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乐园到虎丘:政府坐視油價狂飆,不顧百姓買單叫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09:34:25
政府坐視油價狂飆,不顧百姓買單叫苦
國政會財金組政策委員 趙揚清
國政會財金組助理研究員 周信佑
關鍵字: 油價 浮動油價調漲機制 補貼
為因應國際油價持續上揚,中油公司與台塑石化公司(以下簡稱中油與台塑石化)國內兩大寡占油品公司均採浮動油價制調漲國內油價,光在今年度短短前七個月內,業已調漲油價29次,平均每週調漲一次,調幅高達15%。回顧中油每次調漲油價的藉口,均指稱如不隨國際原油價格上漲,勢將不堪虧損影響正常營運。反觀,國內油品市占率遠遜於中油的台塑石化卻是連年獲利可觀。兩者在對比之下,實令人懷疑他們追隨式調漲油價的合理性與妥適性。        國庫100%持股的中油為配合國際油價調漲,於2006年開始正式建立「國內汽、柴油浮動油價調漲機制作業原則」(請詳附錄),但今(2007)年國際油價屢創新高,中油也將國內油價推升至歷史高點,「浮動油價機制」的檢討聲浪開始湧現。「浮動油價機制」絕非百分之百機械式的隨國際油價浮動,而是在出現某種特別狀態下,始能啟動調整機制,否則必將帶動物價衝擊國民生計,也易使民眾有漲價的預期心理,更何況中油所提「浮動油價調漲機制」的做法僅是追隨國際價格之變動,毫不考量成本內涵的合理與否以及調整時機,故此一「浮動油價調漲機制」實值商榷。        中油公司常向民眾宣稱國內油價偏離國際行情,乃是亞洲四小龍中油價最低者。然國外油品價格內涵之稅負,主要包括石油稅、營業稅(日本、新加坡稱為消費稅),其中,石油稅乃眾多稅費之總合為主要稅負;而我國的柴油、燃料油售價涵蓋關稅、貨物稅、營業稅、石油基金與空污費外,另須支付燃料使用費與汽機車使用牌照稅。綜上可知,表面上相較於國外,我國之油品相關稅負佔油品稅前價格比率低於各國之平均稅率約三分之一,尤其是汽、柴油的稅率,此乃因我國燃料使用費與汽機車使用牌照稅兩者目前採「隨車徵收」,此與其他國家「隨油徵收」稅費計入油價基準不同,實不宜作一比較,亦即事實上,民眾尚須額外負擔的隱藏性支出包括燃料使用費與汽機車使用牌照稅。又以排氣量1600C.C.的車子為例,民眾每年固定要支付燃料使用費4,800元、汽機車使用牌照稅7,200元,以每部車平均每年跑一萬公里數為基準,每公升估計跑十公里,推算民眾除一般所支付購油支出每公升約30元外,尚須額外負擔每公升5元的燃料使用費與7元的汽機車牌照稅;若以3000C.C.以上車子為例,每公升須額外負擔8元的燃料使用費與28元的汽機車使用牌照稅;換言之,民眾最終購油價格至少每公升在40元以上,絕非中油所宣稱的亞洲鄰國最低價者。另依照Graphic News 2007年5月份各國油價調查,全球最便宜的國家,首推委內瑞拉,每公升平均只支付新台幣1.62元;石油輸出最多的沙烏地阿拉伯,油價也很低,每公升約合新台幣4.86元;全球油價最貴的地區在北歐,挪威每公升汽油約新台幣62元,這是因為油價中稅金的比例甚高,甚至達70%以上,但其收入供社會福利支出,實質已減輕民眾負擔。        依據中油和台塑石化兩公司近年來營收與獲利概況(請詳見附表)觀之,如台塑石化在2004年間開始營運,於步上正常運作的2005年與2006年,其營業毛利率、營業利潤率、稅前(後)純益平均都在10%以上,2005年與2006年中油於同期間的油品市占率雖為台塑石化的2.3倍,但其平均毛利率未達5%與各種利潤率平均數均為負值;進一步再比較兩者的資產與股東權益報酬率,中油這兩年平均數均為負值,而台塑石化則分別在10%與20%以上,其每股盈餘(EPS)於2004、2005與2006年分別高達6.05元、6.40元與4.81元;應再指出目前國內石化業者承受獨占原物料供應業者中油狂漲壓力,已是叫苦連天,相對台塑石化只供應台塑集團石化業者,故中油由交叉補貼所獲獨占利潤到哪裡去了?