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淇五洞全开的大图:河南高速路逃费案“罗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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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速路逃费案“罗生门”
2011年01月20日 09:01:41  来源: 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1月14日,因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被判无期徒刑的河南农民时建锋突然翻供,面对媒体,曝出内幕,说他是替弟弟顶罪,并且收费站里有人与他们配合
河南省禹州市无梁镇祁王村,因农民时建锋的“天价高速路逃费案”一夜成名———8个月时间,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
通往祁王村的公路坑坑洼洼,时家三兄弟的老大时银锋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条路是郑平公路。“修了十几年了,以前质量特别好,就是近两年跑运输的多了,才把这条路轧成千疮百孔”。
祁王村西头,三间破旧的瓦房就是老二时建锋的家,和邻居的楼房比起来格外显眼。
藉由媒体的曝光,“天价高速路逃费案”迅速上升为一场众人关注的公共事件。时建锋的命运也随之出现转机。
1月16日,河南省高院党组认为,平顶山中院在审理时建锋诈骗一案时,存在审查不细、把握不严等问题,决定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主审法官被免职,主管副院长被停职检查。
1月17日,平顶山市检察院称,此案已被撤回,并承认此案在侦查和审查阶段存在诸多失误。同时,该院公诉处处长带队,已提前介入案件,对公安侦查工作进行引导。
随着事件的不断发酵,“天价高速路逃费案”正在成为一个“罗生门”———涉案军牌是真是假?“内鬼”究竟藏身何处?90万元捞人费花于何人?案件最初办理时为何只抓一人?
真假军牌之谜
2010年10月17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时建锋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购买伪造的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照,悬挂到自己购买的两辆自卸货车上,雇用他人驾驶车辆,通行郑石高速公路运送沙石,累计骗免通行费368万余元。
2010年12月21日,时家老二时建锋因套用假军车牌,偷逃高速路费368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当《法治周末》记者问及“军牌”来源时,老大时银锋突然反问:“如果你跑车,你敢用假军牌跑8个月吗?”
“我弟弟的军牌是真的,不是假的。”在去时家的路上,时银锋一脸严肃地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可是河南武警总队警备司令部已经出具证明,两辆货车为假冒武警车辆。”记者说。
时银锋给记者拿出一份老三时军锋自首前交给他的材料,一份车辆处理放行通知单。对象是河南省治超办,内容是武警部队方面已对时军锋的两台挂军牌的车辆作出处理,请对方按规定处理后予以放行,落款日期为2009年6月25日。
记者看完后,时银锋很谨慎地把这份材料放回贴身的口袋里。
“如果军牌是假的,为什么治超办会予以放行?”时银锋自言自语反问道。
时军锋在自首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他曾购置两台卡车,因为出了几次事故,一年多亏损了一二十万元,后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武警某支队的李金良,又经李认识了武警禹州中队的张新田。
时军锋表示,李金良称可以弄到部队牌照,于是他把两台车卖了,另贷款40多万元买了两台新车。在支付了约30万元的前期费用后上路运营,跑了几个月基本没人查,碰上查车也都能顺利过关。
“谁有了这样的后台谁都会胆子大。我三弟曾说,碰到过两三次查车的,有一次还碰见一个武警部队的领导,查车之后也给放行了。”时银锋说。
关于办理军牌的经过,老二时建锋和老三时军锋的说法并不一致。
时建锋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后曾对采访他的记者说,买车后,他在禹州的路边看到有办理假军车手续的电话,就联系办了两副假军牌,还买了假军装,办了假军车行驶证、驾驶证。都是以河南武警总队许昌支队的名义办的。
“老二那么说只是想在里面顶着。事实上,不是先买车后办的假军牌,而是先办了军牌才去买的车”。老大时银锋说。
据时银锋介绍,老三时军锋在车牌办好之后才去许昌市万里公司订的车,“都是按照军车的标准定的,喷的(漆)都是军绿色”。
为了证明车牌是真的,时家人还向记者出示了时军锋(乙方)与自称武警支队官兵的“张新田”、“李金良”(甲方)签订的一份合同。合同规定称:现武警许昌支队搞基建与乙方合作,甲方雇用乙方四辆运输车辆悬挂武警支队牌照作为前提,甲乙双方为共同利益签订合同。
合同规定的甲方义务是:乙方悬挂支队牌照时,如出现被查处情况,甲方必须保证做到及时派车派人排除,如不能排除以上检查,罚款(或扣车)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乙方义务是:乙方四辆车每年付给甲方120万元,此外,双方还约定了活动区域。
合同甲方签名处是张新田、李金良二人,而对于两人是否是该支队武警官兵,相关证明及公章是否伪造,该支队并没有向媒体回复。
据了解,“李金良”曝光后,相关部门曾对“李金良”的身份进行了调查,但武警某支队曾出示证明,称查无“李金良”此人。
军车超载之谜
除了涉案军牌的真假有待查证外,令记者疑惑的另一个问题是,两辆超载率高达210%的“军车”,为什么在疯狂超载逃费8个月之后才被收费站发现?
