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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4 03:09:21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厦门经济特区建设25周年系列理论文章6 2006-12-18 09:12:00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   手机免费访问:3G.xm.gov.cn

  核心提示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25年来,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厦门特色和模式创新的发展之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协调的科学发展道路。

  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是厦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寻求经济特区发展新定位的重要举措。25年来,厦门牢固树立生态城市建设理念,科学设计并适时调整城市规划;积极建设法制环境,努力完善保障体制,不断探索机制创新;大力倡导生态经济,积极构建生态产业体系,着力推动发展转型;广泛开展能源节约,实现资源集约利用,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坚持生态优先和协调发展原则,统筹兼顾综合效益,自觉进行生态修复;鼓励引导公众参与环保,充分发挥民间组织作用,形成广泛社会实践;保证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强了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提升了全民的生活品质,推动了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经验富有创造性、体现系统性、反映规律性、具有示范性。

  厦门要加快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生态文明城市,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观念创新、文化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

  厦门经济特区成立25年来,始终坚持“以特别之为,立特区之位”,把创新作为特区发展的生命线和灵魂,努力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积极开展生态伦理教育,维护生态安全,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厦门特色和模式创新的发展之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协调的科学发展道路。

  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

  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是厦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寻求经济特区发展新定位的重要举措,意味着厦门发展理念与发展模式的创新、执政能力与执政水平的升华,以及“以人为本”公共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生态文明,为厦门特区建设25年来的高速发展提供了保障,为特区增创新优势、体现新作为搭建了新的平台,也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1.保证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厦门的发展,是综合平衡环境、资源、自然承载力前提下的可持续发展。特区设立以来,在人口、经济和建成区面积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而是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为特区长期、稳定、高速发展提供了可以永续利用的资源与环境,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2005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0.65吨标准煤,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0.54吨标准煤,万元生产总值耗电893.8度,万元生产总值耗水20.8吨,远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同时,全市环境质量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工业项目大量增加、资源能源消耗成倍增长、污染物产生量直线上升的情况下,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了优良水平,饮用水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区域环境噪声和主要交通干线噪声基本保持在功能区标准范围,生态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绩名列全国重点城市前列,并获得了“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特别奖”。

  2.增强了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动因和根本保证。特区在建设发展过程中注重保护和发挥生态环境优势,通过不断建设和发展环保项目,改善和修复生态环境,大大提高了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使厦门从特区成立之初的一个边防小城发展成为现今基础设施较为齐全、人民生活比较富裕、生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生态城市。25年来,全市生产总值增长了62倍,建成区面积扩展了约9倍,城镇人口增长了近3倍。特别是近几年,厦门坚持“两高两低”(高科技、高效益、低污染、低能耗),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和循环经济,以占全省1.3%的土地面积、6.36%的常住人口,创造出了全省生产总值的15.3%,财政收入的26.6%。2005年厦门市人均生产总值为5459美元,已达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在中国社会科学院2005年的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中,厦门综合竞争力排名全国第9位,其中环境竞争力位居全国第7,突显了厦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综合竞争力的成效。

  3.提升了全民的生活品质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直接提升了全市民众的生活品质。多年来,厦门坚持加大环境基础和公共设施建设,通过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宁静、洁净”五大环保工程,集中力量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提升和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致力于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了全市空气、水环境、海域环境和城乡生态环境质量的逐步好转。为了满足市民亲水、近山的需求,全面开展了西海域、五缘湾、环东海域综合整治与开发等生态修复工程,修建环岛路沿海岸线的木栈道,以及在天竺山、狐尾山、东坪山、仙岳山等主要山体建设山地公园和进行山体林相改造,使我市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小区面积达18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1.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8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57平方米,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先后获得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尤其是近几年连获殊荣:2003年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2004年摘取了“联合国人居奖”,2005年又以测评总分第一的成绩被评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厦门也因此被海内外客人誉为“中国最温馨、最适宜居住的地方”。

