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刀衔接玩法:医院哭穷医生自曝靠服务费没法活 北大教授斥其胡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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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哭穷医生自曝靠服务费没法活 北大教授斥其胡说(2)

2011年03月17日 08:44
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王珏磊 郝迎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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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入仍然欠缺?

实行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取消公立医院15%的药品加成,是卫生部近两年着力推行的改变以药养医的途径之一。据报载,截至去年底,全国已有26006个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占总数的51%。

但“零差率”显然尚未延伸至县级医院。据记者了解,在靖江市人民医院,药品加成并未取消。“像乡镇卫生院现在开始使用基本药物,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与支出无需挂钩,政府是有补贴的,至少会保障医护人员的工资。而我们现在的补贴太少了,把药这块去掉,连医院的水电费都交不出来。”上述科室主任告诉记者。

县级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在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医院管理研究专家庄一强看来,确实面临严峻挑战。“三级医院有丰富的优质医疗资源,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以后,基本上由国家主导,生存与发展都没有太大的问题。处于两者挤压中的县级医院,必须要完成转型,否则新医改的成功只能是一句空话。”庄一强称。

曾对内地县级医院的生存和发展现状进行过调研的庄一强告诉记者:“之所以切不断以药养医,主要是涉及药品损失的这一块怎么来补偿的问题。如果也像基层卫生院一样实行收支两条线,就需要政府全部把它背起来。举个例子,一个县医院的收入大概在1个亿左右,它的药占比在50%,也就是5000万元,乘以15%的批零差价,是750万元,如果医院把药品这块切掉,就需要政府把这750万元补齐,现在各级财政没有计划来补贴这部分,这就是医药分家推了这么久还分不了的原因。”

但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并不同意这种说法。“说政府财政投入不够,这是胡说。就像餐馆一样,医院提供服务,老百姓看病来付钱,照样能运转,干吗非得财政给钱呢?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形成医保机构与医院之间正常的价格谈判机制,这才是医改的核心所在。”

在顾昕看来,医保机构与医院的价格谈判之所以没谈顺,“首先是因为医保没占付费的大头。今年卫生部提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要达到70%,说白了就是医保要占大头。占了大头就会有比较强的谈判能力。其次是医保机构具有区域垄断性,你不能随便换。但这两个还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医疗服务的定价权在物价局手里。本来应该是双方谈判定的价格,却有第三方来插手。物价局管着4000多种基本医疗服务和药物的定价,而除了一些新增的医疗服务项目外,过去已有的项目全都定得太低。医院行医赚不到钱,就是因为医疗服务定价太低造成的,这与政府投入多少根本没关系。”

而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价的规定,在顾昕看来也很荒谬。“物价局给药品都定了最高零售价,却又规定医院只能加价15%来卖,那医院肯定就进贵的药了。”他给记者举了个例子:芦笋片的最高零售价规定213元,如果同一家药厂的同一种药物有两个供货渠道,30元的和185.88元的,公立医院无一例外,全进185.88元的,从中它能赚取15%的差价,27.12元。“但如果你只定个最高零售价,213元,不管医院加成多少卖,那医院肯定去进30元的了。就算它翻四倍卖,也不过120元,医院从中赚的也多了,老百姓也得益了。医院到此为止确实没解除以药养医,但那又怎样?价格下来就行了。再让医保机构和医院直接进行价格谈判,就更便宜了。这样,医院就真的会集中采购了,从药厂直接进药,流通环节太多自然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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