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房乱爱 迅雷: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1977年8月~198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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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1977年8月~1982年9月)

中央委员会主席:

    华国锋(1977年8月中共十一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同意华国锋辞去党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

    胡耀邦(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选举产生)

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叶剑英 邓小平 李先念 汪东兴(注1)(1977年8月中共十一届一中全会选举)

    陈 云(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

    赵紫阳 华国锋(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选举)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耀邦

中央政治局常委:
    华国锋 叶剑英 邓小平 李先念 汪东兴
    (1977是8月中共十一届一中全会选举)

    陈 云(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增选)

    胡耀邦 赵紫阳(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选举)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公报宣布,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主席和副主席组成:

    胡耀邦 叶剑英 邓小平 赵紫阳 李先念 陈 云 华国锋

中央政治局委员:
    华国锋 韦国清 乌兰夫 方 毅 邓小平 叶剑英 刘伯承 许世友 纪登奎(注2) 苏振华 李先念
    李德生 吴 德(注2) 余秋里 汪东兴 张廷发 陈永贵 陈锡联(已故)(注2[B)耿 飚 聂荣臻
    倪志福 徐向前 彭 冲
    (1977年8月中共十一届一中全会选举)

    陈 云 邓颖超 胡耀邦 王 震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增选)

    赵紫阳 彭 真
    (1979年9月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选举)

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
    陈慕华(女) 赵紫阳 赛福鼎

中央书记处书记:
    万 里 王任重 方 毅 谷 牧 宋任穷 余秋里 杨得志 胡乔木 胡耀邦 姚依林 彭 冲
    (1977年8月中共十一届一中全会选举)

    习仲勋(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选举)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恢复设立中央书记处,并进行了选举)

中央秘书长:胡耀邦

中央副秘书长:胡乔木 姚依林

    (1978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党中央设立秘书长、副秘书长,作为中央的日常工作机构。同时,免去汪东兴的中央办公厅主任职务。)

    注1:1980年2月23日至29日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批准汪东兴的辞职请求,免除或提请免除他所担负的党和国家的领导职务。

    注2:1980年2月23日至29日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批准纪登奎、吴德、陈锡联的辞职请求,免除或提请免除他们担负的党和国家的领导职务。

中央委员会委员(201人):

    华国锋

    (以下按姓氏笔划为序)丁可则 丁国钰 于 桑 于明涛 于洪亮 万 达 万 里 马 力 马 辉 马文瑞 马兴元 天 宝 王 平 王 诤 王 猛 王 谦 王 震 王一平 王世泰 王必成 王光宇 王秀秀(女)    王茂全 王林鹤 王国藩 王首道 王恩茂 王超柱 韦国清 尤太忠 毛致用 乌兰夫 方 毅 邓小平 邓颖超(女) 孔 原 孔石泉 孔照年 巴 桑(女)    叶 飞 叶剑英 白如冰 白栋材 冯 铉 司马义·艾买提 邢燕子(女)    吕玉兰(女)    吕正操 乔晓光 朱光亚 朱穆之 伍修权 任 荣 任仲夷 任思忠 刘 伟 刘 震 刘子厚 刘光涛 刘兴元 刘伯承 刘建勋 刘春樵 刘锡昌 江 华 江礼银 江拥辉 江渭清 池必卿 安平生 许世友 许家屯 阮泊生 纪登奎 杜义德 杨 勇 杨成武 杨易辰 杨得志 杨静仁 苏 静 苏振华 苏毅然 李 达 李 强 李子元 李井泉 李水清 李世俊 李先念 李任之 李志民 李启明 李葆华 李瑞山 李德生 肖 华 肖 克 肖劲光 吴 德 吴全清 吴桂贤(女) 余秋里 谷 牧 希候巴 汪 锋 汪东兴 汪明章 宋 平 宋时轮 张才千 张玉华 张平化 张立宪 张廷发 张劲夫 张爱萍 张铚秀 张富贵 张福恒 张鼎丞 陈 云 陈丕显 陈永贵 陈伟达 陈奇涵 陈国栋 陈锡联 陈福汉 陈慕华(女)    陈璞如 林乎加 林李明 林丽韫(女)    罗青长 罗瑞卿 周纯麟 周建人 宝日勒岱(女) 宗希云 胡立教 胡耀邦 郝建秀(女) 赵志坚 赵苍璧 赵辛初 赵紫阳 段君毅 饶兴礼 姚依林 贺 诚 秦基伟 耿 飚 耿起昌 聂凤智 聂荣臻 钱之光 钱正英(女)    铁 瑛 倪志福 徐向前 郭玉峰 郭沫若 唐 克 姬鹏飞 黄 华 黄 镇 黄欧东 黄知真 曹里怀 曹轶欧(女)    康世恩 康克清(女)    鹿田计 梁必业 韩 英 韩先楚 彭 冲 彭绍辉 覃应机 粟 裕 程子华 储 江 焦林义 鲁大东 曾绍山 曾思玉 解学恭 蔡 畅(女)    蔡 啸 廖汉生 廖志高 廖承志 赛福鼎 谭启龙 谭震林 樊德玲 薛金达 霍士廉 戴光前 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132人):
    丁长华(女) 七林旺丹 卜谷香 马 明 马金花(女) 马思忠 王六生 王扶之 王君绍 王尚荣 王金山 王金友 王金玲(女) 仁增旺杰 毛信贤(女)    文香兰(女)    邓 华 厉日耐 左崇义 卢忠阳 申茂功 冉桂英(女)    冯占武 冯品德 肉孜·吐尔迪    吕 和 吕存姐(女) 吕需国 朱绍清 向仲华 任质斌 刘西尧 刘志坚 刘明辉 刘重桂 刘振华 刘维明 刘道生 刘瑞庆 江燮元 关泽海 许彪俊 孙雪梅(女)    纪英林 杜 平 杜学然 杨大易 杨永良 杨俊生 杨富珍(女)    李化民 李巧云(女) 李成芳 李守林 李坚真(女)    李昌安 李学智 李祖根 李继良 李耀文 肖 寒 肖望东 吴 忠 吴火金 吴向必 吴克华 吴冷西 吴金全 岑国荣 邹家华 宋庆友 沈初云(女)    张 震 张令彬 张怀连 张林池 张积慧 张植弟 张耀词 陆金龙 陈仁甫 陈玉宝 陈永林 陈先瑞 陈作霖 陈爱娥(女) 金明汉 周子健 周阿庆 郑三生 柳志强 胡 松 胡良才 胡金娣(女) 赵兴元 赵学全 赵武成 钟夫翔 贺晋年 袁宝华 贾那布尔    热 地 顾秀莲(女)    钱学森 徐 驰 徐立清 郭凤莲(女) 郭耀卿 高厚良 唐 亮 唐克碧(女)    唐闻生(女)    梅松林 黄作珍 黄荣海 黄新廷 曹思明 盘美英(女)    康 林 尉凤英(女) 蒋宝娣(女)    程义太 谢正荣 蔡凤兰(女)    谭文贞(女)    谭善和 黎 原 潘时兴 薛金莲(女) 冀桂昕 戴苏理 魏兴政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新闻公报(一九七七年八月十九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于八月十九日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了中央机构。选举结果如下:

