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禁播的外国电影:喜欢的前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07:57:52

喜欢的前缀

   人们常说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那能说出理由的喜欢便不算喜欢了吧。说不出理由的讨厌,也就算是讨厌了吧。——题记

余越在高四战场上拼杀时,我已坐在一个差不多的专科院校的教室里发短信了。他很忙碌,在奋笔疾书。我很悠闲,轻松自在。

他现在应该放学了,不知他这两天的高四生活如何,发短信问问。

高四生活如何呀?你很勇敢啊,去读高四,佩服佩服!

一个字:苦。两个字:地狱。谢谢你不是夸奖的夸奖,我也就笑纳笑纳了。唉,你的生活一定丰富多彩。你在快乐天堂啊美死了吧你!

呵呵,那是!谁说过地狱离天堂只有一步之差。距离多近哪!你就好好迈那一步吧!早睡吧,明天继续奋斗!

这一步的距离实际不好走啊,呵。

再不好走的路也有尽头,好好走吧。

大学生活,哪有这么好。朋友介绍大学生活为“猪+谈恋爱”,绝妙而又准确的讽刺。不过大三的时候我又知道,大学是大一你不知道什么,大三却发现还有好多事没有干的日子。但如果我告诉余越他心中向往的天堂是这个样子,那他的学习动力源泉在没“跳龙门”之前就会枯竭,所以我整容了事实的本质。余越,加油!

余越,加油!这句话我已写了一百六十遍,余越不知道。而现在,即使我和余越成了好朋友,他还是不知道。对于余越是喜欢吧。为什么喜欢?因为,他学习不错。因为,他待人真诚。因为他虽有青春期的叛逆,但在家却是个乖孩子。因为他乐于助人,因为他的样子很阳光......

无论我是在教室还是在寝室都会听到谈论余越的声音。我也很喜欢听,真的只是听,不加评论。寝室里的有些人会把关于余越的故事说给不同的人。只要你一提起“余越”这个名,他们便会把即便一些成为历史的事也当新闻一样一一道来。这时我会想如果她们把这些事录成一张盘,肯定专辑大卖。有时又觉得她们很像祥林嫂。不同的是祥林嫂对同一群人说同一个故事,她们是对不同的人说关于一个人的几乎不同的故事。再有,祥林嫂的乡亲们厌倦了她的故事,拿来开玩笑。她们的同学们喜欢她们乐此不疲的讲,习惯了乐此不疲的听。当然也包括我。

我会把听到的关于余越的事记下来,便觉得自己亲眼目睹了这一切事,然后会自我感觉很美。那种感觉很好。天冷的时候,会在日记中记上一句“多穿点,别感冒了”。听说他考试考得很好时,又会写上一句“余越,加油”。这样的日子一共有一百六十天。后来的日子,我们犹如马尔代夫河上的纤夫拉着沉重的货物(高考)艰难的前行着。是谁说过高三的日子犹如在珠穆朗玛峰顶呼吸,一点不假。所以只好放弃日记了。但我也会在脑子闲暇的空隙里,抽出N个脑细胞想一句“余越,加油”。

报志愿的时候,我填志愿的程序不太会。他是负责人过来帮了我。简单聊了两句,就算认识了吧。认识的过程很简单,并没有什么戏剧性的情节。但我的心情完全可以用“激动”这个词形容。

大学会有很多闲暇的时候,我也经常去图书馆。不自觉得会关注高考,然后想到余越。是关注高考,想到余越。还是想到余越,关注高考?不清。也许多半是因为后者?

圣诞节快到的时候,我开玩笑地向余越要礼物。他居然问我要什么,很认真。我也认真想过后说你的本科大学录取通知书,我听见他在那头笑了。这算是答应了吧。相信他一定可以。回到宿舍的时候,看见床上放着一个包装精美的苹果,一定是好友青灵送的,今天的心情“好”的最高级best。

“伊杉,你床上的苹果看见了吗?广告系钟小帅送的。伊杉,羡慕你啊。”

“钟小帅?广告系......”我话还没问,手机便突兀的震动起来,陌生号。

对,是钟小帅打来的。见到他时我才知道他就是那个传说中长得像吴彦祖的实践社社长。真是名不虚传啊。

“伊杉”他微笑的唤我的名字,好像我们是认识了好久的朋友,好像他在换他女女朋友的名字。这样的情节像极了电视剧,要是真有个这样的男友……我的虚荣心想添加了发酵粉的面团,一点点膨胀起来。

钟小帅在看我,还在看我。他在笑,还在笑。但他又不是旺仔牛奶,所以不能把他“喝掉”。

“这苹果你送的?”

“恩”他的脸有些红了。

“我有男友,这个还是给你吧。”我不知怎的就说了这句话。

“啊?!你有男……朋友?哦,那我们就做个朋友吧。苹果你拿回去,不要不给面子啊。那我还有些事,先走了。”他的表情由惊讶变为失望,然后镇静的为自己找了台阶,走下去。

BF,我是没有的,我也不知怎么就说了那句话。是因为余越?反正我心里也不爽,我去上网玩会儿去。

余越在线。今天?今天是高考成绩出来的时候。

I:在呢?成绩出来了?怎么样?

他没有回,我的心里很不安。

半小时过去了,我再发信息,他回过来一个分数。

Y:367

专科分数线:350.我觉得有些眩晕,心里感觉很闷。是天太热,中暑了?

