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群星演唱千千阙歌: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第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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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促进我国烯烃类化工行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免)税政策延续问题明确如下:
一、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生产石脑油、燃料油的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对外销售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恢复征收消费税。
二、自2011年10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按实际耗用数量暂免征消费税。
三、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的企业(以下简称使用企业)购进并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按实际耗用数量暂退还所含消费税。
退还石脑油、燃料油所含消费税计算公式为:
应退还消费税税额=石脑油、燃料油实际耗用数量×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单位税额。
使用企业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退税工作。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使用企业石脑油、燃料油实际耗用量核定应退税金额,并开具“收入退还书”(预算科目为:101020121 成品油消费税退税),后附退税审批表、退税申请书等,送交当地国库部门。国库部门审核后从中央预算收入中退付税款。
四、2011年1月1日至9月30日,生产企业销售给使用企业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仍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6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石脑油消费税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45号)规定免征消费税。
五、在2011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对使用企业购进的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已含消费税石脑油、燃料油,按照本通知第三条规定退还。
六、主管税务机关要对使用企业2011年1月1日至9月30日购进石脑油、燃料油的库存情况认真检查核实,对耗用库存的已享受退(免)消费税的石脑油、燃料油,不得退税。
七、2010年12月31日前,生产企业自营进口或委托代理进口的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应退未退的,仍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6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6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08]103号)、《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0]56号)和《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石脑油消费税先征后返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09]347号)继续退还。
八、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产量占本企业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产品总量的50%以上(含50%)的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退(免)消费税政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应在本通知下发后到主管税务机关提请退(免)税资格认定。
九、乙烯类化工产品是指乙烯、丙烯、丁二烯及衍生品;芳烃类化工产品是指苯、甲苯、二甲苯、重芳烃、混合芳烃及衍生品。
十、使用企业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过程中所生产的消费税应税产品,照章缴纳消费税。
十一、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具体退(免)税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十二、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加强对消费税退(免)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国家税务局要加强对消费税退(免)税的组织、监督,严格管理,堵塞漏洞。对于发现并经查实的骗取退(免)税的行为,依法处罚,并取消退(免)消费税的资格。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第87号 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第12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部分玉米深加工企业购进玉米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第34号 财税[2007]8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1. 石脑油 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自2006年4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废弃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1】第46号 财税[2011]1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7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5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第59号 财税〔2009〕6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5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国家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财税[2010]1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1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1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57号 财税[2011]3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接受用户资产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09〕1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11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前海国际航运保险业务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1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跨年度老合同实行营业税过渡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