    中央委员会主席:华国锋

    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叶剑英 邓小平 李先念 汪东兴

    中央政治局委员:华国锋

    (以下按姓氏笔划为序)

    韦国清 乌兰夫 方 毅 邓小平 叶剑英 刘伯承 许世友 纪登奎  苏振华 李先念 李德生 吴 德 余秋里 汪东兴 张廷发 陈永贵  陈锡联 耿 飚 聂荣臻 倪志福 徐向前 彭 冲

    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

    (按姓氏笔划为序)

    陈慕华(女)  赵紫阳 赛福鼎

    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华国锋 叶剑英 邓小平 李先念 汪东兴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二中全会  1978年2月18~23日在北京举行。

  英明领袖华主席和叶剑英副主席,邓小平副主席,李先念副主席,汪东兴副主席等出席会议。由英明领袖华主席主持会议。   全会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的召开,作了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全会对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各项文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76至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10年规划纲要(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和《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决定提请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国务院总理(华国锋主席兼任)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名单,决定分别提请五届人大和五届政协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新歌词,也决定提请五届人大会议讨论。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一九七八年二月二十三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一九七八年二月十八日至二十三日在北京举行。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华国锋同志主持了这次会议。中共中央副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同志,中央政治局其他同志,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出席了会议。

    这次中央全会的任务是,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的胜利召开,完成各项必要的准备工作。

    华主席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华主席指出,从党的十一大和十一届一中全会以来的半年间,我国的大好形势又有了新的发展。抓纲治国战略决策一年初见成效的要求,已经胜利实现,情况比预计的还要好。揭批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反党集团的斗争取得了伟大的胜利。我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各个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进入一九七八年以来,各方面的形势更加喜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欢欣鼓舞,心情舒畅,社会主义积极性空前高涨,一个安定团结、大干社会主义的新局面已经出现。

    华主席指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已先后召开了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了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和出席五届全国人大的代表,还召开了政协会议。这些会议的召开和选举结果,很得人心。

    华主席说,所有这一切,充分证明,我们的国家已经顺利地渡过了“四人帮”所造成的严重危难,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发展时期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完全成熟了。

    华主席说,即将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担负着重大的历史责任,这就是要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大路线,进一步清除“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发展大好形势,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华主席说,五届全国人大的召开,是我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抓纲治国、达到天下大治的一件大事,也是巩固和发展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革命统一战线的一件大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热烈地希望我们开好这次大会,全世界也很注意这次大会。我们相信,在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已经做了充分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经过我们这次全会的工作,五届全国人大和五届全国政协会议一定能够开得好,一定能够开成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

    华主席的讲话,受到全会热烈的拥护。

    全会对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各项文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全会一致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一九七六至一九八五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和《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决定提请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全会一致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名单,决定分别提请五届全国人大和五届全国政协会议讨论。

    全会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新歌词,也决定提请五届人大会议讨论。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
    1978年12月18~22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中心议题是讨论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全会作出了从1979年起,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在经济建设问题上,从纠正急于求成的错误倾向和全党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等问题出发,必须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措施,对陷于失调的国民经济比例关系进行调整,对过分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着手认真的改革。

    全会重新确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的思想路线,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了必须完整、准确地掌握和运用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

    全会重新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否定了中共十一大沿袭的“文化大革命”中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以及“文化大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等“左倾”错误观点。

    全会重新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的组织路线,决定在组织上健全党规党纪,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反对接受和制造个人崇拜,加强集体领导。

    全会还审查和解决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其中包括关于1959年庐山会议对彭德怀等人的错误批判和错误结论、关于薄一波等61人案件、关于“反击右倾翻案风”和天安门事件的错误文件,以及对邓小平1975年工作的评价。全会认为,过去那种脱离党和群众的监督,设立专案机构审查干部的方式,弊病极大,必须永远废止。

    全会提出了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的要求,制订了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发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讨论和试行。为把农业搞上去,必须首先在农村实行改革,推行联产计酬责任制。

    全会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

    这些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标志着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开始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

    全会增选陈云为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主席,邓颖超(女)、胡耀邦、王震为政治局委员;增补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黄火青、陈再道、韩光、周惠为中央委员(1982年8月30日中共十二大预备会议予以通过)。

    为了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全会决定建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会选举产生了中纪委书记、常务书记、副书记、常委和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八日至二十二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一百六十九人、候补中央委员一百一十二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华国锋,副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汪东兴出席了会议。华国锋同志主持了这次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在全会前,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为全会作了充分准备。

    全会决定,鉴于中央在二中全会以来的工作进展顺利,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的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已经基本上胜利完成,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应该从一九七九年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会讨论了国际形势和外交工作,认为党和政府的对外政策是正确的,成功的。全会讨论了加快农业生产问题和一九七九、一九八○两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安排,并原则上通过了相应的文件。全会审查和解决了历史上遗留的一批重大问题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会决定在党的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加强民主,明确党的思想路线,加强党的领导机构和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会增选陈云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增选邓颖超、胡耀邦、王震三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全会考虑到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党的生活实际变化和目前党的工作的迫切需要,决定采取临时措施,增补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黄火青、陈再道、韩光、周惠九同志为中央委员,将来提请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对这一增补手续予以追认。全会选举陈云同志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邓颖超同志为第二书记,胡耀邦同志为第三书记,黄克诚同志为常务书记,王鹤寿等同志为副书记,并选举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和委员。

    全会认为,这次会议和会议以前的中央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在两个会议的整个过程中,大家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畅所欲言,充分恢复和发扬了党内民主和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增强了团结。会议真正实现了毛泽东同志所提倡的“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全会决定,一定要把这种风气扩大到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中去。

            (一)

