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大学生的鞋:【社会】同性性侵犯到底算不算“犯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1:56:14

同性性侵犯算犯罪吗?

   
  
  男子强行猥亵妇女,就构成了“强制猥亵妇女罪”。那要是男子猥亵男子,到底犯不犯罪呢?
    
  “违背妇女意志”没有与时俱进
  
  成年男性被强暴后定为故意伤害罪,实际上是“司法造法”,就是司法机关在制造法律。这是因为,把强奸行为定为故意伤害罪,本质上背离了立法宗旨,强奸罪解决的是对性的自主权、健康权的侵害,而故意伤害罪是针对人的身体健康的立法。司法实践这样判,其实是一种变通方式,因为从社会舆论、犯罪人的行为标准来说,不惩罚难以平民愤。
  
  从打击后果看,故意伤害罪和强奸罪在量刑上也有区别。故意伤害罪最低刑期在3年以下,而强奸罪起刑标准为3至10年。同样的强暴行为,受害者性别不同的话,结果是不一样的,“男女平等”在这里就不存在了。
  
  随着社会发展,强奸罪中的“违背妇女意志”定义已不能与时俱进了,应当将“妇女”改为“他人”,这样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强奸罪面前,也应该男女平等。强奸罪是1979年立的法。当时主要是倾向于保护妇女儿童,且女性实施强奸在那时也被人们普遍认为不可能。在当时的人们眼中,不管是从性别差异还是从生理特征看,引发强奸行为的施暴者都是男性。但现在历经30多年,各方面都发生了天翻地覆变化,原来的法律规定已不适应现在的社会现状了,建议修改强奸罪的相关规定。
    
  段茂兵表示,由于只有全国人大才能修改法律,所以他将在今年我市“两会”期间,建议市人大报请全国人大修改刑法236条强奸罪的相关规定。
    
  同性性侵犯也应列为犯罪
  
  将同性性侵犯列为犯罪是各国通例,1978-1997年,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对同性性侵犯按“流氓罪”处罚。自从1997年中国《刑法》取消“流氓罪”罪名之后,成年人之间自愿私下进行同性性行为,若没有其他违法情节,不再作为犯罪处理。这是尊重少数人人权的一个体现,并逐渐为社会认可。
  
  但与此同时,除对同性未成年人实施性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外,如何处理发生于同性成年人之间的强制性行为,在我国法律上却是一片空白。同时,由于废除类推而实行罪行法定原则,这种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近年来,同性性侵犯案件时有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由于无法可依,司法机关无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将同性性侵犯行为列为犯罪可有两种选择:
  
  一、修改“强奸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条款,取消对两罪被害人性别的限制,后者罪名改为“强制猥亵罪”,把强行与同性发生性关系归入强奸罪,把强制猥亵同性归入“强制猥亵罪”。
  
  二、只修改“强制猥亵妇女罪”条款,取消该罪对被害人性别的限制,罪名更改同上。从现阶段看,这种修改似更为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