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集湘简历:公共图书馆的“公共”之义-文化发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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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的“公共”之义

2011-2-17 江南春

 

近日,有报道称,文化部、财政部日前出台的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明确,2011年底之前国家级、省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

使用公共图书馆是公民权利   在此消息之前,杭州图书馆向农民工、乞丐和拾荒者开放的新闻也引起各方热议,感动不少网民,,馆长褚树青的一句“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更广受传诵。请留意,褚馆长不是说他同情或关怀这些弱势群体,所以才让他们进馆,而是说他根本没有权力这么做。为什么呢?正如杭图的网页所说,使用公共图书馆是公民的文化权利。由此可见,权利问题是整个讨论的核心。但公民为什么享有这个权利?这就牵涉到公共图书馆的“公共”之义。

什么是“权利”呢?形象一点说,权利就是给个体一道法律和道德的护身符,保障个体在某个特定的范围内,享有不受他人干涉和根据自己意愿行动的自由。更重要的是,这道符有很重的分量,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应受到尊重。所以,如果使用图书馆被视为权利,那么每个公民就有平等使用这种服务的自由,其他人(包括政府)不应以不相干的理由(例如职业、收入和教育水平等)对这种权利作出限制。

图书馆培养公民德行

那么,公共图书馆保障了什么根本利益?

公共图书馆包括三个元素。一、它由政府拥有,经费通常来自税收。二、它向所有公民免费开放。三、它广泛收藏人类文明的各种知识资源。由此可见,公共图书馆的理念,就是要保证所有公民都能接触到这些知识。有人或会问,为什么要由政府,而不是由私人来承担这个责任?毕竟早期的图书馆也是由私人和教会拥有。原因很简单,私人图书馆只会开放给那些有财富有地位者,穷人没有这样的机会。有人或会追问,为什么图书不应像市场中的其他商品一样,只供买得起的人消费?为什么要用纳税人的金钱来提供这种免费服务?

第一,这和机会平等的理念相关。在当代社会正义的讨论中,“机会平等”是最基本也最广为人接受的原则。这条原则认为,社会的资源职位有限,人的能力际遇各有不同,政府不能也不必保证每个人在社会合作中得到同样份额的资源,但却应该力求保证所有人在相同的起跑线上公平竞争。为什么要坚持这条原则?这反映了一个很深的道德信念:一个正义的社会,必须要公平。但什么是公平?从较抽象的层面说,公平就是一个人所获得的必须是他所应得的。当然,到底应该依据什么标准来判定应得和不应得,要进一步问下去。

让我举一例。如果有人在公务员考试中,通过作弊或拉关系而获录取,大家肯定会说这是不公平的,因为这些人不是凭实力取胜。在这里,一个人的真实成绩,是决定应得与否的标准。只是想深一层,即使没有作弊,为什么有些人可以有好成绩,有些人却连考的机会也没有?因为他们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但什么使得他们有机会接受良好教育?我想大家会同意,除了天分和努力,家境和社会关系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一个出生在农村贫穷家庭的小孩,无论天资多高和多努力,恐怕也很难和城市的小孩竞争。在我们的社会,好的教育是稀有资源,往往需要大量金钱和人脉关系,还要看你生在哪里。也就是说,贫困家庭和富有家庭的小孩,从出生始,就已处于极度机会不均的状态。这种不平等,会一直延续下去,反映在他们人生其后的每步路上,甚至造成跨代贫穷。

当代哲学家罗尔斯说,这种机会不平等,是不正义的,因为一个人出生在哪个家庭,是任意偶然的,没有人有足够的道德理由说,他应得这些纯粹因为运气而带来的优势。他主张我们应追求“公平的机会平等”,努力谋求在制度上将社会环境导致的不公平扭转过来。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由政府提供义务教育和公共图书馆,帮助弱势社群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图书馆绝非可有可无,而是和社会正义密切相关。试想像,如果一个城市很少公共图书馆,又或图书馆只容许某类人使用,那么很多穷人和他们的下一代就会失去阅读和吸收新知识的机会,他们本已恶劣的处境将变得更加恶劣,而利用知识改变命运的那道门也愈变愈窄。一个重视公平公义的政府,不仅应容许所有公民自由使用图书馆,更应特别考虑弱势社群的需要,投入更多资源,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例如建设更多的社区和流动图书馆,因应他们的需要而专门提供某类服务等。

公共图书馆还有另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帮助培养有知识有德性有实践能力的现代公民。看过《让子弹飞》的朋友,大抵会同意,如果中国要有未来,国人一定不可以再是电影中那些愚昧胆怯自私只懂看风使舵和轻易屈从跪求的臣民。中国要走向民主法治,不可能靠一场改革或一个英雄,而必须靠万万千千认同这些价值,清楚自己权利,同时愿意身体力行的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一步一步推动制度变革和社会转型。这是中国走向现代国家的必由之路,而公共图书馆在其中可以起到重要作用。

图书馆具有公共可塑性
我们要知道,今天的图书馆,其功能早已不再限于借书还书,同时更是一个充满可塑性的公共空间,读者一方面可以在此阅读学习讨论交流,另一方面也可以参加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以我熟悉的香港中央图书馆为例,每年就会定期举办不同主题的讲座,包括文学历史和哲学等,也会筹办文学节、读书会、艺术展览和好书推介。我就曾经在这些场合,和香港市民一起讨论政治哲学,不少参加者表现得兴味盎然,并有很多见解。在日常生活中,很少有这样的机会,公民们可以走在一起,自由平等地讨论各种公共议题。我们不要轻视这些活动。无论是透过阅读来了解社会最新发展,还是通过讨论来加深对世界的认识,需要运用公共理性,并对种种公共事务作出价值判断。我们不要以为,这些只是高级知识分子才会思考的事情。农民工也好,拾荒者也好,下岗工人也好,只要他们阅读,他们就开始思考;只要他们讨论,他们就开始判断。他们欠缺的,不是能力,而是机会,一个容许他们实践知性和道德能力的机会。在日益商品化市场化的社会,公共图书馆也许是这样的仅有的一片空间。

最后,公共图书馆是丰富人的精神生活的乐园。我仍然记得,移民香港,我才知道真的有公共图书馆,里面有数不尽的书供人借阅,而且免费。我从此进入一个美丽新世界,生命由此改变。那时家里穷,买不起书,图书馆是我的精神食粮大本营。我相信,很多人都有类似经验。于是我想,会不会也在某个午后,一个拾荒者,工作累了,遂放下担子,洗洗手,步入书的国度,并在里面找到片刻的宁静安顿?又或一个农民工,难得有一天假期,和几位同乡一起,暂时不做工厂里的一颗螺丝钉,做回一个人,躲在图书馆看看杂志听听音乐发发呆?我相信,总有这样的人。因为有这样的人,公共图书馆就应该为他们而建。

2011-2-17  来源:时代周报  周保松 (作者任职于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