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尔之光死神套:唐帝国的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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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帝国的精神文明

  还在我们系统重读代表唐代文化的主要典籍和有关资料,企图通过历史的“遗留物”而揣测、重构唐代历史旧貌,去努力接近那“原生态”历史之时,就感到唐人所创造的历史文明实在太宏伟太丰厚了.仅依我们的一孔之见,也懂得这个无与伦比的历史文明,至少应该包括四大部分,即物质文明、制度文明、科技文明和精神文明.要想在一本书中把它们写清楚,是办不到的.
  所以,我们就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了精神文明这个范畴.
  所谓精神文明,时下通行的说法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所体现出来的精神成果.精神文明的内容也是极为丰富而庞杂的.八十年代中期一本关于精神文明的专业辞书,曾指出精神文明所包含的四个方面:“一、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如科学知识、科学观念、科学概念、科学活动等,这是精神文明的起点;二、统摄教育、文艺、卫生、体育等在内的文化设施、文化形态以及文化活动,这是精神文明的有形体现;三、思想信念,例如观念、理想、信仰、政治、思想、价值准则、伦理道德、精神面貌、心理状态、思维方式等等,这是精神文明的实质和核心;四、生活方式,即人们在一定社会生活条件下满足需要的活动方式,这是精神文明在实际生活如劳动方式、消费方式、休闲方式、娱乐方式中的体现,它又建立在物质文明的基础之上.”①这是一种基于把文明划分为物质、精神两大部分而提出的观点.它没有把制度文明、技术文明考虑在内,却把与物质文明关系极为密切的科学(不包括技术)划了进去.然而即使按这种说法,也可以看到,我们所说的民俗和文学在其第二、第三两点中的地位.英国着名人类学家泰勒也曾说过:“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①可见,民俗与文学正是精神文明的重要构成部分,而且,民俗的位置尤其重要.
  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明显不同之一,是前者虽然确确实实地存在着,并且能够让人们感觉到,却并不是一种具体可见可握的实体.那么,到哪儿去寻找它、了解它呢?在研究唐代民俗和文学以及它们关系的过程中,我们认识到,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民俗和文学,正是其精神文明的主要承载者.民风习俗的核心和实质是国民品格的表现,而这也就是一国、一民族精神文明最内在的层面.所以,若能抓住无时无处不在的民情风俗,抓住渗透着民俗文化精魂的文学,对它们本身以及它们的关系进行分析、透视,实际上便是在对这个民族、这个时代的精神文明进行把握和探索.
  我们认为,民俗与文学固然跟物质文明、制度文明、科技文明不同,但同它们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它们有时可以是精神文明与后者的联系中介,有时则与后者难分难解,甚至呈一而二、二而一之状.如本书讲到的饮食、服饰、历日、民间生产性技艺等,我们侧重的是其精神意义方面,但它们同时又是一种物质文明或科技文明.若从后一个角度切入,是可以另作一番研究的.又如,本书讲到婚嫁习俗、科场风气等,我们的注意点主要是它们所反映的观念和民间的文化心理,但实际上,其中的一部分已经超越风俗而进入礼仪,具有制度文明的性质了.
  精神文明处在这样一种地位,它既与一个时代的经济发展、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密切相关,时时处处受其制约和规范,归根到底,精神文明的基本状态乃是这个时代经济发展状态抽象的、曲折的反映和升华.一般说来,精神文明的总水准,很难超过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但是,精神文明又绝不是社会的消极存在,它也能够反过来影响、制约生产和经济,或促使其顺利发展,或成为一种阻滞力量.精神文明在整个历史文化体系中,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
  本书所说的精神文明,其涵义与范畴,当然是今人所理解和认识的.它主要是指一个时代中各色人等的精神生活状态,指一系列行为背后的动机、意识(特别是其所属民俗圈的集体意识)和深层心理,也包括精神活动和生产的物化态产品.
  通过民俗和文学来论析精神文明,既可以使抽象的问题具象化,又可以使这种交明的优长与不足都得到充分显示.精神文明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既有它的民族性、地域性,更有它的时代性.有一种观点,认为文明与文化有所不同,文化是一个良莠优劣皆备的混杂物,文明则都是好东西.这是值得商榷的.文明和文化二词的词义尚可从多方面加以辨析,但就其构成复杂、包含正负两面而言,则大体无异.从学术的层面来考察文明,固然要看到它是以正面的东西为主,但也不是没有负面的东西,它并不是一汪浅浅的清水,而是源远流长、深不见底的江河和潭渊.而且,它在时代的演进中不断发生着变化.有的民俗事象,在彼一社会中是文明之举,换了个环境,在此一民俗圈中,却可能被视为不文明.否则,也就不存在外交往来中的种种禁忌了.或者,彼一时代曾属精神文明的民俗事象,由于时过境迁,便有可能向对立面转化.一个突出的例子是丧仪葬礼,中国古代那套繁琐复杂的步骤、仪式,在其产生定型之初,无疑代表着很高的精神文明,但慢慢地便显出了它的落后性,时至今日还有谁再搞这一套呢?目前某些地方大搞出殡、祭祖和土葬,圈地占山为墓,可谓旧时陋俗的死灰复燃,只能说是极愚昧的不文明行为.总之,文明和传统一样,都既是历时态的,又是共时态的,既有传承性,又在不断变化着的.这种变化的由来,既有客观经济发展状况的决定性作用,也有出于人为的主观选择,即所谓“移风易俗”的原因,也绝不可低估民俗传承的惰性作用.所以,对于前代文明的如何因袭又如何改革,亦即如何利用民俗遗产来建设新的精神文明,实在是个值得重视的大问题.
  上述这些,便成为我们在写作本书时努力贯穿的思想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