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邦创投app:杀钱云会的凶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6 16:41:20
(2011-01-03 20:59:01)转载
标签: 杂谈
如同我在微博上所说:我能找到凶手,但却无力将整个案件大白于天下。
我先来变个魔术,来详解一下“误导”
这是一个互动的魔术。我坐在舞台上,面前是一铺着苏格兰式桌布的长桌。我让我的美女助手从现场请几位观众(这些观众不是我安排的托,我需要的就是不明真相的观众)跟我一起来变这个魔术,桌前有“天网摄像头”(注:正在调试中,所以没有录像功能),我身后是大屏,以保证每个观众都可以看清我让他们看清的一切。
我请观众交给我一枚硬币,并请参与者检验,以保证硬币的真实性。之后,我让硬币在我左手、右手的指缝中来回滚动,以显示我的技术。接下来,我把硬币放在桌上,用两只手交叉蔽住硬币并迅速移开我的手,桌上的硬币消失。我反复摊开我的手掌,我显示我的手里也没有硬币。这时我把手突然申向一位观众的耳边,手缩回时在我的手指间又出现了硬币。我重复上面的过程,一次,两次,三次。之后,我把硬币放在桌上,用手迅速遮一下硬币,桌上的硬币消失。这次我手握成拳,不离开桌子,请观众猜硬币在哪个手里。左手?没有。右手?没有。接下来,我放慢迅度,把硬币放在桌上,慢慢用手遮住硬币,再移开手,硬币消失。我摊开两只手,手里都没有硬币。再下来,我用一只手(上面的都是两只同时遮住硬币),然后你会看到,我不是真的去遮住硬币,而用一根手指把硬币勾到了我的袖子里。大家恍然大悟。
接下来,我脱掉外衣,或光着膀子或穿个背心,以显示我非洲难民般竹竿式的身材。我请观众在硬币上做上记号(用锉刀,用什么都行),然后拍照,做蜡模等等。我把硬币放在桌上,用两只手在硬币上遮一下并迅速移开。我摊开手掌,硬币在我的一只手里。我再做一次,这次请观众猜硬币在哪只手里。左手?右手?恭喜你。我摊开手掌。你猜对了。
再下来,我把硬币放在桌上,我用两只手迅速遮一下,硬币消失。我握紧双手。这次我请两个观众抓住我的双手。舞台上推来一个十字形柱子,我请观众把我的手分别绑在柱子的两边。我表现出狂暴的挣扎,我的两位长着魔鬼脸孔水缸身材的美女助手用犀牛都扯不断的绳子,把我捆得像个木乃伊。
接下来,我的美女助手宣布:只要有人猜中硬币在我的哪只手中,就奖励每人500万,当场兑奖绝不录播。并且我的两位美女助手也愿意跟你回家(快领走吧,我感谢你八辈祖宗)。
有人说:“在左手。因为刚才他左在下右手在上时,他摊开手,硬币在左手;他右手在下左手在上时,摊开手,硬币在右手。这次他是左手在下。所以一定在左手。”
我在柱子上表现出紧张。
又有人说:“不可能那么简单,如果是那样,那两个美女不早被人领走了啊(快领走吧,我感谢你十八代祖宗)。他那两次是故意的。所以应该在右手。”我更紧张,我的两个美女助手甚至都紧张得发抖了。
最后,人们确定:硬币在我的右手。
人们在等待,于是我用尽力气,扯着公鸭嗓,大叫了一声,同时摊开右手。空的!什么也没有!!!人们一阵叹息,开始相互埋怨。这时,我又用尽力气,扯着公鸭嗓,大叫了一声,同时摊开左手。空的!什么也没有。人们开始大惑不解。