由上可知,台塑石化能賺錢,但中油公司卻賠慘了,顯然不僅止是價格問題,除前述國內低而國外高的油價價差外,實應檢視探究中油內部成本結構,顯示營運效率與體質改善均趕不上台塑石化也有關。再以2006年為例,中油資本額1,000多億元,預算員額人數約為15,000人,全年用人費用高達249億元;相較之下,台塑化資本額約920餘億元與中油相距不遠,但員工人數3,000人,用人費用51億元,就較中油少支出近200億元的人事費。另外,中油公司的煉油設備老舊、相對效率偏低,自然增加油品的平均成本,似乎不虧損也難,現又漲價叫人民買單,內部分紅仍不減,這種現象難為社會大眾接受。又目前浮動油價調整權交由中油主導,實有球員兼裁判之嫌;再者,而且絕非百分之百機械式的完全按照國際油價浮動,特別是國際油價經常會有短期間人為炒作情事,如國內價格仍跟著浮動調漲,勢將帶動物價全面上漲。況且中油屬於國營事業,理應肩負平穩物價之責。因此,建議至少應由經濟部或相關部會負起監督與決策之責。        民進黨執政七年多以來,濫用公帑砸錢「補貼」政策的行徑,真可謂罄竹難書。諸如為提高「就業率」,花大筆銀子聘用一年期臨時工,搞得連公墓都派專人除草,聘用期滿這些人又失業回流;再以對企業聘用計時工進行「補貼」措施,即每人每小時補貼10元,結果引導企業決定縮減計時工,改聘正式工,迫使弱勢工人反而被擠出就業市場。以上種種行徑,簡直是離譜之至。
目前又被社會大眾詬病,國內兩大寡占油品公司狂飆油價事件,政府再度提出其慣用「補貼」手法,比起過去「補貼」行徑,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亦即中油去年對計程車業者及大眾運輸業者推出油價「補貼」政策,耗費估需6億多元,就已被民眾指責不當;而今行政院又要中油再花20億元「補貼」更多客運及計程車,簡直把百姓當冤大頭,政府難道毫不體諒市井小民已受不住物價膨脹壓力,現在還要忙著「補貼」別人,根本就是二度傷害,扭曲油品市場。        反觀國際油價上揚,理應秉持「使用者付費」原則,亦即讓用油多者多付費;如為提升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意願,縮減用油耗量,或許只需補助客運業者即可;而現在政府的「補貼」政策,不但讓走路的人去「補貼」開車的人,也讓不搭計程車的去「補貼」計程車,甚至連一般開車族也要「補貼」計程車,社會公平正義何在?        政府所走的「補貼」路,足見已是無計可施。理應先通盤考量百姓所面臨的通膨壓力,再說以上各種拼命「大補貼」,未必是選戰的「大補帖」。是故,根本之道,政府還是應認真體認民間疾苦,努力提升經濟與促進內需,台灣內需如好不了,政府即使付再多錢也補不了。        回顧民國60年代,所走過兩次國際能源危機,亦造成國內油價高漲以及通貨膨脹壓力,當時政府十分正視問題所在,提出對策妥善處理,結果尚能維持四小龍經濟高成長的傲績。而民進黨執政之初,即於2000年10月停建核四,迄今仍未完工,不僅造成政府增加工程支出1,600億元外,而且因契約變更以及改以火能電廠替代發電,每年多支出的燃料成本,耗費政府資源高達2,345億元;加上嗣後核四風波不斷,迄今無法正常運作,進而面對當前國際石油危機仍只能火力發電,加重國庫財政壓力。就這反覆無常不負責任政府,怎值買單叫苦的百姓再信賴下去?        面對當前油價狂飆問題,政府至少應從下列三方面思考:(一)首應針對中油公司為人詬病的自肥行徑,諸如用人費過高、藉寡占優勢發4.6個月年終獎金、提撥鉅額職工福利金、員工優惠購油折扣價格等好好自省,認真精算各種成本內涵,促使其成本結構合理透明化,實質反映公平油價;(二)其次,檢視我國石油相關稅、費結構,其中燃料使用費應改採「隨油徵收」制與國際趨勢接軌,不輕言獨優特定使用者,教育民眾建立「使用者付費」成本概念,進而達成節約能源的目的;(三)至於中油與台塑石化聯合調價行為的一致性,則有賴行政院公平會能介入調查,維護油品價格的競爭機制,以弭平眾怨之聲。        