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盒子pro 小米盒子:司马璐和他编选的《刘主席语录》——华网文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3 21:30:42
司马璐和他编选的《刘主席语录》
[2008-11-23 12:18:57]
作者:李贤哲




1967年至1968年在香港以至东西方很多国家却广为流传一本与《毛主席语录》开本、封面、版式大体上一模一样的《刘主席语录》,其中辑录了中国国家主席刘少奇的一系列重要言论。在香港出版的《刘主席语录》还与在大陆出版的《毛主席语录》共同在日本引起轰动。当时,日本共产党内部分为支持毛泽东的“毛派”和拥护刘少奇的“刘派”。《毛主席语录》日文版销量曾高达15万册;而《刘主席语录》的出版为日共“刘派”提供了理论根据,所以好几家日本出版社都争向编印者购买版权。本书英文版、法文版的出版也有类似情况。此书在国际社会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由于此书早已绝版,也从未听到有人说起,在书刊中也没有见到有人论及。他的编选者就是香港的司马璐。
在谈到本书在海外热销的情况时,司马璐还颇为坦率而且幽默地说:“靠这本小书,我赚了一大笔钱,译为外文按国际惯例都给版权费。这样,我在香港才能买到多年渴求的一幢自家的住房,还到世界多国旅游。当时中国大陆破除资产阶级法权,取消了稿费,还没有加入国际版权公约,不然的话,我还应该送给王光美女士一笔原始版权费。”
《刘主席语录》是小型本、红色塑料皮,书名都用烫金字,书前面有刘本人正面半身照片,内容分编为33个专题,系64开本。扉页上印有“香港自联出版社编印”的字样,并没有署编者的姓名;底页印有自联出版社在“九龙弥敦道美丽都大厦商场二楼74号”的地址和电话号码;还印有“河洛印刷厂印刷”,1967年6月初版,定价港币一元五角。《刘主席语录》前面还有一张“刘主席、毛主席合影”和刘少奇的手迹题词:“学习雷锋同志平凡而伟大的共产主义精神。”编者这样安排,我想意在表明毛、刘曾经是最亲密的战友,刘依然是坚定的共产主义者。目录之前刊有刘少奇简历,录自香港《大公报》1959年5月11日所刊资料;书后附有自编的刘少奇生平事略。看来这是为了便于海外读者了解刘的革命生涯。扉页上印的则是“全中国的爱国者,团结起来!”在第一页上印有“最高指示”,其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五条,其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产生、职权、地位和行使职权的期限。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如果说我们国家有什么最高指示的话,理应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和法律,那是全国各个政党、团体和全国人民都必须遵守并贯彻执行的,而不应该把任何领导人的言论作为最高指示。《刘主席语录》不仅在书前列出五条宪法规定作为最高指示,而且在书后附录中收入我国1954年宪法全文,显然旨在强调中国按理要依法治国,成为法治国家。
1919年,司马璐生于江苏泰州,幼年时失去父母,自称“五四孤儿”。后由一位马姓人家收养,只读过两年私塾、三年小学,随后行乞、拣破烂、当学徒、当报馆练习生和图书馆管理员。他历经磨难,刻苦自学,发奋读书,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取名马义。1937年6月加入中共,年底到延安,曾任抗大图书馆主任等职。1939年被中央组织部部长陈云派到西安、重庆等地工作。1943年脱离中共,后加入过中国民主同盟,又自建过中国人民党。1949年底,只身从上海到香港定居。此后,他决定转向学术研究,从旧书堆中悉心搜购到很多难得的资料,分专题撰写出多本中共党史。他想以汉朝秉笔直书的大史学家司马迁为榜样,又追念他年轻时的恋人璐,便改名为司马璐。他在香港自办了自联出版社,先后出版了自己撰写和选编的十二部《中共党史暨文献选粹》以及《瞿秋白传》等专著。
他 “文革”初期读过传到香港的《毛主席语录》后,据他的长期研究,认为毛、刘二人的思想观点有同有异,毛未必全对,刘未必全错,所以就设想并且动手选编两本书,即《刘少奇选集》和《刘主席语录》,并于1967年6月在香港先后出版,大受海外华人社会欢迎。他完全没有料到,《刘主席语录》远比《刘少奇选集》更为畅销,面市后供不应求,甚至有人排队抢购,只好一再重印,先后约印五万册,并且还被译为英、法、日多种文字出版。日本有多家出版社争购版权,有的还答应送给旅日的飞机票。英文版印数最多,法文版印得最美,日文版宣传广告最多,《朝日新闻》、《读卖新闻》、《产经新闻》等各大报刊都登有此书信息。这本越来越畅销、越来越火爆的小红书曾经轰动了东西方的思想文化界。建国后,中共中央领导人的政治排位一直是“毛、刘、周(恩来)、朱(德)”,可是从1966年8月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后,刘少奇的排位从第二位降为第八位,毛泽东在会议期间又发表了《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这显然是针对刘少奇的。当时,许多人都非常关心党内两条路线斗争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刘主席语录》的出版满足了海外众多人士的政治好奇心。人们从这两本语录的对照中来分析、思考、判断中国大陆两条路线的斗争。
