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生活环境是什么:7.努力实现从外出打工的“民工潮”到“返乡创业潮”的转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10:26:25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中期开始,我国的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全国4.8亿农村劳动力中,1.6亿在各地从事乡镇企业和其他非农产业,3.2亿为农业劳动力。据测算,农业实际需要劳动力约为1.7亿。我国农村现有1.5亿富余劳动力,而且每年新增劳动力600万人。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07年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达1.26亿人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1.5亿人,活跃在全国大中小城市甚至国外的农村民工有2.26亿。《中国民工调查》公布中国现有民工 3.12亿,其中广东有6300万。
    他们一方面为城市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有力地促进了城镇的繁荣,成为了城镇发展不可缺少的生力军。另一方面通过到城市打工增长了见识,学得了本领,增加了收入,改善了家庭及农村的面貌,为农业农村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农民工存在着以自发输出为主表现为盲目性和无序性。表现在以短暂输出为主存在着不可持续性、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出现了人们戏称的“三八、六一、九九”的现象,长此以往势必影响农村的稳定和发展。怎样做到农民工的有效合理转移,努力实现从外出打工的“民工潮”到“返乡创业潮”的转变,达到一进一出的良性循环目标,,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2004年、2009年中央连续下发6个“一号文件”,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尤其是出台的许多“惠农”硬措施,使农村的创业环境更稳定、更优化,对农民工返乡创业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因此,近年来,一批又一批曾经在全国各大中城市或沿海发达地区务工经商的农民工,陆续带着技术、项目、资金返回到自己的家乡创业,不仅正在形成农民工返乡创业潮,而且正在滋生农民工返乡创业群体,并正在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我们应该高度重视这种新现象,更应该充分认知农民工返乡创业是一个促进农民增收、提高经济质量、促进农村扶贫、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突破口,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倡导、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把农民工返乡创业与农村扶贫有机结合起来,走出一条扶贫开发的创新之路,为全省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大发展注入勃勃生机和持久活力。
一、近年来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
2004 年我省农村富余劳动力750万人,每年新增20万人。按此推算,我省目前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应为830万人左右。从2004年开始,我省逐年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资金投入,不断拓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途径,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4年,全省累计转移415万人,培训53万人;2005年为492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100万人;2006年累计转移570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100万人;2007年上半年已累计转移617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63万人。
二、近年来我省农民工返乡创业基本特征
(一)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数量较少。
据统计,目前全国近500万农民工利用在外学的技术、管理,积累的经验和资金,返回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和创办工商企业。我省目前富余劳动力转移人数为617万人,约占全国劳动力转移总数的3.85%。据有关部门测算,返乡创业农民工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4%左右,我省由于工农业发展水平与全国相比较为落后,据估算,我省返乡创业农民工约占外出务工人数的2%,大约有12万多人。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合作推出的专稿——“百县农民工回乡创业调查”,除北京、上海、西藏等以外的28个省的101个县,并从每个县抽取1个中等水平乡镇的3个行政村,调查该村所有返乡创业人员的情况看,对301个村的调查,回流农民工3.7万多人,占外出农民工的23%,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0%。其中回乡创业者占回流农民工的16.06%。据对3026名回乡创业农民工的调查,1990年以前回乡创业农民工的只占4%,1990年至1999年回乡创业的占30.6,2000年之后回乡创业占65.4%.其中2003年以后就有43%左右的打工者回乡创业。据我们对河南林州10个村的调查,2002年至2006年回乡创办企业的人数增长了97.8%,回乡创办的企业总数增加了57.8%。据对江西省丰县10个村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调查,2002年至2006年回乡创办企业的人数增长了203%,回乡创办企业增加了 250%,回乡创业人数的67%是2003年以后增加的。