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骆驼人才市场:吏治腐败是危害最大、最烈的腐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4 07:19:38
          明史专家吴晗先生说:一部二十四史就是一部贪污史。中国吏治之腐朽不是某一朝某一时的孤立现象,中国吏治之腐朽是中国传统政治的不治之症。中国的历史就是一部腐败与暴乱相循环的历史。
  《后汉书》记载,武王问太公“治乱之要”,太公曰:“其本在吏。”武王曰:“吏者治也,所以为治,其乱者何?”太公曰:“故吏重罪有十。”武王又问:“吏之重罪者何。”太公曰:“……夫吏者有三罪,则国乱而民愁;尽有之,则民流之而君失其国。”
  在所有的腐败中,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最烈的腐败,是一切腐败的源头, 是官场中的最大的政治腐败,是一切乱象的根源,严重损毁执政党执政之基础,也是中国当今等级最高、危害最甚的腐败。而买官卖官则是最大的吏治腐败,所谓的“三年知清府,十万雪花银”,在当代社会中决不是个例。吏治腐败是其他形式腐败的催化剂、加速剂、润滑剂,是社会政治生活中的这颗“毒瘤”,自古至今,“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卖官鬻爵”由此而造成的人亡政息、改朝换代,可以说是俯拾皆是。吏治清廉则天下太平,吏治腐败则天下无宁日。在整个执政党的反腐败斗争中,吏治腐败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反腐败斗争中的重中之重,成为当今反腐败斗争的重点,成为人民群众的众矢之的,执政党正在加大力度来解决危害最烈、群众反映最大的问题。。
  对此,中共中央从战略的高度强势推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如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文件。
  这五个文件于4月密集出台,并与此前由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并称为“5+1”文件。它们和后来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文件等所涵盖的内容,涉及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干部能上能下、监督管理、奖惩激励和下海经商、在企业兼职等诸多方面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可见吏治腐败问题的严重性。
  那么,为什么说吏治腐败是一种破坏性大、危害面广的腐败呢?,而其中的用人腐败危害更甚呢?以下是一位从事腐败研究的先生对此问题研究的四点总结,很值得人们思索。
  首先,吏治腐败是许多腐败的基础,是腐败的发源地。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 的条件,外因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而腐败呢?则是指执掌一定权力的人利用手中之权为自己、为家族、为自己小集团违法乱纪、谋取 非正当利益的行为,所以腐败是人的腐败,如果人用准了,即使近墨也未必黑,有权也不会谋私,即所谓“出污泥而不染”,“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反之,用了德行不好的人,不管把他放到哪个岗位,也照样搞腐败,放到哪就会“腐”到哪儿。而归根到底吏治腐败是选人用人上的腐败了,没有标准,只要给钱,什么样的人都敢选,都敢用,后果是恶性循环,并导致其它的形形色色的腐败。
  其次,吏治腐败是阻碍经济发展的大敌。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在生产力诸要素中 ,人是起主导作用的决定性因素。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经济发展,关键在人,关键在领导者、掌权者。用了好人、能人,他们心系群众,心想发展,用手中的权为民谋利  ,经济建设往往突飞猛进;用了腐败之人,他们满脑子考虑的是如何坑害国家、坑害集体、坑害人民来中饱私囊,经济建设不仅不能大发展,反而会遭受大破坏、大停滞、大倒退。
  第三,吏治腐败是挫伤人心的“涣散剂”。是凭政绩用人还是凭个人好恶、个人利益得失用人,不仅是用人者本身的道德价值观问题,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人生价值取向。如果用人者以德能勤绩论英雄,群众的精力就会被引导到多干事、干实事、干好事上来,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争先创优的竞争氛围,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积极性,挖掘人的潜能;如果用人 腐败之风猖獗,就无形之中把人们的精力引导到投机钻营、行贿索贿的轨道上来,使溜须拍马、跑官要官者越跑越有劲,使苦干者越干越伤心。吏治腐败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众矢之的。
  第四,吏治腐败是破坏党群关系的“离间药”。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会议上明确指出:“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如果一些群众深恶痛绝的贪官、坏官, 非但未受到应有的惩处,反而加官进爵、飞黄腾达,群众就会心不平、气不顺,对党离心离 德,对政府大失所望。可见,吏治腐败,轻则损害党的形象,降低党的威信,重则影响党群关系,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