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上的疤痕怎么去除:工薪阶层为啥成了任由个税宰割的羔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3:29:57

工薪阶层为啥成了任由个税宰割的羔羊?

 

文/一川清流

 

 

 

个税方案是否将有调整?昨日有媒体报道称,个税调整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如获审议通过,将于2011年上半年提请全国人大审议。据悉,该草案对个税进行了多处修改,以达到其为中低收入者降低税负的目标。(2011年01月05日人民网)

此次上报国务院的个税调整方案究竟作了哪些修改?据悉,目前中国个税实行的是9级累进税率,税率从5%-45%,而国际上多为4-5级税率。已上报国务院个税调整方案在调减级次后,最后可能只有6级税率,相应的级距也扩大,最终使中低收入者只符合最低的一到两级税率。

说实话,作为一直撑起个税半边天的普通工薪一族,对于什么是“累进税制”、什么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等等这些不土不洋的税赋专有名词,估计没有几人能够说个清楚道个明白,而感触最深的,就是作为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不该成为纳税的主力,不该成为任其个税宰割的羔羊。这既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我国施行个税的初衷。

然而颇令广大工薪阶层伤透脑筋的是,个税这个舶来品,一旦从西方发达国家移植到本土,便立马产生了“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异化效应。本来作为调节过高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的个税,竟然变成了各级政府财税收入的滚滚财源。多年来施行的结果,贡献最大的还是普通工薪阶层。如同死死扼住了羔羊,眼睁睁放跑了一只只狡猾的狐狸。

据财政部官方网站披露,我国自1980年开始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最初免征额定为800元/月,相当于当时职工平均月工资水平的12.6倍。个税征收30年来,我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增长数十倍,但个税免征额却只提高2.5倍。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的步伐总是滞后于CPI增幅,这成为个税改革呼声不断的主要原因所在。

正因如此,多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薪阶层和中低收入者存在税率偏高、税负过重的问题,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降低税率或提高工资薪金所得个税免征额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据2011年01月04日《人民日报》报道,近7成受访者盼2011房价回落、个税起征点调高。

可是面对工薪阶层降低个税负担的如潮呼声,面对一个个明星大腕等高收入群体溜之大吉的窘况,某些财税官员和“专家学者”却还大言不惭地责怪说“目前大多数居民缺乏纳税意识,主动交税观念不强”,提出个税无论如何“改革”,最终也要“使中低收入者符合最低的一到两级税率”,以不断强化这些人的“纳税意识”。其实,这种观点已经说得再明白不过了,那就是工薪阶层的羔羊地位永远也别想改变。

不知道那些动辄以“国际接轨”为借口而从民众身上渔利的官员注意到了没有,2010年9月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在本周内提出为美国中产阶级的永久性减税计划,同时不再延长对富裕阶层的减税措施。根据奥巴马提出的计划,2011年税收中的80%,将由年收入逾100万美元的家庭负担。美国的税收政策是:占美国总人口约2%的,年收入逾100万美元的百万富翁们纳税,包括中产在内的98%的中低收入者免税,以缩小美国的贫富差别。

相比之下,我国广大工薪阶层就没有美国98%的中低收入者那么幸运,依然被强行扮演着“富人”的角色,一直支撑着国家的个税大厦,更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直起几被压垮的脊梁。笔者发现,更令工薪阶层大失所望的是,据2011年1月5日的西部网等媒体报道说,个税改革“起征点仍延续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的2000元标准。”假如消息属实,那么对于望眼欲穿的工薪阶层来说,岂不又是一出狗咬尿泡的瞎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