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陵地宫打开了吗:神马也别说,高薪本身就是一种腐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4:24:55

中国社会不公有多种原因,但不能忽视的是,第一次分配就已经造成极为严重的贫富差距。反腐,反腐,年年都有重大成果,可是别忘了,大量官员、高管等等既不受贿而“贪”、也不额外捞钱而“腐”,稳稳当当“合法地”获取大笔钱财,所谓基尼系数、所谓社会不公、所谓系统腐败,就从这儿,愈演愈烈地演绎着“发展硬道理”!这种现象,还有人美其名曰“高薪养廉”。看看下面的揭示就知道,“高薪”都到了什么份上,拿了那么高的高薪,的确使一部分人用不着额外贪墨了,但早已偏离了基本合理性,已经是腐败现象的一种基本构成。

学者刘植荣广泛考察之后发表了《世界工资研究报告与借鉴》一文,其中指出:中国最低工资是人均GDP的25%,世界平均为58%;中国最低工资是平均工资的21%,世界平均为50%;中国公务员工资是最低工资的6倍,世界平均为2倍;中国国企高管工资是最低工资的98倍,世界平均为5倍;中国行业工资差高达3000%,世界平均为70%。由于权力直接进行分配,所以造成越是国家权力直接掌控、垄断的行业,薪酬越是奇高的现象,“共和国长子”的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工资差别的悬殊在世界已经成为奇观。中国行业之间工资差达到了 3000%,是世界平均值的43倍!

就在这样情况下,还有人认为中国金融行业要与国际同行的分配接轨”“希望公司治理结构得到尊重,建议薪酬不被过度管制。一旦如此,企业的薪酬委员会形同虚设,虽然短期内影响不大,但长期来看,在一个外资、民营等主体多元化的市场中,国有银行的竞争力可能被削弱。”——竞争力就是这样产生的吗?国家银行,高管薪酬越高,竞争力越强,天下竟有这样的“经济学”?

所以,即使暂时不考虑贪墨因素的情况下,第一次分配也导致了严重的社会不公正。世界最富的10%的群体收入平均占社会总收入的31.7%,超过45%的国家(即中国),只有4个国家:哥伦比亚45.9%,海地47.8%,博茨瓦纳51%和纳米比亚65%。世界最穷的10%的群体收入平均占社会总收入2.5%,低于1.4%的只有17个国家,即纳米比亚1.3%,危地马拉1.3%,南非1.3%,博茨瓦纳 1.3%,阿根廷1.2%,厄瓜多尔1.2%,巴拉圭1.1%,巴西1.1%,萨尔瓦多1%,莱索托1%,海地0.9%,巴拿马0.8%,哥伦比亚 0.8%,洪都拉斯0.7%,安哥拉0.6%,纳米比亚0.6%,玻利维亚0.5%。 中国无疑属于世界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

官员不仅拿着高工资、高福利,而且众所周知普遍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高干病房……种种特权待遇。如果再比较一下官员退休和职工退休以后的待遇,更是相差悬殊。公务员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退休金却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这明显是一种不公平。用纳税人的钱来替公务员交“养老保险”,更是一种不合理。

2006年,美国联邦公务员的平均年薪约为6.1万美元,大致是全国人均收入的1.5倍。日本公务员的薪酬与民营企业职工的收入比较接近。若差别太大,人事院就会下达公务员减薪的劝告。因近年来日本经济不景气,日本公务员已经几次减薪。俄罗斯公务员月平均工资接近1.1万卢布,略高于普通民众月平均8244卢布的水平。2008年,瑞典全国平均月工资为29100元,最高工资为35200元,最低工资为22000元(货币金额已换算成人民币元)。挪威中央政府机关公务员工资与全国平均工资比率为41016:40047,也就是说,国家公务员工资与全国平均工资大致持平。

中国严重不合理的官员、高管的高薪高酬是不是腐败?公共权力在未经民意许可情况下,直接进行财富分配,导致大幅度超乎平均收入,充分体现了不受制约的权力本身的腐败。不说遥远的共产主义“按需分配”,那么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吗?完全谈不上。是按资分配吗?官员拿来分配的是纳税人的钱,按什么资?国企高管只是代理,不可能是“资方”,国家银行等垄断行业的高管们有什么“资格”?说白了,就是“按权分配”——这不是腐败是什么?公共权力有权配置资源,但必须纳入民主程序。而且配置资源和直接进行收入分配不同,收入分配更需要纳入民主程序。当权力直接进行有利于官员和高管的收入分配,不管纳税人同意不同意,不同意也没办法,从而造成畸形高收入,严重扭曲社会公正、扩大贫富差距的情况下,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构成“权力剥夺”。这不是腐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