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合器故障说明书:房产税“杀富杀贫”济财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09:36:11

    早在2005年三月,在新老国八条出台之前,我们的大力调控就涉及到了消费环节。时任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表示,中国目前在房地产保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问题严重,今后一段时期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正在筛选试点城市,将开始模拟运行,为最终出台房地产税提供决策基础。

     那么,6年之后,中央与地方思路完全不一致的房产税试点终于要落地了。对于市场上的传闻,估计两会前后能见到真实的房产税开征的消息。而目前的市场传闻大致如下:试点之一的重庆将针对高档住房,而黄奇帆表示存量增量房均有涉及。传闻可能是144平方米以上和评估价值超过主城区平均售价3倍以上的住房,税率有可能是1%,也有可能实行累进制。上海只对增量房征收,可能针对人均70平米或户均200平米以下面积免征,税率为0.5%左右。

    而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此之前表示,“十二五”时期要稳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财产税制度。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对于房产税这项制度改革,拟先在部分城市对部分个人拥有的住房进行试点,恢复征收房产税,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到全国。

    在一个越来越远离市场的国度,试图依靠房产税遏制房价的努力,在高调的正义名下,得到了少数人不明真相的拥护。越来越加重的贫富差距,我们从来不是合理的在制度层面考虑解决之道,在情绪化之中又一次选择了杀富济贫的方式。特别是重庆市竟然公开声称房产税征收目的是保障房建设,又给了房产税以正义化身的身份,表达的即为杀富济贫。如果真的如此,市场资金可以选择远离重庆这个计划经济的大都市了。

    但是,事实真相是不可能这样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消息:2010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77390亿元,比2009年增长22.64%,而根据经济学家普遍预测,2010年我国全年GDP增速将达到10%左右。新华社评论道:众所周知,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几乎所有税收都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从一般意义上讲,经济税源的规模就是GDP的规模,税收收入应与GDP保持基本同步。

    我们的财政体系出现的问题不但在中央财政连续多年超过GDP增幅的超收上,还在于分税制之后地方财政捉襟见肘的事实。而所谓的保障房问责制和土地问责制的基础都十分冲突,面临土地资金问题的地方政府选择无理由加征税收的方式,也可以理解,但是,我想,这种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行为,加剧富裕阶层恐慌心理,导致投资外逃的现象甚为普遍。

    虽然有解释财政支出的投向趋于民生,根据财政部的介绍,2011年,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启动学前教育发展项目;继续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再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大幅度增加财政资金对保障性住房投入,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等等,但是不争的事实是,我们的财政收入加大了企业的税负总量,不论以何种方式讨论加税的正确性,对于困局中面临转型的企业,压力空前提高。

    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多年来以土地出让金补贴城市建设资金,补偿资金用于改善普通居民的居住升级更加明显。合理征地拆迁的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旧城改造居民的居住改善,不是依靠的自有实力达到的。土地出让金的水平日益提高,真实的买单者还是已经置业房产的富裕人群。对于城市发展最大贡献的一直是先富阶层。

    那么,我们继续向先富阶层开刀的做法,完全背离的是市场原则,也会产生更大的负面效应,我们选择的竭泽而渔的做法,对于市场的培育有很大的伤害。

    微博中@许小年先生称: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1月20日起,上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有腿不用,继续拄拐。利率不许动,控制可贷资金数量。18亿亩红线不许动,限制房屋购买数量。市场经济靠价格手段,计划经济靠数量控制。我们应争取国际上承认我们计划经济的地位。

    我回应道:不用争取,我们一直位列计划经济大国之列。谈什么市场啊?

    思路如此之下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无疑例外的目的与现实完全脱离。最终的房产税即使没有胎死腹中,也会助长房价与租价的轮番上涨。原因是我们面向公众的保障性公共租赁房建设的基础还是民间资金,而且公租房很难改变我们的居住理念下的抢购商品房,这也是我们继续推行限购限贷的基础。

    房产税绝不可能杀富济贫,最终会把重置建设的公租房租价推进到合理的租售比程度,我担心的是市场租赁价格在房产税的推动下上升的过于明显,反衬出公租房未来投资回报率才得以合理。但是,对于靠市场租赁为生的人们,等待着为房产税买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