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上单肉符文:商务部回应十大热点:点明家乐福核心矛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4 03:45:16

2月17日,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通报了2010年和2011年1月份我国商务工作运行的有关情况,就稀土、家乐福事件、物价、外贸等焦点问题进行答疑。

关键词:稀土

【问】: 商务部在推进稀土行业的重组整合以及推动它的开发整合方面有没有准备出台相关的细则或者政策,能不能具体说一下大概有哪些,有没有一个时间表?我们在去年年底已经发布对于稀土出口的第一批的配额,请问今年全年的配额相加对于稀土的出口和去年相比,到底会减少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

【姚坚】: 关于稀土的问题,我昨天注意到新闻已经报道了,国务院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稀土的政策。稀土工业的发展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这项工作,关于你说到的稀土行业的重组、改革、发展的问题,他们会在工作框架内给予安排。作为商务部,我们会按照国家稀土产业发展的总体政策来做好我们自己的事情,主要就是在流通领域、出口环节。中国稀土出口的政策是明确的,要按照世贸规则来管理制定出中国的稀土出口政策,此前我们已经对中国稀土出口企业进行了规范和整顿,我在前一阶段的介绍过程中提供了大量的数字和介绍。我们会按照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在稀土出口流通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来规范稀土出口的经营秩序,打击稀土的非法走私等等。

关键词:家乐福

【问】: 年前和年后,家乐福进场费的问题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在一定程度上也推高了物价,据我们调查,可能跟这方面的监管包括法律缺失有一定关系,作为主管部门,商务部下一步会采取哪些措施?

【姚坚】: 关于说到家乐福零供关系的问题,我倒是有一个外商投资大的概念,外商投资企业在零售业的投资,占年度的外商投资企业的金额大概为1%,这是一个总体的概念。我给大家报告一个数字,去年全年外商投资的零售业新设的企业是318家,同比增长13%,实际使用外资是10.9亿美元,同比增长9.1%,这10亿美元占到全国实际使用的金额是1%左右,我们全年吸收大约1000亿美元的外资。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我们在入世过程中是对服务业有承诺的,我们要进一步的开放服务业,所以从2004年开始我们就陆续取消对于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地域股比数量的限制,这是入世的承诺。应当说,外商投资进入中国市场,无论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都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新的营销模式。我们看到这些新的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带来的这些营销模式,给中国的零售企业树立了学习的模范、典范,也为中国的零售企业培养了大量的人才,溢出效应是明显的。今天说的是家乐福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包括进场费的问题,包括零供关系的问题,在这一阶段表现比较突出,但是它不仅反映在外资企业,因为外资企业在中国就是中国企业,在中国纳税,都会存在零供关系的问题。零供关系问题的核心就是我们制造业发达,服务业落后,造成了供货商要有求于大型零售商,这是核心的矛盾。

在这个过程中,商务部从2006年开始已经关注这个问题,因为商业企业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市场化、民营化程度最高,政府可作为的空间需要进一步的规范。在2006年商务部会同发改委、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出台两个规定,一是《关于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二是《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我们节假日看到这么多零售商促销、打折,但是这些活动一定程度会挤占生产商和供应商的利益,我们作为消费者可能愿意多有促销,但是我们国内大的品牌极少有促销,许多国人都到香港买,就是这个问题。我们还进一步发挥了行业企业的作用,因为零售企业是千家万户,商务部会同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利用行业协会的平台,来建立零售商、供应商的投诉应诉协调仲裁的协调机制,最近我们会同商业企业的行业协会,正在起草制定零售商、供货商商品购销合同的规范,希望通过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规范化的合同,来解决零供关系中突出的矛盾,包括您说到的进场费等等这些问题。这个问题确实是非常突出,也对价格上涨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我们通过这些工作能够希望推进这项工作,当然继续要寄希望于政府的法律法规,也有赖于行业协会的规范,更依赖于中国零售业的成熟和发展。

关键词:粮价

【问】: 第一,对于中国的旱情推高国际粮价说法,商务部如何评价?第二,统计局通报1月份的CPI上涨是4.9%,其中粮价上涨贡献15.1%,请具体介绍一下商务部将如何落实稳定粮价的具体措施?

【姚坚】: 说到价格问题,前一段中国北方地区天气的干旱和南方地区气温的问题,对于粮食生产确实造成很大的影响。国务院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各个部门都采取了相关的措施,作为商务部主要是两项任务:第一项,进一步做好农产品和粮食的进出口调控;第二项,保证国内市场的有效供应,特别是蔬菜和生活必需品有效供应。我们的任务是很明确的,主要是这两方面。应当说各个地区的商务主管部门都采取了相应措施来保障市场的供应,比如说天津的商务主管部门建立了蔬菜的储备和应急的投放制度,来防范今后可能出现的倒春寒和冰冻雨雪冷冻天气可能出现的影响,他们建立1.5万吨的冬季蔬菜储备,也和有关的承担储备任务的企业签订了承储协议,落实了储备的责任;再比如说江西的商务主管部门,他们针对江西的蔬菜相当一部分是由海南和深圳供应、运输距离长的特点,给予了运输价格适度的补贴;再比如说江苏省的商务主管部门,他们对于成品油市场的供应,与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和重点的成品油的社会批发企业进行了协调和沟通,来保障生产和生活的有效供应。各地的商务主管部门都做了这些工作的准备。