    全会对于中央在二中全会以来十个月的工作表示满意。全国揭批林彪、“四人帮”的政治大革命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国民经济得到了进一步的恢复和发展;全国出现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我国外交政策得到了重大进展。所有这一切,都为全党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准备了良好条件。

    全会指出,我国在发展国际反霸统一战线、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方面,取得了新的重要成就。我国领导人今年内对朝鲜、罗马尼亚、南斯拉夫、柬埔寨、伊朗、缅甸、尼泊尔、菲律宾、孟加拉、日本、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欧洲一系列国家的访问,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缔结,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谈判的完成,为亚洲和世界和平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战争危险仍然严重存在,我们必须加强国防,随时准备击退来自任何方面的侵略者。全会认为,随着中美关系正常化,我国神圣领土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的前景,已经进一步摆在我们的面前。全会欢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本着爱国一家的精神,共同为祖国统一和祖国建设的事业继续作出积极贡献。

    毛泽东同志早在建国初期,特别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就再三指示全党,要把工作中心转到经济方面和技术革命方面来。毛泽东同志和周恩来同志领导我们党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是后来被林彪、“四人帮”打断了,破坏了。此外,由于我们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缺乏经验,工作指导上发生了一些缺点和错误,也妨碍了党的工作中心转变的完成。现在,全国范围内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已经基本上胜利完成,虽然少数地区和部门的运动比较落后,还需要一段时间来抓紧进行,不能一刀切,但是就整体来说,实行全党工作中心转变的条件已经具备。因此,全会一致同意华国锋同志代表中央政治局所提出的决策,现在就应当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及时地、果断地结束全国范围的大规模的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对于实现国民经济三年、八年规划和二十三年设想,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巩固我国的无产阶级专政,具有重大的意义。我们党所提出的新时期的总任务,反映了历史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能否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能否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在生产迅速发展的基础上显著地改善人民生活,加强国防,这是全国人民最为关心的大事,对于世界的和平和进步事业也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我们国内现在还存在着极少数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我们决不能放松同他们的阶级斗争,决不能削弱无产阶级专政。但是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应该按照严格区别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方针去解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解决,决不允许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界限,决不允许损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全会要求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进一步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并且立即动员起来,鼓足干劲,群策群力,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进行新的长征。

            (二)

    为了迎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任务,会议回顾了建国以来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会议认为,毛泽东同志一九五六年总结我国经济建设经验的《论十大关系》报告中提出的基本方针,既是经济规律的客观反映,也是社会政治安定的重要保证,仍然保持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实践证明,保持必要的社会政治安定,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我们的国民经济就高速度地、稳定地向前发展,反之,国民经济就发展缓慢甚至停滞倒退。现在,我们实现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恢复和坚持了长时期行之有效的各项经济政策,又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实践经验,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的经济措施,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认真的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并大力加强实现现代化所必需的科学和教育工作。因此,我国经济建设必将重新高速度地、稳定地向前发展,这是毫无疑义的。

    全会讨论和原则同意一九七九、一九八○两年的国民经济计划安排,建议国务院在修改后提交明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会议认为,这个计划安排是积极的可行的。会议指出,粉碎“四人帮”以后,我国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的步子很快,一九七八年的工农业总产值和财政收入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是必须看到,由于林彪、“四人帮”的长期破坏,国民经济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重大的比例失调状况没有完全改变过来,生产、建设、流通、分配中的一些混乱现象没有完全消除,城乡人民生活中多年积累下来的一系列问题必须妥善解决。我们必须在这几年中认真地逐步地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做到综合平衡,以便为迅速发展奠定稳固的基础。基本建设必须积极地而又量力地循序进行,要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不可一拥而上,造成窝工和浪费。

    会议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应该着手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把它们的大部分职权转交给企业性的专业公司或联合公司;应该坚决实行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注意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部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应该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之下,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实行分级分工分人负责,加强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权限和责任,减少会议公文,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实行考核、奖惩、升降等制度。采取这些措施,才能充分发挥中央部门、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使社会主义经济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普遍地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

    会议深入讨论了农业问题,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发到各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

    全会认为,全党目前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因为农业这个国民经济的基础,这些年来受了严重的破坏,目前就整体来说还十分薄弱。只有大力恢复和加快发展农业生产,坚决地、完整地执行农林牧副渔并举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才能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才能不断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此目的,必须首先调动我国几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从这个指导思想出发,全会提出了当前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经济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切实保护;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资;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人民公社要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稳定不变;人民公社各级组织都要坚决实行民主管理、干部选举、帐目公开。会议认为,在今后一个较长时间内,全国粮食征购指标继续稳定在一九七一年到一九七五年“一定五年”的基础上不变,绝对不许购过头粮。为了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的差价,全会建议国务院作出决定,粮食统购价格从一九七九年夏粮上市的时候起提高百分之二十,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百分之五十,棉花、油料、糖料、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也要分别情况,逐步作相应的提高。农业机械、化肥、农药、农用塑料等农用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在一九七九年和一九八○年降低百分之十到十五,把降低成本的好处基本上给农民。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以后,一定要保证城市职工的生活水平不致下降。粮食销价一律不动;群众生活必需的其他农产品的销价,也要坚决保持稳定;某些必须提价的,要给予消费者以适当补贴。会议还讨论了加强农业科学教育、制定发展农林牧业的区域规划、建立现代化的农林牧渔业基地、积极发展农村社队工副业等重要问题,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全会指出,城乡人民的生活必须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必须坚决反对对人民生活中的迫切问题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态度。同时,我国经济目前还很落后,生活改善的步子一时不可能很大,必须把有关的情况经常告诉人民,并在人民和青年中继续加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思想教育,各级领导同志必须以身作则。

            (三)

    会议认真地讨论了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政治事件,也讨论了文化大革命前遗留下来的某些历史问题。会议认为,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进一步巩固安定团结的局面,实现全党工作中心的转变,使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向前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四个现代化努力,是非常必要的。

    会议指出:一九七五年,邓小平同志受毛泽东同志委托主持中央工作期间,各方面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是满意的。邓小平同志和中央其他领导同志一道,按照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对“四人帮”的干扰破坏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四人帮”硬把一九七五年的政治路线和工作成就说成是所谓“右倾翻案风”,这个颠倒了的历史必须重新颠倒过来。会议指出:一九七六年四月五日的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以天安门事件为中心的全国亿万人民沉痛悼念周恩来同志、愤怒声讨“四人帮”的伟大革命群众运动,为我们党粉碎“四人帮”奠定了群众基础。全会决定撤销中央发出的有关“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和天安门事件的错误文件。

