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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更高更大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马鞍山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0年03月02日07时56分   来源:皖江在线-马鞍山日报
(2010年2月26日)
张正耀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马鞍山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的任务。
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回顾
2009年,市委、市政府在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全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毫不放松反腐倡廉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市委理论中心组多次组织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出席反腐倡廉方面的重大活动。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市委常委和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带队,检查考核重点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以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实现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的作用有效发挥。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和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坚决服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全力维护企业的稳定和发展,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春良同志批示将我市的做法印发全省。围绕开展“企业帮扶年”活动,强化投资环境监测工作,督促解决企业反映的具体问题。围绕贯彻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政令畅通、任务落实。制定《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问责意见》,实行明责、施责、问责“三责”管理,强力推进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开工建设。牵头开展向山地区矿产资源生产经营秩序整顿,关停非法销售低品位矿石的企业,斩断了污染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一支主要源头。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专题调研,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在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此项调研,得到市委书记郑为文同志“理论有高度、实践有深度”的充分肯定,并入选全国纪检监察优秀政策理论调研成果选编。
(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探索有序推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9名党员干部(含副处级干部3名)因失职受到党纪或政纪处理。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推进、边完善的原则,加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的探索力度,实现由建立制度向实施制度推进、由启动预警向拓展预警推进、由机关带头向基层落实推进。全年共对4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94名科以下干部和7个单位领导班子实施预警谈话,收缴超标准公务用车1辆、人民币9.35万元、美元4000元;责令归还长期借款和违规使用资金17.18万元、美元1000元。我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在“全省反腐倡廉好制度”评选中获得一等奖,《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杂志和中央纪委网站分别作了介绍。强力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既鼓励自查自纠,又加强重点检查,全市共清理出“小金库”168个,收缴财政资金988.64万元,撤销银行账户75个,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与市纪委监察局签订了禁设“小金库”的承诺书。认真开展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等工作,2009年全市公款出国(境)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和用电、用油、用水支出四项指标压缩均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和专项检查,召开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会,组织全市2594名乡镇、村和基层站所党员干部学习测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易读本》。着力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完善民主理财制度,积极实施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打造为民服务“绿色通道”。
(三)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有力开展。2008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在市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全力配合省纪委和有关司法机关查处吕金宝、王海风、程李明等三起案件,有效协调市有关方面做到干部思想不乱、正常工作不乱、社会秩序不乱。市纪委监察局还注意把握办案的时机、节奏和力度,立案查办了市公路局原局长李皖生、市安监局原副局长焦方敏和当涂县财政局原局长蒋星昇、发改委原主任何炜晶等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在办案工作中,坚持将“安全先行”放在首位,以“慎之又慎、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严谨作风和工作态度,把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各个环节,严格使用和管理办案措施,切实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开展涉案款物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管理。200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001件(次),初核违纪线索112件,累计立案93件104人,结案83件。处分党员干部94人,其中受党纪处分83人,政纪处分20人,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457万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向纵深拓展。精心组织“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为党员干部作反腐倡廉党课报告。全市党政机关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纠正和克服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大力学习宣传四川南江县纪委书记王瑛同志先进事迹,在全市评选表彰20名勤政廉政优秀领导干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转发省纪委关于查处吕金宝、王海风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两个通报,组织市厅级领导干部、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直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赴省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发挥家庭助廉作用,庆“三八”共筑家庭廉洁防线座谈会受到好评。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全市2万多名干部群众观看红色经典黄梅戏《江姐》,举办大型廉政公益广告发布和“扬正气、促和谐”优秀公益广告展播活动,树立了一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开展年度反腐倡廉“十件大事”评选活动,加强马鞍山党风廉政网站群建设,扩大了我市反腐倡廉工作的影响力。
(五)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有新进展。紧盯涉农、医疗、教育、社保等重点领域,开展全市午季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和粮食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检查,督促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制定实施“医务人员五条禁令”推进医德医风建设,深入检查全市8家主要医疗服务单位集中采购药品情况。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明令禁止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收取13项费用,责令清退违规收费38.76万元。对16家单位38个社保基金账户进行检查,促进社保基金规范管理使用。在办好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基础上,创办《马鞍山日报》“政风行风之窗”专栏,出刊25期,重点追踪报道的146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开展全市政风行风和效能评议,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印发5000份《效能禁令》桌卡,开展多次效能巡查,11名违反效能禁令的直接责任人受到处理。全年受理效能投诉94件,已办结85件。对党委、人大、政协及“两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清理,撤销44项,合并25项。
(六)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不断深化。建立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和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把原分散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交易活动的监管权限,统一划归市招标采购监督局行使,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转让等交易活动全部纳入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进行。强力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全市410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审批环节共压缩884个,办理时限压缩3273个工作日,申报材料减少562份。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采取公推竞职的方式选拔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推行清单式检查方式,促进干部任用条例有效落实。严格执行干部提任前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制度,市纪委向组织部门反馈91名拟提任和转任县处级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全面清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情况,积极推动统一经营管理。改进非税收入收缴方式,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罚)缴分离制度;对接审计信息系统与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强化对非税收入的审计监督。