这时,我的美女(呸)助手用最快的速度解开了我身上的绳子。其他助手把我刚才表演用的桌子推回到舞台中间。我走到前,桌子上有个妆饰用的鱼缸,里有各色彩石堆成王八窝样,在王八窝里有一个鸡蛋。我拿起鸡蛋,我的美。。。助手捧来一个透明的玻璃碗。我把鸡蛋当众敲开,打到玻璃碗里,叮!硬币掉到了碗里。人们相互检验,确实是他们做过记号的硬币。
这样,在一片惊叹声中,我搂着我的两位美女活宝离开舞台。
解释一下过程
其实很简单,我从一开始把玩硬币,到我被绑在柱子上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是“误导”观众的思维。每次硬币在桌上消失,再次出现一定在我手中。我一遍遍的重复,一遍遍的强化观众的认识,那就是——只要硬币不在桌上,就一定在我身上。一次两次,十几次,虽然手法不同。但目的是相同的。直到最后一次,观众都认可硬币在我手中时,我却真的没有拿,我只是把硬币弹到桌布的暗格里了。我在舞台上的表演只是拖延时间,让其他助手把硬币取出交给后台道具,放进“鸡蛋”,然后再放到桌上就行了。
简单吗?就是这么简单。简单到我只要让你相信大象不会“飞”,我就可以让大象在你面前像空气一样消失。
钱云会案就是这样,“有人”在误导我们,我们的媒体也自觉不自觉的充当了误导者。想解开这个案子,只需要回到现场,把被误导的部分去掉就可以了。
(如果你依然解不开这个案子,那么没关系,接下来,我会详细解释这个案子)
我需要关心这个案子的人准备如下资料:“现场视频”“警方出警视频”“目击证人采访视频”“费良玉采访视频”“新华纵横(村民采访视频)”“乐清警方新闻发布会视频”“温州警方新闻发布会视频”“黄小中采访”“警方公布现场图片”“三个目击者的说法”
好,相信很多人都看过上述资料了,那么我们回到这个案子上来。(我会不定时更新,目的是想让那些害死钱云会的狗生的畜生[借用乐清话]多害怕一会儿)
一、现场
先看一下“三个目击者的说法”。这个案子之所以被各种媒体及网友关注的原因,正是因为“目击者的说法”。
我进行一下简化:几个人把钱云会(扔,按,抬)到车轮下碾死,费良玉(注意,我没有说“肇事司机”)坐特警的车离开。
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存在?我们一步步来解释。神话是怎样产生的?谣言的目的是什么?我们都知道很多神话故事都是产生于对自然现象的无法解释,而只能用现有的认知进行合理化解释。有一些谣言的产生是为了吸引眼球;有一些是为了报复。而面对一个受村民尊敬的村长的惨死,村民会造谣吸引眼球吗?答案是否定的。会恶心政府报复政府吗?那只能是受虐狂一厢情愿的想法。所以,目击证人的说法只是对无法解释的事情的合理化。
1.“肇事”车在逆行的路边,钱云会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如同跪在地上被砍头)死于车轮下,村民无法解释这种事情。而钱成宇(本案的第一目击证人)看到了有四个人在案发时离开现场(温州警方黄小中在南周的采访中也认可了现场有4个身着特警服装的“围观”“保安”),“警方出警”视频中每个人都在对着镜头喊“故意的”“故意把他碾死的”。把上面几点加起来,人们自然会想像到“几个人把钱云会(抬,扔,按)在车轮下。”
