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带钢t的什么牌:生命体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5:05:35
文学主于美 ,但只有注入真情才会感动人——这是真文学;文学应闪现理想之光,而其间必然与作家的生命体验与美学追求相伴。

    就“文学理想与审美表达”而论,笔者以为,其中作家的襟怀境界尤为重要。

    作家的生命体验与诗性情怀

    文学创作,归根到底是要表现作家感受和体验过的人生,而且须有其独特的心灵世界的映照。所谓作家的生命体验,当然不仅止于一般性的人生经历和经验,而更主要的是指在特定的人生遭际中,主体对于在世界(人事、自然)灵肉俱至的感受和体认,即于自觉或不自觉中,将自己的全部生命放上去,以真切的生命投入而获得对人生世事的深切领悟。其间可能有分明的笑,更有不分明的泪,但无论是笑还是泪,都是将主体的心灵世界升华为生命哲学高度的把握。诗性情怀与之相随而生,相伴而在,并于自然而然间达到对现实生存、特别是现实功利目的的精神超越,其灵性所在,可于有限中融通无限。

    独特的生命体验可能成为作家生命意向和人生态度的重要奠基,同时也以整合的方式存在于作家的心灵中,形成创作前的意向性准备和进入创作的重要资本,除了会情不自禁地将这些切身体验过的生活在自己的创作中表现出来之外,这种人生际遇中刻骨铭心的体验,还会影响其对现实生活的感知方式、情感态度、选择取向,直至审美倾向、理想追求和作品的基调、风格等。作家深切而独有的生活生命体验和诗性情怀,在创作实践中的真正体现,通常要具备这样的资质: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体察纷扰繁杂的世态;用审美的眼光重新审视自己感受和体验过的人生,并能将生活体验中的苦难和不幸转化为美学的崇高感。要达到如此境界,则必须进一步实现其生命体验在人格精神和哲学命意上的超越。优秀的作家往往都凸现为一种超拔凡庸的人格力度和凝眸人生的穿透力量,即如朱光潜所说:“大诗人先在生活中把自己的人格涵养成一首完美的诗,充实而有光辉,写下来的诗是人格的焕发。”

    作家实现生命体验在人格精神和哲学命意上的超越,首先要有自身人性的顽强和人格的崇高。就中外文学史而言,许多作家由于个性突出和通常不合流俗的品格,往往难以成为追逐世俗功利的强者,而自身的不容于时、见弃于世的现实遭际,又多有苦难和不幸相随。所以,如果总是沉浸在痛苦和悲伤之中,没有对人生苦难和悲剧命运的顽强克服,那么,就体现不出主体意志,体现不出生命的坚韧,就不会有美感的转化和艺术精神的升华。伟大的精神源于人性的坚强,坚强的人性导致与之相应的理想信念与审美格调。如同只有屹立江中的巨石,才能激起飞溅的浪花,只有傲视风雨的林木,才能发出震撼山岳的呼啸,作家只有虽饱经苦难、不幸的人生遭际,却仍不降心志,不掩芒角,才能有对苦难直面相对的深刻理解,才会发出孤竹焦桐般的音响。正是由于作家以如此顽强的精神力量,对于生活中所经历的人生苦难和不幸的克服与超越,才使得产生于困苦和孤独之中的文学创作对人有无可估量的激励和净化力量。(时下的许多作家过得太滋润了,有的甚至上了富人排行榜,有的正设法往上排,如此下去,不知还能有多大空间可以实现精神超越?)

    当然,作家从生命体验到艺术体现,显示出的人性的顽强和人格的崇高,都与其执著的人生信念或虔诚的人生信仰密切相关,这使他们总是能将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感受、体验到的东西,提升到人生(人类)哲学——他们所献身的文化关怀的高度去审视。作家的人生信念与审美追求相契合,可以在生活和艺术实践中表现出非同一般的人格和情感力量。正是有了这样的融生命于理想信念(甚至信仰)中,并且能够一以贯之地磨砺生命创造力的作家,人类才可能不失通向精神家园途路上的火炬。

