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夜昕影帝的高调求爱:25岁美女镇长的“任命尴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6 00:36:17
  

    美女镇长牟阳备受关注

 

文/冷眼一丁

    近日,网络上的一则消息吸引了人们的眼球:25岁的牟阳一个月前到湖北宜都五眼泉镇任该镇党委副书记,近期拟提名为该镇镇长人选。一时间,“美女镇长”的话题,“该不该任命”的质疑充斥网络,不绝于耳。这样的一种声音,无疑会导致两方面的尴尬。利焉?弊焉?结论无需揭开。

    一方面是当事者本人牟阳的尴尬。

    如果光从美女角度来讲,与镇长并不排斥,党的干部制度、党规党法没有剥夺美女当镇长的权利,美女只是她的外表,党政干部任用条例没有把美女排斥在外。干部任用有其特定的标准,符合这样的标准,美女同样可以作为备用人选;不符合这样的标准,帅哥也会被拒之门外。因此这样的说法有失公允,不尽妥当,而且可以视为是对当事者本人的一种侮辱,让当事者陷于一种不必要的尴尬,应予遏止。

    另一方面,是当地党委和组织部门的尴尬。

    据媒体披露,牟阳的个人简历是:2004年至2008年就读于中国传媒大学;2008年8月至2010年5月,在宜都市红花套镇党政办工作;2010年6月至11月任宜都市统计局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12月至今任红花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2011年8月,调任五眼泉镇党委副书记、提名为镇长人选。

    看了这样一则简历,就让人产生了诸多质疑。在揭开这一质疑之前,有必要重温一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条例的思想政治要求不再赘述。从硬件条件来讲,条例规定:

    第七条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条例对县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上述任职条件,而对乡镇(科)级的选拔任用条件,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从内蒙古党委的《实施办法》做出了如下规定:

    提任苏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应有三年以上工龄;提任正职的应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一般应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应经过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三年内累计45天以上的培训;身体健康。

    各省市的规定虽有差异,但在中央《条例》的大框架下,应该出入不大,大致相同。也就是说,应该“三年工龄、两年副职岗位任职经历、参加培训45天”,是一个时间概念的硬件要求,不得突破。如要突破,就属于越级提拔,而越级提拔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紧缺人才”。

    这里所讲的年限限制,都是指实足年限,比如规定中的两年,绝不是12月31日至1月1日,跨了两个年度就算做两年,而是必须满两年。如此说来,牟阳2010年12月至今任红花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2011年8月,调任五眼泉镇党委副书记、提名为镇长人选,期间不足一年,显然没有达到任职规定要求。如果属于越级提拔,那就另当别论;如果是正常提拔任职,就涉嫌违反规定,无疑把当地党委和干部管理部门置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是学习疏失,没有领会了条例精神?还是放弃条例,有意违规任命?如果是后者,那就不得不让人质疑,在任命的背后必然存在着腐败,也许这时才与“美女”有关。

    应该说,干部年轻化是一个必然趋势,对于我们国家培养人才,后继有人,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放低门槛,把不符合任职标准的人强拉进来,走向事物的反面,这样,势必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败坏党的事业,是我们必须坚决杜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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