2.在案发现场没有一个人看到费良玉。村民说就算他坐上正好路过的公交车也跑不掉。我们从网友拍摄的案发现场远景,及钱云会头七那天警察进村(不要曲解我的意思,我没有说“鬼子进村”,我说的就是警察进村)的图片,不难发现,寨桥村有很多地方可以对案发那条路一目了然。从“央视对钱成宇的采访”中我们可以看到:钱成宇说“当时车子向前走了70公分左右”可以断定,他是第一个到达案发现场的目击证人。但他并没有看到费良玉,从“新华纵横”(村民采访)中可以看到这样一句话“他昏(蒙)了10秒钟,开始‘呼天喊地'的高叫”。但是就是这么奇怪,居然没有一个村民看到费良玉,加上前面提到的“身着特警服的‘围观’‘保安’”。于是村民为了合理解释这个奇怪的现象,就出现了“费良玉是坐特警的车走的”这种说法。
下面我们来看一段视频:“采访第一目击证人”
这段视频貌似为了证明目击证人没看到什么而录制的。网络上各大网站也基本都以“钱云会案第一目击证人否认XXX”为题进行报道。人的思维是存在惰性的。这样的标题很容易把人们的注意力转向“第一目击证人钱成宇没有看到XXX”。但是,做为本案的第一目击证人,警方且尤其是警方应该关注的是钱成宇看到了什么。可惜(也没什么可惜的)……
我进行一下简化:
1.我看到车子走动了六七十公分;
2.我看到四个人从车尾部离开;
3.我看到村长被轧死了。
理顺一下这三句话:车子走动(案发时)有四个人离开案发现场。
进一步理顺:案发时有四个人离开案发现场。
加上黄小中的采访是:案发时有四个身着特警服装的“保安”离开案发现场。
这里再加上两点:
1.钱成宇没有看到有其他人离开案发现场;
2.钱成宇看村长被轨死后10秒钟左右就开始呼天喊地的大叫,村民也没有看到有其他人离开案发现场。
这样就推导出:案发时“只有”四个身着特警服装的“保安”离开案发现场。
案发现场没有人看到费良玉,不管费良玉是什么材料造出来的,他都不会像个屁一样消失在空气里。还有一个大活人黄标呢。“大变活人”不算,还一次变走两个。霍尼迪也要拜你为师了。
没有人规定费良玉的车就一定要费良玉才开得动。
结论是什么?就是这么简单。
下面我用一段童话故事结束现场这一部分,然后进入下一环节:证伪
(本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一个人路过一个猪圈,看到有四只狗从猪圈走出来。他往猪圈里一看,发现有四堆狗屎。就对别人讲,刚才有四只狗在猪圈里拉了四堆屎。
这时有一只畜生走出来说:“你胡说,这分明是猪屎。并且拉屎的猪我们都找到了。”
牧猪的猪倌在旁边低声说:“这是不可能的。最近这只猪总跟禽兽一起混,我怕它得猪瘟,刚才带他去防疫站打针去了。”
畜生大怒:“你敢做伪证?来呀!抓起来!”
一只更大的畜生走出来说:“这是一堆普通的猪屎。我们已经用三鹿公司生产的结石牌测谎议对猪进行了测试。准确率达三个9。”
猪在一旁低着头配合着说:“对,对,对,我是顶包……(突然顿住,然后看一眼草稿,高声背诵)我是拉屎的。”
旁边有人问:“但是,有人看到有四只狗。”
大畜生说:“我们调查了,那四只狗只是路过围观的。我们有现场图片。(出示给大伙看)”
旁边人说:“你的屎跟我们用录相机录到的不一样,好像采扁了。”
大畜生说:“我们畜生是专门吃屎的。不可能伪造猪屎!”
旁边又有人说:“但那四只狗……”
大畜生粗暴打断。并愤怒的嚎叫:“你们少跟我提狗的事,你们要是愿意,就自己去问狗。它们要是敢说屎是它们拉的。我就把它们全勒死!!!”