最後,政府切不可坐視油價狂飆,否則,其後果將會隨即牽動其他如電價、民生物資等被迫上漲趨勢,引起通膨的危機,如依「全國能源會議」相關資料指出,油價每漲10%,零售物價指數將隨之揚升0.38個百分點,電價調整對物價影響程度亦相若;電價每漲10%,國內整體經濟成長將下修0.12個百分點,油電同步調整,衝擊勢必更大。這均值政府通盤考慮,提出因應對策,以面對並減緩當前國際糧食、原物料、能源等民生物資全球性通貨膨脹可能產生的種種經濟問題,不是由每一週延至每兩週調整油價的拙劣想法,即可安撫百姓,並解決全球性通膨帶來的危機。從經濟學觀點而言,在檢討中油內部成本及自行吸收原油上漲成本後,如一次調足國內油價恐比分批調漲,對國內的整體經濟整體衝擊力小得多,亦值深思的議題。附表﹕近年來中油和台塑化兩大公司營業概況比較
                                                 單位:億元
項目中油公司台塑石化公司
93年94年95年94年95年
營業收入5,651.81 6,678.24 7,769.00 4,433.20 5,295.66
營業成本5,175.44 6,382.69 7,761.13 3,730.28 4,662.19
營業毛利率8.42%4.42%0.10%15.86%11.96%
營業利益(損失)率5.03%1.42%-2.46%13.85%10.09%
稅前純益率4.37%1.05%-2.41%14.00%10.13%
稅後純益率3.31%1.24%-1.79%12.92%8.40%
資產報酬率(ROA)3.91%1.54%-2.44%15.87%  11.17%
股東權益報酬率(ROE)7.06%2.47%-4.31%  29.41%  20.79%
每股盈餘(EPS)---------  6.40元 4.81元資料來源: 經濟部與台灣證券交易所網站公開資料
 
附錄﹕國內汽、柴油浮動油價調整機制作業原則(2007.7.1)
一、調價指標:NYMEX WTI(美國西德州中級原油)收盤價,取小數二位。
二、調價指標變動幅度:每週一WTI價格與上週一WTI價格比較之變動幅度百分比之八成,取小數
    二位,採四捨五入。(如週一無WTI收盤價,則以其前一個交易日之WTI價格計算變動幅度百分比)
三、調價金額:
     (一) 依調價指標變動幅度,分別計算92無鉛汽油及超柴「稅前批售價格」,再加上稅金並換算零售價(取小數一位,採四捨五入),據以計算調價金額。
     (二) 95及98無鉛汽油比照92汽油調價金額、海運重柴油比照超柴調價金額、甲種漁船油則比照海運重柴油調價金額同步調整。
     (三) 調價金額在每公升0.1元以內,當週不調價。
      
四、調價公布時間:原則上每週二下午五時公布新油價,如遇連續假日超過三個工作天(含週二當天)以上者,當週不調整價格,次週二公布新油價時,採最近週一WTI價格與前次調價週一WTI價格之變動幅度計算調整金額。
五、調價生效時間:新油價公布次日零時起生效。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6年7月31日中央網路報)原文: 政府坐視油價狂飆,不顧百姓買單叫苦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網址: http://www.npf.org.tw/post/3/2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