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世界钓鱼海龟:谈知识共享
作者 幸福果子 。(转载得到允许)
来源 http://www.happyguo.cn/recommend/on-the-sharing-of-knowledge.html#comment-484
sofish邀请我写一篇关于原创和抄袭的文章,可真让我伤脑筋,还没有被抄袭的文章呢,难过中…..表打~~好吧,那我谈谈知识共享.
先不管它的历史或者文化冲突吧,因为可能你对于这个CC究竟是什么一点头绪也没有.直接看看怎么搭配自己的协议吧!
所以我的cc-by就是只要求署名而已.这些就是作者可能会考虑的关于版权的一些内容,它们相互搭配,再除去nd和sa的冲突,加上基本上全部的作者都会要求署名,所以衍生出以下几个协议.
历史文化
CC表明了作者基于分享的态度.这是基于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传统出版者(比如好莱坞,华纳音乐,迪士尼)为了维持并加强其在流行音乐、大众电影的寡占,向社会大力推行这样一种文化:权限文化.CC组织为了反击日益增加的权限文化,于是发起了这样一个活动,致力于推广CC协议.
在中国,则没有这样的例子,在一个盗版猖獗的国家,有多少人会觉得知识也是一种财富?看看大商城里的盗版碟吧,看看百度音乐搜索(虽然我也支持音乐共享,但是我绝对不支持公然提供有版权的音乐的下载),看看PDF电子书…..我们天生热爱自由,但是需要有法律的引导,在中国大陆,这样的风气太差了.看看这个图:
当然当然,对一个组织的捐助多少不能判定任何事情!但是它是不是至少可以隐讳的说明,中国的网民大部分都还没有养成尊重版权的意识呢?
这绝对不是中国人民的错!我觉得政府完全应该做点什么,需要一个规范的法律,加强一下对知识共享的鼓励,以及对应的惩罚措施,而不是仅仅靠搜索引擎的技术或者之类(当然那也很重要).不过,我对这个专心搞G*F^W*的政府不抱任何希望.唉,每每想到我访问维基还是用的代理,就无比凄凉.
靠,跑题了….
PS:如果你希望在你的博客/网站上刊登这么一个CC声明,可以在http://creativecommons.org/上,获得,目前还是可以访问的.
还有还有,中国大陆正式名称为知识共享,台湾正式名称为创用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