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供桌供品摆放:我遭遇“低标高结”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6 15:05:33
我遭遇“低标高结”后
前一阶段,国家有关部门处理了“家乐福”等卖场的“低标高结”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并告诫各大超市、卖场等商业公司要诚信经营。然而时过一个多月,不少卖场还是我行我素,“低标高结”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还是在顶风上、还在满天飞。
日前,我在世纪联华上海虹口水电店买电话机就遭遇“低标高结”,由于掌握证据,据理力争,最后得到了赔偿。
在2月20日上午,我到世纪联华买电话机,当时这款电话机标价为89元,回到家里一看发票却是96元,多结了7元,这是一件典型的“低标高结”的案例。为了进一步证实这件事,第二天我又一次到世纪联华的电话机专柜看同款电话机的价格,却实是89元。


当即,我对电话机和价格标牌进行拍照,以作为日后的证据。回到家后,我又对所购买的电话机、收银条和发票进行拍照取证。



在收集全证据后,我就到世纪联华去交涉。刚开始时,是一个普通工作人员接待了我,我对他说:“你们卖场'低标高结',你看怎么处理?”,那个人的态度还是可以的,他说,让他下去了解一下,我和他一起到二楼电话机专柜看电话机的价格,为了声张气势,我特意对他说:“你不介意我拍照吧?”,“不介意,我先离开一会儿,马上就来”,说完,他就离开了。我装模作样地拍了几张照片,旁边电视机专柜的促销员看了也挺纳闷的,没看到过顾客这样大模大样地、公开地给商品拍照。
不一会儿,那位工作人员回来了。
他说:“我们工作没做好,没及时换价格标牌,我们退你10元钱”。
我说:“不行,你们在顶风作低标高结,胆子也挺大的”。
他说:“你想怎样处理?”。
我说:“按消保委的规定处理”。
这位工作人员又借故离开,我就在一旁“静等”了。
等了几分钟后,除了原先那位外,又加了一位,一接触知道新来的那位可能是部门主管,当然,主管总要找些理由进行搪塞,什么商品已在今天调价了、什么价格标牌还没有调换、员工粗心大意等等一大堆,在我一一反驳后,主管也就无语了,最后,主管只好赔偿我50元(相当于差价的五倍)。事情到此也就告一段落了。
世纪联华的“低标高结”销售欺骗行为最后没有按消保委的有关规定(按结价的5倍)处罚,只按行业的“潜规则”差价的5倍处理,在政府有关部门不是很得力的大前提下,我们消费者又有什么办法呢?
“家乐福”、“沃尔玛”等外资商业企业的“低标高结”欺骗行为处理了,那么,国资的类似“世纪联华”的“低标高结”欺骗行为又怎样处理呢?国资企业、民企等又如何讲“信誉”呢?
看来“西山老虎吃人,东山老虎也同样会吃人”,“无商不奸”的现象仍然存在,只能靠我们消费者自己加强防范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