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考研辅导班:周口市纪委书记杨正超将任河南交通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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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市纪委书记杨正超将任河南交通厅长

2011年03月28日 11:52
来源:紫荆网 作者:吕英杰

有“杨青天”之称的周口市纪委书记杨正超将担任河南交通厅长。(紫荆网资料图)

紫荆网(记者 吕英杰)3月28日报道:因“连续四任厅长腐败”而处于风口浪尖的河南交通厅,将迎来新的厅长。紫荆网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有“杨青天”之称的周口市纪委书记杨正超将担任河南交通厅长。

公开资料显示,杨正超,男,汉族,1959年2月出生,河南省新蔡县人,1981年参加工作,198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现任中共周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杨正超1985年被命名为河南省新长征突击手,2001年6月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2003年9月被评为河南省十大新闻人物,2003年被评为全省整治企业经营环境先进工作者,2004年5月被评为河南省劳动模范,2005年4月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2005年6月被评为河南省“五好”党员,2006年6月被评为“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2006年8月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2006年被河南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7年1月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标兵”,2008年2月被省纪委评为全省查办案件工作先进个人。

2002年2月,河南省纪委作出关于开展向杨正超学习的决定,2004年5月,河南省委作出关于开展向杨正超学习的决定。2009年1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再次对杨正超的事迹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学习杨正超作风,宣传杨正超事迹。

2010年1月,中央电视台《时代先锋》栏目对杨正超的事迹进行了专题报道,中央各大媒体进行了集中报道。

民间舆论认为,组织上选拔杨正超任交通厅长,对积弊深重的河南交通厅来说,也许将迎来新风貌。

另悉,鹿邑县委书记杨廷俊将任周口副市长。 河南交通厅长五连倒成政坛百慕大 单位职工垂头丧气

2011年01月16日 10:15
来源:中国经营报

刘弘毅、董昭武

“这个事儿出来之后,我们都垂头丧气,作为单位一名职工,我们自己说起来都觉得不好意思。”1月12日下午,河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一位中层干部在谈及现任厅长董永安被纪委双规时满脸无奈和尴尬。这已经是河南省交通厅第五任厅长的“倒下”。

截至目前,董永安的落马与交通厅的关系尚不明确。交通厅厅长连续落马反而带来了河南省高速路招投标制度多次的改革。然而,改革仍有不完善之处。

第“五倒”另有“他因”?

董永安被双规在河南省交通厅内部还是引发了一场不小的地震。1月5日,河南省交通厅3楼会议室内召开了“节前廉政谈话会”。坐在台上的是除董永安之外的河南省交通厅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唯一的“外人”是河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侯玉林,台下是200多名表情严肃的机关干部。在河南省交通厅下属的河南高速发展有限公司监察部部长周英武看来,往常也召开过廉政谈话会,但像这次这么高度重视的则是前所未有。

董永安被双规后,人们的第一反应是董永安的“出事”是河南交通系统又一贪腐大案。从1997年原厅长曾锦城落马开始,到2010年12月25日河南省交通厅厅长董永安被河南省纪委双规的消息传出,河南省交通厅创下了五任厅长(包括董永安之前的一名叫李占朝的副厅长在内)落马的纪录。一时间,河南省交通厅厅长一职被戏称为“政坛百慕大”。

但在河南交通系统内部人士看来,这第“五倒”与前四“倒”颇为不同。“从我办案的经验来看,和交通厅的事儿关系不大”。一位不愿具名的河南省交通厅下属单位纪委书记告诉记者,“如果涉及到交通厅的干部,肯定要被纪委叫去询问。但是到现在为止,纪委没有叫交通厅任何一个人。说明这个事情跟交通厅的关系不是太大,至少是和交通厅的同志们瓜葛不大。”

“打比方说,咱俩是一个单位的,咱俩有瓜葛,抓住我了,专案组会第一时间把你控制住防止串供、潜逃,然后再把这个事情说清楚,而现在没有叫任何人。从办案的角度观察,应该说明了这样的判断。”上述纪委官员告诉记者,他从纪检口得知的消息是董永安出事主要是因为其在安阳市政府任市长期间涉嫌房地产腐败。具体情况未得到证实。有消息称,在董永安被双规前3个月,安阳市房管局局长耿清江被双规。

“经营型”厅长

董永安是搞企业出身,行事风格很务实。他也将这种作风带到了新的工作岗位上——河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

企业管理者出身的董永安在交通厅的任职期间也带着市场化经营的烙印,他提出,企业、个人可通过拍卖、转让农村公路冠名权、路域资源开发权,此举初衷在于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来筹集资金,在当时交通系统内,这是一项举措令人咋舌。

市场化运营思路还体现在出租车经营权的管理上。1月11日前后,郑州市部分出租车停工,停工风波的起因是郑州市政府拟收回年限已到的出租车经营权,并再次进行拍卖。董永安在此之前,就提出出租车经营权应该免费使用,政府不能借此敛财。而郑州出租车司机罢工时,董永安已经被双规。

在河南省高速公路工程局纪委书记王璞眼里,董永安“在交通厅威信非常高,非常务实的一个人,来交通厅以后确确实实干了不少事。”正因如此,董永安落马的消息后才会让系统内职工感到震惊。

即使系统内外对董永安工作表示认可,其任内也有能够显出“管理不善”的丑闻,比如,2009年,河南省审计部门发现交通厅旗下公路管理局挪用养路费6056.7万元用以建设住宅楼。

 

被误读的交通厅?

