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间盘手术后会复发吗:垄断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最大障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5 21:57:29
杜光:垄断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最大障碍--二评郑青原的“五论”2011-01-11 07:07

垄断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最大障碍
----二评郑青原的“五论”
杜  光

郑青原的第二篇文章,题目叫《靠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赢得未来》。在这篇文章里,颇有一些比较明智的论述和判断。但从总体看来,仍显得有些不着边际的空泛。

文章劈头第一句就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正发生着一场深刻变革”。这个论断似乎没有什么大的毛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一直在发生着或进或退的变革,三十年来的此类文章,都可以用这句话来开篇。但如果深究起来,什么样的变革才能说是深刻的变革呢?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我国社会变革的关键是:经济上要突破垄断,政治上要突破专制。目前,对垄断的突破尚处于胶着状态,对专制的突破还没有破题,怎么能说是“正发生着一场深刻变革”呢?看起来很有气派的豪言壮语,不过是一些没有实际意义的陈词滥调。

文章指出:“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相当突出”,接着例举了九个存在的问题。点出发展中的问题是很必要的,他点出的九个问题确实严重存在,但都不是“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症结所在。产生作者例举的这些问题的总根源,在于垄断经济的不断强化和国家权力对市场经济的无理干预。所以,要改变这些不合理的现象,就必须削弱国有经济的垄断,减少以至杜绝国家权力对市场经济的不必要的干预。可是,作者却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离不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就有点头痛医脚的味道了。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文章里还透露,国家对市场的干预,不但不会削弱,而且还要加强。如他提出:必须“使发展方式的转变,由市场的自发走向改革的自觉”。

这个见解不是郑青原自作主张的发明,他只是重复了《人民日报》2010年元旦社论《迎接奋发有为的2010年》里的说法:“把发展方式转变的动力,从市场的自发转变为改革的自觉。”现在郑青原再次强调,显然体现着当局的既定方针。我在元旦社论的第二天就发表了批判文章,对于“由市场的自发走向改革的自觉”,我在文章里写道:“‘自发’是指事物按照自身的规律发生作用 ;‘自觉’则是主观意识的产物。市场经济有它自身的运动规律,在正常的情况下,应该听任这只‘看不见的手’去操作。只有在它越出正常的规范,有害于经济的发展和民众的利益时,才需要政府去调控。按照《人民日报》社论的意见,过去发展方式的动力是‘市场的自发’,今后要改为以‘改革的自觉’为动力。”我在文章里接着以山东钢铁集团兼并日照钢铁公司和国有煤矿吞并民营煤矿为例,揭示所谓以“改革的自觉”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运用国家权力,不惜以牺牲民营企业为代价,把被荒谬地认为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国有企业,做得更强更大。最新的例证有:据《21世纪经济报道》去年11月16日报道,河北钢铁集团将以“渐进式股权融合”的模式,兼并省内的敬业、唐山松汀、邢台龙海、永洋、吉泰钢铁等5家民营钢铁企业。在河北省党政领导机构的强势推动下,全省目前的8 8家钢铁企业,到“十二五”期末,预计将减少到10家左右。《民营经济内参》去年12月10日一期的一篇论文指出:“5年前,国内钢铁业的增量有2/3来源于民营钢企;而如今,许多民营钢企却成为国企的‘盘中餐’。”论文作者认为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各级政府在信贷、政策、价格等方面严重错配资源,导致国有企业通吃民营企业。”这就是以“改革的自觉”为动力,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生动例证。它的本质在于:反改革的垄断势力,力图扭转反垄断的改革方向,使它有利于垄断的巩固与发展。这无疑是改革反改革的矛盾与斗争在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内容,值得我们密切注意。

郑青原在“二论”里明确地提出“五个坚持”:“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重要支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着力点,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强大动力。”他进一步指出:“这‘五个坚持’,指明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方向和重点,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这“五个坚持”当然都是应该坚持的,但郑青原在文章里把它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方向和重点”,却值得进一步分析。

提出“五个坚持”,说明过去这五点都没有做到,至少是没有做好。为什么没有做到或没有做好?关键还是存在着垄断体制和国家权力的过度干预。所以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向和重点”应该是打破垄断,放弃国家的不必要的干预,而不是克服经济领域现存的某些缺陷。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这里不妨提出一两个“坚持”来试加分析。

