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蜻蜓湖休闲鱼庄:致一位不择手段办离休老同志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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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您好!

您提出享受离休待遇要求已长达二十多年。为了帮您落实证据,公司反复多次派人调查核实,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但结果是相同的。您是否享受离休待遇完全由老干局认定,公司无权决定,故不存在公司“解决问题”一说。公司曾多次将您的档案递交老干局,老干局多位经办同志的口头答复始终是一致的。最后一次,也就是2009年9月21日,老干局夏××处长对您当面解释,说您不符合离休条件。政策依据极为充分。当时在场的还有公司党委原书记××等同志。此结果与公司的资料记载和相关人员对以上情况的说法完全一致。

您年事已高,对过去的事也许有些模糊。您主张自己的权利,提出个人要求是人之常情,我们可以理解。您是为党工作多年并做出过贡献的老党员,十分清楚党的原则是“实事求是”。多年来,您一再向组织提出同样的要求,期间常常有过激的言辞和行为,甚至深夜电话骚扰,不让省长休息。严重干扰了政府领导和公司的工作与生活,单位的同志们都可以谅解,但您的夫人也因此有过教训。虽然您“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顽强精神令人感动,但事实证明:不论您如何不顾事实,自欺欺人,也不论您的精神多么顽强,都不可能改变历史,也不可能改变老干局对事实的认定。最近,您再次向新来的公司个别领导提出此要求。为此,公司党委进行了慎重研究,大家一致认为,再把您的档案送交老干局将毫无意义,只会给政府添麻烦。所以,公司党委决定不再报送。

请您相信党,相信组织,相信同志,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希望您放下包袱,善待自己,安度晚年。

 

中共湖南省×××公司委员会

201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