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文中心住宿:理想的死刑可能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2:50:43
理想的死刑可能吗?

张铁志

1996年9月,台湾空军作战司令部一名五岁女孩遭性侵害死亡。军方逮捕了二十一岁的军人江国庆。虽然证据不足,但军方刑求逼供他写下自白书,而后被判处死刑,并于1997年8月枪决。死后江国庆双眼睁大,死不瞑目,父亲领尸签名时写下“天无公理”。

江国庆是应该死不瞑目的。

多年来,这个草率的判决过程一直被质疑。去年,台湾监察院提出报告,对当时的调查和审判程序提出诸多质疑;随后台湾最高检查署重新调查本案。今年1月28日,警方逮捕另一嫌疑犯许荣洲,嫌犯坦承犯案,社会舆论哗然。毕竟,我们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二十一岁青年在十四年前被错杀。

去年11月,台湾最著名的死刑犯苏建和等三人在经过十九年的多次审判后,终于再次被判无罪。他们在1991年被控犯下一起夫妇凶杀命案,被判处死刑。但全案自始至终几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三人涉案。检方唯一的证据就是自白书──但这份自白是警方刑求得来的。他们成为台湾司法人权的指标性案件。十九年来他们有一半的时间生活在牢里,生活在不断的审判和上诉的死亡恶梦中。

巧的是,就在去年11月,刚退休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史蒂芬斯(John Paul Stevens)公开批评死刑。1976年,在加入最高法院几个月后,他支持各州恢复已经暂停四年的死刑。因为他相信如果有适当的程序,就可以确保“公平、理性和一致的死刑刑罚”。但经过三十多年的实务经验,他原先的信念被打破了。他说,由于法院人事的更迭加上司法积极主义(judicial activism),已经造成美国的死刑制度充满了种族主义、政治考量和歇斯底里。

2008年时,史蒂芬斯就在判决中表示死刑是违宪的(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八条“残酷不人道的刑罚”),但他没有明说理由。直到他在2010年于“纽约书评”评论一本关于死刑的书 Peculiar Institution: America’s Death Penalty in an Age of Abolition时,写了篇长文阐明自己的观点。他说,法院逐步废除了许多保障死刑犯可以被公平审判的程序,且在判决时并没有观照在死刑判决背后隐藏的种族不平等问题,尤其忽视在判决中的政治因素。

史蒂芬斯大法官不是第一个以前支持死刑而后表示后悔的美国大法官。布来克蒙(Harry Blackmum)与鲍威尔(Lewis F. Powell)两位大法官在退休后都表示支持废除死刑,因为在他们数十年的经验中,都发现从美国的司法实务上,死刑判决不可能实现原先所设想的严谨、周延和公平的理想程序。

换言之,对他们来说,死刑问题不是抽象的道德问题,而是其现实中不可能被正义地实践。毕竟,司法体系镶嵌于特定的社会脉络中(因而隐含着种族或是阶级偏差),且必然脱离不了政治因素,更不要说由于人的智慧有限,容易导致误判。

台湾最近也出版了一本新书《杀戮的艰难》,用兼具理性与感性,故事与论述的文字来讨论死刑。作者也说到:“可疑的审判品质、动辄喊杀的舆论、薄弱的公设辩护人制度……不反对死刑或许还有道理,但不反对台湾的死刑,那才真是罔顾台湾的现实,‘太过理想’了。”

然而,面对江国庆的无辜冤死案,台湾媒体和支持死刑者关注的是如何惩处当年相关人员,然后等着判处这个新的嫌疑犯另一个死刑,而不是去反省死刑制度必然的无能与错误。

显然,在苏建和等三人的生和江国庆的死之后,我们必须重新思考死刑制度,以免下一个江国庆的血再次流出。

(本文作者张铁志,台湾知名政治与文化评论人,现任台湾《新新闻周刊》副总编辑,今年于两岸出版《时代的噪音:从迪伦到U2的抵抗之声》,并担任多个NGO的理事与董事。文中所述仅代表他的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