注:不管狗屎猪屎均指向事,而不是指向人,所以无关亵渎。
二、证伪
这部分我想证明两件事:一.这不是交通肇事;二.费良玉不在也没到过案发现场。
证明不是交通肇事其实是很简单的。我本来想过要把警方的说法一一驳倒,但那样做感觉非常弱智,因为警方的证据根本就证明不了这是交通肇事,那么,我驳倒他们论证就毫无意义了。
其实有时就是这样,某些物种常常以为自己很聪明,却不过是自以为是罢了。这个案子如果工程车是空车,正常行驶,要证明其不是交通肇事反而会非常难。我不知道是哪个狗头军师想出“超载”这个办法的。这正是这个案子的暴露出来的致命点。
(我需要关注些案的网友先看一下案发现场的录像。注意看一下左后轮的位置,及整个身体的位置。然后我们来一步步解释。注:别看也别找什么所谓刹车痕,“刹车痕”本身就是“误导”)
没错,车后轮同样在路肩(路边的土道)上,且车身与路基平行。
1.考过驾照的网友至少都听教官这样骂过“谁TMD教你这样停车的?”原因是车子没“停稳”,也就是说车身与路基不是平行的。网上有网友画出过示意图,表示如果:想把车停成案发现场这样,左前轮开上路肩需要在20米外(也就是两个半车身长度。案发现场的车长7.5米左右,宽2.5米左右。把车“停稳”需要的距离主要跟车辆的轴距有关,这种工程车后轮与车箱基本齐平。需要的“车身”就要多于普通车辆)。但是,这位网友忘了一样事——超载(这种奇特的超载)。这种奇特的超载会导致方向舵与刹车几近失灵。如果想把案发现场这台车停成案发时的样子,需要至少四个车身长度,也就是要非常小的度,在30米外把车子的左前轮开上路肩,然后慢慢回轮,摆正车身。别急,还没有完,我们还要继续向后延长。把这台超载奇特的车停成案发现场这样,要在距离案发现场100米外进入逆行,并一点点向路肩开去。如何解释这种行为?交通肇事?那还不如说元宵跟煤球是双胞胎更让人信服些。
2.没有哪个司机或车主这样超载(除非另有目的)。车主养车或司机开车的目的不外乎挣钱。但这样的超载对车主来说是赔钱,对司机来说是不挣钱外加玩儿命。
为了这个案子我专门通过路桥公司和开沙场的朋友找来几个车主和司机。当时的目的是了解这种重型卡车的特性。案发现场这种车在我这里被通称为“十吨自御”,而这种运送沙石、“糖炒栗子”的工作被称为“倒短儿”(因为基本都是短距离运输)。
为什么说这种超载不挣钱呢?原因有三:
1)这种超载对车子的损害是致命的。(朋友的原话是:别人的车开三年没事,这种超载不用两个月车就报废了,买车的钱都挣不回来。)
2)车子跑不起来,也就是没有速度。车子马力是相对固定的,想把这样超载的车子开起就只能靠惯性把车子“悠”起来。但别忘了,是短距离运输,从采石场到御车的地点只有十几分钟路程,等车子“悠”起来了,也到地方了。而在车况相同的情况下,别人拉20吨跑两次;这台车拉35吨连一次都跑不了。每车拉得是多了,但比别人挣得反而少。
3)比别人更费油。车子一直在低档位运行。
另外,就是太玩儿命。司机不过是每月挣几千块辛苦钱。这种超载却随时都可能侧翻,把自己埋在几十吨石料下。车主养车也不容易,这种超载让车子几近失控,随时可能肇事。车主的口头禅是:出一次事,把车赔给人家都不够。
那么由上面两点就可以得出:这不是交通肇事。
多说两句:任何一个会骑自行车的小朋友都可做的简单测试。按警方和费良玉的说法:向左打方向,刹车。然后低头看一眼自行车在路上的位置就行了。自行车是这样,汽车是这样,坦克也是这样(也就是车身与路基会形成夹角)。这样你就会知道警方和费良玉的说法有多么荒谬了。
