视的吴小莉提问朱镕基,朱镕基讲了那一段慷慨激昂,为后人所津津乐道的一句话:“这次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我委以重任,我感到任务艰巨,怕辜负了人民对我的期望。但是,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都将一往无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而这时候,到了朱镕基总理实践自己诺言的时候了,这位铁血总理,不仅在对市场经济的贡献上得到了包括张五常(《中国的经济制度》,中信出版社)、吴晓波(《激荡三十年》,中信出版社)等著名学者的认可,在反腐上,他也经常说一句话,“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求我能,而求我公。”

  于是,朱镕基公开严厉表示:“无论涉及谁,我们都要把他一查到底,都要把他追查出来,没有任何困难,不会碰到任何阻力。如果有阻力,我也要打破这阻力,把案子查清楚。”江泽民明确表示,坚决支持朱镕基总理对此案侦破和打击走私和反腐败的决心。赖昌星的如意算盘是打错了——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涉案资金数百亿的厦门特大走私案及相关的职务犯罪的案情被基本查清。在这期间,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其中有近300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其中包括与赖昌星称兄道弟为其提供保护伞的公安部前副部长李纪周。

  可惜的是,由于赖昌星神通太广,他还是通过买通贿赂,最后于当年8月逃到了加拿大。这该是朱镕基总理党政期间最大的遗憾了。在朱总理在任期间,国企改制,抓大放小,盘活了国有企业;国退民进,一大批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击退索罗斯,稳定了亚洲金融风暴,保住了香港经济;取消建筑业不合理收费,取缔福利分房政策,催热内需,加速中国经济发展;建立反腐制度,一大批贪腐高官落马……唯一不够完美的,就是赖的出逃,致使与远华案有牵涉的更多贪污腐败至此搁置,也给那些官员毁灭证据,出逃外国腾出了时间。

  次年,朱镕基在人民大会堂接受港区人大代表时,有记者问,“赖昌星被遣返机会不大,会不会影响公务员打击贪污的士气呢?”

  朱镕基坚定的说道,“你认为机会不大,我认为机会很大。我知道赖昌星很有钱,有能力动用大量的金钱,请很好的律师为自己辩护,甚至把案件一直拖下去,一直拖到可以取得政治庇护……但是中国有一千六百多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可以和赖昌星把官司打下去,一定可以把赖引渡回国受审。”

  有一个情况值得注意,虽然加拿大与中国没有引渡协议,然而加拿大1999年刚刚新颁布的《引渡法》规定——在不存在双边引渡的情况下,加外长可以经征得司法部长同意与外国就某个具体案件提供引渡,即“特定协定”制度。这应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朱镕基总理显然有点势单力薄。

  2000年,中宣部、新闻办发出通知,“对福建省厦门远华案案情审理的报道,必须由中央新闻办审稿,作统一报道,不搞小道消息,及非正常渠道消息。不准借题发挥,不准以不正常手段取的消息外传,不准转载海外、外国媒体的有关报道。不准未经批准在网站发布有关远华案的新闻。”通知指出,“对违反宣传纪律的媒体将严肃处理,根据新公布的警告制度对有关媒体予以处分,并追究擅自发布消息的个人责任。”也是时隔多年,风波过去,笔者才敢写下此段。以此可见一斑,当时的事态和情况绝不是很多媒体所说的——

  “中方若选择引渡,只能依据1999年加拿大新《引渡法》中的“特定协定”,但该制度刚刚生效,尚不为人熟悉,也没有先例。风险权衡之后,中国主管机关没有启动引渡程序,而是选择了依据加拿大移民法实施非法移民遣返的方式……”

  所以,尽管朱镕基总理有“我是一个孤儿,我从小没有父母,我不怕得罪人”的勇气,有“我准备好一百口棺材,九十九口留给贪官,一口留给自己”的壮烈,最终,赖昌星还是留在了加拿大,经历翻来覆去的难民资格审查,再到后来众人皆知的赖昌星“以头撞柱”风波,遣返程序繁而又烦,直到12年后的今天,朱镕基总理早已卸任多年。

  2001年,朱镕基视察厦门时来到远华集团臭名昭著的红楼参观,他神色凝重地指出,这座让无数官员“跌落陷阱,腐化堕落”的红楼,要按原状保留下来,作为党员干部深刻反省的反面教材。而今天,赖昌星终于被遣返回国,接受法律的制裁,虽然当年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牵涉的更多的枝蔓和线索可能在这些年早已模糊不清,但是,赖昌星这位巨枭的回国,是一位崇尚法治,崇尚清廉的铁腕总理的等待,也是一个国家渴望公平、渴望正义的所有人民的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