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感应门报价格式:[原创]杭州飙车案决不容被忽视的两个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5 17:32:34

5月7日晚8时,富家子弟胡斌驾驶红色三菱跑车在杭州市区飙车,将正常穿过斑马线的青年谭卓当场撞死。此事由于杭州警方草率的“肇事车辆肇事时车速为70公里/小时”调查结果通报,而引发了全国性的争议和民众的激愤,以至于网上又诞生了一个新名词:“欺实马”。

由全国性专家组成的鉴定小组也于日前公布了鉴定结果,肇事时车速为80-104公里/小时。据报道,这个鉴定结果也引发争议,网上有80%以上的网民不相信这个鉴定结果,98%以上的网名希望能公布鉴定计算方式,更有网名倡议成立网民监督组来全程监督鉴定过程。而肇事人胡斌也于日前被刑事拘留。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不管怎样,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杭州的父母官不得不公开表态要严查此案,杭州的警方不得不重视,不但聘请权威性鉴定结构和人员来重新鉴定,还向公众就其“70码”一说进行道歉,事态是在向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

笔者在静候最后的处罚或司法判决出来之时,感觉有两个问题被忽略了,而这两个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造成这个悲剧的真正“元凶”!

一个问题是杭州警方令人失望进而愤怒的渎职和草菅人命的行为。

5月7日晚8时惨案发生,5月8日,杭州警方在新闻通报会上就公布了自己的调查结果。我们来看看这是个怎样的结果,依据又是什么。

一、“根据当事人胡某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公里/小时左右”。谭卓之被撞,飞起5米高、飞出20米之遥,作为可称为交通事故专家的交通警,竟然如此轻率的就向社会公布车速仅为70公里/小时,而且竟然毫无愧色的说是“根据当事人胡斌及相关证人的陈述”而得出的结论,而所谓的相关证人又都是谁呢?和胡斌同时飙车的同伙、在惨案现场嘻嘻哈哈哈并声称可以用钱摆平、对生命冷漠的其他富家子弟!用“杀人凶犯及其同伙的陈述”来作为结论依据,恐怕全世界的警方也就杭州警方敢如此作为吧!

二、在有质疑这个“70码”、质疑为何不公布监控录像时,杭州警方竟然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撒了个弥天大谎,声称事发地段没有监控录像。而就在当晚,浙江卫视播放了事发地段的监控录像,清晰的看到事发的过程。试问杭州警方,你为何公然撒这弥天大谎?就算事发地段没有警方布置的监控设施,但附近的小区等会没有吗?无论出什么事,警方都该调看所有能收集到的相关监控录像,更何况这么件人命关天的大事!轻飘飘的一句“事发地段没有监控录像”,杭州警方把公众当弱智了。可笑的是,事实证明,你杭州警方才是真正的弱智,或者是别有用心!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三、杭州警方一名负责人还强调,“(车辆)谁都不能避免越过双黄线的!”确实,在现实中,车辆行驶,总会出现越过双黄线的事情,我们先不论这种行为到底如何,请问你这位警方负责人,你作为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你公然声称车辆谁都不能避免越过双黄线,而且是在出了人命大事之时说出这种话,你的职业操守何在?你到底是执法人员还是旁观的普通民众?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个人杀了人,作为办案的警方人员,说“谁都不能避免有失手的时候”,那就是说,杀人是可以理解的,可以原谅的?

四、“没有飙车这一说法,只是你超我,我超你的追逐!”是啊,时速只有70公里,当然不能说是飙车,杭州警方倒会自圆其说。但是,且慢,最后两个字“追逐”又作何解释呢?什么是追逐?70公里车速能被称为是追逐?更何况还有“你超我,我超你”?杭州警方,不是公众们脑残,就是你们自己弱智!