  4.推动了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生态文明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前提,是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的综合体现,它对社会事业发展既是一种需求,更是一种推进。25年来,厦门较好地解决了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物质积累与社会文化繁荣、短期飞跃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矛盾,通过建设“环保模范城市”、“人居城市”、“文明城市”,以及“科技之城”、“教育之城”、“艺术之城”,增强了中心城市功能,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了人民生活品质,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使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厦门市三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称号,并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005年,厦门市常住人口中接受大专以上教育的占13.55%,居民平均期望寿命已达75.73岁。优美的环境,清新的空气,文明的氛围,吸引了全球重大的文化、体育盛事在厦门举办:厦门国际马拉松赛具有世界上最美丽的赛道,已经成为中国两大马拉松赛事之一。近年来,成功举办了第六届全国舞蹈比赛、第四届柴可夫斯基国际青少年音乐比赛、鼓浪屿(国际)钢琴艺术节、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等全国性、国际性文化体育活动,明年又将承办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与层次不断提高。

  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

  厦门特区建设25年来,坚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经济与环境双赢的原则,坚持生态立市、文明兴市、保护优先、科学发展的基本方针,以建设生态城市、全面提升和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布局调整、经济结构优化、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等统筹考虑,促进和保障全市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1.牢固树立生态城市建设理念,科学设计并适时调整城市规划

  厦门经济特区不断发展进步的历程,充分体现了特区人思想观念的不断创新。设立特区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形势和要求,适时转变发展观念,逐步提高发展质量。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全面总结特区的发展历程,反复比较各地的发展模式,寻求最具厦门特色的比较优势,提出了建设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的战略目标。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厦门要由海岛型向海湾型城市发展及建设生态型城市。2005年又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形成了《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并批准了《厦门市生态功能区划》,提出了建设生态型城市的目标和任务,合理划分生态功能区,正确引导产业布局,逐步形成了生态城市建设理念。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审时度势,在更高的站位思索特区的发展方向,在经济和社会建设快速发展的条件下持续关注如何维系厦门特有的自然生态环境,提出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并围绕这一城市定位,要求“努力创建生态型城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发展生态文明”。第一次在市党代会的报告中正式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具体目标落实到经济和社会的整体发展之中,并以此作为全市发展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一种创新精神和科学的发展理念。

  2.积极建设法制环境,努力完善保障体制,不断探索机制创新

  在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城市过程中,把制订促进生态发展的政策法规和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作为推动全面工作的关键。

  重视完善生态保护法规规章。在全面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过程中,重视制订相关地方性法律规章和政策。1994年,《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出台,成为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随着城市建设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不断加重,还先后出台了《厦门市沙、石、土资源管理规定》、《厦门市城市绿化条例》、《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等30余个涉及生态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这些法规和文件的出台,对国家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细化,并与国家有关规定相配套和衔接,为生态城市的建设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使厦门市的法制环境建设处于全国先进水平。

  重视建立生态保护工作机制。由于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积极改善法制环境的同时,为了强化领导和协调,进一步完善保障体制,成立了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并将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任务纳入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将生态保护纳入考核体系,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部门间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制度,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逐步形成了分级管理、部门协调、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重视生态保护的区域协作。为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发展区域经济,2003年厦门、泉州、漳州三市正式组成城市联盟,利用这一平台,积极开展三个城市在海洋资源、水资源、能源等方面的统一规划,并与漳州、龙岩两市对九龙江北溪饮用水源地开展联合监测与联合治理行动,进一步展开控制和防治九龙江流域水体污染、固体污染物越界转移、海洋环境治理等方面的跨区域协作,建立互惠互利的跨地区协调机制,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3.大力倡导生态经济,积极构建生态产业体系,着力推动发展转型