    会议审查和纠正了过去对彭德怀、陶铸、薄一波、杨尚昆等同志所作的错误结论,肯定了他们对党和人民的贡献。会议指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必须遵循毛泽东同志一贯倡导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只有坚决地平反假案,纠正错案,昭雪冤案,才能够巩固党和人民的团结,维护党和毛泽东同志的崇高威信。在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结束以后,这个任务还要坚决抓紧完成。会议一致认为,采取这些步骤,正是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的表现,正是高举毛主席旗帜的表现。

    会议认为,过去那种脱离党和群众的监督,设立专案机构审查干部的方式,弊病极大,必须永远废止。

    会议对民主和法制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需要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资产阶级派性和无政府主义必须坚决反对。但是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由于在过去一个时期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强调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使党的统一领导和各个生产组织的有效指挥建立在群众路线的基础上。在人民内部的思想政治生活中,只能实行民主方法,不能采取压制、打击手段。要重申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各级领导要善于集中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对不正确的意见进行适当的解释说服。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现在起,应当把立法工作摆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议程上来。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要忠实于法律和制度,忠实于人民利益,忠实于事实真相;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四)

    会议对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毛泽东同志所倡导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即坚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会议一致认为,只有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解放思想,努力研究新情况新事物新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我们党才能顺利地实现工作中心的转变,才能正确解决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方法和措施,正确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

    两年来,通过深入揭批林彪、“四人帮”的斗争,纠正了被他们颠倒的许多思想理论是非。但是,现在还有不少同志不敢大胆地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这种状态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全会要求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要继续打破林彪、“四人帮”的精神枷锁,同时要坚决克服权力过于集中的官僚主义、赏罚不明现象和小生产的习惯势力的影响,以利于人人解放思想,“开动机器”。

    会议高度评价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认为这对于促进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

    会议着重指出:毛泽东同志在长期革命斗争中立下的伟大功勋是不可磨灭的。如果没有他的卓越领导,没有毛泽东思想,中国革命有极大的可能到现在还没有胜利,那样中国人民就还处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之下,我们党就还在黑暗中苦斗。毛泽东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他对于包括自己在内的任何人,始终坚持一分为二的科学态度。要求一个革命领袖没有缺点、错误,那不是马克思主义,也不符合毛泽东同志历来对自己的评价。党中央在理论战线上的崇高任务,就是领导、教育全党和全国人民历史地、科学地认识毛泽东同志的伟大功绩,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原理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发展。

    全会认为,对于文化大革命,也应当历史地、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去看待它。毛泽东同志发动这样一场大革命,主要是鉴于苏联变修,从反修防修出发的。至于实际过程中发生的缺点、错误,适当的时候作为经验教训加以总结,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认识,是必要的,但是不应勿忙地进行。这既不影响我们实事求是地解决历史上的一切遗留问题,更不影响我们集中力量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这一当前最伟大的历史任务。

            (五)

    根据党的历史的经验教训,全会决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

    华国锋同志在会上着重强调了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集体领导。他提议:全国报刊宣传和文艺作品要多歌颂工农兵群众,多歌颂党和老一辈革命家,少宣传个人。全会完全同意并高度评价华国锋同志的提议,认为这是党内民主生活健全化的重要标志。全会重申了毛泽东同志的一贯主张,党内一律互称同志,不要叫官衔;任何负责党员包括中央领导同志的个人意见,不要叫“指示”。会议指出,一定要保障党员在党内对上级领导直至中央常委提出批评性意见的权利,一切不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的做法应该坚决纠正。

    会议认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全体党员和党的干部,人人遵守党的纪律,是恢复党和国家正常政治生活的起码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严守党纪。对于违犯党纪的,不管是什么人,都要执行纪律,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伸张正气,打击邪气。

    全会选举产生了以陈云同志为首的由一百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是保障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的一个重要措施。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根本任务,就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

    全会指出,通过粉碎“四人帮”两年来的努力,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有了极大的加强,觉悟有了极大的提高。华国锋同志关于“既要解决问题,又要稳定局势”和“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办法再多一点,步子再快一点”的号召,已经深入人心。只要全党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领,继续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群众路线,既勇于创造新的经验,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充分调查研究,实行精心指导,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就一定能够加快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任何困难都不能阻止党和人民的胜利前进。

    明年是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三十周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号召全党同志、全军指战员和全国各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各党派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我们在明年把工作中心转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取得应有的成就,将是对建国三十周年的最好献礼。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下,团结在以华国锋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周围,为根本改变我国的落后面貌,把我国建成现代化的伟大社会主义强国而奋勇前进! 

被禁参加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十大中央委员

吴桂贤: 1951年咸阳市西北国棉一厂挡车工。1958年入党。全国纺织先进集体“赵梦桃小组”党小组组长,连续评为先进工作者。1968年西北国棉一厂革委会委员、主任,咸阳市革委会副主任,陕西省革委会委员、常委。1969年出席九大,中央委员。陕西省委副书记。1973年十大政治局候补委员。1975年人大四届一次会议国务院副总理。1977年8月十一大中央委员。9月申请辞去副总理,中央批准回西北国棉一厂。1978年厂党委副书记,1981年6月厂党委副书记、厂工会主席。1988年深圳外贸集团公司与港人合办的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4年退休 未参加会议的中央委员中,原来职务最高的是她;当时已不是政治局候补委员和副总理,只保留中央委员

尉凤英: 1933年出生。1953年东北机器制造厂沈阳七二四厂工人,车间工程师。1953年至1959年完成技术革新107项,多刀工具改进后提高工效14倍,改革后的冲具提高工效100倍。职工技协的带头人之一。提前434天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用四个月完成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全部生产任务。1960年代是闻名全国的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文化大革命,辽宁省革委会副主任、辽宁省委常委、全国妇联筹备组副组长,但她仍保持工人作风,不与帮派人物同流合污。1977年初春,向党中央写报告,要回辽宁基层。十一届三中全会,宋任穷代表中央书记处找她谈话,对她表示信任。 1980年沈阳新阳机械厂副厂长,沈阳市总工会、全国国防工会模范“职工之友”和“为推进改革搞活企业做出贡献的优秀干部”。九、十、十一大中央委员