“网友调查团”曾经测试过9点38分从采石场出发,9点45分到达案发现场。车速要达到40公里/小时。那么,不管开车的他爸是李刚,还是李刚他爸。结果都只有一个:侧翻!被35吨石料压成肉馅。
哦,对了,忘了解释为什么说所谓的刹车痕是“误导”了。这种车的刹车是依靠后轮。用个前轮的拖痕证明刹车可以转移人们对这台车其它部位的注意。
下面我开始证明费良玉不在也没到过案发现场
在开始之前,我需要大家仔细观看“费良玉采访”和“警方出警视频”
(之后我会进入下一环节:鬼话  [指出幕后策划者之一])
要想证明费良玉不在也没到过案发现场也很简单:只需要证明他对案发现场及案发后的情形一无所知就可以了。
下面我们先来看看央视采访费良玉。我把这段5分19秒的分成三个部分:
1.费良玉自诉“肇事”经过(这段台词我们可以暂时忽略);
2.央视记者提问及费良玉回答;
3.一个男声提问及费良玉回答(这部分不过是以另一种方式“证明”温州警方的英明神武罢了,可以直接忽略)
(先说句题外话。本人说话不止结巴,而且还大舌头,并且灰常灰常善于“顾左右而言他”,你问我面条的事,我如果不想回答,我可以扯到火星计划。所以捏,费良玉这种小儿科的“顾左右”在偶面前也就不值一“顾”了)
记者提问及费良玉回答这部分我先不做简化,以便大家了解一下这种语言方式。
记  者:“那他(指黄标)有没有看到人过来提醒你呢?那个时候。”
费良玉:“那个时候……嘶……因为我们的那个直线距离啊……有那个……五六米远嘛。”
“但我们那个……横向啊……基本上是垂直的,跟我的车子,那个是我发现那个行人的时候。”
“就是我我跟你这样,直……直线距离嘛。嗯,但我们那个横向……他基本就跟我垂直啦,所以我紧急向左打方向……我我鸣先鸣笛嘛,鸣笛他没有理,继续从这个右道向向左走。”
“那我就紧急避险,向左打方向并刹车……但是……因为雨天嘛,路又比较滑……而且是载货的重车。”
不知道各位听懂没?费良玉是好学生,不只背课文的功力堪称一流,而且很会灵活运用,并且总是不失时机的表现一下这种能力。貌似央视记者挺满意这段回答的。只是……费良玉回答了吗?
“记者”(男):“撞了以后,你做些什么?”
费良玉:“我下车的第一时间就是跑到车前面去看……人。”
“当时就是发现呢他已经……从我自己的判断吧,可能已经死亡了。”
“我就随时把手机拿出来,拨打110,报警”
为了连贯,中间男性“记者”插入的提问及费的回答我也敲到这里。不过大家可以忽略。
记  者:“那个时候大概是什么样的场景?还能回忆起来吗?”
费良玉:“就是……反正情况非常惨。”
“他……应该被我的车轮往前推了有一点距离。”
记  者:“哪个车轮?”
费良玉:“就是……左前轮。”
“然后呢已经是……压到我的左前轮下面了。人已经在左前轮下面了。”
“那个状况是很惨的。”
加两句点评:第一,每一个车祸现场都是“惨”的;第二,没有肇事司机会对自己造成的车祸用一个“惨”字形容,基本是选择沉默;第三,“惨”字是旁观者的语气。
记  者:“当时你的车周围还有其他人吗?”
我们继续讨论火星计划
费良玉:“当时…………额…………就在我打电话的时候…………嘶……我那个……那应该是警察还是保安吗?(他在问谁?)反正都是那种穿深蓝色衣服的。”
“他们…………反正他们同事,就是后来……当村民……集中起来那那应该算是闹事的时候吧……他们就就那个……当时就挡了一下。”
“记者”(男):“那时你还在现场吗?”
费良玉:“那时我在现场。”
“记者”(男):“你是什么时候离开现场的?”