  坚持以系统、全过程、长远、区域协调发展的思想为指导,大力倡导生态经济,积极构建全面涵盖三大产业的生态产业体系,着力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外延型向集约内涵型转变。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针对我市农业少而精的特点,重点对农业主导产品实施区域化布局,集中力量建设生态农业园区,培植龙头企业带动基地生产,逐步构建集系统化、标准化、无公害化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并通过引进生态农业关键技术,促进农业走上高产、优质、高效的良性发展之路,走出了一条种养结合、生态养殖、持续发展的路子,基本实现了污染物“零排放”,其中“猪—沼—果—草”的生态立体养殖已经形成“厦门模式”,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推广应用。

  重点推进生态工业。在工业生态化建设进程中,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岛内工业向岛外产业分工明确的工业区转移和聚集,引导企业运用先进的前沿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并通过创新招商模式,以产业方向、科技含量、投入强度、产出效益、环境影响、就业机会、资源消耗为标准,引进光电、电子信息、软件、生物医药等高科技、高效益、低污染、低消耗的项目进驻高新区和工业园区,高科技企业产值已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近60%。近年来,重点发展了具有高效、节能、环保等特点的新型“绿色”光源——半导体照明产业,并提出把包括半导体照明产业在内的光电子产业发展成为厦门工业的第四大支柱产业,着力推动生态工业建设。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在企业中推行清洁生产技术,降低能耗物耗,最大限度地实现流失物料回收和废弃物回用,建立生产废弃物的循环利用体系。在行业内推动形成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鼓励石化、电力等行业开展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与链接技术,对电镀、印染等行业推广废水“零排放”技术。在社会中重点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倡导绿色消费,推行垃圾分类,减少一次性产品使用,广泛开展如每年一日的“不用塑料袋日”等自发性的群众环保活动,完善多层次的资源循环利用系统,逐步探索出“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法律规范、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运行机制,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4.广泛开展能源节约,实现资源集约利用,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通过全社会的节约能源、降低能耗、开发新能源、利用再生能源,以及资源集约化利用等措施,努力突破资源缺乏的制约,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全面发展。

  加强能源节约工作。我市的能源节约工作起步早,且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近年来通过建立分类收集转移监管机制、加快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处理技术集成创新、促进处理产业化、建立健全相应法规政策等措施,积极开展固体废物的再利用与资源化。组织实施“百家企业节能工程”,以降低工业能源、交通能源、建筑能源等“三项能源”成本为重点,在全市开展企业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予以扶持。2005年,共有24家超用能企业实施了35项节能技改项目,年节电量达4000多万度。同时,将节能工作与日常生产生活相结合,推广普及各种节能设施、节能设计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如推广LED新型节能电光源、安装电器待机开关、温控开关、使用节能墙体材料、节能门窗、开发应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砖”等环保技术,有效降低城市发展能耗。

  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我市的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不到全国平均拥有量的四分之一,是一个水资源匮乏的城市。而在特区的快速发展中,面对工业项目大量增加,城市人口不断增长,用水数量急剧上升的严峻挑战,主要进行全市用水的计划管理,实行“以蓄补引”的供水秩序,建立优化配置的水资源供给体系和完善有效的水环境保护体系,全市广泛开展水源保护、污水净化、废水利用、节水工艺、节水灌溉、节水消费等措施,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重点在企业中推进水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树立污水同样是水资源的理念,广泛开展中水回用和污水净化。2005年,我市万元GDP耗水20.8吨,工业重复用水率达90.85%,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7.03%,目前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今年北京举行的第五届世界水大会上,厦门荣获了由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中国人居环境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奖”。

