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校官网:美国人看中国房产税-那小兵-搜狐空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6 00:13:50

美国人看中国房产税

标签: 房产税  房价  上海  重庆  2011-01-30 06:26

    

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方案都出炉了,然而公众的疑点仍就集中在公平性和压低房价两个问题上。对于这个问题我想从美国人的理解角度分析一下,为大家深入探讨提供一个对比物。

 

第一点,要确定房产税合法性。美国的州政府和市区政府都有权对于房产税进行立法,联邦立法系统则不涉及这个税项。比如,旧金山和纽约的市议会都可立法确定各自的房产税率,如此类推上海和重庆当然也可走这种立法模式。然而,在中国宪法中是否对地方市级人大有这样的立法授权?地方市级人大立法程序是否完备?恐怕不解释清楚大家意见很难统一,连被动接受也难,目前这些问题大家仍有疑问。按美国人观点还得加上个民主立法程序元素,暂且不提也罢。特别是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仅限于立法之后买入者,这不像是税,而像是临时罚款或附加费。

 

第二点,美国对财产征税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征税,特指购物税,比如买了一部车要纳购物税;另一种是财产税,特指不动产税(房产税),通常按年度征收。前者征收标的物包括了各类生活用品(但通常不包括食品原料类),大多是不涉及永久占用公共空间资源的用品,而后者征税标的物是房产这种永久占用公共空间的物品。目前,中国房产使用权仅仅70年,房主并没有土地所有权,连土地使用权也不能超过70年的年限,因此在法理上中国房产不可被当成永久占用公共空间私人物品征收不动产税,何况现实中多数中国楼房寿命只有不到四十年,楼房毁坏倒塌了房主也没权重建,因此没有充分的征收房产税理由。即使征收房产税也只应按70年为限分期交纳,而且对修整楼房费用应给予相应减税额度。在美国也有一种土地信托地产和中国的房产定位很类似,如学校、教堂、研究基地、信托私宅区等等,表面使用房产买卖合同成交,但每月必须另交土地租金,所以房价本身较低,房产使用权可以转卖或继承,但土地所有权永远只租不卖。这类美国房产由房主交纳管理费,而由地主交纳地产税,合情合理。美国政府对领土拥有最终所有权,但购房者通过纳税(包括房产税和遗产税)获得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权,这等于让房主永久拥有土地,因此房产税才有了法理依据。(现实中绝大多数美国人选择常常转卖房产,但这并不能否定他们购价中包含的土地继承权力)。

 

第三点,应当厘清房产交易收费和房产收税。目前,中国购房所交纳的各类费用不少,虽没有明确的税收作用说明,其实是以费代税,用来支付各类地方行政开支,一旦征收房产税这些收费仍有必要存在必须有立法单位确定,不应含糊处理。房地产里面的税费多如牛毛,各种大类的税费高达60多种,其中土地出让金一收就是70年,如果还要征收房产税,年年都要缴税,实质上是重复征税。中国住房性质复杂,从房改房、拆迁房、福利房到商品房、小产权房等,多种多样,商品房是交了土地出让金,但交了的却要缴纳房产税,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却不用缴纳房产税,这些显然不合理。

 

第四点,对于房产的税收估值十分困难,即使在美国也是个头疼问题。比如,你在二十年前购买的房子原价二十万,如今同个社区同样房子却是价格一百万,前者每年房产税增加幅度以5%为限,至今每年交税不到后者的三分之一,当然让许多后来买房的人感到不公平,这也是近年来许多美国年青人不愿意买房的原因。同样大小的房子在不同社区价差很大,以面积划定起征点也不公平,比如,美国旧金山市区好的中小学所在地区比学区不好的房价相差20%30%,仅隔一条街而已。重庆方面的方法说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高档公寓将征税,这很难进行估值,因为中国的房价统计数据,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官方的权威部门所能正确统计过。如果中国真的要采用房产税制度,必须先要建设一套严谨而强大的征收队伍,对估值方法、估值政策、估值人员都有充分准备。如今上海和重庆算是一种尝试罢了,不应马上推广。

 

最近,印度政府承认大部分房产税根本无法征收,因为逃税的人太多罚不胜罚,这理当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