费良玉:“我是坐着警车离开现场的。”
好了,视频内容我就敲到这里。下面我开始证明费良玉不在现场。
先来看看费良玉与记者及男性“记者”的问答,我们会发现一个很奇特的现象:费良玉对女记者的提问均采用吱吱唔唔顾左右而言他的方式进行回避;对男“记者”的回答倒是爽快得如同对台词。我不知道那个男性“记者”是什么人。
先说一下费良玉为什么回避记者对黄标的提问。如果黄标当时在场且没给费良玉任何提示,那么费良玉可以直接回答“他没看见”“他在吃面”“他喊了一声”等等,这都不算是出卖朋友,也无关紧要。费良玉自己承认是他开的车,那么这个案子就跟黄标无关。但费良玉为什么要回避呢?原因只能是黄标不在场。黄标在这里案子是采取不配合态度的(涉嫌做伪证被控制了),如果记者要求采访黄标,则立马露馅,所以只能采取不回答的方法。
接下来证明费良玉也不在场。
1.钱成宇是本案的第一目击证人。不管警方用什么“较早到达的目击证人”还是什么名词,钱成宇是第一目击证人是不可以否定的。而村民也可以证实是听到钱成宇的喊叫声才到案发现场的。但是,我们从上面的视频中可以看到,费良玉居然没看到钱成宇;
2.我们从“警方出警视频”中可以看到,村民没有“集中起来”,而是星散在整条路上;
3.我们从“警方出警视频”中可以看到,村民没有“集中起来闹事”;
4.我们从“警方出警视频”中可以看到,村民的情绪是极端愤怒并且在寻找司机;(如果费良玉在现场,他要把自己的姓改成“废”)
5.我们从“警方出警视频”中可以看到,村民与警察打起来的场景是群欧,不存在谁“挡了一下”的问题,而且参与打斗的还有边警;
6.我们从“警方出警视频”中可以看到村民与警察打起来的场景,警方后来的解释为:村民误以为其中一个警察是司机,而在视频里我们也可以听到“打错了!”;
7.村民与警察打起来不是发生在“集中起来”之后,而是某个村民认为某个警察是司机就开始动手,其他民村才开始跑过去。
以上七点可以证明费良玉根本不知道案发现场发生了,发生过什么。可以确认:费良玉不在案发现场。
黄小中在南周采访中证实现场有过四个“围观”“保安”,警方通报中只提到警察被打。费良玉看到的“应该是警察还是保安吗”的“同事”呢?
三、鬼话
这部分我将指出幕后策划指挥。
“纵火犯喜欢回到案发现场,躲在人群中观看他的杰作。”
谋杀案的策划者也是一样喜欢以某种形式回到案发现场。
说实话,这一段我不知道该怎么写。原因大家都明白。
我知道是谁,我也可以指着他的鼻子说:“你是谋杀嫌疑犯!”。但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述。
或许,我可能真的会云山雾罩得从面条扯到火星计划。或许学川端康成,写个掌小说。
扯两句闲话
我当初考驾照的原因是,一个朋友对我说:“如果出现交通肇事,而你又没有驾照,那么不管责任在谁,你都要负全责(也就是100%责任),而且,如果是严重的交通肇事,你可能会被按刑事犯罪处理。”我不知道我这个朋友是不是驾校的托。当然我也没有学过什么交通法。
最近几天脑袋里总像划了盘的破唱片一样,出现一段电影《教父》里的台词。场景是几个黑帮老大在开会,其中一个黑帮老大说:“我可以保证我的手下都管好自己的嘴,但是,如果我的一个手下被抓,法官又要判他坐五年,或者十年牢时,我就不能保证他不讲真话了。”
这段难写的原因在于,问题是1+2,我说是1个苹果+2个香蕉,或者什么,大家都马上就会明白。
同时我也知道“暴力”与“谎言”的“双生”关系。
那么,如果我写出来,会不会事与愿违呢?
谎言被拆穿后,剩下的只能是赤裸裸的暴力。这是我不愿看到的。
所以我一直在等待时机,并不是偷懒不肯写。
在我能确认司法介入之前,我说出来的结果可能适得其反。那么反而是对不起钱云会和村民,以及广大关注此案的网友了。
所以,我如果写,很可能是把1+2变成哥德巴赫猜想。如果我这样写了,希望网友们别骂我装大尾巴狼。
许久之后,当老王八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时,想起了那个12月25日的上午。(我这样写不算糟蹋马尔科斯的《百年孤独》吧?)
