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拜佛手势图解:构建法律体系是走向法治国家的基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2:16:43
  构建法律体系是走向法治国家的基础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样一个判断无可辩驳,因为它只是在陈述事实。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宣布: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样一个判断无可辩驳,因为它只是在陈述事实。法律体系大厦建成与否,除了发挥最高效力作用的宪法及相关法,就要看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行政法、刑法及程序法等部门的法律是否制订了出来。按照专家统计的数据,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宪法相关法计有38件,民商法33件,行政法78件,经济法60件,社会法18件,刑法1件,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有10件,如果再算上林林总总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那更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在这样的数据面前,谁也无法否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事实。

    构建法律体系是走向法治国家的基础,中国的法制建设走到今天这一步并不容易。迈出意识形态阴影的法律,所承担的职责就是根据社会生活之变迁,适时调整和规范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而由于利益的多元化和不同客体的不同需求,几乎任何一部法律从现实吁求到最后被制订出来,往往都会经过复杂的博弈。尽管如此,从总体上看,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和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中国立法正日益迈向民主化,而这种趋势对提高良法出台的概率无疑有着良好的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样一个判断,并未否认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的可能。而这种完善,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在回答记者问时表述得十分清楚,一是清理,二是今后要注意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法律“打架”、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与法律冲突,类似现象并不鲜见,这需要清理;有的法律文本中大量使用非法律语言,有的法律脱离实际不具操作性,也有法律偏离公正目标,对此除了“修正”,更宜引起重视,以便使立法质量得到切实上升。

    诚如吴邦国所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实现的是“有法可依”。而众所周知,中国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有法可依”,显然只是法制建设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一个很朴素的道理是,立法是为了用法,如果一部法律历经曲折而未能进入诉讼领域,则意味着其未被激活,没有起到法律应有的调整和规范的作用,也意味着此前消耗的巨大立法成本被浪费。而法律一旦进入诉讼领域,能否通过司法过程彰显其应具的公平公正之价值,换句话说,我们如何在法律体系得到构建这样一个基础上,在司法领域也取得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更当是所有关心中国法治进程的人现阶段着重思考的问题。
    温家宝总理在谈到法治精神时曾经引用了明代张居正的一句话,“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这是至理名言,值得我们听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