  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针对土地绝对量少,人均占有量低,土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市情,我市着力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采取各种措施防止粗放型用地行为。实施老企业搬迁和旧城旧村改造,实现土地的二次集约开发利用,优化用地结构;制定盘活存量土地措施,通过采取限期动工、收取土地闲置费、异地置换、收回等不同处置方式盘活和消化闲置的存量用地;整合工业园区用地,对分散的工业区进行整合,并建立以“税收门槛和地价浮动”为杠杆的供地机制,按行业对工业项目规定了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建筑容积率、绿地率、建筑系数等控制指标,进行土地使用的合理调节;开发建设了翔安火炬高新区、同安工业集中区、集美机械工业区、软件园二期等四大工业园区,采取“飞地经营”模式,推动老城区工业“腾巢换凤”,引导工业项目用地向工业区集中,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使工业园区成为集约用地的先导区、示范区。

  5.坚持生态优先和协调发展原则,统筹兼顾综合效益,自觉进行生态修复

  经济社会的发展必然会改变自然生态,但我市比较好的处理了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关系,坚持生态优先和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自觉进行生态修复。

  开展筼筜湖治理工程。厦门筼筜湖原为天然海湾,上世纪70年代初由于围海造田成为内湖,是厦门“海在城中、城在海上”的重要环境标志。但由于忽视环境保护等历史原因,筼筜湖水污染退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在上个世纪80年代,市委、市政府即高度重视,制定了综合环境修复方案和总体目标,分三个阶段总计投入资金近5亿元,对筼筜湖进行综合整治,不仅使筼筜湖重现鱼虾嬉戏、白鹭云集的自然生态景观,成为厦门亮丽的城市名片和市民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而且在房地产开发、排洪防汛等方面也取得巨大经济社会效益。

  进行海域的综合治理。厦门海域曾经是厦门重要的水产养殖基地,但在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造成水质污染、海域面积锐减、航道淤积等问题。当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我市不惜牺牲短期经济效益以确保长期生态效益。2002年投入2.3亿多元,开展西海域禁止水产养殖综合整治工作,整治面积约70.84平方公里。2004年,又开始对厦门大桥东侧2.68平方公里海域滩涂实施清淤,并进行了马銮湾海堤开口改造和马銮湾清淤护岸的前期工作,以恢复海洋活力,提高海水自净功能。2006年,全面开展了环东海域整治工程,这是科学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海洋资源,减少海域安全隐患的又一重大创举,也是城市生态工程,益民富民工程,发展后劲工程。整个环东海域规划总面积114.28平方公里,通过清淤破堤、恢复沙滩、种植海岸红树林等综合整治,将提升这一海域的生态环境质量,预计纳潮量将增加4400万立方米,水交换能力改善30%,同时,也将提升滨海生活、旅游环境,形成优美的城市生活岸线和滨水景观,成为海峡西岸海湾中一道最美丽动人的风景线。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高度评价厦门的海域生态修复工作,并将之作为东亚海域污染防治管理示范区的示范工程,在全球推广示范。

  开展“青山挂白”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针对发展建设中一些山体不同程度地遭到破坏造成的水土流失等问题,2004年开始进行了全面、有计划的对裸露山体的绿化工作,在岛内全面禁止采挖沙石,坚决关闭和取缔一批不符合要求的小矿点,启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健全矿山生态环境管理制度,重点治理交通要道及城镇周围的“青山挂白”点,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促使裸露山体恢复植被,改善景观,美化环境。

  6.鼓励引导公众参与环保,充分发挥民间组织作用,形成广泛社会实践

  厦门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已近30年,持续有效的环境宣传与教育活动已使居民养成了较强的环保意识。“厦门天生丽质,但环境容量有限,在发展经济之时,应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好厦门的环境。”这已经成为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市民的共识,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市委市政府更是注意通过扩大市民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来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城市建设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广泛的社会基础。各级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和公民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并通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评比,将公众生态意识的培养与学校教育、社区建设结合起来。厦门市历届青少年科技大赛都将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增强青少年的生态文明意识。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公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城市建设,对在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鼓励。设立市长专线和公众举报电话,及时听取公众对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鼓励检举揭发各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充分发挥和挖掘民间环保组织的作用,在政府的鼓励和引导下,ICD(鹭岛关爱日)、厦门绿十字服务社、厦门大学学生绿野协会、厦门观鸟协会等非赢利、公益性的民间环保组织,在生态文明城市的建设中起到了不可缺少的作用,自觉地把保护环境看做是自身的义务和责任。