在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偌大的会议室里,面对《法治周末》记者提出的军车免费等问题,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金煜伟声称,自己只是管理层,对业务方面了解不清,要等收费站的工作人员来才能解释。
两个多小时后,记者见到了时任下汤收费站正副站长的王欢、李占峰。
旁边一位自称是普通工作人员的人对两人说:“你们只要回答是或不是,有或没有,过多的话就不要讲了。”该公司法律顾问无意中向记者透露,这位自称是普通工作人员的正是平顶山分公司的张副总经理。
李占峰介绍,2008年5月的一天,自称是许昌武警支队的李金良来到站里,说所在的部队正在搞土建工程,两辆军车需经过下汤收费站,要办理免费通行手续,两辆车的牌号为“WJ19-30055”、“WJ19-30056”。
经请示平顶山分公司的领导后,下汤收费站就将两辆军绿色的斯太尔后八轮自卸车列为免收通行费车辆。
李占峰说,当时没有条件确认对方提供手续的真伪,而且所需要的“三证一单”齐全,即士兵证、士兵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以及派车单。“只要人和照片相符,我们也没有怀疑。”王欢说。
问及军车通过收费站需要办理哪些免费手续,王欢说:“军车属于河南省高速公路免收范围之内的车辆,所以军车通过收费站不需要办其他手续。”
“既然不需要手续,李金良特意来出示相关证件,岂不是多此一举?这没有引起你们的怀疑吗?”记者追问。
会议室陷入沉默,稍许,王欢说:“李金良出于什么想法过来我们就不清楚了,只要来了就要接待,军民一家人嘛。”
对于记者提出的军车出现超载情况该如何处理时,李占峰表示:“军车超重由交警和路政来管理,我们收费站只负责收费,军车又是免费的。”
“内鬼”之谜
时建锋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称,高速公路“有内鬼”。他所说的“内鬼”是谁?
事实上,时军锋和张新田、李金良二人所签合同早已将公众的视线引向原下汤收费站的正副站长身上。在合同的“付款方式”中有一条规定:平顶山下汤收费站正副站长月工资5000元,每月3日前一并支付给甲方。
正副站长分别是王欢和李占峰,两人已于去年11月分别调任尧山收费站、鲁山收费站任站长。
对此,王欢和李占峰大呼冤枉,称从没见过时家兄弟,也没签过此类协议,更没收过合同里说的每月5000元的工资。
平顶山分公司的法律顾问王继涛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合同只能约束签合同的双方,对于第三方没有约束力,这是一种诬陷。
时军锋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自己没有直接送钱给王欢和李占峰二人。因与张新田和李金良在合同中有注明,都是将这笔钱交给张、李二人,由两人转交。
对此,王继涛称,公司的内部调查只是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司没有权力去调查外部人员,因而也没有向张新田和李金良询问。
虽然对内鬼姓甚名谁毫不知情,但老大时银锋给记者算了笔账。
“拉沙子是下苦力的人才能干的活儿。打个比方,一趟如果能赚100块钱,真正到我们手里也就有10块钱。”时银锋说,“路过哪个门槛儿不得烧香啊!”
抓人之谜
在村里人看来,老二时建锋不是个有本事的人。
村民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前些年,祁王村人以搞鸡仔孵化为营生,有点儿本事的人都办孵化厂了,时家老大以前就是办孵化厂的。
时建锋没什么大本事,就和别人合伙卖小鸡。由于过于实诚,卖小鸡也赔钱,“投进去的一万块钱全砸了。”时母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虽然人老实,但时建锋的人缘不错。记者在村里采访村民时,多名村民对时建锋的境遇表示同情,“这么老实本分的人,怎么就判了无期了?”村民们都感到不解。
相比老二时建锋,老三时军锋的名声似乎不是很好。
与时建锋一起长大的时文举说:“老三脑子灵,想法多。”但在村民中的口碑却不太好。
据他介绍,时军锋早年曾在外打工,也跑过运输,会开车。“在外面认识了一些有门道的人”。
老大时银锋也说,这次办军牌这些事儿都是时军锋在外面认识的朋友帮忙搞的。
时文举回忆,2008年年初,时建锋找到他,说自己的身份证丢了,想用一下他的身份证。后来他才知道,时建锋用他的身份证登记购买了一辆货车。而这辆车正是“368万元过路费案”的涉事车辆之一。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整个运沙事宜和购车事项都由老三时军锋一手操办,但是两车登记车主却是老二时建锋,而且出面跟车送货也是老二。
这个安排出于何种考虑?老大时银锋对记者这样解释:办军牌的人说万一出了事,可以找人先顶着。而无妻无子、生性厚道的时建锋便成了最佳人选。
村民们说,大家都知道这件事背后是时军锋在操作,为什么当初抓进去的只是时建锋一人?为什么时军锋直至现在才去自首?