    我们早已确信,现实生活是文学创造的依据和沃壤,但作为以开垦和照亮人的精神世界为己任的作家,由世俗世界达到自己所缔构的独具魅力的艺术世界,此间须有一种身心投注的生命体验,一种深挚的信念,一种理想的情怀,以及一种执著的行为。走进世界文学历史的长廊,我们会发现,每一位作家,几乎都是以不失自我而独立存在着,他们自己就是上帝,就是一个世界;他们让自由的心灵通脱无碍地感应现实,拥抱人生。同时,凭靠这特有的审美认识、审美体验与自由的心灵,去开创自己的艺术境界。所以,凡真正有艺术个性和艺术追求的作家,无论其涉世多深,个人境遇多么坎坷多踬,但其心胸是坦然的,性情是纯真的,并有一双不为世俗所囿的想象的翅膀自由搏击,以至飞向理想的境界。这是生成文学创作的引用力以及具有独特审美品格的文学力作的最重要的资质,而在当下的文学创作中,许多创作者普遍缺乏的恰恰正是这样的资质。与此密切相关,便出现这样的情形:属于作者自己活生生的、有精神力量与审美个性的“产儿”太少,而复制化、类型化、模式化、平面化的造作之物太多。

    与群体审美期待相契合  

    文学闪现理想之光,这不仅是作家应有的精神追求,而且也是社会群体的审美期待。

    我们知道,真实的人生总是有遗憾的。甚至在某些特定地域、特定时期,由于自然环境的险恶,社会现实的黑暗,民众生存的维艰,人们的愁苦和不幸更多,对现实社会与人生的缺憾之感也更强。但是,善良的人们总是怀有热爱生活、向往幸福、追求理想未来等方面潜在的心理期待。所以,他们除了为改变或完善现实处境而奋斗之外,还要寻求精神上的托寓,以期盼中的理想境界去弥补现实之缺。

    作家作为社会群体中的成员,在他们的心理结构中,自然积存着许多同时代人所共有的历史文化基因和现实人生体验。所以,一定时期群体的期盼也恰是他们自己的期盼,容易形成相同或相通的意向。此外,作家作为精神财富的创造者,社会群体心灵世界的召唤者,就必然要使自己的创作满足群体的期待视界——潜在的“鉴赏者意识”,以使其创作自然而然具备更多的与群体呼应成趣的可能。

    譬如,中国的传统戏曲将悲欢离合共冶一炉,而终以团圆、欢喜结尾,究其缘由,显然与中国封建社会的社会现实、民众的人生体验、人生态度,以及受此影响而形成的审美心理定势有关。扎根民间土壤的中国戏曲,它的基本观众是平民。这些劳动者平时生活艰难困顿,甚至因社会现实的不合理而遭至不幸,但他们还是以乐观豁达的态度对待人生。他们看戏也正是以期从中寻求安慰和乐趣,以艺术中的审美调节生活中的愁苦(哪怕只是暂时的),进而达到心理上的平衡,精神上的安顿。当然,也可能因此调节与启迪,会增强对抗和改变外界不利的或不合理的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的信心。中国式的“大团圆”固然与自身的民族精神,希望好人苦尽甘来终得善报的生存意识,以及审美取向中的表情性原则、愉悦性原则密切相关。其实,中外古今的文学创作,其内在的精神都有相通之处,即,在文学家缔造的世界中,创造者总是根据来自心灵的指令,使欣赏者得到尽可能多的满足。许多作品都是受此规律制约和调节的。

    渴望和追求美好境界,是一种极富人性魅力的精神选择,也是激活社会人生不断积极进取的一种内驱力。应该说,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人格精神得到多方面肯定和高扬,人们的许多需求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满足,那么,借助文学创作而补偿生活缺憾的心理期待会有所消解。但若以历史的、过程性的眼光看来,真正的完善似乎又不是停顿在某个点上,或者某一结局上,而更多的仍然是在理想中、期待中。因此又可以说,群体对于文学创作那种富有理想色彩的审美期待,是永远会存在的。

    另外,真正优秀的作家,往往能够将个人命运自觉或自发地提升到社会的、世人的普遍命运的层面,以深刻的理性认知去解悟人生。譬如,中国古代作家在呼唤和保持自身人格独立、精神自由的同时,大都深怀着强烈的社会道德责任感。个体生命遭受挫折,通常会成为他们在创作上大放异彩的一个重要机缘。这是因为,一方面,自身的困顿使他们获得了观察社会人生的视角,自在平民间,遍尝苦滋味,可以大大加深其生命体验和人生思考。另一方面,强烈的社会道德责任感使他们更看重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价值存在,所以当面对一己苦乐和天下苦乐时,似乎前者可以超脱,而后者总是无法忘怀。这是大作家的胸怀,大作家的人生境界,同时也正是与社会群体审美期待相契合的根本所在。正因为如此,他们的创作便在不失鲜明个性的同时,又能引起普遍的共鸣,甚至在某些特定时期遭遇严查强禁的情况下,仍为人们设法传播,心领神会,说到底即是因为这样的作家和他们的作品已真的成为自己时代的良心。

