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瓶英文:关于开展2010年度教育系统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和领导点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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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教育系统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和领导点评的通知
闽教监〔2011〕 2 号
发布时间:2011-1-12 17:37:51字体显示:[大] [中] [小]点击:200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高等学校,厅属各单位(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精神,经省委教育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从1月17日起开展2010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请认真做好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1月17日至1月21日
二、检查对象
省教育纪工委负责检查省属本科高校和厅属学校,由委厅党员厅级领导亲自带队。设区市教育纪工委负责检查省市共建高校及市属高校。省直部门管理的高校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检查。
三、检查内容
根据《2010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方案》(闽教监〔2010〕16号)的精神,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工作:
1、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学校党委(总支,下同)承担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与学校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情况;
(2)学校(学院)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反腐倡廉责任的情况;
(3)学校党委书记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特别是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以及听取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汇报等情况;
(4)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5)学校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发挥作用的情况;
(6)实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7)及时调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机构,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纳入专题调研活动,以及检查、指导下属单位(各院系及所属单位,下同)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等情况。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情况。
(1)协调落实学校2009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2)组织协调各部门落实《实施办法》,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及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3)抓好《2010年工作意见》任务的分工和落实情况;
(4)检查指导、分析评估惩防体系建设,以及协调解决惩防体系建设相关问题的情况;
(5)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组织人事以及业务处室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的情况;
(6)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建设能力和水平,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等的建设情况;
(7)向省惩防体系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和《福建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简报》等报送信息及刊载的情况。
3、惩防体系建设取得的综合实效。
(1)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创新,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肯定的情况;
(2)反腐倡廉工作经验和做法得到上级机关推广或在全国、全省性会议上交流的情况;
(3)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满意率(见附表三:公办高校测评表)。
四、检查的步骤和方法
1、查阅资料。检查组按自查统计表选取相应项目,要求被检查学校、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并予以核实。
2、实地调查。检查组根据检查内容中的专项工作及完成的进度、任务、成效及实际需要,确定若干项工作进行实地调查,重点调查学校财务、基建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
3、座谈讨论。召开座谈会,进一步了解被检查学校、单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成效和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听取有关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见。
4、听取汇报。学校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2010年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体情况,重点汇报工作特色、成效、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包括对2009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以及2011年度的工作思路。参加对象为学校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时间控制在30分钟左右。
5、情况反馈和领导点评。抽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情况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被检查学校、单位的党委(总支或支部)反馈,并由委厅领导适时进行点评。
为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本次检查组进校检查主要是进行查阅资料、实地调查、座谈讨论三个环节,听取汇报与情况反馈和领导点评将在检查后,另安排一单元时间进行。
五、注意事项
1、请各高校于1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本校指定联络人的姓名、职务、移动通讯联系电话号码传真至省教育纪工委, 联系人:石少龙,传真电话:0591-87853491。
2、每所学校检查时间为半天,各受检学校要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和相关的对照文档资料(复印件),尤其要注意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具体检查时间及有关事项各检查组会提前主动与各校联系、商定。各检查组于1月24日前提交检查情况报告。
3、各学校负责组织人员参加座谈会,参加对象须注意考虑对学校总体情况的熟悉性和代表性,既要有中层领导,又要有一般干部;既要有机关党务行政人员,又要有教学一线的普通教师,可以指派民主党派老师和学生代表参加,人数控制在15人左右。
4、各设区市教育纪工委及有关省直部门纪检组可参照本方案制定对省市共建高校及所属高校的检查方案,并向省教育纪工委备案。
六、分组及日程安排
待定。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