五、事发后,肇事人胡斌竟能堂皇回家,并在自己的QQ上聊天。他杀死了人,不管是用什么方法,一条鲜活的生命因他而离去了,他却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的,被杭州警方放回家,逍遥网游。在杭州警方的眼里和心里,是不是普通老百姓的命真的很贱?如果被胡斌撞死的不是个没有丝毫背景的草民,而是某位权高位重的大官,是位明星,或是个富人,杭州警方,你们会把肇事凶手放回家吗?你们肯定不会,你们绝对会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人扣留回警局再说!

对于飙车撞死人如此重大事件,杭州警方的处理如此草率,态度又如此蛮横和强硬,真不知这是保一方平安的国家执法人员还是强盗流氓!

有理由推断,如果没有广大市民、网友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如果没有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吁和强大的舆论压力,如果真像某些莫名其妙地指责群众监督“不够理性”的人士要求的那样,笔者可以大胆揣测,这件事情,肯定会按照杭州警方上述公布的调查结果而做出一般性交通事故结论,肇事人会逃脱法律的制裁,被害人就只能是冤死的结果。从这点上讲,杭州警方就是在草菅人命!由此,我们可以深问一个问题:杭州为何飙车屡禁不止?在记者调查过程中,为何会有那么多的杭州市民纷纷告知杭州飙车天天都有,不仅是事发地段飙车不断,杭州其他地方也是屡屡出现?这种漠视公众生命现象,在杭州不是一天两天,也不是一个月两个月,而是经年累月的在发生。而且,事发后,有网友经过人肉搜索,发现肇事车辆还有过飙车车速210公里的违章记录,警方却没有依法吊销其驾照!浙江交通管理法规里有明确的严禁飙车的条款,飙车行为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请问杭州警方,你们的职业行为在哪里?如果作为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杭州警方,能够严格执行交通法规进行执法,严厉打击各种飙车事件,杭州何来如此猖獗的飙车行为?会发生这类生命时间吗?谭卓年轻的生命会如此轻易的消失吗?从这个意义上讲,杭州警方一直是在姑息养奸,作为执法部门姑息养奸,何异于知法、执法而犯法呢?何异于纵容飙车撞死人的犯罪呢?人们一直说,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更何况是不但知法更该执法的杭州警方呢?

难道杭州警方不该也被彻底彻查吗?!!!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第二个问题,事发时同时飙车、随后又出现在现场的这几个富家子弟们,是不是也该根据相关法律而被绳之以法。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浙江交通法规里既然已经有了相关条例,严禁飙车,除了肇事者胡斌外,另外那天晚上和胡斌一起飙车的人,也触犯了法律,也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而被绳之以法。迄今为止,似乎除了胡斌,其他那几个一起飙车者仍然逍遥法外。他们肯定认为,只要不撞死人,继续飙车就没问题。甚至在一开始,这些人不是还认为可以用钱摆平,对生命表现出极大的漠视吗?杭州警方如此职业作为,连笔者也会这么想,没事,继续飙车,但今后找个人少的时间,人少的地段去飙,别撞死人就屁事没有!如此,杭州仍然飙车不止,死人继续!

据报道,杭州市市长蔡奇针对“5•7”交通肇事案作出批示:“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惨剧,市交警支队要很好分析,进一步采取措施,严禁违法超速行车。对肇事者要依法严处。痛下决心,彻底解决违法超速行驶问题。”马上就有某位记者竟然会对杭州市长说的这番话大加称赞,说什么“一席话句句切中要害,分量重于千钧。”请问你这位记者,你不觉得恶心吗?杭州市长说这番话,不是事发当时说的吧,而是公众尤其是网络媒体已经沸扬全国了,事态影响力已经扩大到全国范围了才说的吧?如果没有舆论的压力,杭州市长会说这番话吗?市长这番话“分量重于千钧”,呵呵,那法律的分量呢?法律的分量比不上一个市长的话吗?

杭州警方,你能安心无愧吗?作为知法执法部门和人员,你们没有罪责吗?作为知法执法部门和人员,你们没有渎职吗?你们的作为,难道不是草菅人命、纵容凶犯行凶吗?你们不该被彻查、被法律惩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