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商情网产地价格:中国古代的丧服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7:02:37
中国古代的丧服制

  在我国古代的亲属制度中,并没有严格意义的亲等制。而是以祭奠死者时所穿丧服的等差来表示亲属的亲疏远近的制度,即为丧服制。丧服制起源于周礼,沿用至清末民初。丧服制分五等,即五服,轻重有别。

第一等:斩衰,这是与死者最亲的一种亲属所穿,着斩衰者服丧期为三年。丧服是用最粗的麻布做成,不缝下边。大臣为天子着,妻为父着,子为父着,父为长子着。

第二等:齐衰,它的服期有杖期(持杖一年)(父在为母,为祖父)、不杖期(不持杖一年)(为妻)、齐衰五月、齐衰三月(为曾祖父)之分。丧服用稍粗麻布做成,缝下边。(父卒为母扶桑三年)

第三等:大功,服丧期为九月。丧服是用粗熟布做成。(父为子,父为长女,为姐妹,为公公)

第四等:小功,服丧期为五月。丧服是用稍粗熟布做成。(为外祖父母,为堂兄弟)

第五等:缌麻,服丧期为三月。丧服是用细熟布做成。(为岳父母,为婿,为舅)

  超出五服,也叫袒免亲,即九族宗亲之内的无服亲。这种亲属无服,丧葬时穿素服,尺布缠头。

  丧服制是维护以男子为中心的宗法制度的具体表现。具有男尊女卑、以本宗为主体等特点,例如夫亡时,妻子要服斩衰三年;而妻死,丈夫只服齐衰。妻为丈夫的父母服一等斩衰;而夫为妻的父母则只服五等缌麻。父母死了,出嫁女服齐衰;而未嫁女服斩衰。同样的血缘远近,丧服则有很大的差别。可见,丧服不能准确、客观地反映血缘关系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