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提雅 海底漫步 小费:西藏佛教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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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佛教的起源 (此文章来源于百度文库http://wenku.baidu.com/view/616620630b1c59eef8c7b449.html)

    藏传佛教,或称藏语系佛教,本名喇嘛教,因民族政策而更名为“藏传佛教”。旧时中 藏传佛教 原人士认为:“喇嘛教”实施政教合一(协助奴隶主统治奴隶)、提倡“即身成佛”、鼓励 个人崇拜、 允许 “男女双修” 其教义与佛教正宗背道而驰, , 西藏的佛经, 也搀杂了某些 “政 治成分”,不是真正的原著,因此“喇嘛教”绝非佛教分支,而是披着佛教外衣的西藏原始 宗教, 所谓喇嘛则类似于巫师。 这一观点在新中国建立之后, 受到了西藏同胞的排斥、 否认, 此后,主流社会开始将“喇嘛教”改称为“藏传佛教”。 
    佛教起源于古印度(天竺) 佛教起源于古印度(天竺),相传于公元前六世纪由北天竺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境 内)净饭王的长子悉达多·乔答摩所创立,距今已有两千五百多年的历史。悉达多传说生于 公元前 565 年,死于公元 485 年,活了大约八十岁,大致与我国的孔子同时。因他是释迦 族人,所以后来他的弟子又尊称他为释迦牟尼,意为释迦的圣人。     佛教产生的背景: 佛教是在古印度奴隶制度下, 社会极为动荡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 当时的印度社会生产力已 发展到普遍使用铁器,农业生产的水平有了提高,手工业和商业也随之发达起来,一批城镇 小邦兴起,经常互相侵并,发生冲突。     在政治上,雅利安人自中亚细亚进入印度河流域,征服了土著民族后,创立了野蛮的种姓制 度。种姓制度把人分为四等,这种不平等的种姓制度,不仅被订在法律中,还神圣不可动摇 地规定在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婆罗门教义中。 当时的阶级矛盾、 民族矛盾集中反映在种姓制度 问题上,形成了尖锐复杂的斗争,导致社会动荡,生产下降,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得不 到温饱和安定。痛苦、失意、无望、颓废是当时一般的社会情绪。     这种社会情绪也使作为一个小邦王子的悉达多受到感染, 他思想日益苦闷, 产生了消极厌世 的念头,不愿继承五位,便外出寻道。开初他也想从婆罗门教中皖出解除苦难的方法,但终 于不合心意,便舍弃了婆罗门教,闭居山林静坐。经过几年的冥思苦想,一天他坐在一棵毕 钵罗树(后被称为菩提树。菩提就是“觉悟”的意思。)下终于悟出了解脱苦难之道,便宣布 自己成了佛了。后来他便到中天竺各地进行传教活动,组成僧侣集团,逐渐形成了佛教。到 他死的时候,佛教在社会上已经有了一定的影响。     佛教的传播分化 孔雀王朝时期( 约公元前 324-185 年),佛教被定为印度的国教 佛教被定为印度的国教。当时印度海上交通发达, 孔雀王朝时期(约公元前 324-185 年),佛教被定为印度的国教 对外关系活跃, 国家甚至发动佛教传教士远赴国外以扩大政治影响, 佛教由此便逐渐向亚洲 其它各国传播。南从印度到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等国,北经帕米尔高原, 在公元前后传入我国,再由我国传入朝鲜、日本、越南等国。南传教以小乘佛教为主,北传 教以大乘佛教为主,以后佛教便一步步地发展成了世界性的宗教。佛教传入各国各地区后, 又与当地的思想意识、宗教相结合,形成了不同的流派,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显得相当活跃。 但在印度,中世纪后佛教便逐渐为印度教所融化,到十三世纪就衰落了。