王国藩: 1919年生, 1941年入党. 1950年代,遵化县有个23户的初级合作社,生产资料只有三条驴腿,人称穷棒子社,领头人王国藩。毛泽东在1955年编辑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书中,收录这个初级社的一篇通讯,还写了序言,提到王国藩的穷棒子社,是我们整个国家的形象。王国藩和这个社由此出名。历任遵化县西铺村初级社主任、西铺乡高级社主任、建明人民公社社长、党委书记,遵化县革委会副主任、主任、县委书记、县委第一书记,河北省革委会常委,唐山地委书记、地区革委会副主任,遵化县(市)水利局顾问。河北省委委员,二届人大代表,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1996年退休.2005年逝世

曹轶欧:康生夫人。1926年入党并参加革命。1927年在泸纱厂女工。1927年江苏省委文书兼内部交通。1928年中央特科做警报。1933年莫斯科学习。1937年中央党校干部科科长兼总支部书记。1940年中央干部教育部、中央宣传部干部教育科科长。1943年延安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地委宣传部部长。1946年中央组织部干部材料研究室主任。1947年晋察冀中央局党校干部处处长兼教务处副主任。1948年鲁中南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兼鲁中南区委党校副校长。1949年山东分局组织部副部长。1950年9月山东省府委员。中央党校语文教研室主任,短期训练班主任。1961年5月中央理论小组办公室主任、康生办公室主任。4、5届人大常委。9-11届中央委员。1981年3月撤职。1989年逝世

 郭玉峰:六十四军一九一师政治部主任,师副政委,军干部管理部副部长,师代政委、师政委,军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军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军政委,中央组织部业务组组长,中央组织部部长。一九六四年少将。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十一届中央委员。文革任中央组织部部长。是康生一手提拔的党羽。文革结束,拒绝对冤假错案进行审查、平反,遭到强烈反对。1977年免职。康生问题被揭发,他也随之开除党籍。2000年去世

解学恭: 1967年天津市委第1书记。1967年-1978年市革委会主任。1970年-1971年市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971年-1978年市委第1书记。1969年-1975年兼北京军区政委、党委常委,1969年-1978年兼天津警备区第1政委,1977年-1978年兼市政协主席。1978年免除党内外职务。1987年开除党籍。9-11届中央委员。1993年逝世

刘建勋:共和国成立后,湖北省委副书记、第二书记、中南局秘书长兼农村工作部部长。1954年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1957年广西区委第一书记兼广西军区政委。1961年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兼省军区第一政委。1958年八届二次会议候补中央委员。文化大革命,河南省革委会主任。省委第一书记,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1983年逝世

刘子厚:1909年生。1927年参加革命,1929年入党。县县委书记、冀南特委特派员、冀南特委组织部部长、华北人民抗日讨蒋救国第一军一师师长、北方局军委兵运领导小组副组长、豫鄂边区省委统战部部长、豫鄂边地委书记、新四军五师二纵队政委、豫鄂边区行政公署副主任、鄂西北区行署副主席兼第四专署专员、鄂东工委副书记、豫鄂区支前司令部第二司令员。新中国成立后,湖北省委第二书记兼省长、黄河三门峡工程局局长、河北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省委第一书记、北京军区政委、国家计委副主任。1982年离休。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二、三、四、五届人大代表。六届政协常委。2001年逝世
钟夫翔:1930年参加龙州起义,参加红军。入党。建国后,中央军委电信总局副局长,华南局电信接管部部长,邮电部副部长,国防部五局局长,一、二、三机部副部长,电信总局局长,邮电部部长。八大代表、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三届人大代表,六届政协委员
耿起昌:又名耿启昌,曾用名耿耀荣,1938年入党并参加革命(后被开除党籍)。1938年山西昔(阳)东县工人救国会常委、部长,昔东县各界救国会主席。1949年至1953年新乡专员公署副专员、专员。1953年至1958年新乡地委书记,1956年河南省委候补委员。1958年至1959年新乡地委第一书记。文化大革命新乡地区革委会主任,新乡军分区第一政委。1968年至1979年河南省革委会副主任,1971年至1978年省委书记。1978年郑州市蔬菜研究所副所长。1983年开除党籍。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1991年去世。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十一届中央委员(至1978年3月)
1978年12月18日十一届第三次全体会议。出席的中央委员169人,候补中央委员112人,共281人。
另有25名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有严重问题,中央政治局决定不通知他们参加会议。
这25人,包括吉林冯占武,黑龙江于洪亮,河南杜学然、冀桂昕,福建江礼银,云南七林旺丹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全称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出席会议的必须是中央委员或者是中央候补委员。令人不解的是,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名单上找不到名字的,也坐到了委员席上。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黄火青、陈再道、韩光、周惠,共9位。

这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采取的特殊措施。十一大是在粉碎“四人帮”不久召开的,有许多干部在“文革”中蒙受的冤屈还来不及拂去,还没有被选为中共中央委员。等到十二大,又太晚了。所以,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采取临时措施,把以上9位增补为中央委员,将来提请十二大对这一增补予以追认。这9位曾是中央委员,黄克诚曾任八届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宋任穷曾任八届政治局候补委员,胡乔木曾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八届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一次摒弃“两个凡是”的会议,会议还是由华国锋主持。华国锋毕竟还是中共中央主席。坐在华国锋两侧的,是四位中共中央副主席,即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

这次会议决定增选一位中央副主席。大会一致选举陈云。陈云成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跃升最快的。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期间,陈云只是中央委员,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陈云跃升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副主席。陈云还被选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陈云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增加了四项重要职务。陈云1935年的遵义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 1956年八大中央副主席。陈云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当选为中央副主席,是因为他早在1977年3月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便提出为邓小平平反,为“天安门事件”平反;在这次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陈云又作了震动会议的两次重要发言。

十一届三中全会排名顺序为:主席华国锋,副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汪东兴。

邓小平排名第三,实际是“第一提琴手”。华国锋虽仍是中央主席,随着“两个凡是”被否定,他已经从政治巅峰跌下来。叶剑英虽德高望重,毕竟年事已高。十一届三中全会实际上确立了邓小平的领袖地位。这与1935年1月的遵义会议十分相似:在遵义会议上,只是作出了毛泽东进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决定,此后八年的中共中央总负责人名义上一直是张闻天——毛泽东1943年3月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才被“推定”为中央政治局主席的。遵义会议之后,毛泽东实际上是中共最高领袖。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的领袖地位。

1935年的遵义会议和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都成为中共历史上的转折点。以毛泽东为核心所形成的是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以邓小平为核心所形成的是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