“捞人”之谜
关于时军锋直至现在才去自首的问题,老大时银锋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三弟之所以在外跑了一年,就是一直在活动二弟的事儿。
“当初二弟被抓进去之后,和三弟签合同的那两人让我们不用着急。他们说人怎么抓进去就怎么放出来,只是让二弟先顶两天”。
时银锋介绍,随着事态的进一步发展,“那边人说如果判两三年也能争取缓刑,我三弟开始借钱跑这件事儿”。
老三时军锋投案自首前曾向媒体透露,为了“捞”哥哥时建锋他前后花了90余万元。
“在法庭宣判之前我三弟就知道要判无期。”时银锋说,“法院来和我三弟要钱,说拿了这笔钱就可以把无期改成有期。”
90万元“捞人”是真是假?这笔钱是否送了出去?送给了谁?这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去查证。
老大时银锋向记者透露另一个信息是,老二被拘留后,老三一直通过一个叫老唐的中间人帮忙活动。
老大时银锋对《法治周末》记者说,老三时军锋经人介绍认识了老唐,老唐后来成了时军锋买车的合伙人。老唐有一个自称在公安系统工作的妻舅叫李军峰,让他帮着去“活动”。时军锋说,为了捞他二哥,他前后花费了90余万元,而其中的50万元,还是从老唐那里借来的。
对此,老唐承认借钱给时军锋做活动经费。起初借了50万元给时军锋,时军锋拿了其中的45万元给李军峰去法院活动。
时军锋还称,李军峰来找他时,常开着一辆公安牌照的警车,并自称是警察。对此,老唐否认,称李军峰只是借了朋友的警车换着开,本身并非警察。
时家人告诉记者,现在根本联系不上李军峰。所谓的中间人在老二时建锋被判刑后变成了隐形人。
错案之谜
1月16日,河南省高院和平顶山市中院联合召开发布会,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平顶山中院认定时建锋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在时建锋是否参与犯罪,是否与他人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是什么等。
此案从时建峰被抓直到被判无期,中间有太多可疑之处。为什么能够历经两级政法机关、数个环节,而依然一错到底?
对此,平顶山市检察院向媒体回应称,时家兄弟一案早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就已存在诸多疑点,该院曾于2010年5月6日及8月26日将此案退回鲁山县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1月17日,平顶山市鲁山县公安局政治处裴性处长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此案已经处于重新侦查阶段,出于侦查保密的考虑,根据上级的精神,现在不能接受采访。对于是“上级什么部门”,他回答是省里有关部门有文件规定。
平顶山市检察院宣传处处长武方晓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当时主要的疑点有两个:一是当事人偷逃高速费数额巨大,由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提供相关数额并不符合规定,于是要求第三方对平顶山高速公司的地磅进行了测量,排查了数额问题;另一个是怀疑时建锋有共同犯案人,虽然就此展开了调查,但没有进一步的结果。
还有一个细节。时建锋是在2009年12月18日因诈骗罪被刑事拘留,2010年1月22日被批准逮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刑事拘留时间一般10天,特殊14天,最长37天。而此案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时隔一年。对此,检察机关没有回应。
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时,被告人时建锋并没有请辩护律师,在被判无期徒刑之后,时建锋也没有提出上诉。对此,主审法官娄艳伟表示,平顶山中级法院曾多次向被告人申明可以请律师,也可以上诉,但被告人自始至终都表示服从判决,不愿辩驳或上诉。
然而老大时银锋对《法治周末》记者解释,当初不请律师是因为老二时建锋找的内部人说过,如果找律师反而不好办。“可现在花了这么多的钱,反而判了这么重的刑,我们已经没有钱请律师了”。
“天冷了,我们给我叔买了件棉袄,花了500块钱,这钱是从邻居家借的。”时建锋的侄女说。
在平顶山采访期间,记者了解到,案件的最新进展是:平顶山市检察院已撤回起诉。据武方晓介绍,为客观公正处理案件,平顶山检察院已加强办案力量,由公诉处处长常辉带队,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调查,熟悉案件,对侦查工作进行引导。目前,案件初查已展开。(孙继斌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