河南省交通厅长不是好干的差事,不仅因为三任厅长和一位副厅长的落马,更体现在交通投资建设方面需要更谨慎地平衡各方利益。作为全省交通建设的主管部门,河南省交通厅不仅管理着每年几十亿元的规费收入,还手握100多亿元的投资。

董永安任内恰逢国家大部制改革启动,河南省交通厅被更名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看似增加了两个字,但有些具体的管理权限却被削弱了。

在公路建设上,河南省实行“由省计委负责全省公路建设的规划;省财政厅负责管理、审批建设经费;省交通厅负责申请、使用建设经费”的“三足鼎立”式管理体制。交通厅最受瞩目的权力只剩下高速公路投资一项。

连续发生腐败案后,河南省交通厅挖空心思来完善监管机制。河南省纪委也曾专门成立调研组,研讨“为何三任厅长连续腐败”,并将调研报告河南省委常委会。

王璞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交通厅7年来关于评标办法修改历程。上边显示从2004年以来对招投标办法进行了5次大的修改,详细的修改的地方和程序差不多有一本书那么厚。

王璞认为现在投标难以作弊。反倒是如此复杂的程序让招投标过程产生了新的弊端。比如新的招投标办法规定只要符合资质,就可以参加竞标。而资质考核是由专家团队来完成。“一旦有专家在评审中发现有企业作弊,还要写上原因为什么,哪个专家评的。如果投标方有异议,就可以申诉,申诉之后证实这个专家作弊的话,这个专家资格都要被取消。”王璞说。

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专家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这样一来,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都来竞标,原先一个项目可能不到十家竞标企业,现在动辄就有四五十家企业参与。使得一些虽然资质符合条件但是真正实力不强的企业也参与进去。

曾是河南省交通厅二级机构的河南省公路工程局建于上世纪50年代,也是河南省交通建设领域的一大功臣。“招投标方式越来越公开透明,即便我们是河南省交通厅的二级单位,厅领导也帮不上我们,都得按程序参与竞标,我们反而成了弱势群体,没有任何政策倾斜。”参与过招投标的郑州市公路工程公司设备科科长孟祥利也表示,招投标竞标时有很多程序,并且有公证人员参与,人为干预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但公平原则并不一定科学。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企业为了获得投标项目,往往拉拢多家企业一起竞标,这就是行业内所说的“围标”,围标增加了投标企业成功机率,但对于招标项目本身来说,并不一定能把最好的施工队招过来。但这个招投标办法却能杜绝交通厅领导左右投标结果的事情发生。

“正是因为招投标办法的变革,堵塞了大量的腐败漏洞。如果没有它的改革,那可以说是腐败温床。”王璞说。资料表明,河南高速路建设里程数连续五年保持全国第一,总里程突破5000公里,紧随其后的是山东省和广东省。

王寿臣:四任交通厅长落马成“继承式”腐败

2011年01月07日 16:42凤凰网财经 王寿臣

因涉嫌违纪,河南省交通厅现任厅长董永安被纪检部门“双规”,河南省交通厅官方网站上有关他的简历和活动报道等均已被删除。资深媒体人士胡晓翔表示,“交通厅长被双规在河南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1月6日《都市时报》)

董永安之前,三任厅长均因腐败落马:1997年,原厅长曾锦城因受贿被判刑15年;2001年,继任者张昆桐因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5年,再继任者石发亮因受贿2000万元被判无期徒刑。

三任厅长在同一个岗位上倒下,真正实现了前腐后继。当第一任厅长曾锦城获刑时,人们期望曾的继任者张昆桐能够廉洁奉公,结果还是在厅长的位子上倒下了;张昆桐之后,人们期望继任者石发亮接任后,能够做个清官,最后竟然也重蹈覆辙,因腐败落马。难道河南交通厅厅长这个位子,天生就是个腐败的位子?石发亮落马后,他的继任者第四任厅长董永安坐上了曾经腐败了3个厅长的位子,不曾想,近日又被“双规”了。

