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歌白冰综艺节目:战国末期秦国相国吕不韦组织编写的《吕氏春秋》的思想内容及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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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是战国末期秦相国吕不韦组织门客编写的著作,又称《吕览》。吕不韦(?~公元前235年),原是阳翟(今河南禹县)巨商,因帮助秦始皇的父亲子楚继承秦国王位,被任为丞相,封文信侯,食河南洛阳10万户。秦始皇继位后,尊他为相国,号称“仲父”。秦始皇十年被免职,十二年自杀。《吕氏春秋》全书体例划一,篇与篇之间内容有一定的联系与分工,表明它是按统一的计划有组织地编写的。全书的序文《序意》篇叙述著作大旨的部分冠有“文信侯曰四字,表明书中贯彻了吕不韦的思想文化观念及政治主张。

  战国末期政治上统一的趋势加强,各家思想也迅速走向融合,在此背景下产生的《吕氏春秋》,注重博采众家学说,因而汉代以来一直被称为“杂家“。以今人眼光衡量,《吕氏春秋》一书的写作目的,是为了综合各家学说之长,指导秦国统治阶级兼并六国,建立大一统的封建王朝,并实现长治久安。它对各家学说实际上是有所吸收,有所扬弃,主要是吸收其中比较合理,进步和有利于实现上述目的的内容。因而它是“杂而不杂”,宗旨明确。《吕氏春秋》明确声明它是“集腋成袭”。不管哪家哪派,只要是好的思想都要综合进来。《用众》篇说:“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众白也。……故以众勇无畏乎孟贲矣,以众力无畏乎乌获矣,以众视无畏乎离娄矣,以众知无畏乎尧舜矣。夫以众者,此君人之大宝也。”《吕氏春秋》对先秦各家各派着重审视其优长,偏重于汲取其精粹,力图超出门户之见,它说:“老耽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兼,关尹贵清,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生责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儿良贵后,此十入者,皆天下之豪士也。”由于《吕氏春秋》有这种兼容并包的眼光,故能取精用宏,融汇百家。

  关于儒家。《吕氏春秋》重视并吸收了儒家的民本思想。《务本》篇说:“主之本在于宗庙,宗庙之本在于民”;《顺民》篇说:“夫以德得民心以立大功名者,上世多有之矣;失民心而立功名者, 未之曾有也”;《贵公》篇说:“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人之天 下世。”这些言论,正如郭沫若所言,“具有一种钢铁的声音”,尤 其在君主专制的时代。《吕氏春秋》赞赏儒家修齐治平的贤人政治, 它说/‘圣人行德乎己,而四荒咸伤乎仁。”“为国之本在于为身, 身为而家为,国为天下为。故曰:以身为家,以家为国,以国为 天下。”当然,《吕氏春秋》的“重视”人民,仍是封建统治阶级 的“重视”。它虽然说“宗庙之本在民”,接下去却说“民之治乱 在有司”,人民始终是被统治者;至于《吕氏春秋》贯彻修齐治平 的贤人政治,也是为了封建统治阶级的长治久安。

关于道家。《吕氏春秋》大量吸收道家虚静无为之说,并把它运用于为君之道的政治理念中。它说:“君也者,处虚素服而无事,故能使众智也。智反无能,故能使众能也。能执无为,故能使众为也。无智,无能,无为,此君之所执也。”“善为君者无识,其次无事。有识则有不备矣,有事则有不恢矣。不备不恢,此官之所以疑,而邪之所从来也。”“天子不处全,不处极,不处盈。全则必缺,极则必反,盈则必亏。”《吕氏春秋》认同先秦道家“无为而无不为”的主张,它说:“大圣无事而干官尽能。”“善为君者,劳于论人而佚于治事。”《吕氏春秋》认为这种表面的“无为”,才能达到“事省而国治”的目的。相反,“人主好暴示能,好唱自奋;人臣以不争持位,以听从取容;是君代有司为有司也”,其结果必然是君臣职能倒置,造成混乱和危殆。应该说,《吕氏春秋》中的这些见解,来自于老庄而又发展了老庄。

  关于墨家。相对儒、道二家,《吕氏春秋》对墨家思想吸收较少。墨家的尊天、明鬼、非攻、非乐等主张,它基本据弃或予以驳斥。但对尚贤、兼爱之说,还是有所吸收的。《爱类》篇说:“贤人之不远海内之路而时往来于王公之朝,非以要利也,以民为务故也。”“仁人之于民也,可以便之,无不行也。”《精通》篇强调:圣人“以爱利民为心”。《圜道》篇赞赏尧、舜“以贤者为后,不肯与其子孙”,也与墨子“官无常贵,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的尚贤主张相一致。《吕氏春秋》中有一篇《节葬》,吸收并改造了墨子“薄葬短丧”的思想,主张:人死虽不为鬼,亦无知觉,但出于活着的亲人在感情上的需要,送死仍要有一定的仪节,然而“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也;无有不亡之国,是无不扬之墓也”,故此厚葬是无益的。那么社会上何以盛行厚葬之风呢?《节葬篇》说:“今世俗:大乱之主,愈侈其葬,则……生者以相矜尚也。侈靡者以为荣,俭节者以为陋……此非慈亲孝子之心也。”这一见解比起墨子的节葬观,更显得理智和深刻。另外,《吕氏春秋》提出唯物主义的真理观、名实观,注重类比推理的正确运用,批驳诡辩的名辩思想,显然也是吸收、继承了《墨经》中的优秀思想。 关于法家。《吕氏春秋》肯定法的重要性和变法的必要性,明确指出:“有金鼓,所以一耳;必同法令,所以一心也;智者不得巧,愚者不得拙,所以一众也;勇者不得先,忄瞿者不得后,所以一力也;故一则治,异则乱;一则安,异则危。”“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事易时移,变法宜矣。”这些观点显然与商、韩的思想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吕氏春秋》对于法家“惨{石敫}少恩”的一面,对于《韩非子》中的种种阴谋权术,是拒斥不取的。

  此外,《吕氏春秋》还吸收了先秦农家的思想。该书《士容论》中《上农》、《任地》、《辩土》、《审时》四篇,显然是农家之言。《上农》篇重视农业生产,其理由是:“古先圣之所以导其民也,先务于农。民农,非徒为地利也,贵其志也。”这就是说,倡导重农,不仅为了生产,还有“贵其志”的目的。它接着说:“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境安,主位尊。”当然,《吕氏春秋》重农并不排商,它主张先农后商,与商鞅“困末作而利本事”的唯农抑商政策,是有区别的。先秦兵家是思想苑地的一枝奇葩,《吕氏春秋》中《荡兵》、《振乱》诸篇,继承了这一份文化遗产,尤其是它总结出的“义务必胜”的思想,是比一般先秦兵家更卓越的观点。 综上所述,历史上号称“杂家”的《吕氏春秋》并不是混杂不分,毫无原则的。《吕氏春秋》有自己的特点。它的特点是:博采各家学说,但不取鬼神、迷信的思想,而是吸取各家比较进步的思想。如对于儒家,主要吸取其民本思想、修齐治平思想;对于道家,主要吸收其清静无为的思想;对于墨家,主要吸收其薄葬的思想;对于法家,主要吸收其法治思想。《吕氏春秋》虽采取各家学说,但所采取的观点之间,并不牴牾。因此,《吕氏春秋》可谓“杂而不杂”,具有博综众家的融合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