(七)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及时启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建设项目排查活动。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和50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下发18份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34个问题。纠正处理招投标违规行为26起,公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10户建筑企业及13名个人,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强化派驻监察工作,查处慈湖河整治工程中虚报项目骗取补偿案件,追缴补偿款12.8万元,通过派驻监察累计节约资金5000多万元。加强对土地市场监管,清理闲置土地16宗,立案查处6起土地违法案件,责令房地产企业补缴土地出让金5.7亿元。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立案调查违法排污案件55件,实施行政处罚42件、处罚金额77.3万元。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节约采购资金2371万元。加强对粮食清仓查库、人事考试、征兵、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参与省监察厅、省交通厅开展的马鞍山长江大桥派驻监察工作。
(八)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能力建设。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争做党的忠诚卫士、争当群众的贴心人,积极创建推动马鞍山又好又快发展的先进机关。抓住中央高度重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机遇,全力推动中央纪委〔2009〕9号、1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在解决县区纪委监察局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领导职数、经费和装备保障等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成立市纪委监察局电化教育中心,增强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力量。加快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重点培养办案骨干,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建立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同志联系基层制度,重视学习型机关、四优文明机关建设,多次组织机关干部深入企业农村考察调研,促进作风和能力建设。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有力度、有创新、有特色。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作风不正,少数党员干部不廉洁的行为依然存在,极少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以身试法;对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还不到位;制度的执行力还不高;奢侈浪费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比较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还时有发生;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努力解决。
二、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主要任务
今年是我市实施“坚持科学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建设具有时代特色的现代化大城市”发展战略的第一年,也是突破发展瓶颈、加速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机关效能和干部作风建设,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推动全市更高更大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促进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做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政治纪律,严禁公开发表或散布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保证党的建设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执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服务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6653”现代产业体系、实施“1255”城市发展战略、“开门大招商”、“项目推进年”等决策部署,重点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土地征迁、城市拆迁和城乡拆违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突出重点,整合监督资源,改进方式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效果。健全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深入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统筹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效能各项工作,扎实完成好今年惩防体系建设的阶段性任务,加快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要将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要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坚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理念,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更多地从制度层面思考问题,养成严格执行制度的行为习惯,把按制度办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形成自觉落实制度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按照中央、省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巩固和拓展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以来的工作成果,需细化的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配套的抓紧制定配套措施,着重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上下功夫,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努力做到防范为先、制度在先。进一步抓好制度落实,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并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的问责、纠处、通报力度,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落实制度的有效性。
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由党委政府领导带队,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完成惩防体系建设任务情况暨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强化责任追究。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积极引导和督促职能部门发挥业务优势,整合利用各种资源,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强化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好的思路和办法,切实解决体系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完善抓惩防体系落实的责任机制、督查机制、考评机制、奖惩机制和保障机制。
(三)积极推动廉洁从政各项工作,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认真贯彻今年1月18日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重视对干部住房问题的社会反映,继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切实纠正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规范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准入制度,加强对其资金管理。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处理。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省实施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审计工作,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认真执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情况的规定。积极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的完善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的意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实践,在继续做好“三个推进”的基础上,重点从实施主体、预警线索、部门配合、长效管理等四个方面完善机制,进一步增强预警的应用性和有效性,提高预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在结合和融入上下功夫,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将预警领域拓展到优化投资环境、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效能建设、信访维稳等方面,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衡量工作,用科学发展的标准判断是非,支持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重视发挥预警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健全完善职责,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发挥预警工作的综合效应。加强对基层预警工作的指导,将预警工作覆盖到市县区各部门,延伸到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四)大力推进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更高更大更快发展的良好环境
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按制度办事,带头管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干部。逐步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制度,加强法律法规、纪律要求的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进一步营造干净干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坚持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限时办结。坚决制止“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对作风飘浮、弄虚作假、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提升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开展民主考评“百名科长”和评选“十佳”服务窗口活动,着力解决行政效能“中梗阻”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和扩大审批流程再造成果,积极探索施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网上行政审批,完善并联审批运行机制,推行工商注册登记“一表制”和建设项目收费“一单制”。推进审批监管方式创新,加快建设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流程、办事效率、收费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察,推动职能部门自觉依法行政、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采取明查暗访和项目跟踪等方式,对全市各单位尤其是直接服务、保障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经济管理部门,进行经常性、不定期的效能督查。加大效能问责力度,对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力,在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上存在效能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并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重视外来投资者和各类企业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投诉,及时查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企业过程中的“吃、拿、卡、要、拖”等行为。认真解决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清理规范针对企业的检查考核活动,深入治理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公用事业单位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价格欺诈等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