这是一个典型的从爷爷到从孙子的“祖孙继承式”腐败,是腐败群体中的一个“特产”,自古而今,绝对少有。

这四位厅长上任伊始,每一个都是雄心勃勃,廉政誓言喊得天响。第一任厅长曾锦城在任时曾以写血书的方式给河南省委表白:“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第二任厅长张昆桐一上任便向省委领导表示一定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沉痛教训,并提出口号:“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第三任厅长石发亮在刚上任时也表示要吸取张的教训,提出的口号是“一个‘廉’字值千金”,并将其细化成“两个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

交通厅是主管一省公路建设的要害部门,公路建设从立项、招标、发包、定价等等,所有的生杀予夺大权都掌握在厅长大人的手中。须知,一条公路的建设费用,动辄就是十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投资,其中利润之丰厚、寻租者竞争之激烈可想而知。在此情况下,重权在手的交通厅厅长想顶住金钱的诱惑简直太难了。商人有300倍的利润敢冒上绞刑架的风险,数百亿投资项目中的寻诅者手里的进贡礼金可不是个一般的红包,那是塞满钞票的巨型包裹,没有个几十万几百万想揽下工程,谈何容易?

廉政誓言铿锵有力,最后却全成了笑料。很简单的一个原因,就是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治贪不可谓不力,甚至动用了“剥皮实草”的惨烈手段,然而,腐败者仍然没有被吓到。他无奈地感慨:“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

原因何在?就是像某位腐败官员所说的“到了我这个位子上基本上没有人能够监督”造成的。缺乏有效监督(监督方式再多不能做到行之有效,也是空中楼阁)的是导致官员前腐后继的根源所在。在堆成山的钞票面前,不要说廉政誓言,就是铁打的金刚,也难保不被诱惑溶化。

四任交通厅长全部完蛋了,第五任交通厅长能否保持清廉,现在只能说是一个悬念。如果仍然是现在这种看似严密的监督机制,想不腐败是不可能的。
 

徐立凡:行政透明可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

2011年01月07日 07:14新京报 一个相对成熟的社会,不仅要让公众相信法律,还要让公众相信行政的公共性是可靠的。交通厅长“前腐后继”会令公众疑问:为何惩戒所展示的刑威不能令后来者止步于法律框架之内?

据媒体报道,河南省交通厅长董永安因涉嫌违纪被纪检部门“双规”。此消息尚未得官方确认,但河南省交通厅官方网站已删除董永安厅长简历和活动报道等。此前,河南省交通厅连续三任厅长因贪贿而被判刑。

13年里同一单位四任厅长“前腐后继”,令交通厅长的“高风险”特征再次凸现。官员贪腐,并非无成本的生意。按理说,每一次前任厅长的落马,对于后任都是一次风险成本展示,都足以警示后任者贪腐成本之高。为什么在此情况下,每一个新任厅长仍然愿意选择高成本的利益追求行为?这不得不令人深思。

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导部门,交通部门在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配套设施等方面握有庞大的行政授权,行政资源的垄断性决定了交通部门权力的广泛性:既会成为希望地方经济发展的下级政府的青睐对象,也会成为不法寻租者的追求目标。由此,交通厅长们容易受到两方面的利益夹攻:有来自下级政府部门的公共利益请求,也有来自个人的利益请求。而在很多时候,公私利益的界限极为模糊。这对于掌权者来说,是一道天然“防火墙”:贪腐寻租行为,可以假公共利益之名而行。这应该是每一任厅长心存侥幸的原因之一。

此外,现有行政体系一枝笔权限过大,决策环境足以让“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屡被验证。

此前,河南三任落马厅长均有各自的“廉政名言”。有以党性保证廉政的,有宣示“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有将廉政细化成“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原则的。事实已经证明这些宣言苍白无力。然而,谁能说落马厅长们在做廉政宣言时一定是作秀?

公众已经看过许多想做一个好官而最终沉沦的例证。当权力大到制度轻易干预不得时,权力成为寻租的玩物几乎是一种必然。从这个角度说,贪腐并非只是人性的产物,也是环境的产物。因此,仅仅让公众看到官员受到法律制裁是不够的,还应让公众看到:行政体系有能力划出红线,令官员不敢逾越。

一个相对成熟的社会,不仅要让公众相信法律,还要让公众相信行政的公共性是可靠的。交通厅长“前腐后继”会令公众疑问:为何惩戒所展示的刑威不能令后来者止步于法律框架之内?为何官员约束机制的前置防范作用如此孱弱?这个问题如果得不到回答,则每一起类似的腐败案件,对于政府公信力都会造成一次伤害,对于社会都是形成一次额外的信心付出。

交通厅长们“前腐后继”的勇气,折射出的是官场道德底线的下沉,折射出的是行政体系亟须加速改革。让官员固守应有底线,一方面需要完善现有决策机制。行政审批权的发放必须从过于集中向分散集中转变,从内部定夺向社会透明转变。另一方面,需要完善现有监管机制。事实反复证明,仅靠内部监管不足以令“前腐后继”现象消亡,还必须引入外部监管。

□ 徐立凡(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