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部快拔枪套: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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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引发的思考(2011-01-12 13:35:19)转载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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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从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传出一则消息,被告人时建锋因偷逃过路费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判决已经生效。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从媒体的公开报道来看,在全国范围内还尚属首例。

被告人时建锋于2008年以亲友名义贷款购买了两辆“斯太尔”自卸货车。买车后,时建锋在禹州的路边看到办理假军车手续的电话,“为了不交高速的过路费,多挣钱”,他以河南武警总队许昌支队的名义购买了两套假军用车牌“WJ19-30055”、“WJ19-30056”,还购置了假军装、假军车行驶证、驾驶证等物品。2008年5月至2009年1月间,时建新在郑州高速经营运送沙石业务,主要是从鲁山县下汤镇运至许昌长葛,偶尔也从下汤运至禹州。据其交代,每天跑有二三趟,大概挣有二十多万元。

逃费的主要发生地是在郑尧高速公路的下汤收费站。2008年年底,该站工作人员对两辆“军车”的真实身份产生怀疑,将情况反映给平顶山分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又反映给省公司,省公司通过省治超办与河南省武警总队进行协调。2009年1月,河南省武警总队派出军检部门在郑尧高速下汤段,将这两辆“军车”连同司机带走。同年6月,省武警总队警备司令部出具了这两辆货车为假冒武警车辆的证明。收到该证明后,郑尧高速公路的管理公司——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通行信息统计表显示,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两车共计通行2361次,合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2110元。2010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时建锋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该案的审判长娄彦伟介绍,“主要是被告人逃费时间长,涉案金额比较大,还专门办理了各类假手续,从手段、行为、后果来考虑,经过合议庭和审委会的讨论,最终做出这一判决。”

依据报道,时建锋在超载的情况下并且在偷逃巨额通行费之后,从2008年5月到2009年1月,每天出车二三趟运输沙子、石子等,8个月内大概盈利20多万元。也就是说,如果时建锋老老实实缴费,将面临巨额亏损!有学者统计,全球14万公里的收费高速公路,有10万公里在中国。中国最近十年内,除2009年以外,财政收入增幅都接近于GDP增速的2倍,但仍需要靠收费来弥补公路建设资金的不足。最近有不少关于中国与美国绝对物价的比较,不少商品中国的售价居然高于美国,原因之一就是中国物流成本相当于GDP的19%,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10%。因此,物流成本偏高也是影响商品定价的重要因素。

骗逃公路通车费实际上是国内高速公路收费制度引发的悲剧,既有国家财政对公路建设拨款不足的原因,也有地方政府普遍以路生财的问题。平时,我们在缴纳养路费、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费、燃油费时,有关部门总是解释说,收取这些费用就是为了道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可道路建设投入使用后还总要收取高额费用,事实上,这已经形成了重复收费或二次收费。也正因如此,高速路货车超载问题屡禁不止,原因也是因为过路费偏高,不超载没有利润。高速路费确实影响商品价格。去年末,为了平息蔬菜价格上涨,有关部门减免了进京送菜车辆的高速路费,首都的菜价立刻大幅度下降,成为近年来蔬菜最便宜的一个冬天,尽管这还是在通胀的情况下。

 

其实,收费总体上还是计划经济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