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艺星整形医院:【引用】每年3.15央视葫芦里究竟卖什么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4 20:17:31

【引用】每年3.15央视葫芦里究竟卖什么药?

社会   熊传东
  
  “国家质量免检产品”、“国家质量管理卓越企业”、“中国名牌产品”拥有众殊荣的双汇品牌,均在中央电视台3.15“瘦肉精”曝光中逐渐倒塌……随之不少超市的双汇品牌开始下架,因连锁反应,同类产品难免遭受“株连”和“绑架”。接着,双汇品牌陷入拒售危机,同类产品陷入信任危机,生产企业陷入生死危机……一度引发消费者的恐慌。
  
  可以说,从南京冠生园“陈馅月饼”到河北“三鹿奶粉”……再到河南“双汇瘦肉精”等事件,这统统都是央视3.15报道组的“成果”。这本原不容置疑,是否值得颂扬还待商榷。
  
  笔者一直有个疑问要质问央视:为什么非要等到3.15这天才曝光?不知道是为了追求节目收视率,还是真心为了消费者着想,不得而知?或是为了某种报道特色,或是为了某种特别策划,无法服众。如果为了媒体监督责任,为什么非要等到每年的3月15日?假设双汇是央视的“标王”其命运又将如何?
  
  是的,新闻媒体有个所谓的“国际惯例”——往往通过大监督、大曝光、大揭丑等负面新闻来吸引读者网友眼球,从而提高发行量、刷新点击率……当然,最终目的是让读者网友为其“买单”。如果说,新闻媒体只是借此为“鳌头”,那与被“曝光”的人或事又有什么两样,同此类又有何区别呢?
  
  显然,在监督面前,我们最重要的信息传播平台——新闻媒体的责任之重,肩负着国家和人民赋予崇高的使命与话语权,赋予了将最权威、最真实、最准确、最有价值的信息第一时间传播和传递给政府和人民,以便供了解供参考供决策。
  
  殊不知,央视每年3.15“曝光”行动正好给国外同类行业或产业提供入侵中国的契机与良机。每年3.15“曝光”不仅严重创击了某一行业或产业的生命线,而且重创了中国该行业或产业的整体形象。有数据统计,自“三鹿奶粉”曝光后,中国奶业连续几年陷入绝境,甚至直接导致中国整个奶业的全军覆没。而且从某个角度削弱了百姓的对国产品的整体信誉度与自信心,同时,还严重影响到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从国内消费者远赴国外或香港去抢购奶粉等产品均可看到,人们曾经对国产奶粉的极度不信任,甚至达到绝望的程度。
  
  应该说,央视每年3.15“曝光”几乎等同于或超过一次大地震,对某行业或产业来说更是一次灭顶之灾和毁灭性的打击。此等“曝光”不仅硬伤了企业或某行业的筋骨,还创伤了国家行业发展之筋骨。为什么不先以“内参”的形式报有关责任单位或决策部门?涉及重大曝光若会导致整个行业或产业生死命脉的,理应向有关方向汇报,共同商议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曝光或监督之举。作为媒体不能犯下一棒子或一拳头打伤或打死一群人或整个行业的错误。如果这样,曝光的真正意义早已丧失,实为犯罪。
  
  媒体也应当有所作为,特别是遇重大监督问题或重大曝光事件时,媒体要从正面引导监督事件所影响的区域的受众的情绪,使之趋利避害并朝着有利于监督和曝光的正确方向去落实与善后,同时为政府有效处理监督和曝光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因为任何曝光或监督事件发生后,总会形成一定的舆论焦点,会直接影响到人们的观念。新闻媒体在不知不觉中定型了政府和当事人的声誉,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到政府形象,应在正常曝光或监督中正确引导受众,得以实现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而不是为了曝光而曝光,为了监督而监督。如果媒体曝光或监督成了导致混乱和破坏稳定的因素,那么,媒体曝光和监督就属于不作为。
  
  诚然,新闻机构不是法院,也不是法官。然而,无论国外还是国内,往往就因一篇报道或某个“曝光”,便会直接将某事或某人宣判有罪,并判决有期、无期或死刑等罪行,而且一旦判决很难从媒体传播上和名誉上给予改判。特别是,媒体无敌,网络无霸。无时无刻无不凸现出新闻舆论力量之巨大。所以,奉劝新闻机构要善用手中的权力,更要慎重手中的权力。
  
  笔者想问,每年3.15央视葫芦里究竟卖什么药?央视每年3.15“曝光”意欲何为?从每年3.15央视“曝光”看媒体责任,媒体责任何在?责任难道仅限于监督?曝光?
  
  故而,新闻媒体的每一次“曝光”、每一次监督、每一篇报道……都要做到对新闻神圣使命负责,对人民群众或受众负责,对当事人或涉及事件负责,对国家发展或人民信仰负责。
  
  在此,笔者借韩愈的《劝学解》来奉劝新闻媒体:“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同时记住:新闻诚可贵,监督价更高;若为曝光故,两者皆可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