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管委会在哪:谁让中国路桥收费如此纠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5 23:07:01
谁让中国路桥收费如此纠结?
□    薄文军


        3月23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在例行记者会上介绍说,未来“非收费公路体系”将占全国公路总里程的96%以上。谈及公路收费是否过高问题时,该发言人称,现在世界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免费公路,公路的建设、养护资金不是依靠收费就是依靠收税。收费和收税应该说只是筹集资金的不同方式,本职功能和目的是一致的。(2011年3月24日 《新京报》)

        正如这位发言人所说的,在公路建设管理养护问题上,收费和收税只是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本职功能和目的是一致的。但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的许多公路却是既“收费”又“收税”的。也就是说,在胡里胡涂、无可奈何当中,许多公民在两次、三次乃至多次为自己的“公路通行权”买单。
        目前我国的财税制度,在很大程度并没有实行“专税专用”。在税法宣传及相关咨询过程中,我们经常会被告知国家税费收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什么是基础设施建设?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哪怕是汪洋之中的岛国,公路交通都应该是其首当其冲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就是说,许多大税种所收取的税费,本身就应该肩负起国家公路建设的职能,燃油税不是独撑门户。
        我国的财政资金用于做什么?尽管列举不全,但我们仍可以试着列举一下。我感觉,国家税收收入,包括国有企业上缴的红利,主要应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国家机器本身的运转,包括各级机关办公费用和公务员工资;国防开支;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开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民生保障资金。而在这里边,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一的公路建设,往往又可以纳入到与之相关的农业项目、水利项目、扶贫项目、城建项目,甚至于教育科技国防项目等等。也就是说,很多没有被贴上修路标签的钱实际上也很可能会被用于建设公路。
         从这方面分析,中国的公路建设资金应该是很有保障的,如果保障不利,那就应该从财政资金的内部配置上找原因。根据“木桶原理”,我们不但要努力加长公路建设这块“短板”,而且要认真分析是否有其他“长板”过长,与整只木桶不匹配。单一的长板是没有意义的,最好能“裁长补短”。以各级机关办公费用和公务员非工资性开支来说,是否存在“长板过长”、铺张浪费现象呢?如果我们采取有效措施节约了“三公”开支,是否应该拿出一定的节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呢?其他领域的开支,有没有导致公路建设资金的被挤占呢?还有近年来建设、交通领域冒出的那些贪官,他们贪污受贿的钱财多是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里洗出来的,既然他们落马了,退赔了,那么被追回的资金是不是该“还原”为基础设施建设呢?如果这些钱都复位了,我们的公路建设资金是不是会更充裕,公民的交通费用是不是就可以非常有效地降下来呢?
         按照发言人的说法,1984年国家出台“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后,中国公路建设快速发展。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现有公路网中95%的高速公路、61%的一级公路、42%的二级公路都是依靠收费公路集资建设的。表面上看,这是一个拿什么钱办什么事、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问题。但其实也并不尽然。正是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的引导下,我们的一些收费公路的规划建设都过于草率、过于粗糙、过于短视。谁能起出题目来,谁就可以做文章。至于文章做得怎么样,那是后话,先把资金运转起来,先把一些部门单位嵌入到利益链条当中再说。一些公路根本达不到使用年限就毁损严重,不得不一次次维修,在维修过程中难免就有跑冒滴漏,甚至会有更大的黑洞。
         因为“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凭空多出一些路桥收费站和收费队伍来,有许多还是吃皇粮的事业编制。有的收费队伍过于庞大,收来的钱勉强能维持人员工资和收费站运转。这叫干什么?成立机构、招收人员,收来的钱不够他们自己花的,还不如压根儿没有这档子事,直接让利于民。一些收费站堵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成为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中梗阻”,当地群众从乡镇到县城就得交过路费,到市区更不用说。偶尔有打打交道免收当地人通行费的,还被扣上“人情车”、“关系车”的帽子,勒令限期整改。当前中国的区域发展是以地级市为“单元”的,有些市域之内路桥收费站竟然达到十几处之多,直接影响经济社会和谐健康高效发展。黄河最下游的山东省利津县,也是一个全国贫困县,当年曾被4个路桥收费站包围着,其他的通道则是黄河浮桥和高速路口,同样也得交钱通行。换言之,利津人出门就得拿钱“买通行”。好不容易熬到燃油税实施,取消了两个二级路收费站,但两个黄河公路大桥却依然是雷打不动继续收费,其中有一个建设投资不到1个亿,收费已达24年。利津人要到其所属东营市的市区做事情,必须花钱“买通行”,俨然二等市民。
         还有车辆超载的问题。本来车辆超载的直接受害单位是公路系统,收费站应该对货车超载深恶痛绝。但事实恰恰相反,尽管公安、交通部门每年都在兴师动众查“双超”,但公路收费机构对此并不积极。尤其是实行称重计费之后,就更加听之任之,似乎公路轧坏了跟他们丝毫没有关系。很明显,“收费的钱”和“修路的钱”不在一个口袋里,是两笔账。这一收一支,足以让一潭清水变浑,会实现更多的部门利益、团体利益乃至个人利益。至于建设和交通成本,那是车主们考虑的问题,跟主管部门单位无关。
         谁让中国路收费如此纠结?谁造成了这种恶性循环?直叫人欲语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