邓小平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建立了一个新的领导集体,这就是第二代领导集体。在这个集体中,实际上可以说我处在一个关键地位。” “任何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是毛泽东。因为有毛主席作领导核心,‘文化大革命'就没有把共产党打倒。第二代实际上我是核心。”

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形成的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

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西北组的胡耀邦、萧华、汪峰、霍士廉30人,就中共中央的组织人事调整提出了具体意见。他们的意见在大会简报上刊登之后,中南组、华北组也提出了关于调整组织人事方面的意见。

十一届三中全会,当时出于保持安定团结局面的考虑,提出“只增不减”、“只进不出”的原则,代表们对汪东兴的意见很多,对华国锋也有些微词,所担任的党中央主席、副主席职务没有调整。

十一届三中全会,邓小平仍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实际已成为中共中央的掌舵人,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

根据“只增不减”“只进不出”,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增选邓颖超、胡耀邦、王震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会议选举以陈云为首的100人组成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全会选举邓颖超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书记,胡耀邦为第三书记,黄克诚为常务书记,王鹤寿为副书记。

全会结束后的第三天——1978年12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对领导层作调整。这些调整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继续。

会议对4位新增选的中央政治局委员的分工:

陈云主管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安、检察、法院、民政;

邓颖超主管工会、共青团、妇联;

王震主管第三、四、五、六机械工业部;

胡耀邦主管中共中央日常工作和宣传工作。

这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根据许多中央委员的建议,决定重新设立中共中央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以协助中共中央领导人处理日常工作。会议任命:

胡耀邦任中央秘书长;

胡乔木任中央副秘书长兼毛泽东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姚依林任中央副秘书长兼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党委书记。

会议决定:

宋任穷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免去胡耀邦的中央组织部部长;

免去张平化的中央宣传部部长,调任中央党校副校长(不久又调任国家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胡耀邦兼中央宣传部部长;

调陕西省委第一书记王任重任副总理兼国家农业委员会主任(提请人大讨论通过后公布);

调中央党校副校长马文瑞任陕西省委第一书记;

冯文彬为中共中央办公厅第一副主任;

杨德中为中共中央警卫局局长兼中央警卫师师长、党委书记;

姚依林商业部部长职务,由金明接任;

陈国栋为国务院财贸小组组长兼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任;

刘澜涛为中央统战部第一副部长、政协秘书长。

会议决定:

汪东兴不再兼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党委书记,中央警卫局局长,八三四一部队政委,毛泽东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中央党校第一副校长,中央专案组组长。实际上等于削去了汪东兴的实权。

十一届三中全会及稍后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有三人得到最明显的提升,陈云、胡耀邦和胡乔木。

陈云兼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

胡耀邦兼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秘书长、中央宣传部部长;

胡乔木兼中央副秘书长、毛泽东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

有人提议由胡乔木任中央宣传部部长,胡耀邦也曾这么建议。胡乔木曾多年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1978年12月28日,胡耀邦在中央党校作关于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报告说:

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有同志提议我不再兼组织部部长,改任中央秘书长和中央宣传部部长。本来有的同志提议乔木同志当宣传部部长,他是最合适的。中央的同志有过考虑,乔木同志思想水平比较高,宣传部的工作还有很多行政事务,如果要他来管宣传部,势必要分散一些精力搞行政,这就是浪费人才。我做秘书长和宣传部部长本不够格,是赶着毛驴当马骑,勉为其难。乔木当中央副秘书长兼“毛办”主任,汪东兴不再兼“毛办”主任了。

对于胡耀邦的提升,胡德平的岳父安子文最为感叹。安子文1956年11月到1966年8月,当10年的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此前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10多年,, “文革”中受迫害进了监狱。安子文向女儿感叹:“我当了20多年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结果进监狱;胡耀邦才当了一年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却进了中共中央政治局!”

十一届三中全会不久——1979年1月17日安子文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恰巧与胡耀邦“对调”。

十一届三中全会及稍后举行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汪东兴和张平化受到最明显的冷落。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中。汪东兴和张平化的行为,受到中央委员们的尖锐批评。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八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一百八十九人,候补中央委员一百一十八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华国锋,副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汪东兴,中央政治局其他同志,出席了会议。另有十六名中央机关和地方党委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华国锋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这次全会,是在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的前夕,在粉碎“四人帮”三年来取得一系列伟大胜利,在全党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情况下举行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通过叶剑英同志代表党中央、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全会一致通过了叶剑英同志的讲话。全会认为,叶剑英同志的讲话,高度评价了我们的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同志和他的亲密战友周恩来、朱德同志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不朽功绩,全面回顾了建国三十年来的战斗历程,深刻批判了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阴谋集团所蓄意制造和推行的极左路线,初步总结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经验,明确指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的努力方向。讲话稿在全会讨论前曾在党内广泛征求意见,并在各民主党派一部分负责人和一些无党派人士中征求了意见。这是一个对全党全军全国工作有长期指导意义的、非常重要的历史文献。它的发表,将极大地鼓舞和激励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上通过的这个决定草案,经过九个月来全国范围的学习、讨论和试行,深受亿万农民群众的欢迎,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全会根据全国讨论和试行情况,集中广大群众和干部的意见,对决定草案作了必要的修改。全会正式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对我国农业现状的分析、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部署,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是正确的;提出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是适合我国现阶段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的,是顺乎民心的。全会相信,这个决定的公布和实行,对广大农村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农村的大好形势,加快农业发展和实现四个现代化,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和极大的推动作用。

    为了充分发挥一些久经考验的老同志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为了充实党中央的领导力量,以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全会通过协商和无记名投票,增补王鹤寿、刘澜波、刘澜涛、安子文、李昌、杨尚昆、周扬、陆定一、洪学智、彭真、蒋南翔和薄一波十二位同志为中央委员,准备在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时,请求对这一增补手续予以追认。全会选举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赵紫阳同志和中央委员彭真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全会认为,现在我们的任务,就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全会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认真学习和贯彻叶剑英同志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密切结合实际,继续深入批判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阴谋集团的罪行,批判他们所蓄意制造和推行的极左路线,肃清流毒和影响,普遍深入地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学习和讨论,坚定不移地按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更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做解放思想的促进派,做安定团结的促进派,做四个现代化的促进派;坚决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全力以赴、争分夺秒地为打好四个现代化的第一个战役而努力奋斗!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五中全会
    1980年2月23~2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的大部分议程是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以适应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通过7项决定:提前召开中共十二次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选胡耀邦、赵紫阳为政治局常委,重新设立中共中央书记处,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万里、王任重、方毅、谷牧、宋任穷、余秋里、杨得志、胡乔木、胡耀邦、姚依林、彭冲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彻底为刘少奇同志平反,撤销八届十二中全会强加给他的“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和把他“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的错误决议,撤销原审查报告,恢复刘少奇同志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因刘少奇同志问题受株连造成的冤假错案,由有关部门予以平反;批准汪东兴、纪登奎、吴德、陈锡联的辞职请求,免除或提请免除他们所担任的党和国家的领导职务;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第45条,取消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关于成立中央书记处的决议(一九八○年二月二十八日通过)