    指向审美境界的超越

    我们进而再从人类为了寻求身心相谐与更大自由,为了获得生命空间的更加扩展的意义上,探讨文学创作,及其作为审美活动的生成、发展,乃至认识其内在机缘与命意,即在很大程度上正与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相适相合。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批判和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理想的憧憬,其间的一个核心性问题,即是人的全面发展。而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要凭靠物质创造和精神创造两个轮子的共同推进,其理想之境便是从个体到群体的自由空间扩展,生命价值升华。马克思在谈及美学和艺术问题时,总是特别强调建构关于人的“整体”的理想,他指出了“属人的活动”,与人的自然活动、即单纯出于生存目的活动的本质性区别。人要“按照美的规律”,按照“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理想进行“建造”。所以,无论是对于人的个体还是群体,其健全的活动应是生存实践活动与文艺审美实践活动的结伴而行。其中,文学与艺术活动所担负着的根本性、永恒性的人类使命,是其他任何活动都不可替代完成的。如,一首《春江花月夜》,多少年来不知触动了多少人的情怀,照彻了多少人的心境,穿越时空,况味无穷。这除去其形式的优美独绝之外,更主要的即是因为在其抒情化的字里行间,艺术地向世人表达了诗人于自然人生中所理解到的生命的本原和人生的极致:“……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望相似;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世人走进诗境,那时间在空间中不断延伸的流动意象,可以激活人生形而下的体验,或形而上的冲动,超越现实环境和生命个体的局限,在追寻人类终极命意的高度上,实现人生信念的升值。

    诚然,文学及文学艺术的审美活动并不能拯救一切,但是,它之不可或缺,亦如人不能没有物质食粮一样重要。千万不要以为,一个人没有物质上的饮食难以生存,而一生不问津文学与审美仍可以活得健康,便似乎有理由轻看甚至漠视其价值。因为在这里,我们的眼光不能只停顿在某一个人身上,而是要投向一个民族,以至投向整个人类,特别是寻求人的全面发展的前程。

    在人类的发展进程中,及至当今,确曾出现过或正存在着对文学及其与审美的漠视,或忽略。特别是近一个多世纪以来,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出现,由于人们对于经济发展的渴望,对于工业文明的追求,较之于对人格精神建设的期待,较之于对精神建设的热情,从心理需求到实际行动,总是显得畸重畸轻。而于此同时,又往往会导致另一种情况发生,即一些来自于生命体验、有精神力度和文化意味的高品位的文学创作会遭受冷遇,而一些以消遣性、刺激性为特征,以赚钱获利为目的的,也冠以文学之名的东西,倒是因市场看好,而迅疾兴起,甚至大加张扬,一时间竟会成为时尚。但将这类东西放在人类文明进化的宏阔视野中看待,多数都属于文化垃圾。因为它不光不能对人的身心自由给予良好的渲染和开启,不能对人的生命力的张扬予以应有的美学关怀,反而很可能造成对精神家园的涂污,对合规律的审美指向的干扰,以及人们对文学价值认识的错乱。

    我们一定不可怀疑或漠视文学自身的独立性和特有的生命内涵,更不容把构成文学特质以外的东西裹挟进来,挤掉“文心”,以至以非文学举措而充当创作。我们曾经痛感以一时的某种政治需要(所谓“从属于政治”)而取代创作规律是对文学的窒息,那么,若把它委身于金钱,那又是一种什么命运?我们的文学界、特别是作为创作主体的作家应该时时有这样的警策:文学不是别的东西的附属品或游戏物,它有自己的独特品格——文学就是文学。

    文学是为了使精神回到人本身,恢复人本来的美而存在的。它既是作家传达审美情感的具体形式,又是读者的审美对象,从创作到欣赏,构成了相对整一的审美过程。在此过程中,只有当主体(包括作家、读者)从利益世界中摆脱出来,把文学活动“当做恢复人的本来面目的转折点”(今道友信《关于美》),借此进入一种审美的自由的境界,充分实现对人的情感价值的珍重与肯定,文学自身的价值取向才会真正实现。无论文学怎样发展变化,其“主于美”这一点始终是不可变的!

    要使文学真正实现恢复或高扬人的本来的美的价值取向,并以此为支柱建树它自身的独立品格,首先需要作家有较大的审美主体能量,使得审美想象以及审美指向从物质利益的制约中跃出,对实用功利保持某种超越性——包括由此而缔构出理想的艺术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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