企业总数中的71.5%是在2003年以后创办的。可见,农民工回乡创业步伐正在明显加快,它打破了农村劳动力长期向城市和发达地区单向转移的旧格局,呈现出农村劳动力双向流动与双向就业的新局面。尽管目前外出务工的农民返乡创业的人数还不算太多,但这些人的能量很大,创新精神也比较强,他们代表着发展的先进生产力,是广大农民发家致富的带头人,对农村经济社会特别是对农村贫困地区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随着外出农民工的增加和时间的推移,返乡创业人数也必然增加,并成为农村一个新的群体,形成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创业的格局,为农民提供容量大、门坎低、易接受的就业渠道,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据测算,一名返乡创业人员,每创办一个企业,平均可带动7-8个人员就业,初步估计,我省12 万多返乡创业人员,可以安排80万左右农民的就地就业问题。
(二)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一是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少返乡创业农民工在政府的支持下,返乡兴办规模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将小农户与大产业、小生产与大市场进行有效的对接,发展起来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二是兴办“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产业集群、农村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三是兴办配套配件产业从事非农产业。许多返乡创业人员利用在城市和大中型企业工作过的经验和技术,抓住规模企业产业链条向前和向后延伸的机遇,主动接受大中型企业的辐射带动,积极发展为大中型企业服务的配件配套企业,促进一批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实现了产业发展的合理分工。其特点:一是回乡创业者以第一代农民工为主,回乡创业者的平均年龄为39岁,年龄在30岁至45岁之间的占了63.9%。二是回乡创业者大多从事非农产业。农民工回乡创业的产业分布情况看:第一产业占28.3%,第二产业占30.7%,第三产业占32.1%,其他8.9%。三是经营形式以个体和私营为主,企业规模较小,个体经营占 68%,私营企业占20.2%,股份制企业占6.5%,承包、租赁经营占4.6%。四是回乡农民工半数选择在离家较近的小城镇创业和居住,回乡创业者选择在村创业的占总调查人数的46%,其他54%的创业者则集中在(集)镇。
三、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重要作用
(一)返乡创业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
返乡创业者中有相当数量的人依托打工时掌握的各种资源与家乡的各种资源进行了整合,从事特色规模化种植、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他们不仅带回了家乡缺乏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而且还起到了相关技术的示范、推广等作用。拓展了农村经济和产业发展的空间,改变了农村经济单纯依靠农业的格局,改变了农村的产业结构。如:如宣威市江丰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的张玉竹,她外出务工时到杭州、丽水等地学习食用菌种植技术。返乡后利用家乡的包米杆、包谷骨头进行了食用菌栽培,带动当地农民,取得了较好的效益。
(二)返乡创业为农民增收开辟了新的渠道
农民工回乡创业在促进城镇经济和城镇化的同时,又为当地农民创造了新的就业岗位,为农民就业和增收提供了有效途径,使农民就地就近进入二三产业。如:保山市隆阳区金龙面粉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光元16岁到德宏州打工,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已积累了丰厚的资产,2005年他回乡投资500多万元,接办了金龙面粉厂,吸收当地农民就地转移,促进了农民增收。
(三)返乡创业成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效载体
农民工返乡创业开发了农村的人力资源,培育了一批企业家,造就了一批新型产业工人,塑造了一批新型农民,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回乡创业者来源于农民,又反哺农业。创业者通过吸纳农村农业富余劳动力,扩大了农业的规模经营;通过对农业资金支持,提高了农业的技术装备水平,改善了农业的基础条件;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和营销网络建设,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条,促进农业生产向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成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效载体。
(四)返乡创业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返乡创业者通过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合伙、独资经营等形式,创办、领办企业,促使资金、先进技术等企业资源向农村地区集中。经过市场这所“大学”培育出的农民创业者,具备了较强的市场开拓意识和创业能力,为农村提供和储备了大量的人才资源,其中的一些人已成长为现实的企业家。以这些人才为核心,以企业为载体,吸引了资源、资金等要素的就地优化配置,大大提高了县域的资源整合和集聚能力,有力地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快速增长。
(五)返乡创业成为吸引人才回流农村的有效途径
外出打工农民多数都是受过一定文化教育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这些人的外出在为农村发展带来了信息和收益的同时,也使农村失去了一部分素质比较高的劳动力,无疑是农村人才的一种外流。而农民工回乡创业,不但带回了资金、技术和市场信息,更带回了都市文明和现代消费观念、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人力资本又有了新的提高。
(六)返乡创业促进了小城镇的发展