《刘主席语录》110页,收入语录仅190段,共3.4万字,所选切实、深刻。由于当时没有收录刘少奇尚未公开发表的言论,但不全面、不充分,却也不乏精粹、精辟言论。例如,《刘主席语录》第7页上有这样一段话:“不择手段地对付党内的同志,处理党内问题……有这种意识的人,在党内越是想抬高自己,并且用打击别人,损害别人的方法去达到抬高自己的目的……总而言之,他邪气十足,毫不正派。说这样的人能够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方法,反映无产阶级的思想,那不完全是笑话吗?”(《论共产党员的修养》,1962年版)《刘主席语录》第26页上有这样一段话:“党内的家长制。个别的领导者及领导机关,在这种党内斗争方式之下,压迫着许多党员不敢说话,不敢批评,在党内形成个人或少数人的独断。”(《论党内斗争》1941年7月2日)《刘主席语录》第27页上有一大段话讲得更为透彻:“片面地强调党内的集中制与党内斗争,强调一切不妥协,强调机械的纪律,而废弃党内民主、党内和睦与对于问题的认真讨论和批评以及党员的自觉性、自动性等。他们在党内实行命令主义,遇事武断,实行家长式的统治,实行‘愚民政策’,提倡党员的盲目服从,实行无情打击的党内斗争与惩办主义,大批处罚、开除与清洗党员,造成党员机械的纪律与封建的秩序,使党内生活死气沉沉。他们这样,虽然也可能造成党内某种一时的统一现象,但这种统一,是虚伪的、表面形式的、机械的统一……很明白,这种路线要毁灭我们党,要使我们党变成狭隘的无生气的宗派主义小团体。”(《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1945年6月)

当时香港报刊上登载的中外报刊对《刘主席语录》有不少的评价。例如香港《明报》1967年8月16日发表的司马长风的文章这样说:“一个朋友送来一本本港出版的《刘主席语录》,我觉得很好玩,就把‘毛语录’从书架上取下来,把两本语录比较了一番。”“越看越觉得,(刘)这个人有些可取之处。拿这本《刘主席语录》来说,其中有好些话非常通情达理。”用刘的一些话“来分析批评今天的‘文化大革命’,可收一针见血之效”。伦敦世界新闻社的书评这样说:毛、刘“这两个并肩奋斗不下40年的同志到底为什么发生冲突,目前的真相又为何,外界确实难明。最近香港出版了一本小小的《刘主席语录》,多多少少总算揭开了双方这场你死我活的斗争的一点内幕”。书中所载,“有一大部分在中共反刘的论文中曾经引用过。所以是一本刘少奇的言论与思想的详实记录”。
刘少奇的确有与毛泽东不同的、符合马列主义的新见解。例如《刘主席语录》最后一页引录了如下两段话:“反对毛主席只是反对个人。和彭德怀有相同观点的,只要不里通外国,就可以翻案。在党的会议上讲的,就不定罪。”(《在中央扩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61年,见《井冈山》报1967年2月8日)“清华有一个学生写了‘拥护党中央,反对毛主席’的标语……现在看来,说这个学生是反革命的结论,材料不充分。”(《在人民大会堂报告》1966年7月29日,见《井冈山》报1967年2月1日)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来看,早在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创建世界上第一个共产党组织之初,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次和第二次代表大会上都有人公开反对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只能阐述己见,耐心说服别人,最后争取到多数代表支持。十月革命后,列宁多次在布尔什维克代表大会上作报告后,允许反对派在大会上作相反意见的副报告。在党的会议上讲的,即便是错话,理应不能作为定罪根据,否则就会造成党内人人自危,人云亦云,谁还敢直抒己见呢?《刘主席语录》最后一页的最后一句语录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主席都犯过许多错误。”这本来是完全符合实际的,世界上没有不犯错误的人,即便是伟大的人物。可是在个人崇拜登峰造极的“文革”岁月,刘少奇上述这句话却成为他反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反对无产阶级世界领袖的罪证。这不禁令我想起“文革”期间流传很广的一本题为《刘少奇反毛泽东思想一百例》的“大批判”材料。其中把毛、刘二人在不同时间、地点、条件下,针对不同情况讲的意见相反的两句话对照排列在一起。
然而好景不长,1967年7月18日,江青一伙擅自决定组织召开批斗刘少奇夫妇的大会,并且对刘少奇实行抄家和人身迫害。1968年11月1日,中国大陆公布了中国共产党第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公报。这次中央全会批准了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并且决定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这标志着中共党内两条路线、两个司令部的斗争已决胜负,已有定论。从此,《刘主席语录》这本小书不仅越来越没有销路,而且被香港造反派在一个夏日的晚上11点半钟,冲进自联出版社门市部纵火全部烧毁。当时香港报刊曾以“火烧《刘语录》”为题予以报道,并有很多读者来电慰问。既已悉数化为灰烬,因此,司马璐先生于1983年11月从香港转移到纽约定居时,一本也没有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