第一个坚持是“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我非常赞成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也不反对把它作为主攻方向。问题在于调整哪些经济结构。目前最需要调整的是垄断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结构比例。根据完善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应该把国有垄断企业严格压缩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特别是一般的竞争性领域,都应放手让民营企业去经营,使垄断经济和市场经济保持一个最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比例,让市场经济的规律发挥作用。“改革的自觉”,应该放在符合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绝不能按照权贵资产阶级的利益来调整经济结构。

现阶段经济领域的许多结构性的问题,如资源结构、产业结构、投资结构、分配结构、价格结构、消费结构等方方面面的缺陷,主要是由垄断作为一种体制的存在而产生的。例如体现资本结构的金融业,就处于非常不合理的高度垄断状态。在信用制度的基础上产生的金融业,为资本主义经济摆脱原始积累的状态,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提供了源源不绝的活力。几百年来,它就好像血管对于人的生命一样,一直是维系着社会经济运转的杠杆,成为现代经济赖以发展的泉源。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业一直由国家垄断,不容民间染指。它扶持国有垄断企业,对民营企业却不屑一顾。据有关材料统计,近几年国家银行发放的信用贷款,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供给国有企业的,民营企业只能获得百分之四至五。民营企业缺乏资金,成为多年来扼制企业发展的瓶颈。民间存在着为数可观的资金,却因政策所限,不能转化为社会资本。有的企业家为了发展,不得不在民间筹集资金,又被加上“非法集资”的罪名,判刑入狱,倾家荡产。这种由国家垄断全部资本市场而社会资本却无法起作用的资本结构,当然必须迅速调整,使大量的民间游资,转化为能推动企业发展的社会资本。今年5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并且具体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10月18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也规定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等领域 。”这些规定,为民间资金进入社会资本结构、调整金融业的现有结构,突破金融垄断,创造了政策条件。但垄断势力为了维护他们的既得利益,必然会竭力阻挠这个规定的实施。这也构成了垄断反垄断的矛盾与斗争的一个重要的内容。

现在再看第二个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重要支撑”。科技进步和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动力,经济发展方式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为重要支撑,当然非常必要。按照我们通常的想法,国有企业应该走在科技进步和创新的前列。因为科技进步与创新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而且周期很长,一项生产技术的新发明往往要多年不断注入资金;而民营企业一般资金短绌,很难长期坚持。但事实恰恰相反,高尚全在《中共党史研究》第11期发表的文章里,引述贾庆林在第三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建设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指出:我国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非公有制经济”、即民营企业完成的。这个数字是很能说明问题的。民营经济由于处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之中,时刻感受到同行业的竞争威胁,科技进步和创新是他们可以在竞争中取胜的最佳法宝,所以对生产新技术有着比较浓厚的兴趣和十分强烈的要求。据浙江省工商联去年6月对民营企业的调查,民营企业最迫切需要的社会服务项目是科技服务,有62.4%的被调查者表示了对科技创新的强烈需求,只是自己无力投资于技术创新罢了,一旦条件具备,他们就会投入科技创新的洪流,在市场竞争中出奇制胜。国有企业则不同,由于它们占尽垄断的优势,感受不到市场竞争的威胁;而且领导企业的不是权贵就是官僚,他们最关心的是职位的升迁,而不是企业的发展,所以对科技进步与创新没有紧迫感。这个对比说明,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一个需要在竞争的条件下争取生存与发展,一个稳坐垄断地位,背后有国家政权撑腰,不需要担心企业的盈亏,因而对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态度也截然不同。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理解,垄断体制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且要“加快转变”,就必须破除垄断经济体制,放弃国家权力对市场经济的过度干预。只有在这两方面下工夫,才能解决“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才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郑青原在他的第二篇论文里大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峻切”,却绝口不提对垄断经济的改革和对国家权力的限制,这就使他那些慷慨激昂的豪言壮语,都转化成为了无新意的陈词滥调。不论有意无意,他在这里都是为体现着权贵资产阶级利益的垄断经济打掩护,把反垄断这个经济体制改革最主要的任务,淹没在花言巧语的文字游戏里,从而扭转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

在郑青原的文章里出现的这种现象,是意识形态的谬误长期灌输和深刻影响的结果。如“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郑青原的第二篇文章,就是在这些错误的理论指导下产生的。对这些错误理论进行分析,不是本文的任务,我希望以后有机会能专门撰文来讨论这些问题,这里就不说了。

2011年1 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