  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考

  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是对发展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是从文化自觉逐步上升到理论自觉的过程,是符合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要求的有益探索,其实践经验富有创造性、体现系统性、反映规律性、具有示范性。

  1.建设生态文明需要观念创新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把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科学精神作为前提条件,不盲目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坚决摒弃“先发展后治理”的陈旧思维,把消极被动的“亡羊补牢”变为积极主动的“未雨绸缪”。要从消极被动的生态修复转变到积极主动的生态安全预防,不仅要治疗各种已经发生的污染,更重要的是预防各种污染的发生,要防患于未然,把“预防为主”作为生态治理的重要原则;要从各自为政的局部区域生态治理转变到协调一致的跨区域整体生态合作,搭建跨地区的合作平台,在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固体污染物越界转移、海洋环境治理等方面建立信息互通、统一行动、联合监督的协调机制;要从单一的政府管制转变为多元的各方参与,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不仅作为政府的责任,也作为企业和公民的责任,要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上发挥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以及社会公民的作用,建立多元主体构成的生态建设体系,将生态文明的观念贯穿于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和方面。

  2.建设生态文明需要文化创新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以文化创新为先导,建构人地和谐发展理论为核心的生态文化,并使之广泛渗透到社会经济、科技、法律、政治以及伦理等领域,为经济社会的生态化发展提供智力与精神支持。要建设文化创新系统,整合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研究,着力研究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具有重大理论性、前瞻性的问题,通过理论创新来破解生态与发展困境;要加强生态道德建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道德意识,树立尊重自然、热爱生命、勤俭节约、人际和谐的生态社会观、道德观、价值观,形成适应生态要求的执政方式、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要深入挖掘传统生态精神资源,注重对“天人合一”等古代哲学思想的辩证吸收,在借鉴西方生态文化优秀成果的过程中寻求文化创新。

  3.建设生态文明需要制度创新

  建设生态文明关键是要进行制度创新,从制度上解决生态环境的整体性、长期性与不可逆性问题。一方面,要建立生态战略规划制度,真正把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纳入到国民经济与宏观决策中,依据长远生态目标来规划发展步骤、发展速度、发展结构、发展方向,在此基础上确立新的以绿色GDP为指标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着眼于“善治”,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安排。要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在生态环境治理上实现更加充分的民主,不仅明确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义务,还应保障基层社区、企业、非政府组织等多主体的参与权利;完善生态立法,建立以社会公平为核心的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实现生态社会共同责任的履行和生态利益的共享;积极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运用好行政与市场手段,通过政策工具的灵活调控来应对生态风险的不确定性,降低社会成本。

  4.建设生态文明需要科技创新

  建设生态文明要重视科学技术的巨大推动作用,不断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必须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坚持科学的态度,以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科学布局和高新技术手段的研发运用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要依靠科技进步,通过新能源、新材料的推广运用、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各种手段,建设生态农业,推进工业生态化,发展生态型第三产业,确保资源的再生速度大于资源的耗竭速度,生态压力不超过生态承载力,全面提高生态风险抵御能力,促进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和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建立科技创新系统要特别重视企业主体的自主创新行为,鼓励企业加大生态技术的研发力度,使企业真正成为生态科技创新的先锋与主力军。

  把厦门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美好家园,是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展望未来,我们将积极构建“生态景观与安全格局、生态产业与循环经济、资源保障与高效利用、环境改善与污染控制、生态文化与人居环境”五大生态环境体系,实现生态经济发达、生态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生态社会和谐的奋斗目标,到2010年,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均达到环境功能区的质量标准,环保基础设施完善、环境管理现代化、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生态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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