    鉴于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之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异常艰巨和复杂,为了便于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能够集中精力,考虑和决定国内外事务中的重大问题,同时使党的各方面大量日常工作能够及时地有效率地得到处理,中央需要建立有系统地进行经常工作的机构,全会决定成立中央书记处D。

    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中央日常工作。

    中央书记处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制度。

    中央书记处设总书记一人,书记若干人,候补书记若干人。总书记、书记和候补书记由中央委员会直接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一九八○年二月二十九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一九八○年二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九日在北京召开。到会中央委员二百零一人,候补中央委员一百一十八人。另有各地方各部门负责同志三十七人列席会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华国锋,副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华国锋同志主持。

    五中全会的大部分议程是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以适应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这部分议程包括:(一)讨论和通过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二)增选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和通过关于成立中央书记处的决议;(三)讨论和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四)讨论《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

    全会认为,党的十一大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内外形势都有了重大的变化和发展。随着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开始走上健全发展的轨道。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所确定的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广泛地深入人心;林彪、“四人帮”一伙的反革命罪行,他们所推行的极左路线和他们在组织上、思想上的残余,受到进一步的揭发批判;历史上遗留的大批冤假错案得到平反,党的各项政策在全国广泛地得到落实。在这个基础上,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紧密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为四个现代化的伟大事业和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实施,艰苦奋斗,使农业、工业、财贸、教育、科学、文化、政法、国防、外交等各条战线上捷报频传,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局面正在发展。这些事实证明,党中央所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正确的,我们的国家已经从林彪、“四人帮”十年横行所造成的严重混乱状态,基本上转变成为有领导、有秩序、有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有胜利的条件和信心的局面。这是我们党克服了巨大困难所取得的巨大胜利。全会指出:全国各族人民向四个现代化进军的伟大实践,现在向我们党提出了一系列需要不失时机地加以迅速解决的重大问题,包括确定国民经济发展的远景规划,确定适合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经济体制,确定适合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教育计划和教育体制。随着国内形势的转变,国家政治生活和党的生活中的一系列重要问题,思想上理论上的一些重要问题,也需要作相应的解决,以利于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的发展和巩固,以利于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了解决这些迫切的问题,都要求中央委员会提前召开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一致通过决定,提前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这次大会的具体时间,由中央政治局决定。

    五中全会认为,为了加强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领导,党的各级领导机构必须努力吸收那些能够坚定地执行党的路线,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而又年富力强的同志,参加领导工作。这不仅是为了适应现代化事业的繁重工作的需要,而且是为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长期连续性,保证党的集体领导的长期稳定性的需要。全会经过充分的讨论,决定增加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人数,并且选举胡耀邦、赵紫阳两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全会经过充分的讨论,决定恢复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所决定并在十年间证明是必要和有效的制度,设立中央书记处作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经常工作机构,并且选举胡耀邦同志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选举(以姓氏笔划为序)万里、王任重、方毅、谷牧、宋任穷、余秋里、杨得志、胡乔木、胡耀邦、姚依林、彭冲等十一位同志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会认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增选,中央书记处的建立,是党的重要决策,它表明毛泽东同志和其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所开创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生机蓬勃,人才辈出。党中央领导机构的加强,将对全国的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的发展巩固,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全会讨论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这个文件,根据全会意见修改以后,即将发到全党广泛讨论,根据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再加修改,提请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党章修改草案对党员条件规定了严格的要求,同时对党的民主集中制作了比较完善的规定。党章修改草案总结历史经验,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需要,对党的干部制度作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包括废止干部职务实际上存在的终身制。

    全会讨论和一致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个《准则》共有十二条,它的草案在一九七九年二月由中央政治局原则通过,三月以后在党内广泛征求意见,经过几次修改,由中央政治局再次通过后提交五中全会讨论。全会认为,这十二条准则总结了我们党几十年来处理党内关系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间同林彪、“四人帮”斗争的经验教训,是对党章的必不可少的具体补充,它对发扬党内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全会决定在会后公布这个《准则》,并在全党执行。全会要求,在贯彻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过程中,结合对党章修改草案的讨论,在全党进行一次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加强党的团结和统一、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和组织性纪律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对照准则的规定,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和作风,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凡是违背准则的规定的,必须及时地、切实地纠正过来,个别党组织和某些党员的无组织无纪律、继续闹派性和各行其是的现象,必须彻底改变。全会重申,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就能使全党在中央的领导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为刘少奇同志平反昭雪,是五中全会的另一项主要议程。全会认为,前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刘少奇同志,几十年来一贯忠于党和人民,把毕生精力献给了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文化大革命前夕,由于对党内和国内形势作了违反实际的估计,提出了党内存在一条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随后又提出了存在一个以刘少奇同志为首的所谓资产阶级司令部,这些论断是完全错误和不能成立的。林彪、“四人帮”一伙出于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反革命目的,利用这种情况,捏造材料,蓄意对刘少奇同志进行政治陷害和人身迫害,并把一大批党政军领导干部诬为刘少奇的代理人,统统打倒,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这是我党历史上最大的冤案,必须彻底平反。近一年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针对一九六八年十月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提出的刘少奇同志的各项“罪状”,进行了周密的调查研究工作,反复核对材料,向中央作出了详尽确切的审查报告。中央政治局一致同意这个审查报告,据以作出了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草案)。全会经过严肃认真的讨论,一致通过这个决议,决定撤销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强加给刘少奇同志的“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和把刘少奇同志“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的错误决议,撤销原审查报告,恢复刘少奇同志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在适当时间为刘少奇同志举行追悼会;因刘少奇同志问题受株连造成的冤假错案,由有关部门予以平反;本着团结一致向前看的精神,把全会的决议向全党和全国人民进行传达,消除过去对刘少奇同志的错误处理所造成的影响,鼓舞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同心同德、充满信心地献身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事业。

