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特警支队支队长:《野狐禅》之四:张爱玲与杀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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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最近被发现的《异乡记》实在是没有什么意思,总共只有三万字,也搞成了一本书,写的还是那一段人皆共知的“胡张恋”:抗战结束了,胡兰成跑了,张爱玲去浙南的乡下去找他。这半本书,写的就是张爱玲当年找胡兰成时的一点见闻。因为没有结尾,看的也不知所云。不过张爱玲的文字还是一如既往地好,对于一些事物的描写,仿佛有着“神觉”似的,比如这一段对于乡下杀猪的描写,在我看来,是所有写杀猪的最传神的:

……忽然,它大叫起来——有人去拉它的后腿。叫着叫着,越发多两个人去拉了。它一直用同样的声调继续嘶鸣,比马嘶鸣难听一点,而更没有表情,永远是平平的。它被掀翻在木架上,一个人握住它的前腿后腿,另一个人俯身去拿刀。有一只篮子,装着尖刀和各种器矍。篮子编完了还剩下尺来长一条篾片,并没有截去,翘得高高的,像人家画的兰花叶子,长长的一撇,天然姿媚。屠夫的一只旱烟管,也插在篮子柄的旁边。尖刀戳入猪的咽喉,它的叫声也并没有改变,只是一声声地叫下去。直到最后,它短短地咕噜了一声,像是老年人的叹息,表示班人是无理可喻的。从此沉默了。
已经死了,嘴里还冒着水蒸气的白烟。天气实在冷。

这是杀猪,在此之后,是褪毛了,张爱玲同样也写的好:

家里的一个女佣挑了两桶滚水出来,倾在个大木桶里。猪坐了进去,人把它的头极力捺入水中,那颗头再度出现的时候,毛发蓬松像个洗澡的小孩子。替它挖耳杂。这想必也是它生平的第一次的经验。然后用一把两头向里卷的大剃刀,在它身上成团地刮下毛来。屠夫把猪蹄的指甲一剔就剔掉了。雪白的腿腕,红红的攒娶的脚心,很像从前女人的小脚。从猪蹄上吹气,把整个的一个猪吹得臌胀起来,使拔毛要容易得多。屠夫把嘴去衔着猪脚之前,也略微顿了一顿,可见他虽然习惯于这一切,也还是照样起反感的。
……猪毛有些地方不易刮去,先由女佣从灶上提了水来,就用那冲茶的粉紫洋磁水壶,壶嘴紧挨在猪身上,往上面浇。混身都剃光了,单剩下头顶心与脑后的一摊黑毛最后剃。一个雪白滚壮的猪扑翻在桶边上,这时候真有点像个人,但是最可憎可怕的是后来,完全去了毛的猪脸,整个地露出来,竟是笑嘻嘻的,小眼睛眯成一线,极度地愉快似的。


张爱玲这一段描写的杀猪,细致、内行、栩栩如生,仿佛自己提刀杀过猪似的!我小时候很多次看杀猪,情景和感受,几乎跟张爱玲相似。张爱玲文字和感觉的好,就是经常能将读者心中拱动的东西,一下子清清楚楚地提出来。我自小生活皖南,浙南和皖南,在很多生活习俗方面,是很相似的。张爱玲的这一番描写,在我看来,简直可以作为《杀猪指南》了。当然,张爱玲写杀猪还漏掉了一些重要细节:比如猪死后得用长长的鹅卵石重重地杵击它的耳朵,大约是把它的耳屎给撅出来吧;然后,把褪过毛吹过气的猪高高吊起,用尖刀在肚皮上轻轻一划,一大堆猪心猪肝猪肺猪肠轰然坠地,一大团热气氤氲而起。


杀猪于上海滩小姐张爱玲来说是刻骨铭心惊心动魄,而于我的童年来说,却是稀松平常了。我记忆犹深的是有一次杀人,看得毛骨悚然——那还是70年左右的事情,县里公判大会后枪毙两罪犯,一帮专政人员将已经吓瘫了的刑犯拖到县城边一个黄土宕里。无数人跟在队伍之后看热闹,五六岁的我们也跟在后面飞快地跑。待到山坡上站定了,见下面两个死刑犯跪在那直哆嗦。因为是杀人,行刑的公安手也哆嗦得厉害。就这样抖抖哆哆地用手枪对准案犯的后脑勺,闭眼,枪响。天灵盖炸飞,两个死刑犯向前一扑,一个中了两枪后一动不动死了;另一个则身在黄泥中,一直抽搐,像一只未杀死的鸡一样。执行人又赶忙上去胡乱地补了几枪。我们在上面看着,既兴奋又紧张,灵魂都飞到九宵云外了。专政队的人开过枪就走了,这时竟然有一个人,飞快地从坡上跳下,来到死人边,从口袋里掏出个勺子,从死人打飞了的脑袋里挖着带血的脑浆吃起来——我看得几乎七窍生烟。后来,听说这个吃人脑浆的人,是得了一种病,好象是臆病一类,有中医跟他说:得吃人脑浆才能好。所以就一直等着这一天。后来读鲁迅小说《药》,一直情不自禁地想起这个镜头。只是一直不知道这个人到底是谁,后来的病到底好了没有。

那一次童年看杀人的情景让我记忆犹深,后来每每路过到那个地方,便觉背脊发凉,虚汗直冒。一直到现在,想起来那一次的情景,仍是混身鸡皮。所以我现在无法跟张爱玲一样描写生动。杀人是一件残酷的事,那时候被枪毙,不仅官方不收尸,还得要由家属支付子弹费。也是同期吧,林昭在上海被枪毙——“林昭家属吗?交五分钱子弹费。”当时的专政人员找到林昭母亲并对她说。无奈何之下,家人只好含着巨大的悲伤,支付一颗子弹的费用五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