农民工回乡创业一般都在城镇和县城开办,这是因为:(1)集镇更靠近市场,物流量相对大,购销两便;(2)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相对较好;(3)经营内容以工商业为主,纯农业开发的是少数。在集镇和县城办厂、开店,既增加了集镇和县城的实际人口,又增加了经济总量,特别是扩大了税源,这是成本最低的一种小城镇扩张之路。
总之,农民工回乡创业,通过发展乡镇企业,真正实现从外出打工“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加法”向回乡创业“一人创业、致富一方”的“乘法”转变。
四、云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制约性因素
一是政府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创业环境差。
一些地方政府虽然出台了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但许多创业者反映政策并未落实到位,办事程序依然繁琐。如有的地方办完工商、税务、环保、卫生、消防等相关手续最快也要2到3个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前景存有忧虑,导致帮扶配套服务不到位,一些关系到农民工返乡自主创业特殊的、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没有兑现,甚至存在着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极大地打击了不少创业者的创业热情。
二是企业流动资金难以筹措。农民工的“原始积累”往往在创业投资阶段就基本耗尽,企业投产后,因大部分是租用场地,没有房产抵押,很难从银行获取贷款。因此,许多企业由于流动资金缺口大,无力满足批量合同,痛失不少商机。
三是企业技术人才难以留住。由于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大部分企业分布在乡镇,工作环境差,生活艰苦,难以留住技术人才,严重影响了企业发展。
四是企业创业路子难以拓宽。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模式,大多数是规模小,且多为劳动密集型和手工操作的小型加工厂,具有明显的“三低三少”特点,即:产品科技含量低、市场竞争能力低、企业管理水平低,名优特产品少、深加工产品少、产品订单少。这种特点是企业创业路子难以拓宽。
五是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管理落后,经营不善”是农村的个体、私营企业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一是受经营者教育程度和知识的限制,思维方式比较传统,不少人营销观念落后,市场开拓能力差,短期行为严重,缺乏长远眼光。二是家族式管理,决策不民主,机制不合理,难以适应市场变化。三是技术水平低,产品品种单一,档次低,缺乏竞争力。
五、对策和建议
尽管农民工返乡创业存在着种种制约性因素,但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农民工返乡创业对于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综合素质,特别是科技文化素质,对于扩大贫困户的就业范围,提高贫困户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农村的扶贫开发起到较大地推动作用,地方政府应该做好适时引导和务实服务等工作,保障和加强农民工的返乡创业热情,推动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一)提高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认识:一是把实施“返乡创业工程”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输出打工者,引回创业者”的新理念,将实施“返乡创业工程”作为破解“三农问题”的一个好做法;二是依托市、县、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工作,通过税收、土地征用、创业培训等政策扶持创业,并精心构筑创业载体,在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分设返乡创业园区;三是积极宣传回乡创业典型,组织开展“创业之星”等评选活动,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对尚未返乡、但已经在外地创业有成就、想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进行帮助,引导、鼓励他们返乡创业,增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意识和荣誉感。
(二)改善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环境:一是以城镇为中心,搞好小城镇发展规划,加速城镇化步伐,做好硬件建设;二是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政府效能建设,转变工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简化投资手续,提高服务水平,克服部门关卡多,办事难等问题, 强化市场、技术信息的服务职能,真正树立起小政府大服务目标,努力为回乡创业者提供各种便捷的服务,树立良好的区域形象。
(三)保持农民工所办企业发展后劲:一是定期免费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进行文化、法律、政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不断给他们充电;二是有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聘请国内、省内有关专家给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授课或做现场指导,使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尽快具备企业家必备的个人素质和创业能力;三是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建立返乡创业者协会、返乡创业基金会和行业协会等民间团体,保障返乡创业农民工的多种权益。