    五中全会庄严地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宣告:为刘少奇同志平反,表明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严肃认真、光明磊落的马克思主义革命党,表明党决心恢复毛泽东思想的本来面目,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贯彻在党的全部实际活动中的坚定不移的原则立场。党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犯了令人痛心的严重错误,这个错误被反革命阴谋家林彪、“四人帮”一伙所利用,造成了党的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恶果。在粉碎了“四人帮”以后,党中央清算了林彪、“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清算了文化大革命的严重错误,同时对林彪、“四人帮”一伙所制造的一系列冤假错案,一一进行平反。五中全会为刘少奇同志平反,不仅是为了刘少奇同志个人,而且是为了使党和人民永远记取这个沉痛的教训,用一切努力来维护、巩固、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使类似刘少奇同志和其他许多党内外同志的冤案永远不致重演,使我们的党和国家永不变色。

    五中全会根据党内外广大群众的意见,决定批准汪东兴、纪登奎、吴德、陈锡联四位同志的辞职请求,免除或提请免除四位同志所担负的党和国家的领导职务。

    为刘少奇同志平反,严肃而又恰当地处理犯有严重错误的同志,反映了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的愿望。全会要求各级党组织,本着这一精神,积极负责地继续解决类似的尚未解决或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并教育党员和群众,在党中央的领导之下,紧密团结,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全心全意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伟大前途努力奋斗。

    全会认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证群众有充分的权利和机会,表达他们对国家大事的意见,对党政领导提出建议和进行批评,是我们党的坚定不移的方针。但是经验证明,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即所谓“四大”,不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好方法。“四大”作为一个整体,没有起过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积极作用,反而妨碍了人民正常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为了有利于消除不安定的因素,全会决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关于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予以取消。

    十一届五中全会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以后的又一次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这是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得以顺利进行的最重要保证。会议没有专门讨论经济工作,这是因为,一九七九年十一月至十二月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下举行的全国计划会议,已经制定了一九八○年国民经济计划,并且在今年一月十六日邓小平同志作了关于目前形势和任务的报告以后,李先念同志又在二月十日作了关于当前经济问题的报告。现在全国经济战线的中心任务,就是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各项方针,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今年的国民经济计划。很明显,一九八○年全党在各条战线上的工作任务将是十分繁重的。完成这些任务,将对胜利召开党的十二大发挥巨大的作用。十一届五中全会号召全党同志,同全国人民在一起,紧密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万众一心,紧张努力,在各条战线上创造出优异的成绩,来迎接党的十二大的召开。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六中全会 1981年6月27~2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一致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肯定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实事求是地评价了建国32年来的功过是非,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全会一致同意华国锋辞去党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主席;赵紫阳、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华国锋组成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增选习仲勋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1981年6月29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1981年6月27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一百九十五人,候补中央委员一百一十四人,列席的五十三人。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华国锋同志主持了会议。

      这次会议的议程是:一、审议和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二、改选和增选中央主要领导成员。全会之前召开了预备会议,对上述议题进行了充分的酝酿和认真的讨论。这次全会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历史上又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是总结经验、团结前进的会议。这次会议将以在党的指导思想上完成拨乱反正的历史任务而载入史册。

      全会一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对建国三十二年来党的重大历史事件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作出了正确的总结,科学地分析了在这些事件中党的指导思想的正确和错误,分析了产生错误的主观因素和社会原因,实事求是地评价了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中的历史地位,充分论述了毛泽东思想作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的伟大意义。《决议》肯定了三中全会以来逐步确立的适合我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正确道路,进一步指明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工作继续前进的方向。全会认为,《决议》的通过和发表,对于统一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认识,同心同德地为实现新的历史任务而奋斗,必将产生伟大的深远的影响。

      全会一致同意华国锋同志辞去党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全会通过无记名投票,对中央主要领导成员进行了改选和增选,选举的结果是:

    一、胡耀邦同志为中央委员会主席;

    二、赵紫阳同志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三、华国锋同志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四、邓小平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五、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中央主席和副主席组成,他们是: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华国锋。

    六、习仲勋同志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会认为,经过这次对中央主要领导成员的改选和增选,对于加强中央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的集体领导和团结一致,保证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正确路线和方针政策的充分实现,将起重要的作用。

       这次全会充分发扬民主,到会全体同志畅所欲言,在总结历史经验和讨论决定中央领导人选的过程中,采取了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贯彻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恢复和发扬了我们党在延安整风期间形成的优良传统。这次全会生动地表明了我们党的坚强团结,充分地反映了我们事业的兴旺发达。

    全会相信,如同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经过对历史经验的正确总结而取得了革命的伟大胜利那样,这次经过对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经验的正确总结,也必将促进今后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新的伟大胜利。全会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旗帜,更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继续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下定决心,排除万难,为把我们的国家逐步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度民主的、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努力奋斗。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 (一九八二年八月六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一九八二年八月六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决定,今年九月一日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一致决定将这两个文件提交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

    全会还讨论并通过了分别给刘伯承同志、蔡畅同志的致敬信。刘伯承同志、蔡畅同志是我们党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他们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对党和人民作出了巨大贡献,七中全会决定在他们因年高久病,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之际,以全会的名义表达全党同志对他们的亲切问候和崇高敬意。

全会正式会议前开了六天的预备会议,就上述议题进行了充分的酝酿和认真的讨论。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一百八十五人,候补中央委员一百一十二人,列席的二十一人。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同志、叶剑英同志、邓小平同志、赵紫阳同志、李先念同志、陈云同志、华国锋同志,主持了这次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1977年8月~1982年9月) 中国共产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1973年8月-1977年8月)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1982年9月~1987年11月) 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1945年6月11日-1956年9月) 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1956年9月-1969年4月) 中国共产党第九届中央委员会(1969年4月-1973年8月)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1966年5月16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新闻公报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新的中央委员会的条例 (1945年5月24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领导机构(1977年) 中国共产党中央顾问委员会(1982年9月-1992年10月) 政府工作报告(温家宝2011年3月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82年9月1日至11日 北京) 中国共产党章程(1982年9月6日中共十二大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77年8月12日至18日 北京) 中国共产党章程(1977年8月18日十一大通过) 1政府工作报告(温家宝2011年3月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政府工作报告(温家宝2011年3月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0年1月22日在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3月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人民网 2011年第十一届太原汽博会将于4月14日举行 大事记:中国共产党大事记(1919年~2008年10月) 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 (19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