(五)严格维护党政机关形象和公信力,着力解决社会关切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要着力抓好五项工作:(1)继续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巩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成果,研究建立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长效机制。(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着手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探索。(3)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4)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5)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要严肃处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也要按照以上要求,制定相关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加强对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制。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新设审批事项,要开展听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维护绝大多数群众的基本权益。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救济资金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监督体系。
(六)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
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在办案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人性化办案”的理念,在认真依照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纪律规定开展办案工作的同时,立足于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采取政策攻心、法纪教育、思想感化、证据合围相结合的办案策略,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要认真总结推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长期积累的办案工作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和内部监督工作,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贯穿到办案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办案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办案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促,强化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健全网络举报、受理、信息收集和研判处置机制,发挥人民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排查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确保办案质量。加大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力度,深入开展以案为鉴的警示教育。以提高办案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积极探索发挥乡镇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有效办法,加强重点部门、未设纪检监察机构的部门及街道的纪检监察工作。
(七)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
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及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善并认真落实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强化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机制,开展廉政风险点管理。针对项目的确定、工程招投标、项目变更、工程质量、工程款支付等重要方面,准确查找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科学制定预警防范措施,全面加强监控。
继续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零申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设立“小金库”的违纪行为,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健全和完善有关财经制度。加强财政金融、审计监督和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着力形成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延伸。巩固和拓展招标采购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充分发挥新组建的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职能作用,统一规范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的招投标活动。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行为。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体系,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投资评估论证、项目公示和投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探索医疗机构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八)认真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着力解决少数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实、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问题。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解决虚报浮夸、与民争利等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专项清理工作,严肃查纠“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健全“三资”监管工作运行机制。巩固和发展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成果,认真总结“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组”的实践经验,积极推广“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乡村两级组织权力运行机制。注重查处引发村民集体访、越级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腐败问题。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找准抓手,深入推进学校、公用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
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整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与街道、社区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今年将对各地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一次检查。
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企业特色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完善相关监督管理措施,加强对企业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即将出台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逐步推进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离不开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新要求,以增强“五种意识”来进一步推动自身建设。要增强政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水平。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会运用科学发展观来观察和解决问题,坚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谋划和推进工作,更加自觉地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找准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要讲究政策和策略,改进方式方法,正确把握推进工作特别是查办重大复杂案件的时机、节奏和力度,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增强表率意识,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带头遵守中央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规定,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对照“四个对”的标准认真解决自身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谦虚谨慎、艰苦朴素、勤奋敬业、清正廉洁。要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既要学法、懂法,用系统的法律知识武装头脑,培养强烈的法制观念和崇尚法治的精神;又要用法、守法,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纪政纪国法,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做到客观公平、程序正当、秉公执纪。要增强创新意识,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将反腐倡廉理论、形势、任务和要求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探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机制,推进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的创新,不断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要增强宗旨意识,保持密切联系群众的良好作风。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作为永恒主题,在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王瑛、沈浩等先进人物的系列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心里装满群众”,以群众认可作为最大的褒奖,为民解忧、无私奉献,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同志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成好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让我们在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奋发努力、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不断取得反腐倡廉新成效,为把马鞍山建设成为现代化大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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