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虫的村落小练笔300字: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当地升学问题需国家部署切实行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8 16:27:50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华全国总工会最新发布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报告,全景式剖析了全国1亿名新生代农民工的生存现状。他们出生在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农业户籍在异地城镇工作。全国总工会在调查报告中建议,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体系,并在部分地区先行试验把已在父母务工地连续就学一定期限的学生纳入当地高考。
全总的建议,再一次引起大家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当地升学问题的关注。但客观而言,这一建议并不新鲜,在去年7月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下文简称《纲要》)中,已经明确提到制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这还被认为是《纲要》的亮点之一。
这就出现了一个有意思的局面——国家《纲要》已经明确在文本中作为改革议题,为何还有其他部门再进行建议?事实上,这样的局面,在我国一直存在,今年各地的两会之上,代表委员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提案,大多与《纲要》(国家版和地方版)的方案重复。在北京两会上,也有代表针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升学问题提案。这很值得深思。
在笔者看来,出现这种局面,有两方面原因。其一,《纲要》虽然经过轰轰烈烈的制订过程,且已通过各种渠道发布、宣传,但还有很多人对《纲要》的内容并不知晓;其二,《纲要》虽然已经发布,但究竟怎样落实,只见文本不见行动,因此,纵有宣传,但却没有很强的说服力,渴求问题得到解决者,也就只有反复建言、反复提议了。
拿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当地升学问题(主要是“异地高考”)来说,在《纲要》颁布之后,公众期待具体的推进方案能随之出台,教育部门也表示将启动调研。而在进一步的教改试点中,该项教改,采取“申请制”,即有地方申请,则试点,没有地方主动申请,则可能不试点。最终申请并获准试点的地区,只有三个——山东省、湖南省和重庆市,消息公布之后,令大家大失所望,因为这三个地方,并不是流入人口密集的地方,其中,山东省、湖南省,更是近年来高考升学竞争十分激烈的地区,在不少高考移民新闻中,此两地,是“高考移民”的移出地,比如,有新闻报道,在吉林省林区,考生中有1/5是来自山东省的高考移民;在海南查处高考移民中,发现曾有人组织25名湖南籍考生到海南高考。这两个地方试点“异地高考”,意义并不大。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的问题,集中体现在人口流入密集的发达地区,包括北京、上海等。在这些地区推进试点,才使这项改革具有啃“硬骨头”的标本意义。然而,无论是国家教育部门,还是当地政府,似乎并没有这一打算。当然,由于这一改革涉及当地户籍人口的切身利益,贸然推进可能会激化当地人和外地人的矛盾与冲突,改革慎重考虑是可以理解的,但却不能采取回避的态度。
从目前的改革推进僵局分析,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的问题,需要调整改革推进思路。首先,应该由国家整体布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当地升学,绝不是一个地方就能试点成功的,不论是当地高考、回原籍录取,还是当地高考、当地划拨计划录取,都将牵涉与全国所有地区的协调,这是国家层面才能协调的事。根据教育部2011年的工作要点,《考试法》的立法,将在2011年进行,期望这一部法律,能立足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出发,解决公民平等的考试权问题。
其次,应将这一问题的解决与高考改革结合起来。客观而言,在目前统一高考、集中录取的高考框架之下,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问题,有很大的难度,分数如何折算?指标怎样划拨?十分麻烦,而且,也难以从根本上满足教育公平的诉求。而将其与高考改革结合起来,则可较好地解决。其一,建立“高水平大学联考(或统一学业水平测试)+高校自主招生”高考模式,在这一模式中,联考是全国一张卷,因此,考生可不分户籍,在任何地区自主报考;高校自主招生,可根据不同地区的教育情况,设定不同地区的评价标准。今年,我国已经推出多个联考,如果这一制度进一步完善,会给异地高考提供很好的基础。其二,实行高职院校“注册入学、申请入学”制度,在这一制度中,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均可不受户籍限制自主提出申请,这也就一定程度实现了“当地升学”。
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问题,当下需要的是积极的行动,而不能再停留在对这一问题的紧迫性、重要性认识。这同样适用于所有已经在《纲要》中确定的改革设想,需要有实际的行动,将这些教育改革的共识,逐一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