余越,367. 余越,367。余越,367……怎么那么多循环小数在眼前晃。

I:这次考得

Y:平时也那样

I:啊,那在干什么

Y:看NBA

I:哦,那你看吧。我下了,886

Y:886

这时我知道那所谓的圣诞礼物,他那时的笑是玩笑。我却误认为认真,我真是可笑。

想起《奥德赛》中的一句“像伊卡端尔斯里兰卡海里的水,在狂野的东南风的吹动下,倏然掀起了千顷巨浪,又像被飓风扫荡过的稠密麦田,麦穗黯然垂首低泣。”请允许我加一个主语——我的心。

高四的生活在学海中苦作舟的滋味……也许很多时候奋斗会成为很自然而然的事。高四做了太多的试卷,而且不得不做,也努力了,即使没有胜利,可他毕竟也为之奋斗过了呀。就像奥林匹克精神一样,最重要的不是胜利而是参与,就像生命中最重要的不是获胜而是奋斗。最根本的不是征服,而是拼搏。

余越的大学和我在同一所城市,这让我很高兴。

到学校报到的那天,我去学校看了他。他好像比以前更消瘦了,好像也没那么帅了,好像还有点邋遢了。许久没见,没想到他变化这么大。

周日的时候他打电话说有事要我帮忙。那当然帮了,乐意效劳。

“你没有男友啊?”

他说这话我怎么听的那么别扭,然后我想起了钟小帅。

“没有。有事?”我的心在加速度,有什么事要发生了吧。

“那你下午来我们学校帮我个忙。”

男友?帮忙?到底什么事?“行,不过你别告诉我你要让我相亲啊,这个免谈。”怎么就想了个这个,万一他让我给他当挡箭牌呢,他刚也说让我帮他的忙啊。可心里怎么就那么不爽呀。

“也……不算,就帮一个忙,记得来啊。”他有点语塞,还没等我回话,他就挂了电话。

真不知道是什么事。

有一句台词说:“玩得就是心跳。”虽然我不爱玩,但是我的心也在跳啊,所以我不得不玩。

下午我到他学校的时候,看见他在校门口,见我下车走了过来。余越的身后站有一个男生,那个男生应该是在对我微笑吧?我身后又没别人,应该是在对我笑。

“来啦?”

“那是你同学?一个大男生在那儿扮蒙娜丽莎,累不累呀?”

余越被我的玩笑逗乐了,可他的话却把我吓到了。

“你去问问他累不累?一会你扮他女朋友。”他的口气明明是在吩咐,当我是跟班。

“啊,什么?女朋友?我没听错吧?”

“没错。他是我高中的哥们儿。吹牛说自己的女友如何如何,还要这周日带女友让我们看看。实际上他根本没有女朋友,面子问题……你就帮一下忙啦。还有,他说他女友文静大方,可爱学习好,还有……”

“没有了啊,你别给我戴高帽子,我不是学表演的,演不来。这个是面谈。”

“可我都答应我哥们儿了,我不能食言啊,太不君子了。”

“我说今儿怎么阴天了,原来是俩爱吹牛的人把牛皮吹的都遮住天了。你君子?梁上君子。”

“ 你口才好,你厉害。等帮我办完这件事,我随你说。拜托了,大姐。”

“这大姐也不能白叫,我就帮小弟一回。”

等我俩“辩论”完,他那哥们儿还在那儿蒙娜丽莎呢,我服。就冲着,我也得帮他们一把。

这心跳游戏真让人玩的哭笑不得。

大二的圣诞节就要到了,余越会不会送我礼物呢?我正想着,他的电话就过来了。他要我陪他去逛超市,买苹果吗?

超市里洋溢着浓烈的圣诞气氛,各种圣诞物品琳琅满目,让人目不暇接,风景这边独好。我转身却不见余越,他在哪?那里,他在出售水果的地方转悠。

“买水果?”

“恩,这个苹果怎么样?”

“很好啊。”

“那就这个了,走吧。哦,对了。来都来了,我也顺便买一下你的礼物,说吧,你要什么?”

苹果真的不是送我的。“那苹果送谁的?”

“女友。准确说应该是前女友,我们要分手了。他让我送她苹果,还要我用50个一角的买,不过我没碰够,只好就这么买了。”

女友,他不是说不会找吗。“那你也太不实在了啊。”我玩笑说道,心里很不是滋味。

要什么?你能给得了吗?顺便的礼物。有些累,想找个地方坐一下。“那你就顺便陪我走回学校吧。”

马路上声音嘈杂,好刺耳。“现在的环境问题,真的很应该注意了。”余越说了这么句话,很无厘头。我没回答。

夜晚的天空好像还是灰蒙蒙的,看来余越的那句话真的很对。

N个160遍的“加油”,对应的是一句“平时也那样”。圣诞礼物,是选择题,遗忘OR顺便。免谈的事不能免。“余越你说我该怎么办?”回复的是“随便吧”……

是讨厌我吗?是讨厌吧。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那能说出理由的喜欢便不算喜欢了吧。说不出理由的讨厌,也就算是讨厌了吧。在脑海中闪出这么一句话“识时务者为俊杰”,这时候要做俊杰吧?

我不知道如何诠释故事的全部。“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就会发现语言多么的脆弱和无力”。是的,我写不好我们之间的故事,所以只好听S.H.E.的《天灰》。

“我的天空就那天有点灰,我的心是个落叶的季节,我不知道如何度过今夜,所有的灯早已经全都熄灭……”

这一夜听《天灰》泪水滑过脸颊,慢慢滴。

“有些人会一直刻在记忆里的,即使忘记了他的声音,忘记了他的笑容,忘记了他的脸,但是每当想起他时的那种感受,是永远都不会改变的”。我想余越就是我生命中的“有些人”中的一员吧。

余越,当我想让我的喜欢变的没有理由时,你却用行动一次次描绘了喜欢的前缀——“不”(喜欢)。近视的我也着实看清楚了这个字,这个让我的喜欢有了充分理由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