(四)拓宽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融资渠道:一是解决农民工创业资金来源,对符合要求的农民工创业者从贷款额度、还贷时间上放宽限制,改善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融资服务;二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改革现行的贷款制度,改进资信评估制度,建立信用档案和评级发布、失信惩戒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继续采用信用证制度、农户联保贷款制度、各种抵押制度,并大力推进“农村信用工程”的建设;四是试行农民承包土地抵押,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发展基金,以企业会员制为基础的农村信贷担保资金等;五是逐步放宽政策,允许民营金融机构进入民间融资领域,促进资金信贷的市场竟争,激活金融机构的信贷机制,积极吸引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入股,形成深入社区、根植乡镇企业、互信共荣的机制;六是促使从事农业信贷工作的金融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和从事的养殖业项目以及非农产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五)出台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一是明确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扶持政策等方面的内容,争取在财政、金融等政策方面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给予一定支持;重点在工商登记、资金、技术、人才、劳动力、税费、创业培训、人员招聘、土地使用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使农民工回乡创业同招商引资一样享受同等甚至更为优惠的待遇。二是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好的政策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六)打造发展平台,积极引导外出回乡农民创业。作为贫困地区,输出劳动力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通过“输出——回引——转移”这条路径,使打工者从“挣票子、盖房子、学点子”转到“换脑子、创路子、办厂子”上来。要采取招商引资等多种形式,积极为回乡农民打造二次创业平台,以此带动农民增收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一要打造物质平台,吸引回乡农民创业。结合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小城镇的建设,科学规划,精心布局,积极创办“回乡创业园”、“回乡创业一条街”等多种形式,鼓励回乡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和农业规模经营,成为就近吸纳贫困地区劳动力的重要渠道,并通过这种“能人带动”,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同时鼓励回乡农民围绕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思路,从事用地较少、而占用劳动力较多的高附加值的园艺产品和畜产品生产、加工,为贫困地区农民开辟“农忙种田、农闲挣钱”的致富门路。二是打造政策平台,引导回乡农民创业。从信贷投入、项目匹配、税费征收等诸多方面提供优惠,在人口管理、教育、住房、土地等方面,制定吸引外出人员回乡创业的政策,为一批能人回乡创业提供宽松的环境。三是要打造情感平台,扶持家乡建设。以浓郁的乡情、亲情,激励外出务工人员关注家乡建设,支持家乡建设。同时树立一批返乡创业典型,加强宣传和推广,给予适当的表彰与奖励,发挥回乡人员在各行各业中的能人带头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

(七)大力关注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农民工是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大军,城市和企业的发展已经离不开他们,过去把农民工,作为一个短期行为或者短期策略来看待,给社会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因此要把农民工进城提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来制定相应的方针和政策。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将会引起社会动荡。“新生代农民工”目前专指以80后、90后为代表的新一代农民工,他(她)们在目前的1.5亿跨省流动农民工中占六成份额,总数约9000万人。随城市(镇)化进程之推进,这一社会群体的总人数正以每年800万~900万人的速度快速递增。十年或要不了 10年,该群体的总人数将突破2亿甚至更多。鉴于城市(镇)化进程还须持续30年~40年,不出10年,“00后”还将不断加入其中,若继续回避这一庞大群体的利益诉求。他们的劳动供给和就业行为明显不同于第一代农民工。在不同时代成长的农民工有着不同的阅历和自身不同特点,导致他们追求目标、偏好等不同,因此,仅仅将农民工视为同质群体的传统研究方法不能了解当今农民工劳动市场的供求状况。从经济学的角度说,新生代农民工因为他们的效用和目标函数与第一代农民工的差异导致了他们的劳动供给函数及其在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均衡点与厂商需求之间存在“缺口”而出现“民工荒”现象。他们的市民化问题如不能顺利解决,将直接关系到城乡的社会稳定。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第二代农民工是更需要市民化也是更容易市民化的群体。他们更加渴望城市的文明,意识和行为已接近于城市人,但因为个人、制度和市场等多方面原因依然滞留在农民工队伍中。随着第二代农民工进入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如果长期不能迈过市民化这道“门槛”,累积到一定时期和规模时很有可能引发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要把农民工进城提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来制定相应的方针和政策。

云南省政府扶贫办  张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