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碧桂园:郧阳抚治前明置荆襄抚治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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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冷遇春
中国古代,治理地方,虽有镇抚之名,却无抚治之官。《史记、·淮阴侯列传》文谓:
“因立张耳为赵王,以镇抚其国。”可视为地方置抚治之先例。明朝朱元璋定鼎,在一定区域建立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使三权分立,地方事权难于统一,往往与中央不协调,于是产生了巡抚之制。其初,派出巡抚之官,假中央名义,调和三司,事毕即归复命。后又渐渐形成定制,常设巡抚一职,成为领导三司的最高长官。其所划抚治区域,即原定南北直隶和十三个布政使司的辖区。但在这十五个抚区之外,又别增抚区,荆襄抚治即其中之一。
以下仅述荆襄抚治的来龙去脉:明初,太祖皇帝朱元璋曾下封禁山区之令,严禁流民入禁区,以防聚众造反。当时秦巴山区,自陕西西安以南终南山,北拥河南卢氏东南之熊耳山,东到河南泌阳之桐柏山,东南到湖广随州境之大洪山,西南毗连秦、蜀、楚三省之大巴山,包括长江三峡、巫山十二峰以及荆山、武当山、神农架,可谓是一个最大的封禁之区。但是在正统(1436—1449)以后,随着土地兼并,赋役加重,再添上天灾人祸,频于绝境的农民便不顾禁令,相率逃亡入内。这一带既有可开之矿,又有可耕之地,入者视之如乐土,民渐聚多,经景泰(1450—56)到天顺之末(1464),已达一百七八十万。为此,明廷深以为忧,但是并不听之任之。
英宗朱祁镇正统十年(1445)八月,据镇守陕西右都御史陈镒等奏:“人民饥窘,携‘妻挈子,出湖广、河南各处趁食,动以万计,若不安抚,’恐虑啸聚为非。乞敕巡抚河南少卿于谦,并巡抚湖广监察御史(陈浩)择委三司官,从实取勘,善加赈恤。"上命于谦等设法处之。    一于谦奉敕,行移河南、湖广,将山东、山西、陕西等处流民七万余户,居相近者另立乡都,星散者于原乡都内安插,推选老实者立为里老管束,无田者给拨荒田,令其耕种;其贫难乏食者,量为赈济。其时,有名王秀者,聚不法之徒十余人,于陕西金州、洵阳、湖广上津行劫,谦诱捕之,将王秀解京,余开释之。其后经数年无大扰。
景泰六年(1455)闰六月,以襄阳府房县地旷山多,流民丛居,特设抚民县丞一员。
然而顾此一县之抚,实践证明,不免有多县之失。且这时又节外生枝,时当天顺之初(1457),英宗朱祁镇复辟,忌妒于谦先年附和代宗朱祁钰,杀了于谦,其有所失者,竟连及三省。
至天顺八年(1464)十一月,廷命工部员外郎刘子钟为湖广布政司左参政,专抚治荆襄汉阳流民,但是事态的发展已暴露三省山区之抚治不可分割,朝廷始出划地专治之策,决定置荆襄抚治。宪宗朱见深于成化元年(1465)三月初六日,命河南布政使王恕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南阳、荆、襄三府流民。按诏命未涉陕西之汉中、西安,仍不免有失,且所划抚治区域,已发生流民起义。所以王恕受命第五天又奉诏示,命“同河南、湖广巡按御使、三司等官严督委官,设法捕贼。”王恕自度不足以平定起义之势,未冒昧行事。
是年十月二十八日,兵科给事中袁恺奏:“湖广荆襄等处流贼聚众,自房县至南漳数百里间,恣意抢掠,攻陷地方,深为民患。镇守总兵官李震、巡抚御史王恕、(湖广巡抚)王俭并巡按御史王瀛、都布按三司、都指挥汪铎等官,平时既无抚驭之方,有警又无剿抚之策,蒙蔽贼情,坐视民患,宜各究治,以为人臣误事者戒Q”上命记王恕、王俭之过,夺王瀛、都布按三司、都指挥汪铎等人之俸,并责令同同心协力剿贼。
尽管王恕等遵从廷命,同心协力,但其拥有之兵力,终不能克敌制胜。是年十二月三十日,宪宗命抚宁伯朱永佩靖虏印,充总兵官,都督同知喜信充左参将,都督佥事鲍政充右参将,。统率京营及山东下班官军,以太监唐慎、左少监林贵奉监军,工部尚书自圭提督军务,讨荆襄贼。