考克公司是一家大型的拖拉斯。主要从事各类产品的粗加工业务。公司管理方面采用经理负责制,外加多套垂直性管理。也就是说,不管是总公司,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均设有相同数量的部门,比如:财务部,后勤部,广告部,宣传部等等。可能会因级别不同而称呼不同,但抽象的来说,工作的实质还是一样的。
为了有效避免“一朝权在手”,公司各位门有一条默认的规则:就是不横向参与。也就是说:即使是总公司的财务部主任,也不能过问子公司的广告部问题。公司就这样一直相安无事的运营着。
考克公司另一大特点就是,公司管理层无一不贪。一般形式是总公司的人向公司的人施压,然后分公司主动向上送。分公司向子公司施压,子公司主动向分司送。偶尔会有个别贪得无厌的总公司成员直接向子公司伸手。
按理说,这样的公司是无法在市场存活的。但是,考克公司拥有人数奇大的一线工人。同时,总公司宣传部经常雇佣砖家叫兽之类长相奇特的物种在公司内部电视上,用一堆他们自己都搞不清从哪里来的数据,向一线工人解释:考克公司比隔壁美丽公司的待遇强5倍之类。子公司的宣传部门也一样用力摇动油印机,印出上级指示,发给一线工人。
但,不管怎么宣传。一线工人还是发现管理层有贪污的行为。总公司一方面为了显示公正,一方面可以收拾几个站错队的下属。总公司偶尔也会开除几个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管理人员。
老王八本姓王,初进公司时还年轻,大家都叫他小王。因其在公司内没有什么人脉关系。考克公司随便一个子公司的管理人员,其三姑六婆都可能是总公司某职员的姨太太。小王发现自己的弱势后,就咬咬牙把自己寡居多年的老妈送给了总公司后勤扫地的老脏(老脏本姓张,因不管腥臭,来者不拒而被称为老脏)当上坑老妈子。但效果不明显,最后只好把自己的老婆也舍出去了。从小王进公司开始,小王的老婆就如出台小姐般,没日没夜的游走于总公司各管理人员的床第之间。一来二去,人们在小王的后面加上了一个“八”,小王就成了小王八 。
时光如电,岁月如梭,小王八也慢慢的变成了老王八。眼看退休在即,且升迁无望。老王八就伙分公司的同类,以及子公司的杂役玩了一票狠的,狠狠的贪了把。
考克公司每年年终都要开个全体员工参加的例行年会。眼看下午就要开会了,可是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还没有送上来。这关系着老王八等一伙同类如何遮掩巨贪的问题。老王八一时性急,忘了考克公司的惯例,犯忌的以分公司后勤部副主任的身份,跑到子公司的财务部去要财务报表。活该老王八倒霉,碰到了子公司财务部的助理小假(小假本姓贾,因其做假财务报表的功力一流而被称为小假,小假造假的能力之所以高,在于小假造假的能力是先天的。从会讲话开始小假就没有停止过说谎。甚至他早餐吃的米饭,如果你问他早餐吃的是什么,他都会毫不迟疑的告诉你是面条。)老王八自报家门后,向小假要年终财务报表。小假毫不迟疑的打开电脑,调出年初的财务预算,打印了一份给了老王八。老王八坐在车上就把上面的数字填到了他们同类的讲演稿里。老王八的同类也没细看就直接上场宣读。这样一来就炸了锅鸟。
念及老王八把自己的女儿送给自己做108房姨太太,以及多年前曾跟老王八的老婆耳鬓厮磨的份儿上。老王八在总公司的直属领导稳住了总公司其它部门对这个事件的问责。由老王八所属的分公司自行处理。
老王八的同类在分公司分属不同部门,由于各自为政习惯了,意见和口径总是不能统一。这样一来,反而使事件愈演愈烈。
(在我续写之前,我是真的真的真的需要去过乐清的网友共享一些资料,可是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只言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