    西藏的佛教是在公元七世纪,同时由我国内地和印度、尼泊尔传入的。由我国内 地传入的主要是大乘佛教, 由印度、 尼泊尔传入的主要是密教。 佛教传入西藏后, 曾经为苯教所不容,佛教和苯教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后来终于战胜了苯教,同时 也融合了苯教的一些教义、神祗和仪式,并形成了自己浓厚的地方特色。这种带 有地方特色的西藏佛教,后来被外地人俗称为“喇嘛教”。
    藏传佛教是我国西藏、内蒙古等地区流行的一种宗教。公元 7 世纪密教传入西藏是佛 藏传佛教 教各宗派中的一部份。藏传佛教主要分为四大主流派别,分别为:格鲁派、萨迦派、 宁玛派及噶举派。 在中文中, 这四主流派别因其服饰及建物之特色而常被称为“黄派”、 “花派”、“红派”及“白派”。”。“藏传佛教”教徒认为:“藏传佛教与[url]汉传佛教[/url]、 南传佛教并称为佛教三大体系。藏传佛教以[url]大乘佛教[/url]为主,其下又可分成密 教与显教传承。虽然藏传佛教中并没有小乘佛教传承,但是说一切有部及经量部对藏 传佛教的形成,仍有很深远的影响。”     藏传佛教是对佛教的继承与发展 : 藏传佛教之所以为佛教,在于其三藏经典与戒律,以及法脉的传承。藏传佛教信徒认 为:“藏传佛教所依据者是真实的三藏经典,而未经过其他宗教修改;其戒律体系是 真实的佛教体系,比丘、比丘尼、居士瑜伽士等戒律一应俱全;在法脉上,从释迦牟 尼佛一直延续到今天,由清净证悟的大德传承代代相传至今。藏传佛教可以说是完整 地保存了整个佛教的形式与精髓,     藏传佛教有两层含义 :一是指在藏族地区形成和经藏族地区传播并影响其他地区(如 蒙古、锡金、不丹等地)的佛教;二是指用藏文、藏语传播的佛教,如蒙古、纳西、 裕固、土族等民族即使有自己的语言或文字,但讲授、辩理、念诵和写作仍用藏语和 藏文,故又称“藏语系佛教”。     藏语系佛教始于 7 世纪中叶, 当时的藏王松赞干布迎娶尼泊尔尺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 时,两位公主分别带去了释迦牟尼 8 岁等身像和释迦牟尼 12 岁等身像,以及大量佛经。依 据藏地佛教史记载松赞干布本身为十一面千手观音, 文成公主与尺尊公主分别为绿度母和白 度母,后建大昭寺和小昭寺。松赞干布本身头上还有一个头,上部的头为阿弥陀佛的头,为 避免他人产生邪见,平时用布将上面的头包起来,这在西藏著名的著作《柱间遗教》 (印度 享有盛誉,被尊为第二佛陀的阿底峡尊者,前往西藏,望见山中光芒而在观世音菩萨的指引 下开取此书)中提及。 随着喇嘛教在西藏的发展,上层喇嘛逐步掌握地方政权,最后 形成了独特的、政教合一的藏传佛教。     由于松赞干布、 赤松德赞、 赤祖德赞的突出贡献, 历史上称这三代赞普为 “祖孙三王” 。 但在九世纪中叶,西藏佛教曾一度遭到破坏,即所谓朗达玛灭法,曾有一段时间(8 42-978)佛教沉寂了。 称为“黑暗时代”。 许多佛像被拖出寺院钉上钉子扔入 河中,大量佛经被烧毁或扔到水中。这次禁佛运动对佛教的打击是非常沉重的,以致 西藏宗教史籍把朗达玛以后的近百年间称为“灭法期”或“黑暗时代”。 朗达玛灭佛一百年之后,佛教后来由原西康地区和卫藏地区再度传入西藏佛教又得复苏。 朗达玛灭佛之前佛教在西藏的传播称为藏传佛教的“前弘期”,之后称为 “后弘期”。藏传佛教后弘期根据佛教传入路线的不同,分为上路弘传和 下路弘传。上路弘传指从卫藏地区传入的佛教。下路弘传指有阿里地区传入的佛教。这样,佛教逐渐在吐蕃复兴,并发展成独具高原民族特色的藏传佛教,而且从 11 世 纪开始陆续形成各种支派,到 15 世纪初格鲁派的形成,藏传佛教的派别分支才最终 定型。逐渐形成宁玛派、噶当派、萨迦派、噶举派等前期四大派和后期的格鲁派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