此外,我们也进一步加强了市场价格的监测,从今年1月1号开始,我们在全国139个大中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每天的报告制度,能够有效地了解市场的变化。比如我看到昨天的数据,全国平均算下来,139家蔬菜的平均价格,每公斤是3.8元,比前一周下降6.6%。也就是说,随着节日因素的过去,价格在走低,但是比年初1月1号的时候还增长了20%,在年初的时候可能是一个高点,这就提示我们虽然春节的因素导致一定价格因素的减缓,但是在不同的节点上和不同的城市这个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需要引起我们高度的关注。

关于粮价问题,我需要重申的是中国的粮食的生产已经连续四年产量在1万亿斤以上,应当说我们粮食的进口和出口主要是在商品品种上的调剂,主要还是依赖于国内市场的生产。随着国务院工作部署得到落实,无论是夏粮还是秋粮都能得到很好的保障。

关键词:外贸

【问】: 刚才您提到1月份的进口大超预期,这是不是与我们调结构、促平衡的措施有关,进口大超预期的情况是否会持续下去,成为全年的趋势,今年会不会出现像去年一样单月逆差的情况,您对全年顺差的情况怎么看?

【姚坚】: 关于进口的问题,刚才说的数据基本上给大家一个总体的概念,1月份的进口增速确实快于出口,增长51%,其中价格因素不能小视,由于中国的进口结构中,消费品的进口相对比较少,只有10%左右的消费品的进口,40%是农产品、基础原材料、矿产资源等等这些商品的进口。由于我说到后面这些商品的价格在前一段时间有所增长,所以导致了进口价格带来的整个进口金额的增长,这是一个相当主要的因素。

另外,从我们国家进一步发展对外贸易,促进对外贸易平衡的角度讲,各项措施也正在得到落实。我们在国际市场上所占的份额和贸易地位逐年提升。在2006年的时候,我们在全球的进出口贸易中的份额大概只有6%-7%,到了去年随着我们贸易地位的不断扩大,中国的出口占的世界份额达到10%左右,增长的还是比较大。在这样的过程中,我们在2008年的时候出现贸易顺差比较大的情况,2008、2009、2010年我们连续几年采取了大量措施来促进贸易平衡的发展。今年我们会把促进进口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加以推进,我们想随着进一步的扩大进口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明确进口对于中国经济增长、经济结构转变的作用。传统上大家认为,出口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事实上进口对于经济结构的转变,对于长久的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随着大家认识的统一,今年的进口政策会进一步的强化,贸易平衡状况会进一步的改善。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在2010年贸易顺差占GDP的比重只有3%左右,明显的下降,也是在国际合理的区间之内。今年随着促进进口政策的落实,贸易顺差应当会在一个平衡的基础上明显改善,这是我们政策的导向。当然扩大进口本身是有赖于企业作为基础的,是企业经营活动的结果,我们还会在尊重市场运行的基础上促进贸易的平衡。

关键词:安全审查

【问】:近期国办下发了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通知,由商务部和发改委牵头,这与去年5月公布的鼓励外资的政策是否相悖,是鼓励还是规范?此外,这个联席制度从商务部的层面如何协调?

【姚坚】: 关于安全审查的情况。2月3日中国政府发布了《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事实上,大家知道中国的改革开放的起步是由绿地投资开始的,也是由制造业的投资开始的,去年全年吸收的外资是1050亿美元左右,突破了千亿美元,但是在整个吸收外资的框架之中,以并购方式的投资只有3%。但是国际趋势是什么,我看了一个资料,去年全年全球的直接投资是1.12万亿,其中超过70%是以并购方式实现的投资。这就告诉我们,中国吸收外资和全球吸收外资的模式结构还是有很大的不同,所以从中国吸收外资的发展趋势看并购将会成为今后的趋势。应当说并购方式吸收外资,也有它的积极一面,包括能够促进产业的重组,能够有效的利用现有的资源,而不是重新铺摊子、上项目。对于中国的产业进步,对于中国下一步的经济发展和开放,外资并购的积极一面是显然的。但是随着外商投资中并购模式会逐步扩大,目前是3%,也许今后可能会是8%、10%的发展上去,我们及早地借鉴国际规范来制定外商投资的安全审查制度是必要的。在2006年的时候商务部有关外商并购的文件之中已经对这方面作出规定,在2008年8月1号实施的《反垄断法》的第31条也对外商投资并购的安全审查提出了法律的规范。去年4月份针对社会上对于外商投资议论颇多,看法不一的状况,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有一条是建立外商投资并购的安全审查制度。

 

 

【姚坚】: 我要补充说明几点:第一,建立安全审查的制度是中国对外开放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的标志,也是标志着中国将会在不断扩大开放中来完善产业安全的机制。事实上从全球范围内看,许多国家都有这样的安全审查机制,从法律法规的建设,建设法制政府的角度看,建立这样一项制度是有利于中国下一步的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强政策的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第二,《通知》中明确了外商投资并购安全审查所适用的范围、检查的内容和工作机制。在这项政策的研究制定的过程中,包括下一步实施方案的制定过程中,我们也广泛听取了业界的意见,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根据《通知》的要求,商务部将负责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国内企业的安全审查的申请,在受理这些申请之后向部际安全审查的联席会议,提请审查,并执行相关的审查决定。商务部将根据2月3号发布通知的要求,目前正在制定进一步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我想这项政策的出台总体上是为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的发展,分享中国的改革开放的成果。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建立这样一项安全审查制度是国际通行做法,是对中国坚持对外开放政策不动摇这样一个理念的进一步阐释,也会进一步促进中国吸收外资结构的质量和结构的改善,为下一步吸收外资提供比较好的条件。

(本文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